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本书又名:《我就是往死里较真》《只要我没有道德,谁特么也不能绑架我》《打雷的时候离他远点》《论优先占领道德低处的重要性》 重生一世。 看到没素质的人和事,秦牧不打算再惯著。 “你都快三十了,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 “大过年的,你就不能心胸宽广一点吗?” “你这么有钱都用不完,为什么不捐给贫困山区?” “你是姐姐,就应该让著弟弟。” “一个巴掌拍不响,他打你肯定是你自己也有问题。” “我这么做还不都是为了你吗?你以为我乐意?” 当碰到这些道德绑架、强行换位的现象后。 本来睁只眼闭只眼的秦牧,决定管上一管。 没有人是你爹,原谅你是警察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第88章 一把无形的刀,杀人不见血
  第88章 一把無形的刀,殺人不見血
  沈島聽完了事情的原委。
  將目光投向了桌子上的外賣上。
  外賣盒已經打開,黃燜雞米飯裡面正好有一口濃痰和幾塊雞肉混在了一起。
  若不仔細看的話,還真分辨不出來。
  只不過……
  沈島指著外賣,忍不住說道:“這個外賣小哥的做法的確有點惡心,還沒素質,但……和投毒應該扯不上關系吧?”
  在我國。
  的確有投毒罪這個罪名,指的是投放有毒等物質,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
  但秦牧報的這個案子……
  他怎麽看都只能算是一起民事糾紛,和投毒罪這種刑事罪名掛不上鉤。
  “對方在你的外賣裡吐痰,嚴格來說,屬於汙染他人食物、損害他人財物的行為,可以進行教育,賠償相應損失,執行2000元以下的民事賠償。”
  對方之所以敢做這種行為……
  估計也是覺得吐口痰沒什麽大不了的,頂多是重新賠償一份十幾塊錢的外賣。
  然而……
  秦牧卻搖了搖頭,十分認真的說道:“沈隊,這件事並不是簡單的汙染食物行為,對方已經切切實實構成了投毒罪,準確的說,是投放危險物質罪。”
  沈島一愣。
  他從事了這一行這麽多年,還是頭一次聽說吐口痰也能構成投毒罪的。
  “投放危險物質罪,在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有規定,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存在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當著沈島和其他幾個民警的面,秦牧將他這個法條背了出來。
  一字不差。
  沈島聽後,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他雖然記不太清,但這條刑法的大致含義他還是了解的。
  有兩個構成要件,一個是投毒的行為,投放的物質需要是有毒、危險物質。
  第二個則是危害了公共安全。
  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若是隻危害了公共安全,那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若是只有投毒,那就是單純的故意殺人罪。
  對方只是吐了口痰。
  總不可能……
  真能構成投毒罪吧?
  在他思考分析的時候。
  秦牧繼續說道:“沈隊,我嚴重懷疑,對方的痰液裡,存在傳染病病原體,申請對他的痰液進行化學檢驗!”
  沈島愣了一下,猛然間醒悟了過來。
  這個罪名裡,包含了傳染病病原體物質!
  簡單來說。
  對方若是結核病人、乙肝病人,用這種方式傳播,的確算是投毒罪。
  在以前的司法實踐中,就曾判處過幾例這種報復社會的行為。
  但……
  他抬起頭,疑惑地看了眼秦牧。
  忍不住問道:“你怎麽知道他的痰液裡存在傳染病病原體?”
  一般而言。
  正常人的痰液,雖然存在大量細菌和病菌,並不會存在傳染病病原體!
  秦牧微微一笑。
  解釋道:“昨天他送外賣的時候,我看他一直在流鼻涕,哭的時候也是眼淚鼻涕一大把,他極有可能得了感冒。”
  沈島聽完。
  兩個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滿臉的不敢置信。
  感冒!
  這種東西,的確會傳染。
  嚴格意義上來說,完全算得上傳染病病原體!
  若是從這個痰液中檢測出傳染病病原體……
  對方確實構成了投毒罪的第一個要件。
  他沉默了半晌,仔細捋了一遍。
  又搖了搖頭:“可是……你這個外賣是自己吃的,對方充其量是報復你,沒有危害公共安全,還是構不成投毒罪。”
  “誰說我是自己吃的?”
  沈島再次愣了一下。
  便看到秦牧一臉無辜的說道:“我這個黃燜雞是點了,準備分給養老院的老張他們吃的,十幾個人呢。”
  “還好我提前發現了這口痰,要是沒發現,老張他們這個年齡,再得個感冒……豈不是直接過去了?”
  “沈隊,對方的這種行為,完全構成了投毒罪,極其惡劣,還請嚴懲!”
  聽著秦牧的“解釋”。
  沈島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又看了眼桌上一人份的黃燜雞米飯。
  就這分給十多個人……
  恐怕塞牙縫都不夠。
  不過……
  這個投毒罪的擴張解釋裡,詳細解釋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定義。
  不管秦牧說的牽不牽強,只要其投毒的行為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有危及多人的可能,便可以構成投毒罪。
  隨後。
  他深吸了一口氣。
  重新整理了一遍思緒,點頭道:“如果按你所說,對方的確涉嫌投毒罪。”
  兩個要件都符合。
  對方的行為也是故意的,完全構成了投放危險物質罪。
  而這個罪名……
  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樣,屬於行為犯。
  即只要存在該行為,不管有沒有造成後果,哪怕秦牧一口沒吃,對方都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若是造成了嚴重後果……
  比如說養老院眾人集體感冒,那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
  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刑法就是這麽規定的!
  一個吐痰的行為……
  被秦牧這麽一解釋,直接上升到了投毒的刑事犯罪!
  “不過具體情況如何,我們還要把外賣帶回去進行化驗,等出了結果再通知你。”
  了解完案情後。
  沈島揮了揮手,示意身後的民警打包好“證據”。
  便準備回派出所。
  “等等沈隊,這案子還沒完呢。”
  秦牧見狀。
  連忙喊住了他,接著說道:“剛剛隻說了第一個案子,我還有幾個案子要報呢。”
  沈島嘴角抽了抽。
  看著秦牧,頗有些無語:“還有……幾個?”
  這起外賣案……
  放在別人身上,一般都是罵罵咧咧幾句,絕對不會報警。
  而秦牧直接報警對方投毒,已經夠離譜了。
  沒想到……
  後面還牽扯出了幾個案子!
  “是的,一個是教唆罪,這個外賣小哥的投毒行為,其實是網上的網友教唆的。”
  秦牧點了點頭。
  連忙取出了手機,翻開了之前的那條視頻。
  點開了評論區。
  將上面幾個網友“出謀劃策”的評論展示給沈島看。
  每一個評論都是自詡自己是正義的一方,表示要教導外賣小哥如何給他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
  從吐口水……
  直接教導外賣小哥吐痰。
  沈島看完整個評論區,也不由沉默了幾秒鍾。
  數千條評論,全部偏向了外賣小哥。
  全員指責秦牧。
  說秦牧冷血無情、沒有人性。
  他們手上雖然沒刀。
  但卻用文字,在網絡上不斷對秦牧抨擊,進行語言暴力。
  殺人不見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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