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救赎文完结后,周煜林成了书中那个疯批反派,靳修臣的白月光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从穷得风餐露宿,到如今事业辉煌、风光无两,他按照书中的救赎线,陪着靳修臣走过了最艰难的时光,付出了自己的全部 漫长的十年里,他们相依为命,最后在所有人的艳羡中,步入了婚姻殿堂 周煜林也以为这就是幸福结局了,不想,婚后还没一年,靳修臣就厌倦这种平淡的日子 最开始的不对劲,是靳修臣不再回家吃晚饭,不管周煜林等他到多晚,他都只会让秘书来敷衍,说在加班 然后圈子里开始疯传,说靳修臣跟某个小公子玩儿得很花 每次听到这些,周煜林都一笑而过:“我还不知道他吗,都是谣言啦!” 直到一场宴会,他偶然撞见,半个月都没回家的靳修臣,跟绯闻小公子姿态亲密,在无人的走廊调情 昏暗的光线中,那个曾经把他视若珍宝的男人,从别人的颈间抬头,淡然地看了他一眼 那晚周煜林匆匆逃走,像个落水小丑 靳修臣却久违地回了家,不知道发什么疯,压着他疯狂发泄欲.望 后来周煜林留下离婚协议书走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 离婚后靳修臣像个疯子,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又心疼地抱着那些东西,一件一件地修复 他不眠不休,变态到折磨自己,来缓解对周煜林的思念 直到突然检测出自己怀了孕,人前一贯高冷自傲的靳家掌权人,拿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在医院又哭又笑 旁人都说他精神不正常,只有靳修臣自己明白,有了孩子,就有了挽回周煜林的机会 于是他拼死生下了孩子 后来,有人频繁看见,靳修臣抱着一个婴儿,站在廉价的出租公寓门口 男人红着眼嗓音发抖:“看看我们的孩子,疼疼他吧……求你。” 门内的周煜林说:“只有不结实的绳子才会断掉,如果某天它从一个缺口断了,我就知道它是劣质绳了。” “就算我把它断开的地方,打上结重新接好,下次它还会从另一个地方断。所以我会直接扔掉它。” 而靳修臣和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一根劣质绳。 这时靳修臣才绝望地发现,原来一贯心软温柔的人,绝情起来能把人伤死,伤到心肝脾肺都捅烂 明明之前给过他那么多次机会的,怎么这次偏偏一点都不肯再给呢

第16章
  临走前,陆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书。
  好像是本心理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周煜林看得那么认真。
  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书,陆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丢下一句‘没品味’,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脚步声远了,周煜林才放下书,开始吃饭。
  下午他没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静,不适合做陶艺。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飘起了细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扭头就瞧见,街角有个卖红薯的摊位。
  他怔了下,快步过去:“老人家,怎么卖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给他买烤红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红薯的价格。
  因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剥夺’了他买红薯的权利:
  “林林爱吃的只能我买,这是我专属的特权。林林自己也不准偷偷买。这样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红薯,就会想起我。”
  又回忆起那时靳修臣顶着张青涩的脸,说这些浑话的样子,周煜林一时忍俊不禁,嘴角轻弯。
  老人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双手揣着兜朝他笑:“两块一个。”
  周煜林付了钱:“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老人用夹子夹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薯,包在油纸里递给他:“小心烫昂。”
  周煜林:“没事,有勺子吗?”
  老人乐了:“哪儿来的勺子,谁吃红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顿,礼貌一笑,转身离开。
  他站在满是积雪的街上,手里捧着发烫的红薯,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来买红薯不送勺子……”
  他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被靳修臣养得那么好,保护得那么好,岁月和尘世烟火,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过去的十年,他们冬天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本就对甜食不太喜爱,红薯吃起来麻烦,而且还会弄脏手。
  他第一次吃烤红薯,是被靳修臣软磨硬泡的。
  到现在,周煜林都记得那时,十几岁的靳修臣,捧着个热气腾腾的红薯朝他笑:“林林尝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会喜欢。”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爱上了。
  结果弄脏了手,洗手的时候,他被冻得直哆嗦,本来就是体寒体质,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凉的。
  靳修臣揣着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热,无奈叹气:“林林的心这么软,怎么手这么凉,跟石头一样。”
  从那以后,周煜林每次吃红薯,靳修臣都会递给他一个一次性的塑料勺子。
  这么多年,他一直以为,勺子是买红薯送的。
  如今才发现,勺子是靳修臣一直随身带着的。
  知道他爱吃红薯,怕他弄脏手。
  连这种小事,都无微不至地对他用着心……
  周煜林的眼神变得柔软,但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他们已经很久,没一起吃过烤红薯了。
  脑子里又响起陆序说的话:“难道过去的那些事,这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你再给他一次机会?”
  良久,周煜林很轻地叹了一声,低头咬了一口红薯。
  —
  快到家门口时,周煜林突然瞧见,街角的拐弯儿处,立着道熟悉的身影,正要细看,那人却直接朝他走来。
  靳修竹优雅地弹去肩上的细雪,一双丹凤眼仍如记忆中那样,锐利外放,却又多了几分历尽风霜的沉稳:“林林,好久不见。”
  咖啡厅
  靳修臣双手合十搁在桌上,语调歉意:“林林,上回酒吧是我爽约了,抱歉。”
  周煜林不在意地笑笑:“其实我也没在那儿待多久。”
  那天他浑浑噩噩地回家,后来几天又连续高烧,都已经忘了这件事。
  周煜林:“对了哥,你那天找我,是要说什么事?”
  靳修臣:“我之前给你发的短信,说靳修臣在骗你,看到了吗。”
  周煜林顿了下:“我还以为,是谁的恶作剧。”
  他还给那个号码回过短信,对面却再也没了后文。拨号过去也是关机,太奇怪了,又因为生病就没精力去在意了。
  靳修竹看了他一眼,神色复杂:“那是我临时借别人手机给你发的。”
  “我的手机,在靳修臣那里。”
  周煜林张了张嘴:“怎么会?”
  又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神色逐渐变得严肃,最后抿唇沉默了。
  那天他收到短信后,去微信试探过‘靳修竹’,如果靳修竹的手机在靳修臣那里……
  那在微信上说要跟他断交的人,其实是靳修臣?
  这样一来,事情就说得通了。
  靳修竹脸色很不好看:“父亲没了后,我那个弟弟就掌控了靳家,他想把我送进监狱,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关头收手了。”
  “我还以为他放过我了,结果半年前我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伙人绑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深山老林里的疗养院。”
  说得好听是疗养院,其实就是一个疯人院,里面全是精神病人。
  要不是靳修竹的爱人凌数,恐怕他下半辈子,都只能被困在那个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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