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人

一枚铜钱、一面铜镜、一副尸骨深埋地下数百年。一件血案,一张人皮,深仇大恨铭记在心数十年。无声的冤诉,彻骨的恨意,尸骨之谜,人皮之恨,不可能成为当世之谜,最终被捡尸人的他破解。

作家 紫坠儿 分類 悬疑灵异 | 142萬字 | 352章
第32章 野狼洞

    本以为必死无疑,死就死吧!记得二轱辘那件事,我都不知道是谁暗算我,就被活埋在地下,然后遇到雷疯子。

    雷疯子救了我,回到家六指被掳走,我被捆绑起来,也不知道要送到什么地方去,当下以为自己必死无疑,还暗自安慰自己大不了再死一次。

    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并没有活埋我,也没有把我送到野狼洞。而是送到了村长家里。还好菜好饭的伺候着,吃你麻痹的,我没有看见六指拒绝吃饭。

    村长婆娘,丑。胖得我怀疑她会不会一头栽倒爬不起来的肥女人。左一句幺儿,又一句幺儿的喊我,妄图想骗我吃这些大鱼大肉。村长家的女儿们,一个比一个丑。对我的到来好像不开心,却不得不伪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在一边儿发嗲喊:"亲爱的弟弟你回来了。"

    我对眼前的大鱼大肉不感兴趣,对肥女人的关爱无动于衷,对这些所谓的姐姐们更是不屑,对村长喋喋不休的唠叨感到厌烦,我捂住耳朵大吼一声:"滚出去。"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跟摔门声之后,屋里一下子安静了。我必须冷静下来,首先考虑怎么才能好好的活下去,是利用这一张本不属于自己的面孔,伪装憋屈的活下去,还是继续闹最终让他们明白我根本就不是特娘的村长儿子,而是陈福满带回村庄的孩子陈俊,然后等待各种难以想象的处罚。

    想到这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噤,仔细想一想巫不言对六指说的话,还有二轱辘说的话,如果我是陈俊,还有机会活下去吗?我背部的秘密又怎么才能j开!想到背部的秘密,我当即脱下衣服,对准屋里的一面大镜子侧身别扭的姿势看。

    果真,我的背部有一条很细就像头发丝那么细的线路,但很清晰,其中有文字,别扭的姿势久了脖子不好受。又转向另一边看,还是只能看见清晰的线路文字。

    如果,我前面有一面大镜子,后面也有一面大镜子,我就可以看清楚了。想到这一点我不由得灵机一动。何不用这张脸活下去,利用这张脸查出爷爷死亡的真相,还有杀害爷爷的凶手是谁,以及传闻已久村长一些不为人知的恶事。还有害六指的恶人。

    对了,我是真的不能死,六指现在下落不明,他那对老实巴交的父母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六指都还来不及给我说,就发生了被掳走的事,或许他知道这次难逃一劫才逼我去床底下的。

    不过在利用这张面孔之前我还得有要求才行,若是轻易答应留下来,势必引起他们的质疑。

    首先我要求尽快见到六指。找到二轱辘问明白是怎么回事,然后需要一面大镜子,摆放在屋里。我喜欢安静呆坐,在我安静呆坐的时候,无论是谁都别打扰我。

    我面对镜子看着不属于自己的脸,感到莫名的恐惧。这张面孔是怎么到了自己的脸上,而制造这张脸的人,在什么地方?所以我接下来必须接受的身份是村长家的小少爷。

    虽然现在这个年代没有少爷。但是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偏远山村,村长就是一切。

    门外的人等得双腿发麻,脖子伸长跟鹅颈似的村长一家子看我开门出来,一个个的笑得一张脸变成了ju花。院子里好多人,村长家好有钱,全村最好的房子一栋二层楼洋房。

    一条浑身黑毛肌肉发达的大狗,听村长喊它黑仔。对村长以及村长家的其他成员摇头摆尾,唯独对我很凶。呲牙,瞪眼,只差一口咬住我的小腿狠撕一下了。

    要是六指在这就好了,黑仔是怎么样子的一个想法,他一定可以告诉我。所以,我必须找到六指,只能暂时妥协眼前发生的事,成为村长临时的儿子。

    想到这个我的内心莫名的感到恶心,要我每天面对这么一个内心阴暗,心胸狭窄,对人刻薄得要命的糟老头子喊老子,我想吐。万寿村村长儿子找到了,就如久违了的秋风,瞬间刮遍附近方圆十里的土地,除了大岭村没有人来。附近很远的村庄只要有人在的都跑来看稀奇。

    我身上穿的是整个村子里最好的衣服,吃的是村子里人们可望不可即最好的饭菜。村子里的人用巴结,畏惧、憎恨的目光仰视村长家的人还有我。

    其实我自己都恨自己现在这张脸。要是可以,我用手指把这张脸抠下来,还原属于我自己的面孔。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这是被人使用了一种爷爷曾经提到的江湖失传很久的换脸术。

    由此我怀疑使用换脸术的人本质上没有恶意,是想我继续生存下去,才给我换脸。他是黑衣人,还是二轱辘,他跟巫不言以及雷疯子都有一个相同的习惯,习惯拿出一颗药丸逼人吃下。

    六指说巫不言救了他。

    雷疯子来历不明。

    黑衣人也是来历不明。

    二轱辘不知去向。

    村长一直在我耳边大声说话,我的心思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甚至于到了野狼洞。

    我杀死的那头狼就是野狼洞来的,六指不会被掳走扔到那个地方去吧!我一句话打断了村长喋喋不休的唠叨,惊得窃窃私语的人们顿时安静下来,我说:"我要去野狼洞。"

    野狼洞,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地方,有路人被野狼拖进山洞,被咬断四肢剩下驱赶,专门用来给幼小的狼崽子啃咬。这一点倒是不可怕,可怕的是,野狼洞里的野狼成精了,它懂得只要咬断人的四肢后,不要大出血,这个人就不会死。肉也不会因此发生腐烂现象。

    所以在野狼咬断路人的四肢后,它会想法止血,还去野外衔来野果子,野味什么的,只要是人类可以吃的东西它想方设法寻来,主要是把这个没有了四肢的人类养起,直到狼崽子长成了牙齿可以撕咬东西为止。

    人类最大的问题是怕死。

    只要有一线生机,哪怕是苟延残喘的活下去,没有了四肢的人类不愿意死去,就只好吃野狼衔来的东西。没有了四肢的人类,少了很多累赘麻烦消耗,躯干被养得很好长了很多肉,足可以让野狼一家子度过一冬。

    听我说要去野狼洞,村里的人们惶恐不安起来,却因为村长的一句话没有选择余地被逼留下。

    "我儿子说要也野狼洞玩玩,你们谁家愿意出人手,我这里可以领取一部分粮食作为酬劳,这样就不用怕来年的春荒了。"这是诱饵,我不希望村里人跟我去冒险,但想到这些人曾经对我下狠手赶尽杀绝,还瓜分了我们家的粮食,还有爷爷的照相机跟巫不言提到的那部书下落不明,我就没有出声阻止村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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