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成立一個樂隊 整個班級裡面安靜了,然後開始交頭接耳地討論起來。陳毅浩震驚了一會,在我耳邊說道:“狐狸,整個班裡面沒幾個會樂器的,我們強行湊隊,也是業余的。” “我讚同這個想法!我們組個樂隊!”李澤站起來鼓掌。 我就知道李澤那個麅子永遠是第一個回應我的,我轉過頭微笑地看著陳毅浩,“乘以號,就我一個人上台拉一首小提琴,大家都會睡著的,還不如搞點大事情,想想就刺激。” 陳毅浩定住了,他叉著腰開始在思考,在講台上來回走動思考著,“你好像也說得沒錯,小提琴這種音樂欣賞的,應該也只有老師而已,我們最後一年都不搞點大事情確實不好。” “你想想你上一年的元旦晚會幹了什麽?”那時候我還沒轉學過來,他們也沒有提起。 “十四個女生上台,跳了一首叫《毛毛蟲加油》的健康操。” “噗!”感覺一定是學校舞蹈老師的建議,因為這些超級符合她的胃口。“我打算組一個樂隊,吉他,貝斯,架子鼓,小提琴。” “真有你的,大狐狸,果然沒白白叫你狐狸!”陳毅浩拍了拍黑板,班裡的視線又一次集中在講台上面,“我們需要一個吉他,貝斯,架子鼓,班裡面有誰學過這些?!學過吉他的舉手!”然後陳毅浩高興地舉起手來,並用那種“選我!選我”的渴望小眼神看著我。 你都站在我旁邊,還興奮地跳著,我能不選你嗎?“那吉他手就決定是陳毅浩,你是學得……” “電的木的我都會!”陳毅浩立刻反駁我。 你是有多興奮我選了你,“明天帶一把電吉他回來,沒有跟我說。貝斯手我們有沒有?”我放眼過去,班裡都安靜了,但是我還是成功捕捉到一個,“就決定是你了!!”戴著黑色方框的眼鏡低著頭,凌亂的短發,小圓眼,耳朵邊都紅透了,但是還是微微舉著手。叫什麽名字來著!“阿方!” “我叫方啟樂。”他生氣地站起來朝我大吼,看著別的同學看著他,他立刻坐了下來。 “架子鼓的有沒有?”我又環視了班級裡面,這次連偷偷舉手的都沒有了,想突出特色就一定要用小提琴拉主奏,既然沒有的話,“李澤!我來教你打鼓!” “什麽!”李澤嚇得從座位上站起來,手上捧著的綠豆餅碎撒了一桌子,“你想對我幹什麽!!” “那樂隊就這樣了,如果有其他節目,向我這邊報名。”—— “為什麽我就一定要打鼓!”李澤大喊著,“而且我還控制不住我自己來集合,話說,我們要去哪裡?” “我們等方啟樂來了先。”我用手揉著肩膀。 “乘以號你吉他好帥的樣子,你能打開袋子,讓我能摸摸不?”李澤伸手摸著陳毅浩背著的吉他。 在決定好了要組隊成為樂隊之後,就約定好要在周六日進行樂隊排練,不過這個阿方再不來我就方了,“來了來了!”我伸手揮著,他也朝我揮了揮手。怎麽,四個人都是黑色外套,黑幫啊?還是黑社會啊?冬天大家都比較喜歡深色的衣服嗎?“我們從著裝上,已經很像一個Team了。” 我們四個人站在地鐵口看著對方,來回對視。 “方兄,你是快樂的樂呢,還是音樂的樂呢?”李澤抖著腳,搭著方啟樂的肩膀,露出正統的八顆牙齒的微笑,“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你剛剛好這個是多音字,我們讀哪個都順口,你再不告訴我們清楚,隊長就喊你阿方的了。” “其實我是音樂的樂,讀yuè,我也不知道為什麽班主任老是把我喊成lè。”方啟樂笑了笑。 “先走吧,不然怕沒有場室給我們。”我帶頭走近地鐵站。 昨天晚上跟世家老板通話,他說有一家是地下樂室,裡面都是搞搖滾的人在那兒,連我們學校的輕音社也在那兒,隔音效果比那些高檔樂行要好很多,比較要打鼓,吵雜起來像強製拆遷辦。為了方便集合,我昨天晚上跟他們約好在地鐵口見面,這樣一來,比較方便。 “狐狸,我們哪個站下車啊?”陳毅浩看著地鐵裡面播的小型電視,轉過頭來問著我。 “我也不知道。”我掏出手機,開始查找。 “什麽!!”李澤吃驚地喊出來,地鐵上的人都朝他看了一眼,“我們會不會被你賣掉?” “你當是賣豬仔嗎?說賣掉你就賣掉你??”方啟樂輕笑了一聲。 “我們要去的地方是大新路,正好坐的地鐵是六號線,等會在一德路下車吧!走路過去!”幸好我手機裡面有導航神器,高德地圖持續為你導航!“我把你們的樂譜都打印好了,趁現在無聊,你們要看不?” 陳毅浩轉過臉看著我,“你從我的面色上看得到我的無聊嗎?” 今天這一趟地鐵確實有點擁擠,還要背著吉他背著貝斯,我手裡還要拿著小提琴,李澤貌似只是來發呆的樣子,看他那虛無縹緲的眼神,還有那顫抖的手指,看著那牆面上掛著的電視機。我沒爭取李澤的同意,就擅自決定讓他來打鼓,我只是會一丟丟,不過奏響一首還是可以的,要看李澤領悟快不快,“李澤,之後我請你吃泡飯吧?” “真的嗎?!”李澤猛地一回頭,超級開心地看著我,“我剛剛好在電視裡面看見石鍋泡飯,看起來就超級好吃,我早上都沒有吃東西了,你帶我去吃嗎?!” “你聽說過……”陳毅浩拍著李澤的肩膀,挑了一下眉毛,“早餐吃泡飯?” “為什麽不可以?” “可是現在才早上七點四十二分,有餐館那麽早就供應泡飯了嗎?”方啟樂看了一下手表,轉頭過來看著我。 早餐確實沒有吃東西,我還打算路過什麽順便吃點什麽,算是滿足李澤的小心願吧,海珠廣場那邊吃的地方比較多,去那兒下車也可以,“那我們……” “那我們去吃麥當勞怎麽樣?”李澤興奮地握著陳毅浩的手。 這主意變得真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