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娘是戏精

刚出机场,温黎南就被一个叫余之之的女人缠上,原本女色勿近单身贵族的他,竟然被说成是她小孩童默的爸爸,一夜间变成渣男代表。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不管他怎么辩白,她都能用天后般的演技给他设计出各种大戏,让他越描越乱,最后连家人都不相信他! 为了让 “孙子”回归家庭,温老爷子竟然做主让他们住到了家里! 避无可避,温黎南只好开始反击!然而查明隐情,竟让他内心柔软,对余之之也开始改观…… 余之之:“学长单身这么久,莫不是在等我?” 温黎南:“嗯……等你的表演。” 来吧, 男神当前,不能怂,演技飙起来! 你萌萌哒戏精新娘已上线!

第八章 真相
1.
余之之跟许浅抱怨,说温黎南和童默之间居然已经有了秘密时,样子既是愤怒又是难过。
许浅同情地轻拍了拍她的肩:“你早就应该知道以温黎南的魅力,童默早晚会偏向他多一点。”
“许小浅,我现在需要的是安慰。”余之之瞪着她,哀怨道。
许浅了然地点了点头:“我正在这么做。”
“你说再这么下去,童默会不会真跟着温黎南跑了,再也不要我了?”余之之忧心忡忡地戳着面前的饭,几乎食不下咽。
“很有可能。”
“许小浅!”
“对不起。”许浅赶紧道歉,坚定地表示,“我会帮你的,带上温归舟。”只是那憋着笑的样子,真让人看不出半点诚意。
向学校请假了一周多,在童默的情况好转之后,余之之便让他继续回去上课。
圣诞节前,温黎南突然找到余之之,问她接下来的几天有没有时间。
“有事?”余之之仰着下巴,闷哼哼地问。
自从温黎南和童默有了秘密之后,余之之就一直将温黎南定义成潜在敌方。那天他们回来,童默和温黎南之间明显亲密了不少,亲密到她有些嫉妒。
“我下周在千江有个简单的交流会,一块儿去吧。”
余之之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温黎南居然在对她发出邀请,因为他脸上的表情还是那么清淡冷峻,可接着,他又像是解释:“千江环境不错,适当出去玩玩,对童默的病情也有帮助。”
这次,余之之没有听错,温黎南真的在邀请她一块儿出去,哪怕只是为了童默。
“我……”余之之故意端着架子,就算心里某个声音恨不得立即答应,嘴上却拖拖拉拉犹豫着,“也不知道医院需不需要我。”
温黎南并不吃这一套,干脆顺着她的话往下接:“那还是医院比较重要。”
“温黎南!”余之之气得连名带姓直呼其名,“你再郑重地邀请一次会怎样?”
“不怎样,只是懒得再问。”
余之之可不是这样一两句就能打击到的,干脆厚着脸皮凑到温黎南面前,谄媚道:“学长,你还是再邀请我一次吧。”
“不要。”温黎南并不动容。
“学长……”余之之摆出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柔声纠缠。
温黎南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眉毛紧皱在一处,试图拉开那只晃着他手臂的手。就在这时,童默忽然从门后冒出来,看着过道上的两人,惊呼出声,赶紧用手捂住眼睛。
“爸爸妈妈,你们继续,我什么都没有看见。”那软糯的声音说出来,听在另外两人的耳朵里却别有深意。
一时间,温黎南竟然忘记去拉余之之的手,而余之之干脆瞅准时机,拽得更紧,故意用着发嗲的声音撒娇:“学长,你再邀请我一次嘛,这次我一定好好回答。”
温黎南尴尬地看了看旁边正盯着他们看的童默,真不知道这个人脸皮究竟有多厚,才能当着小孩子的面也能没脸没皮成这样。
“学长……”
温黎南只觉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手上暗暗用劲,发现没办法立即挣脱,情急之下,不得已妥协:“下周千江的交流会,一块儿去?”
余之之果然如她所说,疯狂点着头,满口答应:“嗯嗯,学长,你能邀请我一起去,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说着,似乎马上就能感动落泪似的,吓得温黎南赶紧打断:“我还有事,再见。”
瞧着温黎南逃也似的快步溜走的身影,余之之“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心满意足地和童默互相眨了下眼。
回到房间后,童默这才开口:“看来电视上果然说得没错,男生都受不了会撒娇的女生。”
余之之忽然严肃起来:“你在哪里看到的?”
“李奶奶的手机上啊,和李奶奶一块看的。”
余之之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看来是时候给童默一些管制了,尤其是看电视方面。
余之之工作向来勤奋很少因为私事请假,所以一同主任说要请假的事情,主任二话没说就答应了,甚至祝她玩得开心。
经他这么一说,余之之才意识到,温黎南说的时间,正好是圣诞节前后。
温家的各位听说他们一家三口下周结伴去千江玩几天,一个个的不知道有多高兴,都说他们过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玩玩,弄得余之之好不害羞。
明明只是坦坦荡荡地带着童默出去玩一玩,被他们这么一弄,反倒有种是她和温黎南约会的错觉。
温归舟居然在出发前,还神神秘秘地特意叮嘱,把握机会。
那天一早,温归舟就将他们送到了高铁站。
千江就在邻省,车程也不过一个多小时,加上带着童默,坐高铁会更方便。
余之之牵着童默,行李全由温黎南一个人拿着,这一点上,温黎南做得很绅士。
到达千江的时间已是中午,几人去酒店放了行李,正好到中饭的时间。
童默一手牵着余之之,一手牵着温黎南,兴奋地走在这个他从未到过的城市。
千江,顾名思义,是多条小河小江贯穿的城市,房子沿岸而建,大桥小桥无数,交通除去汽车,更发达的便是船只。河堤两旁都是高大的垂柳,这个季节虽已经都是光秃秃的树枝,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个地方除了景色特别之外,还有一点,它的制笔技术,已经有长达一千多年的历史,技术成熟工艺精湛,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拔尖的,同时拥有多个毛笔制作品牌。
当然,千江除了毛笔这一特色产业之外,还有古镇、古庙等历史遗产,能够玩的地方还挺多的。
几人吃过饭后,温黎南就带着他们去了一个相熟的制笔人家,那里地方并不算大,除去住房,只有小小的两间屋子。
男主人是个老爷爷,还带着一个小徒弟,十四五岁的样子。温黎南礼貌地和老人家打招呼,才知道原来是温老爷子的朋友。
知道童默是温老爷子的曾孙,老爷爷似乎很高兴,一边叫他们进去,一边让屋内的妻子给几人去倒茶。
原来温黎南来之前,特意受着温老爷子的吩咐,让他抽空过来问候一下自己的老友,据说,温老爷子专用的笔,一直都是出自这里,就连温黎南几支比较珍惜的笔,也是一样。
就温黎南和老爷子聊天的空当,童默迅速和小徒弟聊开,跟着小徒弟一块去屋子里,说是要学习怎么制笔。
老爷子这里一般没什么人来打扰,这会儿温黎南过来,没一会儿,两人就拿出象棋,一边说话,一边下棋。
余之之和老奶奶说着话,瞅着时间动手准备晚餐。院子旁边的两间小屋,时不时地还能传出几声孩子的叫嚷声,像是在叮嘱,却能体会其中欢愉。
等到晚餐的时候,童默手上已经多了一支毛笔:“妈妈,你看,这是哥哥送给我的。”童默拿着毛笔小跑到余之之身边,将手上的毛笔递到她面前。那支毛笔,虽然制作上还十分粗糙,却已经能够看到一些技艺。
不过老爷子却不同,拿着那支毛笔不过看了一眼,就严厉地给出评价:“笔尖不够,齐整不足,笔毫身瘦,好在还算挺健。”
小徒弟谦卑地接受:“多谢师傅指点。”
气氛一下严肃起来,反倒弄得余之之有点儿尴尬,幸好温黎南及时救场:“您的手艺,哪是小孩子三两天就能比得上的?”
老爷子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笑着回来问温黎南晚上要不要喝一杯。温黎南本想礼貌地拒绝,说明天还有交流会,可盛情难却,他还是喝了几杯。
回去的时候,温黎南明显喝醉,出门前还能一个人强撑着,可一坐进车里,没一会儿头就枕在后座,闭目不言。
童默整个人都被手上几支好看的笔吸引住。离开时,老爷子送了童默三支大小不一的毛笔,说是给他以后学习书法用。
等车开到酒店,余之之用小身板支撑着高大的温黎南明显很吃力,司机好心问需不需要帮忙,余之之笑着道谢拒绝了好意,只是她没想过,温黎南的酒量居然只有这么一点儿,早知道,她就应该拦住他不让喝,也不必现在自己受罪。
这么想着,温黎南就一个趔趄,差点连着她一块摔倒。
费力地将温黎南带到房间门口,从自己口袋里拿出房卡,让童默先回房间休息,然后又从温黎南的口袋里找到房卡,刷卡进去。
喝醉的人虽然有意识,却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余之之扶着温黎南左摇右晃,终于将他带到床边。
正想将他放到床上,却不想,一个不注意,她自己反而摔倒,而温黎南不偏不倚地压在她上头。
余之之几乎惊呼出声,再看时,面前是温黎南那皱着眉头的脸,慢慢地、慢慢地靠向她的脸颊,温热的呼吸一点点拂过她的耳际。
余之之脸一红,心脏便不受控制地疯狂乱动,尤其是腰间还有温黎南掌心传来的炙热温度。
心里的狂喜,如那一团炸开的烟火,被一击激起千层浪的湖面,舌尖上一瞬点燃的味蕾,伴随着他在耳畔的呼吸,敲打着她的心脏。
“余之之,我难受。”
温黎南还是保持着一贯的清冷,可这在像她示弱的言语,让她满足地勾起嘴角,刚刚那一下被他撞到的疼痛,都化成了甜蜜的心动。
不过余之之只体会了不及三秒,她就迅速反应过来,推开温黎南扶他去浴室。今晚吃下的不多饭菜,这会儿温黎南全都吐了出来,余之之扶着他轻拍着他的后背。
直到温黎南吐完,她才又重新将他扶到床上躺好,去浴室拿了毛巾打湿帮他擦了脸,替他脱了鞋,又急匆匆跑下楼,去最近的药店买了解酒药。
她回来的时候,温黎南紧闭着眼,似是睡着。可是等她靠近,温黎南却又忽然睁开眼,那清明的眼神,看清她之后,又很快闭上,让余之之差点以为他根本没醉。替他烧了热水,又照顾他吃完药,等他睡下,她才总算放心离开。
余之之过去的时候,童默已经睡下,想来是今天玩累了,她也只是简单地将自己收拾了一下,躺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温黎南醒来时上午已经过去了一半,好在交流会是下午两点才开始,而且这里离交流会的举办地并不远。
没多久,他的电话便响了起来,是余之之。接起来,就听见童默问他:“爸爸,你醒了吗?妈妈让你过来先喝点粥,然后我们一块去吃午餐。”
去隔壁敲门,是童默开的,一见到他,就张着手让他抱。
余之之正在浴室吹头发,昨晚折腾得太晚,她没有洗头,这会儿才空出时间。
温黎南喝完粥,余之之正好也吹完头发,几人没在酒店过多停留。
“昨晚多谢。”临出门前,温黎南忽然开口。
他并没有醉得不省人事,只是酒精的刺激让他没办法很好地控制身体,所以关于昨晚的记忆,还是有的。
余之之一怔,回头看着他,脸上渐渐泛起笑意,不禁感叹:“学长,就你那酒量,以后的婚礼,一定会很辛苦的。”
温黎南问:“你酒量很好?”
“没有。”余之之的酒量一直都被许浅拿来嘲笑。当时两人认识没多久,许浅说是要带她去体验夜生活,结果一杯啤酒就让她意识模糊抱着许浅一个劲诉说往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自那以后许浅再也不让她碰酒。
“没事,到时候我可以交给温归舟。”
“学长,我们还真是想一块去了,到时候我也决定躲起来,交给许浅。”
目光在对上温黎南的那一刻,余之之恍然悟出自己刚才话里的歧义,在温黎南审视的目光下,她的脸唰地就红到耳根,慌张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暗示什么?”温黎南故意追问。
余之之本就通红的脸,这下更红了。只是既然温黎南已经误会,那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她笑嘻嘻地凑到温黎南面前:“学长,我并不着急结婚的,你也不要太有压力,什么时候考虑清楚再求婚都可以。”
“放心,不会。”
说完,温黎南已经起身朝外面走去,顺便带上童默。
余之之气得狠狠地跺了几下脚,快步追上两人。
2.
下午,温黎南去参加交流会,余之之便和童默在酒店休息,直到温黎南打电话过来,说交流会差不多快结束,让她带着童默打车过去,一会儿大家一块吃个饭。
余之之故意问他这算不算是携带家属,温黎南无奈地轻哼了声,没有接话,礼貌地说了句再见便挂了电话。
余之之过去,才发现,林书瑶居然也在。倒不是她小肚鸡肠,只是医院那件事,加上她和温黎南之间的关系,还真是让她没办法心平气和地面对。
“爸爸!”和余之之不同,童默的眼里,可只看见温黎南一个。
温黎南顺势将童默一把抱起,这才和同行的几位介绍:“这是我儿子,童默。”等到余之之的时候,温黎南只是简单地说了名字,大家也都识趣地没有往下深究,浅笑着同她打招呼。
这过程,林书瑶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甚至还不客气地在旁边冷哼一声。
余之之只当没听见,她没必要在这种场合挑明和林书瑶过不去,毕竟多少得顾及温黎南的面子。
只是不代表余之之就不可以做别的。
“黎南,头还难受吗?”余之之到温黎南身边之后,状似无意地问温黎南,柔柔的声音像是故意压低,却又恰好让大家听到。
温黎南讶然,这事她一早就已经问过,就忘了?可紧接着衣角传来力道,以及避开所有人冲他狂眨的眼,让他知道,她是故意的。
“已经没事了。”虽然不情愿,但温黎南还是配合地回答。
“默默,下来自己走,别偷懒让爸爸一直抱着。”余之之故意板着脸,一副很严厉的样子教育童默。
温黎南淡淡地护犊:“没事,就这样吧。”
这一言一行的举动,要说多亲密也谈不上,只是落在有心人眼里,反而更加刺眼。
见目的差不多达到,余之之也适时地收手,在大家都看不到之际,跟温黎南挤眉弄眼:“学长,多谢啊。”
温黎南冷冷看了她一眼,算是接受了她的道谢,明明只是她心血来潮的胡闹,他其实根本不予理会的。
那些潜移默化的变化,对于余之之,他似乎越来越能容忍,也越来越没办法拒绝。
就算是温黎南并不介意这样抱着童默,可童默也没在他怀里待多久,就主动下来自己走,可他牵着手走在两人中间的样子,更是扎眼。
都是一群相熟的年轻人,见他们这样,也就不客气地开始抱怨:“温老师,你这样,是在逼着我们下次交流会都带家属啊。”
温黎南露出淡淡的笑意,没有反驳。反倒是另一位同行,不客气地揭底:“前两天不知道谁在群里说,不到三十五岁,绝不放弃单身自由的。”
“现在主意变了,人类时刻都是在创新中成长。”
还以为学书法的大多都是温文尔雅,至少也跟温黎南差不多,是个被墨水浸泡怎么都热闹不起来的性格,原来,只是温黎南,遗传了老爷子的清淡冷峻。
余之之刚准备开口教育一下温黎南,让他向他们多学学,别整天闷得像个老人家,却不想一旁的林书瑶比她快一步,语调温柔地问:“黎南,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易安?”
“有事?”温黎南淡淡地问,转头没有注意到余之之暗淡下来的表情。
“没有,只是想着方便的话,一起回去。前几天师母还跟我提起来,说你已经很久没去他们家做客了。”
依旧是一贯的温婉端庄,林书瑶浅笑着,似乎只是作为好友发出同行的邀约,至于别的就更委婉,哪怕被拒绝也不至于让自己尴尬。
“我会在这儿多待两天,恐怕没办法同行。”温黎南淡淡地拒绝,“秦叔叔那边,我有空会去拜访的。”
旁边的童默一点儿也不喜欢林书瑶,这会儿见他和林书瑶说话,手已经暗暗拉了他好几次,嘴也翘得老高,满是不开心。
几人决定一会儿去吃烤肉,虽然平时都是玩着笔墨纸砚,却不见任何一点墨水浸染的古板,反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作陪衬。
余之之本来也不是什么内向的人,没一会儿就已经和大家聊开,一行人说说笑笑地由本地的成员带着去了烤肉店。
林书瑶依旧保持着该有的傲气,从不轻易参与他们的话题。其实如果不是温黎南在,她根本就不会参加这种聚餐。
安排位置的时候,童默最先跑到座位上,然后招呼温黎南和余之之过去,本来已经准备在这边坐下的温黎南,意外地耐着性子换了过去,这是在平时绝对不会发生的事情。
虽然是吵着来吃烤肉,到最后大家才意识到,在座的大多私底下都不会做饭。
“我来吧。”
这种时候,余之之没有半点犹豫地站了出来。本来也不是多辛苦的事,何况除了她就只剩下穿着旗袍风衣、气质优雅到根本无法和烤肉融为一体的林书瑶了。
做饭方面,余之之很有天赋,许浅都曾说过,她如果没有选择当医生,完全可以去当厨师。
只不过这样一来,她基本上就没什么时间吃了,别说手上没停下来的工夫,大家都是熟人,也就谈不上什么客气不客气,每次肉刚一烤好,眨眼间就都被夹走。
一连几次下来,余之之一块都没吃到,只好求助童默:“默默,喂妈妈吃一块好不好?”
童默看了看余之之的碗里,又看了看自己碗里,赶紧拿着生菜动起手来,可不知道怎的,筷子反倒不听话起来,夹了几次都没夹起来,弄得童默都着急了。
“爸爸,你快帮我包一大块,我要给妈妈。”他扬着手上的生菜,向温黎南求救。
温黎南手上正好有一块,听到他的话,又看了看还在帮大家烤肉的余之之,在她转头看童默,正准备开口的瞬间,手不自觉地伸向她,就着手喂了余之之一口。
余之之手上的动作顿在那儿,面对已经吃进嘴里的肉,尴尬得一时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啧啧啧,你们俩真的够了啊。”旁边的人忍不住打趣。
余之之发现温黎南毫无表情的脸上,也意外泛起一丝红晕,本还尴尬的情绪瞬间化作喜悦,可一抬头就撞上林书瑶微怒的目光。
“很好吃。”本来决定让事情这样过去的余之之,干脆添油加醋。
之后,余之之干脆不去叫童默帮忙,而是直接叫温黎南,多叫了几次,温黎南不用她开口,只要她转头,就会自觉地知道要做什么。
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说,今天这个聚餐完全就是给自己找罪受,还有人表示回去马上要找个对象,偏偏温黎南脸上却没有半点变化,除了最开始的一点不自在,很快便恢复了以往的淡然。
只是没想到,林书瑶居然和他们住在同一家酒店。
“余之之,你故意的吧?”趁着温黎南和童默走在前面,林书瑶冷声质问。
余之之本来准备追上温黎南的脚步一顿,跟着慢下来,故意装作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你说什么?”
“你今天难道不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吗?”
“是吗,那我是不是还得去谢谢学长的配合啊。”余之之淡淡笑着,故意炫耀似的说。
就算她和温黎南之间勉强只能算是朋友,可是,她喜欢温黎南啊,所以没有办法在别的女人接近温黎南时,无动于衷。
林书瑶还想说什么,可余之之已经没有心情继续下去,她讨厌林书瑶。
因为林书瑶喜欢他,所以她讨厌,就是这么简单。
就算是这样,林书瑶还是保持着一贯在温黎南面前的风度,礼貌地在楼下和温黎南道别。
温黎南也不是傻子,被人当了一下午的道具,怎么会浑然不觉。
“你在怕什么?”在和林书瑶分开之后,温黎南这才淡淡地开口。
反正也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余之之干脆放下脸皮,坏笑地凑到温黎南面前:“当然是,怕你被别人拐跑了啊。”
“于是利用我一下午?”
温黎南虽是面无表情,却也不见得有多生气,否则他一开始就不会配合余之之的闹剧。
“学长,说利用就过分了,勉强算是合作。”说着,她还不忘拉童默下水,“为了默默。”
明明不过是狡辩,却又让他一下不知怎么反驳。
“还推给童默。”温黎南不愿承认。
余之之笑着摸了摸童默的头,甚至有些得意,嘴上却不忘继续逗温黎南:“其实是因为看见学长和别的女人说话,我吃醋。”
正好到了两人住的地方,温黎南居然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动作利落地开门,连句道别也没有。
余之之望着那扇关上的门,心里却不禁泛起丝丝甜意。
学长害羞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
圣诞节一早,就接到了许浅的电话,说是祝她有个美好的圣诞。余之之不想和她扯皮,没说几句就将电话交到了童默手上。
等他们讲完电话,又睡了一会儿,温黎南才来喊他们下去吃早餐。吃完早餐之后,他要去见个朋友,中餐也会一块吃,下午坐船游千江,晚餐订在江上的餐厅。
对于温黎南这些安排,余之之倒是没有意见,只是没想到,他一开始明明是说只有一个简单的交流会,实际上却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那么满。
温黎南的朋友自己开了一间小公司,他们去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温黎南和朋友叙旧的间隙,她和童默在休息间,想着给医院打了个电话。
“前辈,在忙吗?”
庄丘正好在办公室和主任说事情,电话打来的时候,他也不回避,只是声音不经意地放柔:“在医院,有事吗?”
余之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这不圣诞节嘛,趁着放假的间隙,抽空问候一下你,不然想到在医院坚守岗位的你们会良心不安的。”
“那就快回来,主任今早还说有个食道瘤患者要给你。”庄丘假意严肃地说。
“别啊,一年到头没休息几天的,当然要坚守到最后一刻。”余之之在实习期就没怕过主任,这会儿干脆开起玩笑来,“你跟主任说,留给他自己吧,他那手艺,再不多练练,就该往后退了。”
“余丫头,你说谁手艺不行了?”
这声音,是主任!
余之之一惊,虽是疑惑,却赶紧讪笑着解释:“当然是我啊,你看我这不是在忏悔嘛,大家都在辛勤劳动,我居然都在这儿偷懒,真是罪该万死。”
主任这会儿可不打算轻易原谅她:“嗯,那这个月的奖金就请大家吃夜宵吧。”
“主任!”余之之几乎惊呼出声,委屈巴巴地哀求,“我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困苦,朝不保夕……”
“主任已经走了。”庄丘在她一连串不带重复的哭诉中,善意地提醒。
余之之顿时松了一口气,这才不满地抱怨:“前辈,你怎么不告诉我主任就在旁边呢?”
“他正好在我办公室,本来还准备跟你说两句,不过现在已经被你气得回去了。”庄丘无奈地解释。
这下好了,估计过两天回医院上班的时候,指不定要去一趟主任办公室。这么想着,余之之长叹了一口气,哀怨地跟庄丘道别。
没多久,温黎南好友的妻子也过来,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看上去才不过大学刚毕业的样子。
见到余之之,也不见拘谨,过去端详了童默半天,惊讶地问:“这就是黎南大哥的儿子?”
余之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算是吧。”
因为对方的热情,余之之也不是什么内向的人,没多久两人就聊开了,温黎南他们过来的时候,两人正好聊到最近某部电视剧的男主角。
几人浩浩荡荡地从公司离开,找了一家不错的本地菜餐馆。圣诞节的气氛早在一个星期前就渐渐浓了起来,这会儿走到大街上,随处可见红绿相间的装饰。
童默喜欢圣诞老人的胡子,路上的时候,吵着非要买一个,温黎南依了,以至于在餐厅坐下,童默还戴着他刚买的胡子,玩得不亦乐乎。
从他们的谈话中,余之之知道他们是前天去拜访过的老爷爷的邻居,以前,温老爷子经常会带着他过来住几天,他们也是就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聊天的过程中,对方问两人什么时候结婚,记得发邀请过来。
就他们现在这种关系,似乎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准备结婚,甚至有时连余之之都有些恍惚,忘记协议,以为两人真的在一块儿了。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余之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解释。
见温黎南也没什么表示,大家自然不动声色地将话题跳了过去,并没有深究。
中饭过后,朋友夫妇两人好像有事,温黎南和余之之前往码头,坐在船上,童默难得规规矩矩坐着,像是生怕自己会掉下去。
等船开出了一段时间,余之之忽然凑到温黎南面前问道:“学长,你说我们现在,像不像在谈恋爱啊?”
“你又想说什么?”温黎南警惕地看着她。
余之之甜甜地笑着,眼睛眯得只剩一条缝:“要不,你就顺应民意,娶了我呗。”
“嗯……”温黎南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慢慢靠近,深邃专注的眼神,紧贴在耳边的气息,让余之之觉得心跳慢了半截。
“你到底在想什么?”
那冷飕飕的语调,一下就破坏了所有的气氛,包括那张很快就收回去的,毫无表情的脸。
余之之生气地捏着拳头,作势要打他,最后却也只是愤懑地收回来。
要说心里不失落,那是不可能,她明示暗示了那么多次,温黎南居然一点儿也不为所动,这种感觉,还真让人感到无力啊。
狼来了的故事说,同一个谎言说到第三遍就不会有人再相信,如果是这样,在一开始,她就应该郑重跟他说声,我喜欢你。
或许他注意到了余之之的情绪,或许只是觉得她受环境感染,此后的一路,似乎因为余之之的沉默而变得寂静无声。
3.
冬天的夜总是很长,似乎太阳消失的一瞬间,它就紧随其后跟了来,不留半点缝隙。
随着夜幕的降临,江边灯火慢慢点亮,一盏盏,化作另一道风景。
船上餐馆,靠江的座位,一转头就能看到岸边的点点灯火,加上圣诞节的气氛,如果不是下午的那件事,还真算得上是一个浪漫的晚餐。
温黎南就算再迟钝也能感觉出,余之之的沉默,是针对他。
应该怎么打破,或者,根本不需要打破,所以,大家就这样安静地吃着晚餐,偶尔各自应和几句童默。
只是吃到一半的时候,旁边桌不知道怎么忽然吵了起来,男子雄厚混浊的声音,像是喝醉了,夹杂着女子尖锐悲怒的控诉,应该是有什么矛盾。
旁边的店员想要上前劝阻,却被那壮硕且喝醉的男子一把推开,摔倒在地。
温黎南向来独善其身,何况他们坐在最边上,距离他们甚远,那边毫无意义甚至有些惹人心烦的争吵,根本波及不到他们。
不过看了一眼,余之之也收回目光,那边的场景,她还真是一点也不想看。
所以,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童默从始至终都瞪大眼睛,盯着,眼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过,沉默的,一瞬即逝的。
直到,意外的发生。
一个突如其来的玻璃碎片,猝不及防地朝这边飞过来,以至于所有人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
余之之坐在童默旁边,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随即就看见童默面前的餐布有血滴落。
童默受伤了,碎玻璃划破额头,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血从上面流下来,才短短几秒,就糊住了一只眼睛。
像是被吓到了,童默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眼睛呆呆地盯着某一处,不哭不喊。
“默默!”
余之之吓得惊呼出声,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应该怎么办,手忙脚乱弄得面前的碗筷掉到地上,拿着纸的手也不住颤抖。
“我来吧。”温黎南冷静地抓住她的手,抽出她手上的纸巾捂住童默的伤口。即便是他,这一幕也着实让他紧张,更别说余之之。
那边的争吵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反而吵得更凶了,没有人注意,余之之想过去理论,但是温黎南已经以最快的速度抱起童默,朝外面冲去。
终于有工作人员注意到这边的情况,马上做了安排,开车带他们去了最近的医院。
一路上,童默都沉默得出奇,任由温黎南抱在怀里,一声不吭。余之之揪着一颗心,轻拍着童默,小声安慰着。
到了医院,那边马上就有医生过来,伤口太深需要缝合,温黎南将余之之拉到门外,大概是担心她看见了会更难受。
那对男女也随后跟了过来,加上餐馆的经理。到了他们面前,那两人还在吵个不停,余之之本来就担心童默,这会儿被他们一闹,心里更烦。
“你们俩吵够了没有,不够的话就滚!”
“喂!你这人什么意思,我们这不是过来看看孩子怎么样嘛!”那女的立马将矛头指向余之之,维护那男子的样子,根本看不出前一刻还吵得在餐馆大打出手。
温黎南拉住余之之,示意她童默还在里面。他看了一眼那对男女,对餐馆的经理说:“你们看着处理吧。”
大概是被温黎南严肃的表情给镇住,那对男女总算安静下来。经理听着这话之后,最后和那对男女商量,决定一块支付医药费,以及一定的经济慰问。期间那对男女差点又吵了起来,不过他们没有心情去管,因为童默已经出来了。
在医院将事情都处理完,余之之很快就敏感地注意到了童默的不对劲,这样的沉默明显已经不是因为惊吓,更像是刺激之后的另一种表现。
经理将他们送到酒店,又郑重地道了一次歉,这才离开。
“默默,你到底怎么了,你不要吓妈妈。”
这漫长的沉默终于让余之之忍不住了。在童默下车后,准备自己走的时候,余之之终于疾步走到前头拦在他面前。
童默神情凝重,看着余之之,最后,转向温黎南,认真地问:“都是假的对不对?”明明是疑问句,可他却又是那么笃定。
“这一切都是假的吧,你不是我爸爸,之之阿姨不是我妈妈,我也不是你们的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太爷爷,也都是假的。”
是的,他记起来了,所有的记忆,全部都恢复了,因为那曾经见过无数次的酒后争吵,因为溅到他额头的碎玻璃划出的血滴。
那是他曾经经历过的,日复一日的争吵,以及满屋子的,铺天盖地的鲜红血液。
余之之惊恐地听他说出这些,下意识地否认:“不是,默默,不是的,我就是你妈妈,学长就是你爸爸,都是真的。”
童默懂事,在这个时候还伸手抱了抱余之之,正准备开口,却听到温黎南的声音,从头顶转来:“我们先进去。”
温黎南将童默一把抱起,朝酒店走去,进了自己房间:“我有些事要和你妈妈说。”然后,迅速出去,在余之之赶来的那一刻,无情地关上门。
“我们聊聊吧。”
温黎南平静地对余之之说,不管是那个意外,还是童默恢复记忆,都是先前从未预料的,可现在已经发生,应该怎么解决才最终要。
大概也知道温黎南想要说什么,所以在他走进房间之后,她也紧跟了进去。
“童默的事情,你真不打算告诉他?”温黎南问。
刚才童默问他时的笃定和坚决,让他知道,余之之的否认已经完全没有意义。
余之之无措地摇头,明显还没有从一开始的慌张中反应过来:“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早就想过童默迟早会恢复记忆,但真的到了面对的时候,她整个人完全蒙了,脑子里乱成一片。
“童默的妈妈是童宛吧。”温黎南忽然开口,像是求证,又更像陈述。
余之之明显因为这句话一愣,神情震惊、纠结,最后沉默。
“学长,没想到你还记得童宛。那你还记得衿凡吗,应该是你同学的衿凡。”半晌,才听见余之之微不可闻的声音响起,说到另一个名字时,是那么不情愿。
“衿凡?”温黎南皱起眉,却想不起太多的记忆。当时他们班上的人虽然不多,但因为他性子总是太冷,本身和他们也不太熟,加上毕业后没怎么联系,现在说起来,倒是没有太多印象。
“嗯,听说衿凡的成绩在你们之中也还算不错,没想到你居然都忘记了。”余之之感叹,接着解释,“童宛一进南城美院就和他在一起了。衿凡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开了一个工作室,闲暇的时候还带带学生,童宛一毕业两人就结婚,不久便生下童默,当时可是让不少人羡慕呢。”
温黎南听得很认真,听到这里差不多已经猜到了后面的事情,却也不着急打断,说道:“开工作室,带学生,大部分人毕业后都是这样。”
“可是不久,童宛就发现,衿凡和工作室的助手有问题。当时童默出生才几个月,童宛为此大闹一场,衿凡便辞退了那个助手,可还不到一个月,衿凡居然又和工作室的模特在一起了,那人居然还跑到到童宛面前示威。这样的事情在后来的三年里,发生了很多次,直到最后,他居然和自己的学生在一起。”
“你应该有劝过童宛吧?”
温黎南已经有了些印象,关于衿凡,关于童宛,包括余之之。
余之之无奈地苦笑:“怎么会没有,可是当时的童宛说为了这个家,为了童默,每次都说再相信他一次,可到最后,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坚持什么吧。”
“衿凡不知道她患了抑郁症?”
“知道啊,所以每次都会很诚恳地道歉,拼了命地说对不起,之后继续他的情不自禁。”
温黎南想或许已经没有问下去的必要,大部分的男人其实内心都是有这种侥幸的,以为一次没关系,以为隐藏很好没关系,最后两败俱伤。
“余之之,你是不是应该重新自我介绍一下?”
“哈?”还沉浸在过去种种的悲怒里,突然听到温黎南问这个,一下没有反应过来,随即牵强地笑了笑,伸出手,“五湖四海皆朋友,南美南医同学长,所以,学长你好,我是南城医大的余之之。”
记忆总算接轨,以前总觉得余之之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原来是那个时候。他当时代替老师去给学弟学妹上课,发现混在班里毫无绘画基础的她。
这段话,也是她那个时候说的。
“还是和童默说清楚吧。”
温黎南终于说起了现在的情况。他能够理解余之之的担忧,童默恢复记忆,说明对以前的种种也都记了起来,不知道这一切会在童默心里怎样发酵。
“我——”知道温黎南的决定是正确的,可是,要她怎么亲口告诉童默,他妈妈已经去世,而他爸爸,居然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丢下他逃之夭夭了。
“不管怎么样,这些你早晚都得告诉他,难不成你真的打算这样欺骗他一辈子?”
“我确实想过。”
连记忆都没办法承受的疼痛,想必沉重。既然这些经历已经重到无法让人承受,那么侥幸忘掉,就一直忘掉吧。
在刚把童默接到身边的时候,她收到过太多来自旁人的衷心建议。她们说,她没有结婚,如果在这时候照顾童默,那么往后还怎么找对象;她们说,童默不管怎么样也都是他父亲的事情,她根本没必要做到这样。
可童默是童宛的孩子,那个一直是她好朋友的童宛,那个因为父母意外去世,一直寄居在外婆家的童宛,那个温暖明媚的童宛,所以她没办法做到视而不见。
温黎南能够理解,却还是想告诉她:“余之之,童默早晚会长大,有些事情,你有信心能够欺瞒他一辈子吗?不管怎么样,他始终是童宛和衿凡的孩子,这是不可能改变的事实。”
“我也知道不能够这样,但是——”
“但是你不知道将这一切告诉童默之后,他会不会接受,能不能接受,知道之后又会怎么想。”温黎南打断她的话,接着往下说,“可是余之之,现在他记起来了,既然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欺骗他了。”
余之之知道温黎南说的这些都是对的,可是真到做决定的时候,还是有点下不了决心,以至于她沉默片刻后,却也只是说:“让我再想想。”
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发现,那个未关的门口,一直站立着的林书瑶,因为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而略有所思。
她本来是打算下来找温黎南的,知道温黎南迟两天回去,她想也没想地退掉了事先订好的车票,只是才到拐弯处,就看见余之之紧跟着温黎南进了房间。
知道偷听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可当她走近,听到里面的内容之后,竟然移不开脚步。
原来,这才是一切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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