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瑪迦 臨海之城,大多繁華。 瑪迦城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黑牆山脈”土著居民的俚語中,“瑪迦”有“火山”的意思,因此很多人將這座臨海的雄城稱為熔岩之城。 臨海之城,卻被冠以灼熱的外號,這是一件奇怪的事。 但只要看見瑪迦,人們就會瞬間明白,這外號取得簡直“信達雅”。 與大部分臨海城市平坦的地勢不同,瑪迦的海拔太高了,靠近海的南側城區是巨大的港口集群,潮濕低窪;北側城區卻建在山脈上,整潔典雅。 龐大的魔法火焰在北側城區的最高處熊熊燃燒,仿若沸騰的火山,無時無刻都在釋放熾烈的光芒和能量,是無數船隻識別方向的重要燈塔。 因為巨大的地勢差距,在本地人口中,靠海的南側城區被稱為“下城區”,而建立在山上的北側城區自然就是“上城區”。 下城區是港口所在地,是瑪迦經濟的源頭,但這種地方素來魚龍混雜,極難管理,而且空氣潮濕,終年飄散魚腥味,因此,瑪迦的執政官和富人、中產階級,都搬到了上城區。 下城區,上城區,聽起來有種尖銳對立的感覺,而事實……也是如此。 瑪迦經濟非常有活力,但本身並沒有特別搶手的商品或資源,其強大的本質原因,是地理位置的優越,作為“黑牆山脈”唯一的出海口,瑪迦的海運極其發達,日吞吐量大得嚇人。 富人們搬到了上城區,享受陽光和微風,他們雇傭工人在下城區乾活,自己獨佔海運貿易的大頭,以港口為生的下城人則只能住在潮濕低窪的區域,陰暗腥臭。 久而久之,矛盾便產生了。 幾次規模龐大的械鬥,均已兩敗俱傷收場。 上城區是標準的官軍,除了盔甲閃亮、士兵訓練有素,還配備魔法師、煉金師、魔獸劍士、騎士等多種超凡力量。 下城區則魚龍混雜,每次械鬥都是幾個大幫派牽頭,雖然確實有高手,而且混跡港口的人也非常好勇鬥狠,但臨時組織起來的隊伍肯定是打不過上城的。 然而,雖然上城區佔據絕對戰力優勢,但將下城人民打成重傷甚至殺死,對富人和執政官也沒有好處——港口不能缺人,沒人乾活,損失的可是沉甸甸的金幣! 於是,和平協定達成了。 每個月,上城區都會分撥金幣給予下城區,用來改善環境、提高教育和贍養老人,作為回報,下城區不能再尋釁滋事。 但,金幣顯然不能讓瑪迦的上城和下城再次親密無間。 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起,在夜晚,瑪迦的巡邏兵不會出現在下城區潮濕的街道上;執政官的親手簽署的公告,也會在下城區的夜晚被撕下來。 ——太陽落山後,瑪迦下城區,默認由那幾個大幫派統治。 這是瑪迦的潛規則,亦是誰都知道但就是不能堂而皇之說出來的秘密。 奇異的平衡達成,雖然看起來脆弱且荒唐,但只要上城和下城不去觸碰對方的底線,這種“信任和默契”卻能維持很久。 然而在今天夜裡,這心照不宣的默契,卻瀕臨破碎。 …… 特達一臉陰沉地坐在座椅上,他毛發火紅,根根直立,看起來就像發怒的獅子,身軀龐大,肌肉虯結,胸口處有黑色的鋸齒鯨紋身,這個形象很符合他的身份——下城區大幫派“惡鯨幫”的三當家。 “大當家不在,你們倒是說句話啊!”特達甕聲甕氣地開口,腳狠狠一跺,厚重的岩石地板被他直接踩爆: “都不說是吧,行,那我說,現在,讓兄弟們拿上家夥,去烏龜堡要個說法!” “你敢!”惡鯨幫的二當家山蒙爾直接開罵: “這個時候,操家夥去執政官那裡討說法?你這是把脖子伸到別人的刀子下面!找死!還有,以後不要說烏龜堡,那叫白銀府邸!” “哼……懦夫!” “反了伱了!特達!一切等老大回來再說!” “嘿,別以為你是二當家,我就會怕你,老大走之前說過,他不在,什麽事都得咱幾個商量著來。”特達瞪起牛眼: “咱們幾個當家的都在這裡,乾脆舉手表決!” “嗎的,你這頭蠻牛、蠢驢、大笨熊……”山蒙爾氣得直打哆嗦,但他雖然是惡鯨幫的二當家,但平日負責的都是“文事”,是類似於師爺的角色,不算粗鄙之人,罵來罵去都是那麽幾句,落到特達這種滾刀肉的耳朵裡,根本不痛不癢。 “來吧,別廢話,舉手表決!老大不在,老四躺著呢,我、你,老五老六老七老八老九,剛好七個人!”特達大聲道: “讚同二當家、認為我們應該按兵不動的,舉手!” 唰唰,兩人舉手。 山蒙爾兩眼一翻,差點暈過去。 “哈哈!”特達興奮地搓搓手: “現在,讚同我的,認為我們應該去執政官那裡討說法的,舉手!” 唰唰,舉手的還是兩個人。 特達大怒: “誰!誰當牆頭草!” 他拿眼一掃,終於發現問題。 老大不在, 老四被人剖心挖肺、死不瞑目地躺在地上, 老六和老七支持山蒙爾。 老五和老八支持特達。 老九沒舉手。 ……老九特麽的壓根就沒來! 隻怪這人平時存在感就弱,老四慘死後,眾人急的團團轉,一時半會竟沒有發現。 “……老九呢?” “去煙街了。” “去那幹嘛?” “哦,想起來了,他好像早上說……要去看花魁。” “乾他娘的魔獸腚眼……” “特達,冷靜,老九沒來,其實是件好事,你真的太著急了,老四的仇我們要報,但是必須等老大回來……” …… 於此同時,位於上城區與下城區交匯處的“煙街”。 人山人海,擁擠程度,連下腳都困難。 叼著空心草杆的年輕人擼起袖子,和旁人擠來擠去,時不時還學著別人的樣子吹流氓哨。 “花魁來啦——” 也不知道誰喊了這一嗓子,人們更加熱烈了,起哄、調笑、怒罵聲連綿不斷。 年輕人被擠得沒招,抻著脖子往前看去,卻被一隻從後方來的手按了下去。 “喂喂喂!素質啊素質!”叼著空心草杆的年輕人大怒,一把扯住按著自己腦袋的手。 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入手的觸覺,並不是大多下城人粗糙且油膩的皮膚,而是滑嫩綿軟,宛如軟玉。 年輕人下意識地放手,看向身後。 他的身後,美麗嬌俏的少女抽回手,笑嘻嘻地道: “看我幹嘛?不看花魁了?欸?果然夠正啊!嘖嘖嘖那小腰……” ——嘿,我就不信了,這次老子看美女、逛勾欄,嘻嘻哈哈的一臉屌絲樣,難不成還能被男人喜歡? 某再次變女的救世主如是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