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录

远古相传,灵智愈高的动物愈不能食用。因其体内兽性难灭,若食其肉,必受影响。杨戕一代忠良之后,一夜之间横遭巨变,成为一个人面兽体的怪物虎骨、蟒筋、鹰眼、熊心、豹子胆、狼肺、鲨鱼肝除了脑子还是属于人类,他的身体都经过了惊世骇俗的改变。然而正是他这样奇异...

作家 逐没 分類 二次元 | 91萬字 | 327章
第 14 章

    担心什么,以秦小官那与世无争的性格尚且还担心他自己体内的兽性,更何况自己这天生争强好斗的人呢?看来秦小官对自己,似乎并不太乐观,想到自己若是失足变成了一头凶残的野兽,杨戕就只感觉浑身直冒冷汗。

    秦小官见杨戕面色有异,安慰他道:“情况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可怕,至少现在你不是也平安无事么?我只是要让你防范未然,否则日后等你发现此节的时候,就来不及了。所以,在此之前,你必须要对你的身体有足够的了解,也就必须基本学会这书上的医术。对了,你知道你身上的ròu是什么吗?”

    第九章 天上来客

    “身上的ròu?”

    ròu便是ròu,这还能是其它东西么,杨戕不禁纳闷,又忍不住仔细地翻看了自己的手掌,然后终于还是不放心地闻了闻,这一闻之下,却让他不禁骇然,惊道:“这,这怎么有腐烂的味道?”

    难道自己身上的ròu竟然开始腐烂不成?幸好这味道不是很大,不然的话,杨戕只怕非得让自己给惊吓一跳。

    秦小官笑道:“杨戕你不必奇怪,其实如今你身体上的ròu,已经并非是你以前的血ròu了,当日遇到你的时候,全身已经被海水浸泡得不成人样了,所以我才用了一种叫‘生肌菌’的菌类植物,用来替代你身体上腐烂的ròu。”

    “生肌菌,世间竟有如此神奇之物?”

    杨戕极其诧异地问道,如此东西,简直闻所未闻,不觉之间,对这青囊书所记载的离奇医术竟然产生了兴趣。

    秦小官看见杨戕流露出如此如此好奇的目光,心中暗喜,他用杨戕自身为媒,引发出他对医术的兴趣,这正是秦小官的意思。于是,秦小官便侃侃而谈道:“青囊书有记载,生肌菌生于动物的腐烂尸体之上,形状像有若白面馒头,一团一团生长,颜色纯白,但是却有腐臭味道。后来华佗无意中发现了这奇异的植物,简直是如获至宝,因为这东西竟然可以代替人或者动物的ròu,用于外科之术,再适用不过了!”

    “这东西虽然是奇妙,但是这腐臭味怎么办呢?总不能搞得人一身臭烘烘的吧?何况,这东西怕也不好找吧?”杨戕虽然觉得这生肌菌能替代自己的ròu,的确是不错的东西,但是对于它的臭味,终究有点难以释怀。

    “你先不要急嘛。”秦小官笑道,“除其臭味之法,书中已有详细记载,只需按照药方配成药水冲洗,自然就能除去其味道了。更何况,若不是先前我已经替你用药水将身体擦拭过一遍,你这身体可真是还臭烘烘的呢。不过,只要你能用药水泡一个澡,包你这臭味尽除。至于找这东西,那倒简单了,只需要带回一点生肌菌的菌孢,放在一堆ròu中,你想养多少就多少,这生肌菌,吃ròu就长!”

    “吃ròu就长?”

    杨戕骇然道:“那,那这东西岂不是要吃我身上的ròu? ”

    “哈!哈!”

    秦小官大笑,“你也太小看这青囊书医术了,一切东西,自然要用之得法。只需将其边缘稍做处理,限制它的边缘部分生长,它就绝不会对其主人有害。而且这东西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其自我恢复能力特强,受到创伤的时候,它便能自行恢复!嘿,怎么样,现在你可不敢小觑我这青囊医术了吧?若是你还想去掉身上的味道的话,就赶紧拜师吧。”

    其实杨戕对于这青囊医书,哪里来什么小觑之心,只是担心其中医术过于玄妙,自己未必能弄懂罢了,但是现在秦小官既然说到了这份上,他自然只能当仁不让,干脆道:“师傅,请受弟子一拜。”

    说着,杨戕便要下跪行拜师之礼,但秦小官出手极快,一下就扶住了杨戕的手,笑道:“行礼就免了,反正我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师傅,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这里呆得太久的,所以上面的医术,大都得靠你自己摸索了。对了,你还是叫我先生吧,先生听起来,比师傅更斯文一点。”

    杨戕终于郑重地将《青囊手札》收于怀中,现今两人师徒名分一定,关系自然就不同寻常了。

    秦小官见自己传医的心事已了,心情大好,便道:“杨戕你可还有什么疑问呢?趁现在你还没有离开此地,尽管问便是了。”

    “人生景遇,实属难料。”

    杨戕并没有急着询问心中的诸多疑惑,感慨道:“人道是十年征战几人回,只是我等初次征战,竟然落得如此惨痛下场,若无先生搭救,只怕空我杨戕空有一身抱负,也终究只能是葬身鱼腹了。”想起当日张贵被鲨鱼所食的惨状,杨戕心中甚不是滋味,接着道:“我一直想征战沙场,谁知道沙场之中,竟然会是如此一番地狱般的景象,可笑我以前还曾经一直心存幻想,以为自己能成为战场上的英雄,真是可笑之极!”

    有生必有死,这本就是自然的规律。

    但是让几百上千条性命如此草菅于昏庸无能的将领之手,只怕那些冤死之人,九泉之下,亦难以安息。

    秦小官知道杨戕必定是从败仗中归来,感受到杨戕那份悲痛和无奈,他沉声道:“第一次就经历败仗,往往比第一次经历胜仗要好,第一次经历了败仗的人,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败仗的耻辱和痛苦,那么,在以后的战斗中,也就不会轻易犯错了。杨戕,你是一个战败了的士兵,那么,以后你成为将军的时候,你就知道如何去对待你的士兵了,不是么?”

    若是常年打胜仗的将领,往往容易滋生骄傲之心,而骄兵则必败。

    杨戕自然明白这其中之理,何况过往之事,已是无法挽回,便道:“先生莫要见怪,我因为想起先前参战的弟兄惨死,有感而发。”

    秦小官已拥有百多年的智慧,自然是见识不凡,他平静地道:“战争向来都没有什么荣辱可言,有的只是胜与败,生与死。人不是并不是唯一懂得战争的种群,但是只有人才会愚蠢地把战争当做荣耀来看看待,岂不知这荣誉二字,却是要让多少人无辜枉死呢?”

    杨戕想了想,终于明白了其中之理,心悦诚服道:“杨戕受教了。先生之言,的确是句句在理。”

    秦小官见杨戕想通了此节,便不再这问题上继续纠缠,笑道:“战争那是岛外的事情,在这里,没有江湖,也没有朝廷,自然也就没有战争了。可惜,杨戕你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不然的话,也可以和自己心爱的女人,选择一个僻静之所,厮守到老。”

    杨戕俯身窗前,窗外云白风青,天高海阔,若能与心爱之人隐于此间,可谓逍遥似仙。只是,自己不过二十出头,复有家门使命、胸中抱负,若就此平淡于山水之间,心中委实不甘。

    秦小官见杨戕默然不语,自然知道他现在绝无“出世”之心,便笑道:“杨戕你如今风华正茂,自应该宏图大展一番。以前我先生就曾经说我,畏首畏尾,终不能成大事,不过,我相信杨戕你必定能携百兽之体,尽展你的雄心壮志!”

    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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