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永不丢失! 十二月的冬镇总算有了些游客,不少人都是冲着那股奇怪的呼啸声来了。到冬镇来有两条路,一是顺水而下,在大江上乘坐小船抵达直流,再换成冬镇的观光船或者小舟,还可以边吃鱼边喝黄酒。二是现代化的,毫无美感的火车一路冲到,然后人力车或者步行抵达小镇。 他们选择的是后者——因为李洛约不会水,怕水。 罗宾看着脚下的石板路,上面似乎永远湿滑,空气中有一股散不开的水汽。到底是水乡。扭头看去,搭档李洛约却是一脸沉思,有点走神。罗宾想要询问龙骨的打算也就没有说出口。 看到路边有个正在烧炉子的婆婆,罗宾走过去问:“婆婆,问一下,沈家在哪啊?” “沈?沈什莫?” 老人的口音很重,翘舌平舌混用,好在还听得懂。 “沈倩倩。有这么一户人家吗?” “有的有的,我给你说,这么走。对直一直走,走到看到有个卖酒的摊子,然后左拐,走到底,再右拐,那里就是沈家。明白啦?” 谢过之后,罗宾带队,李洛约跟在身后。 沈家如李洛约所说,的确是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胡同,周围苔藓丛生,一只猫从门口懒懒站起来,为被陌生人打扰而不满。 敲了敲门,无人回应。 罗宾看向搭档,李洛约却脸色奇怪,不住打探四周,似乎想要从这里得出什么信息。 连续敲了几轮,里面就是不开门。 李洛约制止了罗宾的手臂:“你看这门。” 大门是木制的,外面的红色包漆不少已经龟裂,看起来就像是破碎的玻璃纸。锁孔处插着一根铁钉。罗宾忍不住用手去碰了碰,扣了扣,铁钉纹丝不动。 李洛约解释说:“这是小偷鉴定屋子里有没有人的一种方法,将细铁钉从锁孔钉入,隔两天来看,如果还在说明主人不在。这是相当老式的办法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没想到还有人在用。不过也的确有效。” 他又蹲下来指向墙角。罗宾看到那一处的苔藓被刮了下来,露出青砖,上头用什么利器画了个痕迹,浅白色。 看起来像是一个圈。 “那是标记,给其他小偷看的。闯空门里头叫做‘打眼’,表示这里已经被盯上了,让同行另找地方。” 长了知识的罗宾忍不住问:“其他小偷真的会听吗?” “不一定的,”李洛约摸了摸那一块位置,将手指放在鼻下闻了闻:“不是所有人都遵守行规的。比如我舅舅就说过,以前西叶市有个神烦小偷,喜欢将每家用户都画上记号,让大家根本无地方可偷……他仅仅是为了好玩,拍下同行郁闷回去的样子。不过大多数有操守的小偷还是会遵守的,行有行规。” “小偷真的也有操守吗?” “有的,我从来就没被偷过。穷人他们是不会下手的。” 听着搭档莫名自豪的话,罗宾只觉得心酸。 俩人谈论正热闹,旁边一个大爷弓着背走过来。他的背上仿佛有什么巨大责任,导致大爷眉头紧锁,以猎狗般的眼神打量着两位外乡人。 “你们是干什么的?” 毫不掩饰的怀疑。 罗宾指了指门:“我们来找沈倩倩的。” “沈家,她是你们什么人?” 罗宾瞄了眼李洛约:“算是朋友吧。” 大爷冷笑了一声:“年纪轻轻不想着做正事,歪门邪道倒是不少,我告诉你们,趁早收手,不然我不客气了!” 他一发怒,旁边不知道从哪儿窜出一只凶悍大狗,嘴里呜呜低沉声在冷冷警告他们,不要轻举妄动。 罗宾更是疑惑了:“真的……” 转瞬他就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改口说:“这里是不是有个年轻姑娘,不到二十岁,还有一个中年女人。” 大爷看他不像说谎的样子,皱眉道:“沈倩倩十年前就去世了,这里什么都没有。屋子里小偷都来过几次了,你们快点走吧。” 十年前去世了?怎么可能? 沈倩倩到底是谁?是走错了门还是…… 走回宾馆的路上,李洛约终于主动说话了。 “我记得很清楚,她就叫沈倩倩,旁边的几个路人也这么称呼的……我明白了!” 他猛地抬起头。 “罗宾,你有没有发现这里到处都一样?” 罗宾张望了一番,发现还真是这样。格局都差不多,小巷,青石墙,石板路,湿漉漉的街道。 “我们走错地方了……” 李洛约兴奋地说。 罗宾差点忘记了,搭档是个货真价实的路痴,难怪之前他一直在东张西望,原来是无法辨认地方。 “我记得那里……要过一个小商店,就是前头那里!” 他在前方自言自语,追溯记忆。 罗宾默默跟在身后,不敢打扰。 很快,他们来到了正牌,沈倩倩的居住地。和上一个地方并没有明显区别,同样的斑驳红漆,木门,凉沁沁的味道。正要敲门,里头门突然自动打开了。 俩人和里头的男女面面相觑。 那男人扭头对女人说:“你不是说这里是闲置的吗?怎么还会有人来?你还找了其他人?” 女人解释说:“不是的,我们中介从来讲诚信,已经签了合同不会再让顾客来的。他们我不认识。” “那他们背着旅行包,不是入住是什么意思?” 顿时男女看向俩人。 罗宾无奈说:“这是一个误会。” 门口摆着一个立式小灯箱,上头“一号中介”的彩灯闪烁,看起来就像是酒吧的招徕顾客一样。两边的玻璃墙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租房卖房广告,什么跳楼价,心血泣尽,家里救急,总之无论前缀怎么样,价格还是基本平稳。 中介里头有一张很长的老板桌,之前的女人就坐在里头,以审视目光看向两位年轻人。 “也就是说,这间房子一直处于出租状态?” 女老板点点头,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西叶市青年报记者。我叫李落,这是我的搭档罗宾。” 李洛约面不红气不喘,递上以假乱真的名片。 当女老板正在反复观察名片时,李洛约继续说:“因为之前有个很有名气的作家兼编剧在这里写过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来取景和调查一下,方便做他的专访。去年七月份他住进这个房子里来的,应该是两个人。” 老板嗯了声,又摇摇头。 “不,是一个人……也不对,是三个。三个。” 她确定是三个。 “三个?” 罗宾恰到好处摆出疑问的模样,一边用手刷刷在笔记薄上记录。 “对的。那时候租房的确是一个人来的,是个年轻人,他……不过我不知道是男是女。戴着帽子和墨镜,还有口罩,大热天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还以为他有毛病呢。也不说话,好像是嗓子疼,他用纸和我交谈,付钱倒是很爽快,先租了两个月。一般我们是一季一租,不过那个房子空了很久了,我也就想与人方便嘛。” 端起热茶喝了一口,老板将手中笔放下。 “后来入住时,我看到他们是三个人,一个年轻女孩,一个中年女人,还有就是租房那个。” 李洛约问:“他应该会留有名字,有吗?” “叫沈……” 老板翻出记录本,哗哗翻开,最后停在某一页。那里记录着日期:六月30日,沈小姐。 “就是这个名字。所以我开头以为是个女孩……” 罗宾皱眉:“开头?” “对啊,不过后来又感觉不对。因为他胸口平平,实在有些不像女人家……” 这个理由让罗宾大失所望。 贫乳女生也不少啊,或者束胸一下也行,老板你自己也不是大胸好吗? 李洛约则抓住了关键:“你说他是年轻人?” “是啊,皮肤可真好,我看到他的手,细长细长的,皮肤比我们这里好多人都要好。不是年轻人,没有那种肤色。对了,他有个黑色耳钉,看起来不便宜。” 罗宾在人物特征上加上这句,又添了一个自己的评价:有钱人。不过耳钉并不能证明,因为现在还有专门可以贴在耳朵上的耳钉类型,不用留耳洞。 有钱人为什么要为难没钱的K君?问题又增加一个。 “哦还有一个!唉唉,上了年纪记忆力老是不好。青春就是抓不住,果然女人过了十八岁就开始进入衰老期……” 女老板也不过三十几岁,却一脸唏嘘。 忍住吐槽的冲动,罗宾继续静静聆听。 “这是从隔壁张老头那里听到的。他每天都喜欢在镇上遛狗,你们估计也会看到他,狗很大的一条,老头有点驼背,不过一脸严肃……啊,就是他,你们见过了啊?” 正是之前警告的那位老人。 “他说,那年轻人是个导演什么的,因为有摄像机,还在门口摆弄着。另外俩人好像很听他的话。” 临走时女老板有些腼腆地说:“那个,李记者呀,能不能说说我的中介店啊,说说地址什么的应该没问题吧。” 李洛约踌躇道:“……可以试试,不过主编让不让过就不清楚了。以后我会联系你,非常感谢,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作家老师,抱歉未经允许我们不能透露他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