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之剑

混入欧美风格的变身西幻,看腻宅元素有那么点耐心的可以点进来看看。警告:前两卷故事极其慢热且会带来矛盾感,第三卷开始转折,后文相比会舒爽的多,因为改过文弹幕错乱前面可以关弹幕看。福利:订阅数越高更新量越高,希望养肥党也能开启下载界面的自动订阅。

第四十四章 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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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本♂看♂书↙      她当时穿着一套修剪过的制式警服,裙子被改的特别短,腿上套着一双花边黑丝袜,还有两根带子从裙子里延伸出来吊着袜边。

    巴卡兰姆总是用蔑视的语气喊她婊子……这并非是没有道理。根据梅肯的观察,法兰蒂的私生活确实不太检点。

    而且他也不排除她接近自己是一笔投资。毕竟姓拜伦的男人……哪怕只是个被放弃的私生子,其价值也是超越很多看似有前途的年轻人的。

    研究心理学的人不至于连这点心思都看不出来,所以梅肯从来就没打算和法兰蒂发展什么亲密关系。只不过他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没料到对方为了和他牵上线居然会疯狂到把他灌醉。

    自从和法兰蒂有超出友谊的肉体关系之后,有些时候,他就不得不在空闲时间里帮助对方处理一些不算太棘手的案子。梅肯本身在自己就读的专业里成绩相当优秀,而且可能他本身在这方面就有天赋吧……这些案子都难不倒他。

    按照法兰蒂的说法,梅肯的冷静和他在心理学上的天赋很适合用于刑侦办案。她建议他在毕业后来考警官学校,这样她就可以给他走后门,尽快让他通过标准,直接进入警备队发挥才能。

    但梅肯自己却还没有下定决心,让他自己来选的话他可能更愿意当一个私家侦探。

    侦探和警官的区别是什么?当然是前者拥有宝贵的自由。梅肯认为自己的天性不适合受制度的束缚,他更愿意当侦探类型的自由职业者。

    如果真决定了不考警官学校,干脆就连带感情的事情找法兰蒂好好谈一次好了。

    “我看不出来任何名堂。”

    巴卡兰姆将最后一叠资料丢在茶几上,无奈的一摊手:“这简直就是无头悬案。”

    “让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啊……”他掰起手指给好朋友数落起来:“这个案子的核心要素是死了不少警员,涉及到了前段时间在沙文郡发生的异种入侵事件,还牵扯了我们的公主殿下。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案件,显然是有政治因素在里面的。”

    “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插手这件案子。”巴卡兰姆站起来在梅肯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心劝道:“……一不小心可是会没命的。”

    巴卡兰姆和梅肯同岁,和他住在一间寝室。梅肯其他室友因为恐惧他“传言中的性取向”全搬走了,只有巴卡兰姆还留在这陪他。

    “我也是这么想的。”梅肯把烟蒂丢掉,在右侧太阳穴上缓缓揉动着,“但是法兰蒂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她是真的需要我帮她这个忙。”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心理阴影的老兄。”巴卡兰姆摆出一副受不了他的架势:“你总不会因为她跟你上过床就打算帮她一辈子吧?”

    “我会考虑这番话的,老兄。谢谢你对我的关心。”黑发青年被他逗笑了,“但我不认为有那么夸张,我还是打算先查查看。”

    “执迷不悟!”卷发青年指着他,手指连点,最后了泄气,一屁股坐回沙发,问道:“那么……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能够编制出那么严密的计划,能够在王都超过5000名警察的勘察下消失无踪,这样的犯罪团伙简直闻所未闻。而你既然不打算放弃,总该给侦破这件案子制定一个最基本的计划书吧?但我从资料还有你的笔记里看不到任何详细计划,线索到马车那就断了,你打算怎么查?能查什么?”

    “不……不,我认为还是有迹可循的。”梅肯轻轻摇头:“还有靴子,可以从他们穿的靴子着手。”

    “当天去准备去观看行刑的人起码有1000个,现场估计早就被踩的杂乱不堪了,你居然还想从这方面探查线索?”

    “不是‘还想’。”梅肯纠正他道:“是‘已经’,你以为我前几天起那么早是干什么的?我至少知道了他们是从哪里来的——知道了一半。”

    “咳咳咳咳——”巴卡兰姆端起茶杯正打算喝水,听他这么说被直接呛到:“咳咳咳——你说什么?咳咳——你怎么做到的?”

    “你说呢?”梅肯笑眯眯的看着他,翘起了二郎腿,双手交叉着放在上面的大腿上,俨然一副成功者的坐姿:“忘了我以前是干嘛的么?”

    “啊……”巴卡兰姆一拍脑门,猛然反应过来:“我忘了……我忘了你在被你的便宜老爹领回家之前是一个鞋匠学徒!!”

    “就是这么回事。”黑发青年打了个响指,说道:“这阵子愿意上街的人非常少——少到我蹲在路口抽了三支烟却依然看不到一个人影。所以我当时突然就想……既然这件事给大家造成的恐慌如此之大,那么现场——那个已经被保护起来,甚至搭了个棚子预防积雪的现场,我是不是还可以从那里得到一些保留下来的、能够辨识出原产地的靴子印?”

    “所以你当时就去现场探查了?”巴卡兰姆的兴致一下子被他

    吊了起来:“你发现了对不对?他们是谁?来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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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是谁我并不清楚,而且结果还不能完全肯定。”黑发青年再次摇了摇头,“确实有不少靴子印不属于本地的鞋店,但你不能凭借这一点就证明是外地人下手干的。毕竟当时会来民族广场看行刑的人里也可能有外地人,这很正常。还有些人的靴子可能本就是在外地买的,这些无法作为判断的依据。”

    巴卡兰姆面带微笑的看着梅肯,一言不发,他知道对方一定还有下文。

    “但是有一种靴子印不一样。”梅肯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将自己这几天的调查结果和盘托出:“不止是花纹不同,最关键的是它的数量。”

    “其他非本地的靴子印是五花八门的。”

    他从口袋掏出一叠照片甩在茶几上,示意巴卡兰姆可以拿去看看,“五花八门,多种多样,而且都是一双或两双。只有这种折线印的痕迹一共出现了二十八双,我对比过痕迹,那至少是二十八双,而且是二十八个不同的人在穿这二十八双鞋。”

    “这么说那个团伙至少有28个人?”

    巴卡兰姆翻看了下几张黑白照片,很快被五花八门的鞋印晃晕了头。他把照片放回去,直击重点:“但是王都警备队的调查结果却是18个……这意味着要么是那些证人都在说谎,要么是那些人当时依然有不少隐匿在人群中,没有动手……”

    说到这里,健壮的卷发青年突然抖了一下。因为他已经从这伙人周密的布局和预防措施中看出了他们有多危险。

    事先在四个方位分不同时间段制造事故,调走部分警力,然后有秩序的进行犯罪,杀人,逃走,这背后居然还隐匿着他们的后手……加上那些传单和画,他已经从这些要素里嗅出了浓郁的政争气味。

    28双鞋,28个人……这还只是保留完好的鞋印数量。

    那些被踩踏抹去的呢?

    那些被积雪覆盖的呢?

    鬼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人,鬼知道他们在谋划什么!

    “听我的,梅肯。”他用比第一次还要慎重的多的语气对梅肯劝道:“放弃这件案子吧!这不是我们这种年轻人该插手的!不管你发现了什么,趁现在还没有涉入太深,立刻把一切都彻底忘掉。让警备队去操心这件事吧!……这也是他们本身的职责!”

    “我其实也在犹豫要不要放弃。”

    梅肯叹息道,再度在太阳穴上揉弄了几下:“鞋印的纹路比本地款式要深的多……这可能意味着他们身处的环境需求他们使用抓地力更强的靴子。具体有那些地方符合我还没查,笔记上我没记载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密。”

    “我待会还打算出门一趟……巴卡。我打算去大教堂,问一问修普兰老爹我现在到底该怎么选择。”

    “如果修普兰老爹是个正常人,他一定会跟我一样劝你放弃调查它的。”

    巴卡兰姆撇撇嘴,拿起茶杯咕嘟咕嘟将茶水都喝了个精光:“干!你等下我,我先去弄点吃的,等吃完后我跟你一起过去!”

    梅肯说的大教堂就是拉塔迪亚大教堂。拉塔迪亚大教堂总共有三个部分,分别是主楼、后院和连在一起的时钟塔楼,后者其实是教堂用来贮存藏书的地点,而修普兰则是教堂塔楼的守夜人。

    巴卡兰姆见过修普兰几次,知道那是一个长相丑陋的糟老头子。他就住在教堂后院一间简陋的小木屋里,木屋是原本堆砌建筑废料和杂物的临时储藏室,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没有拆掉,后来修普兰就搬了进去。此人在旁人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他成天深居简出,没人知道他白天不出门是在睡觉还是在做别的什么事。

    巴卡兰姆甚至曾在校园里听过传言,说塔楼守夜人是魔怪变的,半夜里会溜出来偷小孩吃。

    他知道传言是假的,因为通过那几次不多的接触,修普兰的睿智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老头第一次见面能从他的穿着和不经意的动作习惯中分析出他是当今瑟兰国最受敬仰的将军——让-斯曼尔的儿子,这种人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吃人魔怪。

    凭借一位艺术家(自称)的伟大直觉,巴卡兰姆认为那个老头很可能藏有秘密。他觉得拥有那种才能的人不应该甘心于只做一个守夜人,他过去肯定是经历过什么,那副像是被硫酸烧过的外貌可能也是那番经历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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