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美食大亨

文案1:余清泽穿越到异世,这里没有女人,只有哥儿和汉子,而他被一个哑哥儿救了。   哑哥儿心地善良,却因身体原因成了大龄剩哥儿,没有汉子愿意娶。   前世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余清泽丝毫不嫌弃,还有什么能比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更值得他去珍惜的呢?   凭借着一手好厨艺,赚钱、养家、生几个娃娃,守着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这才是余清泽重生一世最重要的大事。   文案2:   外人都道乐哥儿不能言语,丑颜无双,眉心的孕痣都黯淡无光,不好生养,没人愿意娶。   前世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余清泽丝毫不嫌弃,呸了他们一脸:没眼光的古代人,乐哥儿心地善良、心灵手巧,能干又贤惠,以后有你们羡慕的时候!   几年后,余清泽携夫抱子,家产遍地,打脸啪啪啪。   阅读指南:   1、古代背景,架空,汉子哥儿世界设定,没有女人,有生子。很多美食。   2、主攻。   3、一般日更,凌晨更新。   感谢涂画乐园柒歌大大制作的封面,么啾~   预收文,求收藏:   ①:《宠夫之种植大王》,八级木系异能者殷裴楠从未来穿越到异世,立志用自己的异能带领全家走上致富路的种田文,小受是他以前的高冷上司,穿越后变成了哥儿,双穿越、双向暗恋、下克上、年下的甜宠文!   ②:《征爹爹启示》:文案:近期,兽人星球异常热闹,凤凰一族的小王子要给自己的父王白翎征婚。   征婚启事由小王子亲自执笔,内容如下:   要求:1、体力好;2、力气大;3、有耐心;4、纯雄性;5、长得好看;6、年龄合适。   您将获得:1、高冷小公举一枚(我爹爹);2、萌萌小可爱一只(我);3、第一夫人称呼一个。   征婚启示发出去引起了热议,却没有一个人来应征。   直到一个月后,一个伟岸的身影揭下了征婚启事。   擎宇:也只有我能忍受你了。   白翎:呵呵……   ③:《星际神级契约兽》:文案:亓渊是麒麟里的异类,很宅也很懒,宅得它爹都受不了了,命令它出去旅游放风,不然不准回家。   亓渊不得已去了,却没想到自己只不过去虚空中游荡了一圈,却意外进入了一个次元世界——召唤兽世界,还没等它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宅起来,就被一股神奇的力量召唤,被契约成了一个精神力即将暴丨乱的元帅的契约兽。   万众高呼:是时候让亓渊出场了!   亓渊原地趴下,实力拒绝:“不,我只是一只吉祥物。”   邢博宇点头,宠溺道:“对,他只是吉祥物。”   推荐好友的文:   ①:现耽:《我一夜暴富了》 by春风无邪  BUG伪直男一心只想暴富受VS戏精NPC见到媳妇就走不动路攻   ②:现耽:《总裁的女装天师》 by春风无邪 皮一下就开心沉迷给老攻买买买的颜控自恋中二总裁受VS责任重大却每天都想成为职业电竞选手的女装天师攻   ③:无CP:《无罪之证》 by春风无邪 刚出狱的犯罪天才和被当疑犯吊销证件的刑侦警察强强合作自证清白之旅   ④:幻言:《快穿之女配的逆袭》 by扬笙落笔  千年狐仙姝儿拯救炮灰女配的逆袭之路   ⑤:幻言:《超颜值学霸的娱乐圈人生》 by扬笙落笔  超颜值学霸全民女神小姐姐胡一诺的苏爽人生

作家 凡尘片叶 分類 历史 | 154萬字 | 170章
72.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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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昨晚其实并没有睡好, 一是环境陌生, 他刚到这世界, 世界观受到了冲击,心头思绪万千, 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睡着了没有, 半梦半醒那种感觉;二是, 实在是太热了, 床帐不是纱帐,不怎么透风, 还进了只蚊子,嗡嗡嗡个不停,又不知道在哪里, 吵得人烦躁得很。
    现在正值盛夏, 在这个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的古代, 他能睡好才怪了。
    他知道常爷爷他们要去田里割禾, 便自告奋勇要去帮忙。
    常爷爷扫他的脚一眼, 道:“不用, 把伤养好先,你要想帮忙, 等下帮小浩一起把谷子给晒了吧。”怕余清泽觉得不自在, 常爷爷捡了个不怎么费脚力的事说了。
    “……行。”早晨干活时间短, 知道自己这腿脚不便, 等他挪到田里估计常乐他们又该回来了, 也行不通,他便答应了。
    出去的时候,常乐已经将晒谷子的草席都铺上了,还将要晒的谷子都倒到了草席上,每张草席上一堆。
    随后,他交代了常浩看着火,厨房在熬粥,便挑着两只硕大的桶跟常爷爷一起出门了。
    “小浩,你哥挑桶装谷子的吗?不是有箩筐吗?”那木桶就跟小时候爷爷家给他泡澡的那个桶那么大了,光那两只实木桶的净重估计就得二三十斤,再装满谷子,那得多重?
    常浩打着哈欠端了一盆水出来放在厨房门口的石头边,答道:“不是啊,那是水桶,我哥回来的时候会顺便挑担水回来。”
    “……哦。那木桶好大。”得多重啊!余清泽又感叹了下。
    “嗯,专门打的,挑一次就可以装满水缸了。我哥嫌普通的水桶太小,装得太少,来回麻烦。”
    余清泽:……真是非常强大的理由!
    “你哥好厉害!”余清泽真心称赞,那么单薄的小身板,却那么有劲!
    常浩就是个哥吹,特别得意地给余清泽介绍他哥的‘丰功伟绩’,“嗯,我哥可能干了,那些汉子都没我哥能干!他们三个人都抬不动的大树,我哥一个人就能扛起来!”
    余清泽:“……真厉害!”
    哥哥被夸了,常浩喜滋滋地转身又从厨房里拿出布巾和杨柳条,都是常乐事先就准备好了的。
    “余大哥,其实你还可以睡一会儿的,不用那么早起来。我哥和爷爷要太阳出来才会回来吃早饭的。”说完,常浩拿起一根杨柳条递给余清泽,自己拿了一根塞到嘴里,咬了几下将皮剥开,露出里面的杨柳纤维,然后就刷起了牙。
    “没事,我平常也起得早。”余清泽正发愁怎么刷牙呢,看到常浩的动作,豁然开朗。
    要不是见着了,余清泽还真不知道古时候是这样刷牙的。他有些新奇,学着常浩的样子,用杨柳条刷起了牙。有些杨柳特有的青涩草木味道,感觉还不赖。
    洗漱完毕。余清泽让常浩专心看火,他拿着晒耙将四大张草席上的谷子都扒开晒好,还用草耙将里面的草屑都挂了出来。
    这些活小时候他在爷爷家做过,还是知道的。将草屑粗挂一遍,等稍微晒干一点还需要再仔细挂一遍,最后晒干了用风谷车转一遍将秕谷子吹出去,剩下的就是饱满的谷粒了。
    晒好谷子,余清泽进了厨房,粥已经熬好了,正放在冷水里冷却。常浩正在清洗泡发了的萝卜干。
    “这是早上要做的吗?”余清泽问道。
    常浩点点头,“嗯,我还不太会做菜,做的不好吃,先洗干净,等我哥回来就可以直接做了。”
    余清泽道:“我来。”
    常浩双眼一亮,侧头看着余清泽,“你会做菜?”
    余清泽点头,“会。”不要太会,以前是大厨,就靠着这吃饭呢。
    常浩很高兴,道:“那余大哥麻烦你做吧,我来烧火,等爷爷和我哥回来就可以吃了。”
    两人一拍即合。
    余清泽观察了一下,案上的调味品只有油、盐、酱油和醋。砧板旁边还放着几个辣椒,四条黄瓜,角落里有一粪箕的番薯藤,都还很新鲜,应该是常乐早上刚弄回来的。
    他一怔,一大早猪草打了,菜摘了,生火熬了粥,还把草席铺了谷子倒好了,做了那么多事,也不知道常乐是多早就起来了。
    真是个勤快的小哥儿。
    征询过常浩的意见,得知他们的口味偏辣,又见案桌下有坛剁辣椒,余清泽拿了两条黄瓜,手法利落地做了个拍黄瓜,里面放了一点剁辣椒。随后,他又到粪箕里摘了一把鲜嫩的番薯叶,去掉叶子,只留下梗。
    常浩在一旁看着他不一会儿就弄了个凉拌黄瓜,又飞快地将番薯梗切了段,萝卜干也切碎了装到碗里,光是看他的刀工,就很有说服力了。只不过,常浩看着番薯梗,表情有些复杂。
    “怎么了?”余清泽发觉小少年脸上的表情很是耐人寻味,便问了下。
    常浩抹了把脸,摇摇头,道:“没什么,你继续吧。”
    番薯藤他们一般都是喂猪的,缺粮的时候不得已才会煮来吃。前阵子他们就经常吃番薯叶,很不好吃,跟猪食差不多,不过他没说出来。
    其实萝卜干也不好吃,菜园里没新鲜菜吃的时候,他家经常吃。小少年对萝卜干和番薯叶简直生理性嫌弃,哦,还有丝瓜,软绵绵的,一点嚼劲都没有,味道还淡。
    但是他很懂事,自觉没有抱怨的资格,从来不说,哥哥做什么,他就吃什么,非常好养活。
    不过很快,当番薯梗炒出来的时候,他就说不出话了,很庆幸自己刚才没说话,不然脸都要被打肿了。
    抱着要给余清泽面子的想法,小少年意思意思地夹了一根番薯梗试吃了一下,顿时惊呆了,不敢置信地又飞快地又夹了一大筷子送进嘴里。
    “哇,余大哥!好好吃!”常浩双眼亮晶晶的,仿佛发现了稀世珍宝。
    明明他是全程都看着余大哥做菜的,也就放了油、盐和一点点剁辣椒,炒出来的味道却好得不得了,一点猪食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超级好吃!
    明明是自己讨厌吃的,现在却恨不得将舌头都吞下去!
    余清泽笑了笑,道:“没什么,你喜欢就好。别都吃光了,给爷爷和你哥留点。”
    都是些家常小菜,条件还有限,根本展现不了他的非凡厨艺——余大厨表示这完全不算什么。
    “嗯嗯,我再吃一口。”常浩又偷吃了一口,这才不舍地放下筷子,催促道:“余大哥,你做的好好吃,爷爷和我哥肯定也喜欢!快,把萝卜干也煮了吧。”
    萝卜干余清泽就没用剁辣椒了,切了个青椒一起炒了。炒出来的时候,常浩尝了一口就对余清泽竖了个拇指。
    “比我哥做的好吃!”
    余清泽失笑:“你哥听到该伤心了。”
    常浩紧张地向外看了一眼,见没人,转头食指放到唇边,嘘了一下,道:“千万不要告诉我哥。其实我哥的厨艺算好的了,你不知道,我叔么做的菜才难吃呢,一点味道都没有,跟猪食似的。”满脸嫌弃一点都没有隐藏。
    余清泽笑,趁着这个机会,向常浩打听了一下他们日常的饮食,得知这里的人家里,菜大多数都是用煮的和炒的,大菜一般就用炖,烹饪手法比较单一,吃法也很简单。
    余清泽双眼一亮,这大有可为啊!
    只吃过一次,余清泽就知道了常乐的烹饪水平,也难怪常浩对这三道很简单的家常菜反应这么大了。
    很快,太阳出来了,常乐挑着一大担水和爷爷回来了。看到桌上摆着的三碗菜,都很惊喜。
    而且,毫不意外,早餐也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
    “想不到你厨艺这么好!”常爷爷毫不吝啬地夸奖,又去添了一碗粥。
    余清泽笑着回答:“以前经常做的,合你们的口味就好。”大厨,老本行,要是不好得饿死。
    开始常乐对于让余清泽这个客人做菜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吃过他做的菜后,那不好意思就变成了非常不好意思了。
    一个汉子的厨艺水平竟然比自己好那么那么多!自己可是个哥儿!
    一股名为不服输的战意在常乐小哥儿的身体里悄悄地扎下了根。
    厨艺好的结果就是,粥喝完了,菜扫光了,连比较咸的萝卜干都干完了,然后,一家人都顺利地吃撑了。
    常乐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和碗,心情就很复杂了。明明以前每天早上都会剩一半的粥,现在喝、光、了!以前一碗萝卜干要吃两天的,也干、完、了!
    连胃口一直不怎么好的爷爷都多喝了一碗!
    而且看爷爷和小弟的表情,比昨天晚上吃新禾米饭还要满足!
    他心塞,虽然他很高兴爷爷和弟弟吃到了好吃的饭菜,但是还是心塞,并且再次意识到了自己厨艺的不足,以及,好厨艺的重要性!
    想让爷爷和弟弟以后都吃饱、吃好,自己必须努力提高厨艺!
    于是,以后余清泽再炒菜的时候,就发现常乐常常边烧火边偷偷地看他怎么炒,自以为隐秘地在一旁偷师,却浑然不觉他的小眼神早就已经被余清泽捕获了。
    也是很可乐。
    吃过早饭,常浩自觉去洗碗了,常乐去喂猪。
    常爷爷掏出一根烟杆,上好烟丝坐到屋檐下一边享受饭后烟,一边拿出昨天上山挖的草药,捡了几株出来,洗干净抖干水,然后就掐吧掐吧丢到捣药罐里开始捣。
    草药是弄给余清泽的,他接了过来,边捣边跟常爷爷闲聊。
    常爷爷的烟抽完了,余清泽也捣好了,在常爷爷的帮助下,换了药。
    “唔,恢复得不错,再有两天也就好了。年轻人身体底子就是好。”常爷爷检查了一下他的脚腕,又将新药包上了。
    “谢谢爷爷。”余清泽道谢,又道:“我经常锻炼的,以前很少生病。”
    余清泽在学厨前还当了两年兵,在部队里摸爬滚打了两年,退伍后就一直保持了在部队的一些习惯,每天都要早起锻炼,跑步打拳练两把,身体素质杠杠的。
    常爷爷诧异地看了余清泽一眼,乡下人可不会专门去锻炼身体,每天干农活就是锻炼身体了。不过他很快笑呵呵道:“锻炼好!万金买不到身体好!”
    余清泽深以为然,伤感道:“是,我爷爷就是身体不好,晚年受了很多苦。”
    想到爷爷,余清泽情绪有些低落。他爷爷在他16岁的时候过世了,病逝的,心脏病加肺癌晚期,走的时候身体瘦得皮包骨。也正是因为爷爷,余清泽特别注意锻炼身体,一直到前世死前身体都很好。
    闻言,常爷爷叹口气,又安慰他看开点。
    那边,常乐喂了猪又喂了鸡,常浩也洗完了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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