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型月开始的欧陆王国风云

又名《从零开始的复兴罗马生活》《中世纪福音战士(物理)》《你妈劈的saber一家子你喜欢么?》《我的不列颠哪里有这么弱》《问题儿童都来自维京》《就算是沙漠三邪教有爱就没问题了吧》《我的罗马生活物语果然有问题》《夹在黑死病和维京人间的各种修罗场》《末日时...

作家 康布罗纳 分類 二次元 | 134萬字 | 213章
第50章
    “……啊?”凯狐疑的回了一句:“怎么了?”

    “那么。”李维眼中精光一闪,道:“你知道阿尔托利亚么?”

    “……?!?!谁,谁谁,谁告诉你的?我……”

    “啊哈,看来我猜中了。”李维自以为得计,瞬间感觉好了很多——果然,梅林既然是教育他们长大的,那就一定知道:“放心吧,我不会不识抬举。亚瑟王不是有个姐妹么?”

    感谢英语只有姐妹,不分大小。

    “……啊,对啊。”凯想了半天点点头,是啊,摩根嘛。阿尔托利亚的亲姐姐,自己还见过呢,那女人优雅而从容,身材也比我小棉被强多了。怎么了?

    “我想要和阿尔托利亚在一起。”

    “……你做梦把,王不会同意的。不知道梅林究竟发了什么疯告诉你,但别说一千枚金币,一万枚都不可能……你等等?你说……阿尔托利亚的姐妹?啊,那个倒是可以”

    “不,我就要找阿尔托利亚!”

    “……你先等等、你先等等。”凯怀疑起了人生,捋顺了半天之后问了个和格尼薇儿王后同样的问题:“你知道咱们王上是男人吧?”

    “对啊,不然咧?”

    “……我!”你知道阿尔托利亚是男孩你还……佩服佩服:“你知道这事儿不能公开吧?是要烧的!”

    “等嘛。”李维一摊手,道:“我知道王是男人这个不是废话么,这和我(要娶阿尔托利亚有个)毛关系?——我就问你同意不同意吧?”

    “那行。”凯忽然笑了起来。

    笑的没心没肺。

    啊哈,你个死基佬,喜欢男人是吧?还喜欢我妹妹是吧?——等我告诉你我妹妹其实是女孩的那一天,我看你怎么办!

    “给我金币,我帮你撮合!”凯大手一挥,兴奋异常,这简直是空手套白狼啊!说不定什么时候把你往火刑架上一扔,咱的债就全面了!开森!“阿尔托利亚是吧?简单简单,既然你好这口,我就帮你这个忙!”

    “什么叫我好这一口?”莫德雷德多萌啊?就是有点傻,这一点随她哥(李维认为)。

    “嘿嘿嘿……无所谓,无所谓。我……”

    凯很兴奋。

    然而这个时候外面却来了守卫。

    “报……报告!”守卫气喘吁吁,看上去不是很好:“都……都柏林王派来了使者!就在外面闹事!我们管不住他!”

    ps:一更

    第五十九章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小刚

    都柏林,这可是个好地方——维京人来了都不想走的好地方。历史悠久,究竟有多久?有记载的历史大概能够追溯到东汉时期,大概比刘备大20岁左右。历史上一直是作为爱尔兰的首府——主要是因为地肥。冬天不冷,最高气温能零上七度;夏天不热,最高气温也就不到二十度。

    这么好的地方,维京人来了就没再走——比老家强不知道多少亿倍。

    现在都柏林的统治者还是个诺斯人——也就是维京人。只不过这是个有情有义的,已经定居的维京人。一直在威胁着整个爱尔兰的安全,他就是安诺尔王。

    嗯,又是个国王。

    这年头国王又不值钱。

    此君有情有义——主要体现在原来想要追布姐。

    结果因为布姐的试炼实在是死亡概率过高,想要活下来的概率过低,堪比元神一发出货,基本不后台调概率是不可能的。所以当时安诺尔王就只能一直默默的喜欢着布姐——和布姐的领地。

    等到李维通过了几乎不可能的试炼,打败了布姐迎娶美人归。顺道还在女武神身上加了一道tg的buff,除了他谁碰谁死,算破坏军婚直接铁拳跨位面404——

    这个时候,安诺尔王总算是想起了自己有情有义的人设,既然没有生命安全问题了,那就继续追求布姐好了。

    上次从马恩岛跑了1000多个维京人,有些向北去了南岛公爵领的诺斯人领地;有些则是向西去了爱尔兰的诺斯人领地——也就是安诺尔王的领地。

    在传达了布姐已经归别人的消息的同时,顺道就把李维的赫赫凶名也带了过去。

    安诺尔王听完之后大惊失色,心说不愧是能降服女武神的男人。自己去……怕是会送,那就干脆动用一下阴谋——

    米娜桑,认为维京人中只会砍人是错误的,差不多就相当于认为【我见过高贵的兽人,也见过低贱的人类】一个道理。

    维京人中间也不是没有全点了智力,阴谋能力max的类型。比方说安诺尔先生,他最起码就属于那种比较惜命的类型。比起信奥丁,他更喜欢粉抖森。

    既然自己……战斗力不行。

    那就派个战斗力行的呗?

    诶呀,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受制于人嘛。

    安诺尔王派出去的这个勇士甚至不是个维京人。

    而是爱尔兰当地的勇士。

    智力值不是很高的那种,但是武力值基本点满(在安诺尔王看来)。

    他,就是我们著名的!——小刚!

    呃,对不起。

    “我就是弗格斯·马克·罗伊!——安诺尔王的使者!勇士在哪里!我要见你们的勇士——提图斯·李维伯爵!”

    在西方人中,这个叫弗格斯的男人眼睛算是特别小的那种。但是一身腱子肉倒是充满了男人的阳刚之力,肚子上八块腹肌,胸前三道疤痕。

    同志们啊,1月份的天,他光着膀子就来了!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列颠1月气温,零上7度。

    怎么样,现在相信这是一片插根筷子就能活的土地了吧?肩膀上扛着一柄巨剑,真的是那种巨大的……螺旋枪?反正看上去好姬八炫酷的那种。胳膊能有李维的大腿粗,命名比李维高不了多少,却因为肌肉的缘故壮上两圈。

    主要是一个和读者一样走美型道路,一个走肌肉男道路,不一样的。

    当李维来到卡美洛城门口的时候,发现这个叫弗格斯的男人正在城门口耀武扬威。

    “你说……”李维看着自报家门,扛着武器光着膀子的肌肉佬,对旁边跟过来的凯问道:“我不理他,一个小时后是不是他就冻死了?”

    “理论上可以吧。”凯翻了个白眼,心说以前知道你鬼畜没想到你这么鬼畜,我妹妹如果真是个男人的话那可要遭罪了。嗯……贝狄威尔一路走好……嗯,仔细想想最近贝狄威尔走路的姿势是有点怪啊……

    在真正的大舅哥这里,李维的风评直线下降。

    “你能打得过他么?我好像听说过这家伙,弗格斯……是个勇士啊。”凯面带忧色,道:“打不过你可别丢卡美洛的脸啊。”

    “嘿,论单挑,我还没怕过谁。”主要是都有魔力加持,有魔力的李维就不怕。没有魔力的更不怕了,51(+1)的军事能力冠绝群雄,个人实战能力算上武器加持已经快200了。

    “呃,说到单挑,你能不能把你的武器换了啊?”看着李维的腰间两把破烂,凯一脸的难受:“拿出去很丢人的啊。”

    “这有啥丢人的?”李维翻了个白眼,拍着自己腰间的武器:“没农村人你吃啥,没工匠你穿啥,没吃没穿你还臭美啥?……不过……”

    李维看着面前耀武扬威的人,想起了故乡老家似乎有这样的传说——有的男人,是真的可以在零下20度的冬天光着膀子,几十年如一日的(新闻报道,当时都懵了,这得剩多少暖气费啊?)

    “这家伙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啊……”

    “你认识他?哦,那他可是勇士了……”

    “不,只是和我认识的人比较像……长得有点像。”好像是小智的第一波基友,小刚。

    “不论如何,算是给我一点温馨的回忆。”1月份的大冷天,面前的“小刚”等得起他可等不起:“喂!——那边的家伙,你要找李维干什么?”

    “哦?又是个小白脸——卡美洛的小白脸真多。”弗格斯啐了一口,大喊道:“我是安诺尔王的使者!前来挑战伟大的勇士李维伯爵!”

    “哦,李维伯爵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李维一摇头。

    凯猛地一个回头看向身边的李维——我草,这么咒自己?

    “什么?”弗格斯一愣,然后惊慌失措的问道:“别告诉我他死了!”

    “你丫才死了呢!——看仔细咯,老子升官了。”李维大拇指一比,指着自己说道:“我升级公爵了。作为两片公爵领的主人,你觉得我还不升级么?”

    “呼,吓我一跳——你死了我打谁去?”弗格斯很自信啊,当即高声喝道:“我,弗格斯·马克·罗伊——阿尔斯特国王,向你发出挑战!”

    “……呃,啥?”李维心说这年头国王不值钱,但是也不能跟狗尿苔似的遍地都是吧?“国王?”

    “嗯,确切的来说是前国王……”说到这里小刚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这个不重要:“如果我不幸身死,那么勇士请你将我埋葬!如果你不幸身死,那么我将为你的死而痛哭——前提是:你我都是勇士,光荣的战死!……当然,决斗不一定要死人,我会留手的。”

    诶呀?

    摆在李维面前的有三条路。

    请客、斩首、收下当狗。

    面前这个玩意智力看上去不是很高,但是好像……挺好用的样子。

    不过李维不是很清楚这个时代的人决斗的规矩。

    “那行吧——亮兵器吧!”

    “不行!”

    “……?”

    差点闪到了李维的腰。

    “呃,天气有点冷,我这个是铁做的。”弗格斯·小刚比了比自己扛着铁巨枪的肩膀,面带苦涩的说道:“我出了点汗,这个和我肩膀冻住了——能不能来帮个忙取点热水?不然的话我取下来就是一层皮。”

    “……”

    十分钟后,弗格斯·小刚把武器取了下来。

    “谢谢你,勇士。”智力不太够的小刚点头称谢,道:“如果我们侥幸都能活下来,我们要痛饮一番!”

    ……你来就来呗,还想骗吃骗喝?

    “现在,勇士——亮兵器吧!”弗格斯·小刚把自己的大家伙掏了出来,大喊一声道“如果我胜利,我答应了安诺尔王,你的侍妾布伦希尔德就要送给他!”

    “哦,那我不比了。”李维一摊手。

    “诶?”在场所有人瞬间一愣。

    这尼玛啥情况?你认怂了?

    “你……要当懦夫?我还以为你是个英雄。”小刚的脸色有些差劲,道:“你这简直是……”

    “开什么玩笑,我老婆走还是留,那是我老婆的事儿!我凭啥帮她做决定?”李维反瞪了对方一眼,说着这个时代有些超前的话:“我如果爱她就得尊重她的决定,她又不是我的货物。”

    旁边围观的人民群众当然不在少数。

    女人当时就对李维的好感度max——看见没有,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男人则对此嗤之以鼻。

    “嗯……”唯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小刚本人:“嗯……嗯,你倒是说的有点道理。女人的确是用来呵护的,送来送去是不太合适。”

    “还有第二个,我凭啥那我老婆做赌注?退一万步来讲,我输了我老婆归他,他空手套白狼啊?你输了怎么办?”

    “我的命就归你了。”小刚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可以碎大石的那种。如果比胸围,应该比布姐的还要大。

    “恕我直言。”李维对小刚说道:“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你也配合我老婆相提并论?”

    凯若有所思,原来你喜欢我妹妹那种美少年,哦……也对,你看你跟贝狄威尔……那我安全了。

    “那能怎么办?”小刚一脸懵逼。

    “单纯决斗吧。”反客为主:“我妻子不能当作赌注,她哪天要是想和我离婚我都没有权利阻止她(不过估计病娇不会自己走)。不过你要想比武可以,不过你输了就得听我的!”

    收下当狗!

    “嗯,嗯,嗯……能决斗就行。”小刚想了半天,点点头,掏出了自己的大家伙说道:“以我的长剑为名!”

    “……?你这不是长枪么?”

    “啊,长得像枪,但是和我的另一把枪一样!这只不过是长了一点的剑而已。”

    开口荤段子。

    “咔嚓!”李维掏出了自己的两把大家伙:“好巧好巧啊——”

    ps:二更

    第六十章 民风淳朴爱尔兰,洁身自好弗格斯

    李维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回合。

    雪山飞狐的老爸人送外号胡一刀,赵云人送外号赵一枪!人称南一刀,北一枪!和李维合称之后,便是南一刀、北一枪、东一锤子,西一镰刀。

    很简单的,李维的锤子给了他一个微笑。

    然后小刚就被撂倒了,np都没攒起来,一波被人带走。

    这种感觉肯定是不爽的,李维和女武神打的时候对方也很不爽,甚至还耍赖说五局三胜,当然最后的结果也是被按在地上摩擦。

    奥丁说不定也会老泪纵横啊,毕竟人家空巢老人平时靠养鸟养狗为乐趣,女儿不争气的确会让老人感觉伤心的呀。

    不过小刚很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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