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 蔡家那闺女要做队上的财务。咱们还说她没用,结果人家可用着呢。” “果然能上天呢,比那些只知道吃饭的知青不知道多好用呢。” “瞧瞧知青堆里就有个长得不正经的, 还是蔡闺女瞧着老实。” 田坎处两位妇女正悄悄八卦着, 余光瞥到远处一抹俏丽身影, 用胳膊肘推了推身边的人。“瞧着那丫头长得狐媚子脸, 太好看的话,容易出去勾搭。可别想着嫁咱村里,到时候可怜的就是那些男娃娃了。” “人家可是城市人, 迟早会回去的。”田嫂酸不溜秋的说着,“听说人家本事可大着咧,哪看得上咱们这里。” 一块细小的石头突然砸在两人中间,打断两人的谈话。 下意识摸了摸脑袋。 拳头大的石头要是落在人的头顶处, 非得砸的血口喷花。 两人跳起脚骂骂咧咧的, 一道凉凉的声音自头顶处响起。“我是不是城市的人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与其在这里有闲心说别人闲话,还不如多干点活。要是下次再被我听到你们胡说八道,那石头就会精准的砸在你们头上。” 暖暖的阳光照在女人头顶上,除掉那身冷气。 乌黑发亮的头发扎着时下最流行的马尾辫。与乡村的人不同,她细白的皮肤娇嫩如牛奶,容貌艳丽张扬。 是村里一道靓丽风景。 跟朴实平凡的环境格格不入, 引得村里人越加瞧不起她。 大伙都喜欢勤快老实的,不喜欢娇身惯养的。 这边的吵闹,吸引不少干活的村民。 田嫂避开云初的视线,阴阳怪气哼道,“怎么样?就说你比不上人家蔡闺女。等到后天,村里公告出来, 就是蔡闺女当咱们村的会计。你呀,城市里来的知青怎样,也比不上咱们农村人。” 闻言,云初眯着漂亮的狐狸眼。 敢情蔡小雪在村里担任会计的事情已经传遍整个村子。 唇角微勾,“我说过,要是你再乱胡说八道一句,我就揍你!”细白修长的手指正攥着颗小石子,找好角度,就要朝田嫂砸去。 田嫂吓得够呛。 这闺女平时瞧着斯斯文文的,怎么突然像发了疯一样。 她捂着头,赶紧逃走。 剩下的妇女也害怕得紧,逃之夭夭。 掌心中的石头来回跳跃着,被她一把攥住。眼梢妖气蔓延,“蔡小雪倒是自信得很,真的觉得这个位置是铁板钉钉的?” 系统一听这语气,心生不好。赶紧解释,“现在你附身的原主,已经将名额转交给蔡小雪了。按照意义来说,就是她当会计。” “说你废铁,你真的是废铁。”云初嫌弃,“不是村里还没给公告的吗?” 娇艳的女人眉眼姝丽,藏蓝色棉袄藏住好身段。即使这样,依旧挡不住她本身的气质。 走在乡间田坎,一路上有不少乡亲,见到云初都离得远远的。 在他们眼中,长得漂亮的女人都不是好人。 云初没管周边小声议论,哼着歌往前走。 一边接收剧情。 她俯身的人也叫云初,在家里是掌上明珠。父母都是干部级别的人物,在京城有套小房子。 原主被父母宠得娇气,吃穿不愁。本身该衣食无忧,幸福一生。 但在一个月前,京城聚集不少知青,要求发放下乡。 原主家庭可以保证她不下乡受苦,但她明恋着男主秦凡。秦凡家庭贫穷,父亲是给原主父亲当司机的。听说下乡,男主毅然想去乡下锻炼,想要做出番成绩。 原主被这种气魄所吸引,不管不顾,跟随着秦凡一同坐上火车,来到乡下当知青。 家里人舍不得原主受苦,每个月都会寄来各种好吃好玩的。也有20元,在这年代相当于百元大钞。而家里托关系,在村里找着个会计的活,让原主去干。 原主傻呆呆的,不忍心上人受苦。 想着将名额转给秦凡,让他能轻松些。 秦凡心疼蔡小雪老是被家人欺负,拿到这个名额,没跟原主说一声。就悄悄地将名额转交给了蔡小雪,而原主从那天后病了两三天,一直没收到消息。 等知道结果的时候,村里已经公布名额。 蔡小雪可谓出尽风头。 原主气愤,大闹村委会。谁知道当初把名额给了秦凡,就是秦凡的。而且篡改名字,是会受到处罚,永远只能待在乡下。原主不忍心秦凡受苦,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吞。 蔡小雪当上村上会计后,就不再干农活。又因为秦凡经常将原主给他的东西赠送给蔡小雪,在精心呵护下,她皮肤白皙细腻,在村里越加受到瞩目。 蔡家得到尊重,蔡小雪是村里励志对象。 谁都不知道这个名额当初是原主家人苦苦求来的,几乎耗掉了一半财产。 事情过去后,原主没有想象的好,越来越凄惨。家里不再汇钱后,她只能硬着头皮去做农活。被磨砺得跟失去当初来时的美艳…… 后来1977年刚恢复高考,村上只有两个名额。 原主看到希望,让家里人帮忙得来名额。 她愿意给秦凡分享…… 但秦凡哄骗她将两个名额都交给他,让他帮忙报名。单纯的原主信以为真,就将推荐信给了秦凡。谁知道高考那天,是秦凡和蔡小雪的名额。 被欺骗的原主心神俱灭,眼睁睁见着两人开心参加高考。 两人成功考上理想大学,蔡小雪真的光宗耀祖。奇葩的亲戚都巴巴来讨好她,蔡小雪都圣母心的原谅,给予好处。 却没给原主一眼,或者说声感谢。 后面两人在城市定居,都过上好日子。 秦凡做起生意,蔡小雪当起老师。本来原主都不是很恨,最恨的是,秦凡一直记恨着自己爸爸在云家当司机被欺负的场面,私下举报云家。 一些莫须有的罪名都扣在云家身上。 云家倒闭,青年有志的哥哥关进监狱,嫂子带着小侄子跳楼。 父母气病。 而原主在乡下被混混玷污,委屈过着日子……当知道这个真相后,看着光鲜亮丽回村的两人。原主觉得特别讽刺,这都是踩在她头顶上讨好的生活。 云初吸收了下真气。 这个世界的真气比上个位面要来的浓郁些,薄薄的一层,如烟雾一样。 空间中的灵泉池,中央开始长了泉眼。 这是她最惊喜的。 这就代表用了灵泉水,会有新的进来。 趁着无人,浅尝了口灵泉。入口清甜,还有股淡淡的灵气。 堵塞的经脉经过洗涤后,说不出的神清气爽。穿着棉袄,大冬天的也感觉没有那么冷。 头晕缓解不少,沉重的步伐变得轻松。 路过知青点干活的地方,其中有位知青眼尖瞥着云初,赶紧叫道,“云初,秦凡在这里啊。你走过道了……” 说着,想起云初每次带来的零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每次云初来见秦凡,都会带些稀罕玩意,大家都没吃过的。 比如甜甜的水果糖,或者糖水制作的冰糕以及酸枣,糖瓜都是大伙爱吃的。在乡村整天挣工分,饭都不够吃,那些零食可是稀罕物。 平常人勒紧裤腰带都舍不得买红糖吃…… 唯一不讨厌云初的,只有跟秦凡玩的好的知青们。 能趁机混点吃的。 秦凡听到名字,下意识皱起眉头。 冷冷说道,“等下她来,别说我在。我有事情,就先离开了。” 这事大家见怪不怪,秦凡英俊帅气,来到村子里就受到好多女生喜爱,人气旺得很。其中最为热情的就是云初,听说是从京城跟着下乡的。 只是本人不太合群,大家都觉得太娇气。 也不愿热脸贴冷屁股。 云初瞥了眼挖土的几位男人,便直接转过头。 继续往前走。 知青见她头也不回,忍不住纳闷,“奇怪了,不是来找秦凡的?” “我还想着能吃糖瓜呢,没想到不能吃了。”一些人遗憾地出声。 他们算算时间,每到这节骨眼。 云初都会跑来送东西给秦凡。 没错啊。 那她不找秦凡,找谁? 其中位知青猜测道,“她该不会猜到秦凡溜了,所以换条路堵他吧。” 感觉是云初做的事情,大家都一致点头。 讥嘲道,“可怜,猜到秦凡跑是跑了,可是路走错了。” 话一出,知青们哄堂大笑。 …… 云初没有去村委会,而是去了队长住处。 接待她的是队长媳妇,一见到一身整洁的漂亮女孩时,下意识怔愣片刻。觉得云初有些眼熟,就是叫不出名字。 云初也不废话,直接问道,“请问,队长在吗?” 队长媳妇立马了解,古怪的再次盯了眼云初,赶紧回屋子叫队长。队长见着门外站着的漂亮女孩时,也是很诧异。“云初,你找我干什么?” “大队长,我来是想撤回蔡小雪的位置。”在队长疑惑的目光下,女孩露出无害的笑容,漆黑的眼瞳闪烁着天真,“是这样的,兴许是我搞错了。推荐信不知道怎么跑到秦凡那里去,这里才是我上面给的申请信。” 幸好原主留了心眼,将另外封推荐信留下来。 交给队长。 队长疑惑的接过,上下对比。 再瞧着左下方的公章,信了几分。 “这看上去的确是真的,那你的意思是?” 女孩咧唇一笑,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上面的意思是任职为云初哦,当然是按照信上的意思办。至于另外封信,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请队长细心查看下,有没有人涂改了我的名字。” 语调无害,尾音瘆人。 眨着漂亮的眼睛,“要是被上面知道你们连人名都搞错的话,我觉得对队长的情况不是很好呢。” 商量完事情,留下几颗糖果让两人尝鲜。 队长他们像是得到稀奇古怪的宝贝,一直舍不得吃。 就是糖纸都要舔一圈。 寒冷的风呼啸而过,从屋子里出来的云初却感觉不到冷意。 手里攥着一大叠布票,是原主积攒工分给人兑换的。家里每次寄来的钱,都被她费尽心思换成布票。每次都给秦凡兑换衣裳,把他打理的人摸狗样。 悠闲漫步去供销社,将布票兑换成暖和昂贵的军大衣。 花掉所有积攒的布票。 天色渐晚,胃里不断翻涌着。 整天没进食,空空如也。 云初只觉得嘴里没味,沿路发现条小溪。趁着无人,跑到小溪处,使用微薄的真气将小溪中的鱼给打晕。 捉了两条大鱼,还有三条小鱼。 云初真气已用完,初冬的天气。 饱满白皙的额头浸出薄薄的汗珠。 瞧着那三条拳头大小的鱼扔了可惜,想起空间中的灵泉池。 秉着试试态度,将小鱼扔进池水中看能不能存活。 小鱼进了池子,立马活蹦乱跳。 云初惊喜发现,有了泉眼后竟然能放进活物。顿时她将剩下的四条鱼都放进灵泉池,吸收点灵气。 又在中间用石头隔开,分为一边喂养活物,一边是拿来喝的。 除此外,她将打捞的小虾米都扔进池水中,让它们在池水里长大。 做完一切后,心满意足回知青宿舍。 这是队上给每位知青设置的宿舍点,还是比较大。土坯房围着简陋篱笆,前两天刚下过雨,屋子弥漫股潮湿的气味。 踩在地上,包着泥浆。 等她快到宿舍时,赶紧拿出两条草鱼。 草鱼在灵泉池待过,肥美新鲜,比刚才大了一圈。 分配的房间要住四人,原主性格比较内向,跟其他三人没多少交集。 大家都感觉原主是瞧不起她们,所以久而久之也不愿意搭理云初。 临近傍晚,室友都还未干活回来,云初利用上个位面学到的厨艺,做了条红烧。 用另外条鱼,剁碎成鱼泥,虎口一握,圆润雪白的小鱼丸蹦了出来。加了些路边的野菜放进去,只是添了点细盐,一股喷香的味道散发出来。 制作红烧鱼的材料幸好有空间保留的。 她简单的配了些材料,色泽鲜艳,在饿肚子的世界,已经是难得存在。 等做好饭,拥有洁癖的云初用烂布浸着清水,将鞋底擦拭干净。刚干完活的室友也回来,一进屋就闻到股鱼香味。 这味道比国际饭店还要来的香。 虽然没吃过,但只是闻着味,就知道比甚更好。 “谁做的饭呀?”食物的味道勾起三位女生的食欲,摸着干瘪的肚子,早已控制不住扑倒在桌边,瞧着色香味俱全的鱼,大家都面面相觑。 这季节的鱼都被冻得不愿出来,更何况鱼还是珍贵物,一斤鱼能换5毛钱呢。 是谁做的? 疑惑间,见云初面不改色拿着碗筷放下。抬起头来,黑白分明的眼眸正直勾勾盯着她们,“累了吧,赶紧洗手吃饭。” 三人震惊。 有些意外这会是娇身惯养的娇娇女? 这次竟然没吃独食,还做了一桌子东西。 “我们真的可以吃吗?”陈菊小心翼翼看了眼桌上的美食,艰难吞咽了下口水。那股子香味是从未闻到的,味道肯定很美味。 她在家都没见过这么多鱼。 稀罕物也只能在过春节,能分点鱼尾尝鲜。 云初知道原主太内向,跟宿舍的人没什么交集。但宿舍的姑娘们心眼都不坏,原主前几天淋雨,她们也帮忙干活,才可以让她多休息几天。 原主不知道感恩,云初自然不愿意欠人情。 “来吃吧,不知道合不合大家的胃口。”云初露出自认为和善的笑容。 三人面面相觑,本想着拒绝。但始终过不了口腹之欲,等她们反应过来时,已经拿起筷子尝了口。 鱼肉入口,有淡淡的辣味还有各种香味。 她们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肉。 鲜美之中,每样竟然都浸了油珠,吸收着油水,将鱼肉裹得更加饱满鲜嫩。再经过灵泉水的浸泡,让鱼更加新鲜,就算不放任何调料,都是相当好吃。 不由得大快朵颐。 边吃边停不下来,就连想要赞美的话都来不及出口。 那鱼肉丸汤只是加了淡淡的调料,都是前所未有的鲜美好吃。三人看着圆圆胖胖的小丸子,咬进一口,劲道十足,还有股鱼香味。 这种奢侈是从未享受过的,到了知青点连猪肉都吃不到。饭堂都是白水煮青菜陪着稀粥,再不济就是糠咽菜,可将女生们馋坏了。 尝点肉腥沫子,这么实实在在全是肉,让三人相当满足。 等吃完后,陈菊抹了抹嘴,才发觉云初没动筷子。低头见着几乎舔得干净的陶瓷碗,不好意思挠头,“云初都还是病人呢,咱们吃这么多。实在对不起啊,云初……” 陈菊家里贫穷,是顶替自己弟弟来下乡的。为人憨厚踏实,红晕在黝黑的皮肤上显示不出。只能从语气中听出她的歉意。 马月和小姑娘刘晓茹也不好意思低着头。 云初勾唇一笑,没急着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问道,“好吃吗?” 刘晓茹是里面最瘦弱的,跟皮包骨似的,风一吹就到。在来到知青点时,吃着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整个人又瘦了一圈,还穿着件补了不少补丁的男士中山服,宽大的衣服衬得她里面显得空荡荡的。 一听到云初问话,疯狂点头。 似乎想起什么,小姑娘珍惜的拿出擦拭干净的烤红薯,“这个给你。” 烤熟的红薯表皮被掀开一角,又完好贴着。焦黄的肉在里面撒发着一股香味,勾起人的食欲。 在落后的70年代,能攒着拳头大小的烤红薯。 对吃不饱的人来说,是难得的零食。 “谢谢。”虽然对云初不算什么,但这是她们的心意。 接过烤红薯,在大冷天的还有些许温度。 看得出一直被人珍惜的保护着,用体温暖着。 红薯软糯清甜,甜到云初心底。 这是很朴实的时代。 刘晓茹没有哀怨,而是真诚的笑着。 松了口气。 面前小姑娘小口小口尝着红薯,热热的气息喷洒在脸上,白皙中透着粉。她吃的很秀气,但让其他三人感觉到照顾妹妹的感受。 等吃完烤红薯,年纪最大的马月担忧问道,“你身体好些了吗?要是身体还没好的话,不然明天我们再帮你做吧。” 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小姑娘娇气得很,皮肤白的跟洋娃娃似的。 她们这种粗汉子,可就想保护着这种娇气的小娃儿。可惜以前云初脾气古怪,大家都以为难以相处,现在听着小姑娘那甜甜的声音,冰冷的心立马融化开来。 都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云初。 现在云初生病耽搁好几天,这个月工分就很难挣着。 就分不到什么粮食。 都怕云初挨饿。 本人却笑道,“不用,我现在身体好得很。”深怕三人不信,她还跳了几下,惹得三人哈哈大笑。 “况且,从今天开始,咱们不用愁着吃的。以后都不用吃食堂的饭菜,咱们自己收集点菜,自己就可以做。”俏皮的眨眼,云初很认真的说。 三人表示不信,心想着这次饱餐一顿也是巧合。也没再问鱼的去向,只是好奇云初到底怎么做的,为什么味道如此勾人。 就算她们肚子饱了,可一想到晚上吃的红烧鱼和鱼丸汤,舌尖不自觉分泌出口水。 莫名有些期待明天到来…… 系统很疑惑宿主这次竟然这么老实,还愿意扮演小姑娘。不像老狐狸的作风,“宿主,你又想干什么?” 云初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 透过窗外看着天上纯粹灿烂的星星,映照在深不见底的漆黑瞳孔中,“不干什么,只是这个时代很朴实,我希望能保留这份善良和纯真。” 闻着被子那股掺杂潮湿和酸臭味,有洁癖的她再次蹙眉。 …… 第二天大早,云初早早起床。 用室友带回的白萝卜混杂着昨日剩下的鱼丸,泡着白米饭,做出美味的汤饭。 再拿了些萝卜苗,栽种在空间打造出的土地里。必要的时候,可以解燃眉之急。 只是一晚的功夫,有灵气的滋补,拳头大小的鱼大了圈,速度是外界的五倍时间。 三人再次饱餐一顿。 开始期待着中午。 对云初好感开始上涨…… 等云初要跟着做活时,她们抢着帮忙拿锄头跟镰刀。 跟着一队的知青见她们跟云初这么要好,都诧异至极。有人好心提醒马月和陈菊,“你们可别跟她走的太近,她娇里娇气惯了。不要指点好处就带着她,到时候的活都要你们做。” “就是,她自己还要做一亩地呢。现在生产队已经放话,要是她还没完成任务的话,就要调到别的地方去了。就是因为这原因,所以才跟你们走的近呢。” 听到别的阴阳怪气的话,马月和陈菊怔愣片刻,有些怀疑的看向云初,心里不是滋味。 这个节骨眼上,云初跟她们套近乎,真的是让她们帮忙干活的? 想法冒出就让两人后悔,心想着就不该馋嘴。 现在吃了云初的饭,要是到时候她请求,自己不能拒绝。 她们都够累了,加上云初的活,可要做到大晚上。 下意识远离云初两步。 云初仿佛没有察觉其他人的讥讽,自顾自的前往分下的土地干活。 其他人尾随在身后。 等要到萝卜地时,路人眼尖瞥见在树荫下聊天的两位男女。 女生扎着最流行的麻花辫,穿着最新的碎花衣。 让她看上去清秀许多。 低着头正被英俊的男人握着小手。 深情款款。 路人再次瞥到自顾自走路的云初,大声喝道,“大白天的,你们是在干啥呢?秦知青,你是跟小雪说朋友的是吧,什么时候请咱们喝喜酒啊?” 声音清晰,引起周边人注意。 蔡小雪脸微红,快速收手。 而跟着云初一路的知青看好戏,等着来场撕逼大戏。 其他人故意提醒,“云初,那就是秦知青吧?”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