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笔刷和可擦墨水。 他用笔刷蘸了墨水,在我脸上涂抹。 有点痒。 “不要动。” “……抱歉。” 没过几局,我脸上就被他涂满了。 虽然不知道他涂了什么,但是嘴角涂的可能是猫胡子。 “呼,我画好了。”乱步放下笔刷,拿出手机要给我拍照片。 我赶紧阻止,“你别发动态啊,这种照片让别人看到不太好。” “我才不给别人看,我拿来做手机背景的。”乱步拍完把照片给我看,“你好像一只橘猫啊。” 我看到他在我的脸上写下了:[清溪超可爱]这几个字。 嘴角果然有猫胡子。 “你呀。” 我拿湿巾擦gān净脸,又听他说:“你的手机背景也设成我的照片嘛。” 我歪过头看他,他已经端正地坐好了,脊背挺得笔直,笑容灿烂,“快点拍下最帅的我!” “噢。”我拿起手机对准他,“好了。” 他凑过来看,“不够帅,还是没我拍的好。” “照片永远比不上真人,不过乱步在我眼里是最帅的。” “你手机背景是什么地方?”乱步看到了我背景上的人影和玫瑰园。 那是我和……前任老板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世人称之为逢魔的红蔷薇林,我在那里拍下了他远行的背影。 乌云覆盖了整片天空,白雪被寒风chuī向更远的地方。荆棘与玫瑰全部为他让路,那满坡壮丽的鲜红,像是要见证一个诡异理想惨烈破碎的前兆。 “不知道,网上下载的……” 我按下设置键,将背景换成了乱步的笑脸。 第2章 被迫晨跑的老公 早晨六点钟,我妈准时敲响了我们的房门。 伴随着铿锵有力的“咚咚咚”,是她中气十足的声音。 “起chuáng了!乱步!一天之计在于晨,动起来!乱步!动起来!” 我放下手里的逗猫棒,回过头看了一眼在chuáng上团成一颗球的乱步。 他的耳朵动了一下,闭着眼睛往被子里缩了缩,丝毫没有起chuáng的打算。 平时在家里,他睡到八点才会起chuáng,然后洗洗刷刷去侦探社上班,周日却只能睡到六点钟。 我妈觉得他身体素质太差,长得又是细胳膊细腿,因此每周日都要逮他去跟她晨跑,绕着湘南海岸线迎接从海平面上升起的日出,以此达到qiáng身健体之功效。 我拍了拍那团球:“乱步,妈妈在叫你了,你该起chuáng了。” 球没理我。 我清了清喉咙,又说:“江户川乱步,今天早上你没有草莓泡芙吃了。” 乱步“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然后靠了过来。 “清溪,我们昨晚讲好会有的!” “因为你赖chuáng,所以没有了。” “不行!讲好了的!你不能说话不算数!” 他的声音有些低,还带着慵懒的睡意,呼出的热气环绕在我的颈间,痒痒的。 我想躲闪,他不让。 我实在很怕痒,只好说:“好吧,你现在起chuáng的话,早餐还是有草莓泡芙的。” “太棒了!”乱步得意地笑起来,然后他捧住了我的脸,“啵”一声亲在了我的眉心,“我要双份的草莓泡芙!” “你啊。” 门外传来了我妈的再次催促:“清溪,乱步起chuáng了没有啊!” “起了!起了!”乱步边应声边朝我扮了个鬼脸,然后皱着眉跳下chuáng开始换衣服。 周日早晨的“酷刑”,是他无法逃避的一关。 我妈是附近一所小学的体育教师,她年轻时的偶像是第一英雄欧尔麦特,她曾期待能找个像欧尔麦特那样拥有饱满肌肉的丈夫,后来嫁给了脸好看但身材并不qiáng壮的我爸,梦想落空,就把这份期待转移到了她未来的女婿身上。 当她第一次看到身高不到一米七,身材纤细,抱着零食袋子不停地往嘴里塞薯片的乱步时,大失所望。 但她没有绝望,反而定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要把乱步训练成一个硬汉。 ……硬汉乱步,那画面太美,我不敢想象。 “清溪,我不是偷懒不想跑,我是真的不想和你分开~” 我正在庭院里给植物浇水,乱步可怜巴巴地从背后抱住我,像只树袋熊似的挂在我身上。 我妈已经站在马路对面叫他了,脖子上还挂着上体育课用的哨子。 “哔哔——” chuī哨子的声音拖得很尖锐,意思是在催他了。 “乱步!磨蹭什么呢!快点过来!” “……知道了!”被迫中止撒娇的乱步一脸生无可恋,跑了两步还不忘回头朝我扁扁嘴,“我的两份草莓泡芙,你不要忘了!” “乱步!” “来了!不要再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