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外地人无法理解天都人的饮食习惯,想不通居然有人喜欢吃这玩意,但真正的天都人却的确都喜欢吃,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 “咕嘟咕嘟”道明臣仰起脖子灌了一气,身上也出了汗,就把背心也脱掉,光着膀子搂住管凌云说道:“你的饭店和我的三江阁非常的类似,都是靠女人起家,这点你承认吗?” 管凌云尴尬地点点头。 “日!你还不好意思啊?开人ròu铺子需要黑势力做后盾,但是饭店却没这个行规,但是饭店毕竟和我的那个地方不一样,你们这儿讲究隐晦。很多想去寻欢却没那个胆子的人,就想到来你这里,对不对?” “恩,对。” “现在竞争很激烈,你有的陪酒小姐,别人也有了,这是自然规律,你不用灰心。现在的社会是讲新意的。你不能老是弄几个有姿色的女子陪酒,也要换一套方法了。” “换什么?” “虽然是女人,但是用起来却也有讲究。你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最好看?” “师傅,我知道!”小贝嘴里塞着一块鸡腿ròu,举起筷子喊道:“光着身子的女人最好看!” “去你妈的。”道明臣抓起一堆油麦菜就砸了过去。“阿坤,你说说看。” 四个红胡子正在不紧不慢地喝着白酒,是洋河大曲。一人一瓶,他们吃菜很细,喝酒却很猛,不一会,瓶已经见底了。 “我认为我们关外的女人最好看。”阿坤眼睛亮了一下,“不象天都的女人,妈的腰只有一把抓,还成天说要减肥,个个象他妈小鸡似的,日起来也爽不到哪儿去。” “阿坤,你小子似乎喝多了吧。”道明臣把脸拉了下来。但是忍不住他自己也笑了出来。 “我认为孕妇最好看,有句话不是说怀孕的女人最美吗。”另外一个叫阿轮的红胡子插嘴道。 “有点道理。还有谁补充点。”道明臣夹起一块鸡ròu给管凌云,管凌云激动的手都在抖。 “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来说一句,我上学时,曾偷看过一个女孩洗澡,她那时侯还有最后一件衣服没脱,我就被人逮住了。逮住我的是学校驻扎的工宣队,全是膀子粗的象沙锅的大汉,把我一顿胖揍啊,但是这么多年,我看过的女人也不少了,但一直再没那种感觉、、、、、、”管凌云吐沫四溅地还在讲。 “停!”道明臣喊道。 老管一下子嗓子拎在哪儿,讲又不是,不讲又不是,把老脸憋的通红。 “讲到点子上了同志们哪。”道明臣丢下了筷子;“你说的一点没错,朦朦胧胧的女人才是最美的。男人都有个共性,就是但凡是得不到手的才是最美的,容易得手的即使是很漂亮,也因为没有神秘感而不值一提。这就是关键了。” 管凌云一下字站了起来,“你是说、、、、、、” “搞一个大水族箱,一定要大!里面养上最好的海鲜,放在最豪华的包厢里,让那种身材最好的女孩穿上那种纱绸做的衣服,潜到水里,客人点什么,她就捞什么,记住,一定要被水一泡,有那种看不清却又似乎看的清的朦胧感。”道明臣微笑着说道。 管凌云鼓起了掌;“只有上帝才能有这样的构思,这玩意叫什么名堂呢?” “美人捞。”道明臣重复了一遍;“就叫美人捞。” “好美的名字。”管凌云喃喃道。 “师傅,你说的我都差点翘起来了。”小贝做了个鬼脸。 旁边的服务员的脸红的就象柿子一样,她原本是良家女子,听到一帮男人这么谈论女人,自然有点脸红。 “碍、、、、阿莉,你先出去。”管凌云有点感觉到她的局促,于是吩咐道。 “这样吧,我再过几天要办酒席,你先给我准备好,我要先给你做个广告。”道明臣拿毛巾擦了把汗。 “太感谢您了,臣哥!”管凌云有点手足无措地说道。 “不用了,你走到今天这步,我有责任。”道明臣挥手阻止了管凌云的进一步举动;“书本上有句话我记的最牢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不管你当初是怎么想的,对我有过用的人我绝不会亏待。” “绝不会。”道明臣眼光灼灼。 “你放心,臣哥,你的酒席我一定给办的漂漂亮亮。”管凌云哽咽道。 “好啦,再拿点西洋菜过来,没想到这菜涮火锅这么好吃,对了再拿点鹅头来。”道明臣拍了拍管凌云的肩膀。 谁也没注意到送菜的服务员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狡桀的笑。多年后,已经成为了美女作家的她,在书里曾经详细描写过“美人捞”这一奢侈的享受,并作出了委婉的批评。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想到,这个平凡的女孩居然也有不平凡的一天吧。 平凡的永远只是人的外表而不是人。 绝不是。 ~~~~~~~~~~~~~~~~~~~~~~~~~~~~~~~~~~~~~~~~~~~~~~~~~~~~~~~~~~~~~~~~~~~~~~~~~~~~~~~~~~~~~~~~~~~~~~~~~~~~~~~~~~~~~~~~~~~~~~~ 前几天有个兄弟说〈横扫千军〉不错,我由于工作继续泡汤,就跑去看了看,果然不赖。原本想不上传的,心里实在是舍不得兄弟们,日,硬着卵皮上吧,凑一章,不知道写什么鸟东西。大家凑合着看。 有点癫兄弟好,〈无家〉的确写的好,好的让我嫉妒的那种,妈我怎么写不出那样的小说?(我和无家的作者并不认识,大家不要以为我是替他吹。好就是好,静官有原则。) 笑舞天下兄弟好,五月鹰飞兄弟好;感谢你们这些在我停止更新时依然关心我的读者。今天的更新其实就是我心中不忍。妈我都要睡马路了,还酸的唧唧呱呱的,真是的、、、、、、、、 灵魂的悸动兄弟好,〈江湖〉里没有最后活着的混混,无墨阿哥有句话叫“亡命徒终究是要亡命的。”道尽真缔。 江北浪子兄弟好,我是江都人。看了兄弟的评论,我认为兄弟可以做起点的特约评书员了,比起那些空洞的评论,兄弟你的书评更能契合我的心。只是我不同意的是,〈江湖〉里的没有主角正是无墨阿哥的出色之处,他笔下的角色个个都很出采,或卑劣,或仗义,或龌龊,每个都很传神。雾满大大和我一样都是〈江湖〉的读者,也算是跟风之作,有可能太监。 我给〈血色的暗流〉最初的初衷就是想写个男人的故事,至于他是黑是白,没考虑过,也不屑考虑。网上有太多的生殖器比义气粗大的主角了,我想写,但是可能写的又不好,很可惜。 秦皇,汉武兄弟好,虽然目前内心凄苦,但看到你的书评,还是很开心的说。 峰子兄弟好,特感谢关心。你的票也拿出一点支持一下军刀大大吧,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