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美食大亨

文案1:余清泽穿越到异世,这里没有女人,只有哥儿和汉子,而他被一个哑哥儿救了。   哑哥儿心地善良,却因身体原因成了大龄剩哥儿,没有汉子愿意娶。   前世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余清泽丝毫不嫌弃,还有什么能比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更值得他去珍惜的呢?   凭借着一手好厨艺,赚钱、养家、生几个娃娃,守着爱自己,自己也爱的人,这才是余清泽重生一世最重要的大事。   文案2:   外人都道乐哥儿不能言语,丑颜无双,眉心的孕痣都黯淡无光,不好生养,没人愿意娶。   前世饱尝过人情冷暖的余清泽丝毫不嫌弃,呸了他们一脸:没眼光的古代人,乐哥儿心地善良、心灵手巧,能干又贤惠,以后有你们羡慕的时候!   几年后,余清泽携夫抱子,家产遍地,打脸啪啪啪。   阅读指南:   1、古代背景,架空,汉子哥儿世界设定,没有女人,有生子。很多美食。   2、主攻。   3、一般日更,凌晨更新。   感谢涂画乐园柒歌大大制作的封面,么啾~   预收文,求收藏:   ①:《宠夫之种植大王》,八级木系异能者殷裴楠从未来穿越到异世,立志用自己的异能带领全家走上致富路的种田文,小受是他以前的高冷上司,穿越后变成了哥儿,双穿越、双向暗恋、下克上、年下的甜宠文!   ②:《征爹爹启示》:文案:近期,兽人星球异常热闹,凤凰一族的小王子要给自己的父王白翎征婚。   征婚启事由小王子亲自执笔,内容如下:   要求:1、体力好;2、力气大;3、有耐心;4、纯雄性;5、长得好看;6、年龄合适。   您将获得:1、高冷小公举一枚(我爹爹);2、萌萌小可爱一只(我);3、第一夫人称呼一个。   征婚启示发出去引起了热议,却没有一个人来应征。   直到一个月后,一个伟岸的身影揭下了征婚启事。   擎宇:也只有我能忍受你了。   白翎:呵呵……   ③:《星际神级契约兽》:文案:亓渊是麒麟里的异类,很宅也很懒,宅得它爹都受不了了,命令它出去旅游放风,不然不准回家。   亓渊不得已去了,却没想到自己只不过去虚空中游荡了一圈,却意外进入了一个次元世界——召唤兽世界,还没等它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宅起来,就被一股神奇的力量召唤,被契约成了一个精神力即将暴丨乱的元帅的契约兽。   万众高呼:是时候让亓渊出场了!   亓渊原地趴下,实力拒绝:“不,我只是一只吉祥物。”   邢博宇点头,宠溺道:“对,他只是吉祥物。”   推荐好友的文:   ①:现耽:《我一夜暴富了》 by春风无邪  BUG伪直男一心只想暴富受VS戏精NPC见到媳妇就走不动路攻   ②:现耽:《总裁的女装天师》 by春风无邪 皮一下就开心沉迷给老攻买买买的颜控自恋中二总裁受VS责任重大却每天都想成为职业电竞选手的女装天师攻   ③:无CP:《无罪之证》 by春风无邪 刚出狱的犯罪天才和被当疑犯吊销证件的刑侦警察强强合作自证清白之旅   ④:幻言:《快穿之女配的逆袭》 by扬笙落笔  千年狐仙姝儿拯救炮灰女配的逆袭之路   ⑤:幻言:《超颜值学霸的娱乐圈人生》 by扬笙落笔  超颜值学霸全民女神小姐姐胡一诺的苏爽人生

作家 凡尘片叶 分類 历史 | 154萬字 | 170章
57.第 5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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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乐家在村子的东边, 水田在村子的西边,一条小溪将水田和村子之间隔了开来。
    常乐一人背着个打谷机走在前面,非常爷们!
    说是打谷机, 其实就是几块大木板钉成的一个敞口空箱子, 立体倒梯形, 里面并没有滚轮和盖子。余清泽有些好奇他们到时候怎么脱粒。
    常爷爷挑着箩筐跟在后面,里面放着一坛水和一个筲箕。箩筐也是特制的超大号的那种,一看就是给常乐准备的。
    余清泽脚伤走不快, 杵着木拐跟在后面慢慢走, 常浩小少年陪着他。余清泽就借机观察着村里的情况, 有常浩在, 他又了解了不少情况。
    比如, 牛头村这名字, 是因为后山看起来像一个牛头。余清泽侧头看了下,确实有点像。
    村里有两大姓, 余姓和常姓。余姓有三十多户, 大部分住在小溪附近;常姓人家只有十六户,是战乱时搬迁过来的, 就住在了村东头,中间隔了个一两百米,不过十多年过去, 余姓人家也早就熟悉接纳了常姓十几户人家了。
    房子大部分都还是茅草屋。只有两间泥砖瓦房, 还有一座青砖大瓦房, 算是村里的富户。
    余清泽有些好奇,便问起来。
    常浩便给他解说:“那座青砖大瓦房是余威家的,他爹是秀才老爷。”小少年说到秀才老爷时,脸上一脸恭敬和向往。
    余清泽心思一动,问道:“小浩,你想去学堂吗?”
    常浩也不掩饰,答道:“想啊,村里就有一个小学堂,秀才老爷是先生,附近村里的人想读书的都是来这里学的。但是每个月要交200文钱,我去不起。”
    闻言,余清泽沉默了一下,然后道:“如果你想识字,我可以教你。”
    常浩立马扭头盯着他,惊喜道:“你会识字?还能教我?!”
    余清泽点头,非常肯定:“能。”
    “好好好,我要学!”常浩脸上绽开了一朵花,特别灿烂。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余大哥,我哥可以跟你一起学识字吗?我哥很聪明的,记性也好!”
    村里哥儿基本就没人能上学堂的,去学堂的都是汉子。生怕余清泽不答应,常浩将他哥又夸了一次。
    “可以!”余清泽笑,这兄弟俩感情真好,有什么好处都想着对方,很是羡慕。
    两人又说好忙完了这几天双抢就开始。敲定了这件事,常浩非常开心,对余清泽的其他问题简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那座瓦房是村长家的,他会做木工,他儿子也会做木工,附近村子人家需要的一些家具,基本都找他家做的。我们家的大木桶也是找他做的,我哥到山里砍了上好的木材一起背过去的。另一座瓦房是猎户家的,他家专门给镇上的饭馆送野味……”
    余清泽抓到一个重点,问:“村长会做木工?他们家人怎么样?”
    常浩答道:“村长人很好的,村长家的哥哥也很好。我们那对大木桶,我哥背过去一颗很大的木材,村长就没收我们家的钱了呢,还送了我们一个木盆,就洗菜那个。”
    闻言,余清泽心里有了底,心里暗暗想了一个计划。
    两人穿过村子,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一片金黄。
    黄澄澄的稻谷仿佛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地毯,清风拂过,稻穗随波起伏,窸窸窣窣,欢快地唱着丰收的赞歌。
    这一季早稻收成还行,村民们都高兴地正在抢收稻谷。天气虽然炎热,一出门就把人烤得满身汗,就像刚从热水里泡出来似的,但丰收的喜悦完全将这份劳累给盖住了。
    想到收获的谷子,就有使不完的劲。
    等两人到田里的时候,常乐和常爷爷已经割了老长一段距离的禾了。
    常浩拿起割禾刀就去割禾了。余清泽因为脚伤是没法像他们那样蹲着割禾的,不过可以站在打谷机旁做脱粒的工作。
    但问题是,面对着那空荡荡的打谷机,他并不知道怎么操作。他转头,看向不远处其他的村民,但是好像大家都在割禾,并没有人在脱粒,而且,其他人家里的打谷机也他眼前这个一样。
    最后还是常乐搂了一大捆稻谷过来放在他旁边,余清泽顺便请教了一下。他便见常乐拿起一手稻谷,双手举过头顶就朝打谷机内壁上砸下去。
    哗啦啦——
    “……”余清泽听到了谷子脱落掉到箱底的声音。
    随后,又见常乐双手一抖,将稻穗里已经松了的谷粒抖落,等没有掉了,再举起又用力一砸!
    如此这般,砸个四五次之后,也就基本干净了,剩下一点,可以用手弄下来。
    余清泽:“……”难怪叫打谷子,简直不能更贴切!
    真是非常原始粗暴,看起来也非常累。这让他更坚定了心里的想法,一定要让他们以后收割不这么累。
    总之,余清泽算是知道怎么脱粒了。
    常乐怕他腿脚不便,非常体贴地给他将稻谷都搬到了打谷机旁边,然后才又接着割禾去了。
    这块田挺大的,可能有七八分的样子,早上常乐和常爷爷已经割了一小半。
    常乐割禾飞快,动作非常利索熟练。
    他蹲在稻禾前,双脚略比肩宽,右手割禾刀,左手握住禾蔸,唰唰唰,身体随着手上的动作从右边往左边移动,几秒就从右边割到了左边,左手一扬将稻穗抖顺,然后随手将一手禾整齐地排放在左边,又转回去继续割……
    他一行过去大概能割八|九蔸禾。
    等两小时后整块田都割完了,余清泽都没看他休息过。
    常爷爷和常浩会在脚蹲麻了的时候站起来活动一下,稍作休息,常乐是完全没站起来过。一面割完过去,他就顺势也转个弯,直接将另一头割通了,又接着在另一边割起来。
    余清泽毫不怀疑,如果全让他一个人割的话,最后整块田估计就能摆成一圈蚊香,或者一条龙。
    割完,他们回到打谷机边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余清泽也休息了一会儿。
    两个多小时砸下来,就算他再身强体壮,胳膊也很酸了,还流了一身大汗。
    他也深深体会到了,割禾还算轻松一点,脱粒才是重头戏啊!特别是在这种烈阳当空的盛夏,简直是盐水浴!盐就是自产自销的!
    他特别怀念现代化的收割机。
    在他小时候,爷爷家的是柴油机带动滚轮的打谷机,那时候村里就只有他家不用脚踩打谷机打禾,村里人老羡慕了。
    现在别说收割机和柴油机打谷机了,就是有一台脚踩的打谷机,他都能感天动地!
    他脑子里迅速回忆了一下脚踩打谷机的构造,还有几种常用农用工具,以及以前参观农耕博物馆时看到的一些古早简单有用的农用工具,准备回去就画出来,找人做!
    虽然累,不过他努力的成果也很喜人,身后的禾草已经一大堆了,打谷机底部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大层谷子。
    “哇,余大哥,你好厉害,已经打了这么多了!”常浩走过来看见打谷机里的谷子,惊喜夸道。
    常爷爷也称赞道:“不错,是把好手!”
    常乐则抱过水坛子,先给爷爷倒了碗水,然后又给余清泽倒了一碗,还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表示夸奖。
    被他们一家人花式夸,余清泽都要不好意思了,英俊的脸上难得地红了,他摆摆手,说道:“你们再夸我,我就要飘起来,天上的云朵都可以摘下来了!”
    几人哈哈大笑,气氛温馨又和乐。
    休息了一会儿,几人开始打禾。
    临近中午,见时间差不多,谷子也差不多够一担了,他们便停下,准备回家休息吃午饭,下午再过来。
    阳光炙热,经过一上午的忙活,还是那么费力的活儿,几人的衣衫都已经湿透了,头发也都濡湿了。
    这个时候,常浩就非常羡慕余清泽的短发了,不仅好清洗,还超级凉快有木有!
    关于余清泽的短发,常浩他们之前还好奇问过,余清泽便找了个借口,说来南方前,他跟着马队到北地去收购皮草,染上了虱子,清理不干净了,没办法就全剃掉了。
    有理有据,非常合理。
    于是他们就信了,还安慰了他一番,让余清泽哭笑不得。
    正因为太热,常乐用筲箕撮谷桶里的谷子的时候,余清泽发现了常乐厚长刘海后面的秘密。
    汗水打湿了额发,常乐的刘海一绺一绺地合在了一起,露出了白皙额头上一条四五公分长的疤痕,从他的左边眉毛的中段一直向上延伸到额头里。仔细看看的话,还能发现,他左边的眉毛中间是断开的,只是前面的眉毛长了遮挡了一下,才不那么显眼。
    余清泽一愣,那么长一条疤痕,下面就是眼睛,不知道是怎么受伤的,但是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时候是多么地凶险。
    疤痕其实看起来是很久远的了,颜色已经变淡了,不过微微凸出来,乍一看,那么长一条匍匐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是显得有些狰狞。
    难怪常乐要留那么厚那么长的刘海。
    也难怪,他叔么说他破了相,是真的破了相了,不然,常乐是真的长得非常好看的。
    健康的肤色,秀气的脸庞,厚薄适中的双唇,一双灵动的眼睛非常有神。皮肤也非常好,根本看不见毛孔。
    余清泽觉得有些惋惜,替常乐惋惜。这条疤痕,估计吓跑了不少适婚对象。
    虽然他清醒过来的时间连24小时都还没,但是常乐在他心里已经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
    勤快、温和、善良,爱家人,对他这个陌生人都能温柔以对。
    这么好的小哥儿,理应得到幸福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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