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证明题

第67章 文明之地
  第67章 文明之地
  你在高中生活裡是否遇到過一個十分嘴臭的人?
  不是生理上的嘴臭,而是關於言行方面的。
  那個人只要一張嘴,三句不離老母親,倘若有人敢惹他,立馬就以祖宗十八代為半徑畫圓式張嘴開膛掃射。所到文明之地,昏天黑地,片草不生,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
  但是往往就是這樣一個人,最能帶動起歡樂的氛圍.
  “同學們,我們班今天新轉來一位學生。”王修班主任趁著班級早讀的時候踏入班級,朝門外揮手:“進來。”
  “好!”仿佛是以吼叫的方式應答。
  坐在前排的周君蘭被這聲音嚇了一跳,她從沒聽過僅僅一個應答的聲音會如此孔武有力。
  一位男生一個箭步就衝上了講台,突入人眼簾的就是那頭黑裡透紅的卷發,很明顯染燙過。
  王修皺起眉頭,揪起他頭上的一小撮毛發觀察著:“不是天生的?”
  “我去,中國人好不好,當然是染的!什麽眼神啊。”男生瞪大眼睛,掛著笑容,臉上的醒目的蘋果肌被頂起,幾乎是以嘲諷的語氣說道。
  嗆老師?
  眾人在底下替他的初來乍到捏了把汗。
  “是個刺頭啊看來。”徐萱玥小聲嘀咕著。
  王修也一愣,隨即微微點頭:“跟大家介紹一下自己吧。”
  蘇鑫注意到班主任的拳頭在講台下方悄悄攥起,暴著青筋。
  “好!”男生就像是嗓門裝了擴音器,聲音宏亮:“我叫洪封!”
  過了一會兒,大家等不到下文
  “沒啦?”王修問道。
  洪封轉過頭,撇撇嘴:“沒啥好介紹的了啊。”
  “嗯。”王修點頭,看向班級下方:“那個,黎洋啊,你帶個同學去器材室,搬個板凳和桌子。”隨即轉頭看向洪封,堆起笑容:“你跟我走一趟吧。”王修把手放在洪封的背後推著他走出門。
  等到第一節課回來的時候,洪封被剃成了板寸頭,模樣標準的可以拍成實例貼在學校門口的髮型標準化上展示了。
  於是全班哄堂大笑,連老師也失態的捂著嘴。
  “笑什麽嘛?我這樣就不帥啦?”
  洪封就在全班人的笑聲下硬著頭皮走到座位上,把書包一甩,翹著二郎腿上課。
  他同桌是個女生,笑點比較低,還沒緩過來。
  洪封拱起鼻子抬頭:“你T麽笑個蛋!”
  於是下課那個女生就跑到辦公室,嚎啕大哭,扯著王修的衣服,死活要求換位置。
  一個星期內,洪封換了4任同桌,兩女兩男,沒有一個堅持的下去。這打破了柯宇涵以前的記錄,把他嚇了一跳。
  “你說你去和他坐同桌會不會合得來?”柯宇涵問徐萱玥。
  “我去你就少了培養了一個多月感情的同桌,你舍得呢?”
  柯宇涵思考了一下:“不舍得。”
  最後,洪封上課只能對著牆說話了。
  在男生宿舍裡,洪封只靠一個晚上就混上了他們宿舍四人的龍頭老大,其中有一個不服氣的,洪封用他深厚的嘴皮功力和他“講道理”。
  後來聽說那男生被洪封罵得在被窩裡哭到半夜,聲音越哭越大,最後吵到洪封睡覺了。
  洪封跳起來大喊:“哭,哭你m呢?再哭久,你m都要被你哭死了!”哭聲戛然而止,寢室後半夜鴉雀無聲。
  生活習慣彪悍的洪封喜歡把東西亂放,有一天在早晨洗漱,閉著眼把洗面奶和洗衣液摸混了,當天的他的臉簡直乾淨到發光,他抬頭照鏡子一看也是嚇了一大跳,摸起甚至還沒開封的洗面奶:“nai nai的,這什麽牌子,這麽好用?”。
  在旁洞察一切的室友捂著嘴笑。
  洪封震怒:“笑個屁?你妹結婚了還是怎麽的?”
  正是由於這種生活作風,他入住的第一個星期以後,宿舍就被他糟蹋的不成樣子,滿地都是垃圾,鞋子襪子到處亂扔,一股子味道。
  “我說老大,要不咱講點乾淨,弄一弄吧,咱們宿舍好歹是文明寢室。”
  洪封狠狠扯了塊雞腿肉:“講究些啥呀,像個婆娘似的。”
  第二個星期,老鼠就光臨了洪封的寢室。當天晚上,洪封的寢室熱鬧非凡,盆棍亂敲,劈裡啪啦的聲音大到對面的女寢都聽得一清二楚,四個大男人被老鼠嚇得上躥下跳,嘶吼喊叫。
  “老大!你,你去,去趕一下!”
  這時候,洪封可不想失了面子,他大吼一聲:“耗子精,你da ye的!”直接抄起掃帚就衝了過去。
  他一掃帚揮過去,打翻了花露水瓶子,裡面的液體濺到洪封的眼睛裡,疼得他嗞哇亂叫。
  “cccccccc!”洪封竄到走廊上,衝向水房,慘叫聲不絕如縷,余音繞梁。
  如果非要說洪封有什麽優點,那就是聰明,而且有耐心吧。
  在理科的方面,他的確天資聰慧,考試前半夜掃兩眼課本,突擊一下,成績總能保持在前五名。這老天爺賞飯吃的天賦可讓他室友們看紅了眼。
  洪封三分鍾熱度。
  學校文學社開始提前招新,持續一周,面試前要寫個故事。
  文采一塌糊塗的他跑去投稿。
  寫的是文學社的同學們經營慘淡,學校不理不睬,內部勾心鬥角,最後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眾人吵紅了眼同歸於盡的故事。
  第二天稿子就被退了回來,拒絕的理由是文筆較差,題材“老套”。
  洪封耐著性子改了一下。
  改成了文學社的同學們經營慘淡,學校給予大力支持,內部卻仍勾心鬥角,最後在一個陽光明媚的白天,眾人吵紅了眼同歸於盡的故事。
  過了兩天稿子還是被退了回來,拒絕理由是故事轉折太過唐突。
  洪封急了眼,在班裡大吼:“誰是語文課代表啊?”
  周君蘭在前面極不情願地舉起手。
  洪封跑過去,笑呵呵地想讓她給點參考。
  周君蘭出於禮貌看了看,大驚失色:“改不好。”
  洪封覺得這個小姑娘蠻漂亮的,沒和她過多追究,當晚他點著夜燈,改了一個通宵。
  改成了文學社的同學們經營尚好,但是新換了個社長,於是社團開始慘淡,各成員勾心鬥角,學校逐漸放棄,在一個腥風血雨的暴雪天社長拉著眾人同歸於盡的故事。
  讓他出乎意料的是,這故事反而讓他進入了第二輪選拔。
  面試那天,洪封是梳著背頭,穿著西裝去的。
  高二的社長隻問了他一個問題:“同學,你知道我為什麽讓你來面試嘛?”
  洪封一愣:“沒想過啊。”
  社長咬著筆蓋,憤憤地說:“我就想看看誰那麽有種,敢把我們文學社寫成這個樣子。”
  洪封沒有通過面試,這段佳話也在班級裡廣為流傳,他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被大家熟知,莫名其妙的,大家就對他產生了些許親切感,雖然仍舊沒人願意做他同桌。
  洪封摸著白花花的牆壁:“看來只有你我同病相憐了。”
  雖然後面他有了同桌,卻也是後話了。
   換個風格,快節奏敘事,新添增個人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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