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中

总有一双眼睛看着你,在你不知不觉时,在黑暗中。本文涉及了一个相当古老的哲学悖论——忒修斯之船。古希腊传说里,雅典人将忒修斯所搭的船奉为纪念碑,但随时间推移,这艘船上的木头由于腐朽而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原来的木头都被替换成新的,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

作家 金十四钗 分類 耽美 | 62萬字 | 146章
第(21)章
    “他杀?杀谁?李向前?他欠债几百万,那个时候可是天文数字,要债的天天上门,砍手跺脚倒有可能,弄那么隐蔽的手段把人给杀了,剩下孤儿寡母怎么还钱?而且李向前刚买了巨额的意外险就出了事,时间也太蹊跷了。当时,包括丛志明在内的一些李向前的朋友也接受过调查。丛志明证实李向前向他借过钱,他不肯借,李向前的情绪就很不稳定,回去没多久就出了车祸。”陶龙跃说,“反正那起事故就以‘自杀’结案了,家属虽然哭得死去活来,最后也接受了这个调查结果。”

    谢岚山持续皱眉,在信号灯变色的瞬间疾驰冲过路口,危险驾驶。一声“死去活来”,陶龙跃的口吻未免太轻描淡写。

    老谢死的时候,他也以为他妈能“接受”这个结果,他挺着没哭,但他妈挺着挺着,就疯了。专业点讲,叫精神分裂,医生安慰他,说是由亲人亡故这种巨大的心理创伤诱发的,积极治疗,能好。

    旁人一语而过的“悲痛”“创伤”,却是真扎实砍在他们母子身上,是一种血淋淋的亲历。谢岚山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了十几年,没好,倒愈发严重了,现在他妈完全认不出亲儿子,一见他就大喊大叫。

    谢岚山的东风驶进创意园区,门卫还认得驾驶座上的这张脸,却从这双眼睛里看见上回不曾看见的阴霾,吓得他没敢再拦。

    丛颖舅舅也在茕立设计公司,显然跟这半拉的外甥女婿走得很近。陶龙跃进了李睿的办公室,谢岚山没跟进去,而是留在了公共办公区。

    跟所有的写字楼一样,这设计公司阴盛阳衰,他很快就泡在了妹子堆里,成了万花丛中那点怡人的绿。

    “李总一直鼓励我们多买设计或者艺术相关的书看,每个月都有额外的购书费,他说设计师需要多充电,多提升审美,遇见特别好的书就给他也捎一本。”

    谢岚山站在上回与他有一面之缘的两个女孩之间,整个办公区的女性同胞都盯着他看,毕竟警察见多了,这么飒的实属稀有。

    只有tracy,跟上回一样从他身前走过,昂着优雅脖颈,目不旁视。

    “这是你们老板的助理?”谢岚山注视着tracy离去的背影,高挑苗条,与丛颖身材相似。

    “不仅是工作上的助理,还是私人生活秘书。”瘦一点的姑娘告诉他,tracy原名林瑞希,是戏剧学院学表演的,演过一些小角色,所以平日里待人颐指气使,只当自己是女主角。

    陶龙跃挨了丛颖舅舅一顿批,又不能还口,气咻咻地离开了李睿的办公室。

    与谢岚山回市局,刚进门就看见丁璃慌慌张张跑过来。

    “张、张玉春的人证来了!”气儿都没捯匀就开口,丁璃咋咋呼呼,“来自首的!”

    第27章 追逃(7)

    谭广胜没想到,从湍急漆黑的江水里救上一个人来,结果却把自己搅和进了一个灭门大案里,连带三十年前的那个旧案都翻腾出来,以至他躲了逃了一辈子,到头来发现天道竟然如此公平。

    事情得从三十年前说起,那时他还不是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谭伯,身边人管他叫胜哥,因为他豪迈,仗义,一身江湖大哥的气质。

    谭广胜深以这声“胜哥”为傲,十分乐得帮人一把,有时是举手之劳帮个小忙,有时却是揽下要命的大事。老婆颇有微词,嫌他太傻,他总一笑而过,施比受更有福,早晚咱会有大福报。

    谭广胜没等来他的“大福报”,等来的却是一起做工的兄弟找他帮忙,哭哭啼啼地说工厂的谭姓老板恶意欠薪,他跟其它几名工友总共被欠了十万块,现在想去讨薪,但谁都不敢先开这个口。

    谭广胜其实只在那儿帮了两天工,钱虽也没结,但不至于影响他开火仓,但谭广胜听闻那谭老板夜总会里消费一次就得一万多,偏偏不肯支付这该付的十万块。他怒血上涌,当即一拍大腿,行,我本家,我来讨!

    谭广胜带着工友们跟谭老板谈判,他没文化,但口才与生俱来,他鼓动谭老板公司里其它的工人一起罢工,一起向高层讨薪施压。

    事态一度弹压不住,见谭广胜是一群人里唯一的硬骨头,立马想出一个“擒贼先擒王”的阴招。他派人放出风去,老板不结薪水,是因为跟谭广胜有些私怨。

    那天,谭广胜永远记得那天,他纠集同样被欠薪的工友们包围了谭老板的公司,封门堵路,他指挥他们拉扯着横幅,带头高喊口号。没想到谭老板平日里结交广泛,很有些不三不四的道上朋友。大门后直接冲出一些人来,对工人们进行暴力驱赶。

    谭广胜能打。虽然生得矮小,但他小时候学过武,常被人调侃说他打架的样子像李小龙。可惜对方人多势众,他左冲右突地跟人干仗,还是被擒住了。三个大汉扭着他的肩膀,迫他下跪,他抵死不从。

    谭老板佯作好人,对工人们说,不是不想给这钱,实在是气不过这姓谭的为人,你们让他跪,他要肯跪就恩怨两消,这十万块钱马上就跟哥几个结清。

    流言的星星火花在这一刻燎原爆发,工人们急于回家过年,纷纷劝他,说胜哥,你跪嘛,跪了我摁就可以过年咯。

    被擒住的谭广胜仍像发威的狮子,谁近身劝他,他朝谁吐唾沫,他没读过多少书,但听过一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怎么能随随便便给那姓谭的下跪呢?

    一个工友大着胆子先上来,对谭广胜的胳膊粗暴折了一下,接着一群工友都上来了,对他拳打脚踢,包括最先那个来哭着求他的,也狠狠甩了他两个大耳光。

    最后跪没跪谭广胜自己也不记得了,他一直悲壮地仰脸望着头顶青天,直到被这一拳一脚的给打晕了。

    谭广胜挨了顿自己人的暴打,在医院病床上躺了两个月,期间没一个工友来看过他,回家以后发现老婆忍无可忍他这些年的热心肠,已经跟人跑了。

    谭老板在当地很有方方面面的人脉,谭广胜还没出院就受到对方的威胁,要他赶紧滚,不然见他一次打一次。谭广胜没办法,只能拖着条伤腿,远走他乡。

    后来他发现,两条腿好像有了长短,虽说平日里看不出来,也不影响走路,但谭广胜心里从此落下一个疙瘩。他越想,越想不明白这个事儿,帮人一忙,反倒闹得自己伤了身也伤了心,伤了身还在其次,关键是他觉得人这东西实在太可恶了。

    对人性失望之后,为谋生计,谭广胜干过不少坏事。某天夜里他翻入一家工厂偷钱,结果被看大门的狗追着咬了一条街。大腿被生生撕掉一块肉,鲜血淋漓。他踉跄着往前走,太狼狈,也太绝望了。

    不知走出多远,谭广胜随意敲开一户人家,他精疲力尽,身无分文,就想讨一口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人,对于陌生男人的来访略显迟疑,但当她低头看见谭广胜流着血的腿和露出脚趾的鞋,又动了恻隐之心。她打开门,对他说,哥子,进来坐噻。

    谭广胜的心脏狠一悸动,他乡异地,久违了的乡音。

    “哥子,你喝茶嘛。”

    接过一杯烫手的大麦茶,谭广胜心中涌现一股暖流,他像一截枯萎多年的木头,被这暖流浇灌得有了生机。

    女人也是嫁过来的,多少年没回过家乡,所以同对这一口乡音特别亲切。 似乎对谭广胜也没有防备之心,实话实说,“我男人出切打工了,这屋头就我和我女儿。”

    女人的灶台上还煮着东西,与谭广胜闲聊两句,问了问家乡的变化,转身又进了厨房。

    厨房与客厅隔着一道帘子,淡绿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了半辈子,第一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的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了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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