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

眼睛一睁,跨越千年之门。 眼睛一闭,现实依然穷比。 陈锋,一个用生命穿梭时空的搬运工。 从搬运歌曲,电影,各种文娱作品到搬运各种未来科技。 他原本只想当个混吃等死享受生活的搬运工,但没想到每次搬运科技都会在千年之后造成技术大爆炸。 他的每一个举动,都会改变接下来的千年历史进程。 搬著搬著,他把自己搬成了救世主。

作家 火中物 分類 科幻 | 224萬字 | 746章
47.第47章 柳暗花明
  第47章 柳暗花明
  既然決定要盡快賣歌,陳鋒便不再耽擱,開始認真的謀劃起來。
  但現在他自己沒公司,只能以個人身份和買家溝通,他也不可能恬不知恥的對外宣揚,自己在短短兩三周的時間裡又接連寫出六首歌要賣。
  他想了一下,最好還是先盡量和更多藝人接觸上,然後裝出副我很欣賞你的聲線與唱功,想給你寫首歌,你聽聽合適不合適。
  這樣事情就顯得很順理成章,毫不突兀。
  又或者接到別人的主動約歌邀請,那麽自然能看似很合理的把歌拿出去。
  但奇怪的是,鍾蕾的《乏味》都已經火好些天了,他並沒有接到哪怕一個約歌的電話。
  思來想去,陳鋒找出問題所在。
  鍾蕾是個新晉歌手,並且特不擅長和喜好社交,在圈子裡壓根就沒熟人。
  別人聯系不上鍾蕾,自然沒辦法通過鍾蕾再聯系自己這個“創作人”。
  至於他自己,倒是和盧薇與何家琪建立了聯系。
  但何家琪這才剛買他的歌,都還沒開始製作與宣傳,別人都不知道。
  盧薇那邊,旁人就更不可能把兩人聯系到一起去了。
  所以,或許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想找他買歌,但都苦於沒辦法聯系上他而已。
  歸根結底,還是他在娛樂圈裡的人脈根基太淺,和人交換的名片太少。
  此外,別人也只知道他這個名字,並不了解怎麽找到他,他在漢州也沒有一個眾所周知的根據地。
  多方面因素結合起來,造成了他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結果。
  陳鋒有樣學樣的模仿著別人,擱個人微博的簡介裡放了個郵箱。
  結果就是,他的郵箱在短短一天的時間裡,給塞滿了超過兩百封郵件。
  他隻簡單掃了一二十封郵件,就有點要崩潰的感覺。
  這些人也想得太美好了吧。
  “你好陳先生,我是一個很有夢想的歌手,我很欣賞你寫的歌,請問你能不能寫一首歌給我唱,我唱紅了之後再給你錢。”
  “陳先生,我是個藝術天才,只要你把你的歌給我唱,肯定給你紅遍大江南北。”
  “我現在沒錢,我可以賒帳買你一首歌嗎?”
  “陳先生,五萬一首歌,賣嗎?”
  陳鋒當場就給氣笑了。
  你們這些人,比我還能活在夢裡啊。
  問題很嚴重。
  以他的精力和專業能力,根本沒辦法在這海量的郵件堆裡挑選出真正合適的買家。
  再說了,即便有業內相對有些名氣的歌手給他發郵件,他又不懂行,又分辨不出來。
  他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親自去核實,做不到。
  短期內這招是不好使了,陳鋒認為自己要等一個合適的契機,必須得當面談,並且只和有價值的人談。
  生命寶貴,怎能浪費?
  兩天之後,陳鋒等到了一個合適的契機。
  他接到鄭柔的電話。
  原來是盧薇的生日要到了,她準備辦一個挺熱鬧的生日派對,邀請他參加。
  陳鋒還挺納悶的,“柔姐,生日宴會不是很私人的場合嗎?我這……”
  其實他本想說自己和盧薇打的交道也不多,並不算很好的朋友,哪怕對方辦宴會的地點就在漢州,這也有點突兀了。
  鄭柔笑道:“其實也沒多私人。當藝人的,有幾個私人的時間?盧薇還邀請了很多圈裡圈外的朋友,說是派對,也是個社交場合吧。”
  “哦哦哦,我懂了。”
  “你還記得陳黎吧?”
  陳鋒點頭,“當然記得。”
  第一個要買他歌的人並不是鍾蕾,而是當時開價二十萬,但最終沒能談成的陳黎。
  鄭柔說道:“陳黎對她錯過《乏味》很遺憾,所以這次過來之前專程問過我你會不會到場,到時候她想當面向你約歌。”
  陳鋒心頭竊喜,面上倒是淡定,“那多謝柔姐引薦了。具體的到時面談吧,我個人還是很希望能與陳黎合作的。”
  “那行,明天傍晚五點,東大街52號采薇廬不見不散。”
  “啊?采薇廬?我知道那房子,那不是長期不開門的嗎?”
  陳鋒挺納悶。
  東大街作為漢州市中區十分著名的步行商業街,十分熱鬧,據說這邊的店鋪租金極其昂貴,不足十個平的小門面,月租就高達三四萬。
  52號采薇廬正坐落在東大街的中段,朱紅大門古色古香頗有韻味,從其圍牆的長度可以判斷出,這棟房子佔地面積接近半畝,但平素裡卻幾乎從來不開門,讓人覺得神秘至極,種種傳言甚囂塵上。
  有說這是歷史文化遺產,等修繕完畢後就會開放當做景點。
  也有人說這棟房子屬於某個逃難去了海外的民國豪門,一直沒回來入住。
  還有人說這房子是中央大佬的“行宮”,平素空置著,只有大佬返鄉時才短暫住兩天。
  年深日久之下,這地方幾乎成為一個漢州的景點,不少當地和外地遊客都曾到采薇廬門前合影留念。
  “哦,那是薇薇家中私宅,但薇薇嫌那房子太過空曠人氣不足,不是很喜歡住,不過拿來辦派對倒是剛好合適。”
  陳鋒:“……”
  他不得不承認,自己酸了。
  “哦對了差點忘了說。薇薇還想委托你幫忙邀請一下鍾蕾,她很有興趣認識這位新晉歌手。”
  陳鋒來了興趣,“哦?薇薇姐怎麽評價鍾蕾唱的《乏味》的?”
  鄭柔道:“她覺得鍾蕾的確比她自己更適合《乏味》,並且她還認為只要假以時日,鍾蕾必成大器。總之,她很看好鍾蕾。”
  陳鋒隻想點讚,不愧是盧薇,嗅覺可真敏銳。
  但他總覺得鄭柔的邀請似乎沒那麽單純。
  眾所周知,現在鍾蕾遲遲不曾簽訂經紀合約。
  既然盧薇如此欣賞鍾蕾,鄭柔應該會有別的意圖。
  沒人會想到鍾蕾竟打算一輩子單乾,都認為她肯定遲早會簽一家公司。
  那麽說不定既當藝人又當老板的盧薇,也想把鍾蕾收入她的帳下。
  念及此,陳鋒就有點哭笑不得。
  千年前一千想收千年前百當小弟?
  雖然覺得這事很荒誕,但陳鋒還是承諾道:“嗯,我這就轉告她。”
  掛斷電話,他試探著給正在中海錄歌的鍾蕾打去電話。
  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了,鍾蕾竟一口答應下來,先暫停了錄歌,明天就買機票飛回來。
  “你不是不喜歡社交嗎?”
  “但是整個漢州市,除了周阿參股的那些錄音室之外,最好的錄音設備就在盧薇的工作室裡啊!”
  “好……好吧。”
  相當現實啊這個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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