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是在许明轩还没来上班的时候打电话找我的。说也奇怪,虽然我对许明轩带着畏惧甚至巴不得以后天天不要见到他但是依然拿着他的工资,但是整整一个上午他都没来公司上班,在他事事亲历亲为想赶超他爹的日子里,这倒是个意外。谈到这一点,许明轩在公司的口碑还真是不差。作为一个标准的富二代,我以为他就是一个没事调戏下良家处女,睡的女人第二天都不知道人家叫什么的风尘浪子。再不然就是有事没事揣几百万去澳门溜达圈回来就只剩一只花边裤衩,反复如此。但是我错了,还大错特错。许明轩对待事业,并不比陈冠希对拍照的兴趣和付出的少。之前在他办公室的柜子后面看到那一大排的政府颁发的什么“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还以为是掏钱买的,原来竟然是如假包换的真的!什么叫深藏不露,什么叫高人。请参照长沙市解放西路富贵大厦二十七楼办公室里的总经理许明轩大人。用上一任秘书孔姐的话来说,“小孔,以后就有你辛苦的了。”后来我才体会孔姐的意思,这分明是个影射某些为事业奋斗结果变成工作狂的人嘛。但是我仔细一想,不但没有为自己将来要不定时加班不定时吃饭导致大姨妈也不太定时而感到怨愤,反而对这个家伙有一丝好感。身为一个一点不败家的富二代,他怎么可以帅的这么有型!但是一想到他到现在还没来,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昨晚他靠在沙发上忧伤的模样,是不是昨晚被哪个美女给劫了个色?这不是明显骚扰良家帅哥嘛,还有没有天理了!林朗的电话就是在准备自告奋勇前去寻找许明轩的时候打来的。看到那个熟悉的人名和号码,不知道怎么了,鼻子突然就一酸。原本以为早就没关系了,原本以为分离也不过如此。可是为什么,看到曾经爱过的人以陌生人的身份再出现的时候,心那么疼?我一直没有把林朗的号码删掉,要是删除一段感情能像删除号码那么容易,那该多好呢。看到林朗的时候,我忽然间发现他变了。林朗的改变最直接就是外表,他以前流里流气的,衬衫的前四个扣子从来没有扣全过。夏天的时候基本拖着人字拖,发型活脱一文艺愤青。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对社会不满,时常有自焚以谢后世的冲动。那个时候我还常常调侃他,我说,“美男,你的春光可不能随便外泄啊。你这样,让别的姑娘情何以堪啊。最主要的是,你别那些甩着一身膘肉的男人的脸往哪搁啊?”但是自从他跟我分手之后,整个人就变得干净了。穿着卡其色裤子,黑衬衫从第二扣子就扣的紧紧的。我站在他面前,立马就觉得他身上那种贵族气质,连威廉王子都盖过了。官二代,毕竟和农村出来的孩子有差距啊。我并没有对林朗的改变感到欣慰,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苏麦的功劳。林朗看到我时,我总感觉他的眼神里有一丝未了的柔情。但是在我使劲掐了下我的大腿之后又提醒自己,现在是大白天,你就别做春梦了。人家就算有柔情,也是对着初恋情人啊。只是不可否认的是,虽然是林朗抛弃了我,看到他时,我却没有一丝怨恨,反而让我很紧张。特别是昨夜看着他和苏麦的离开的背影,我只恨我从来没有享受过那样的幸福。在这个无情的世上,谁能去怨恨一个痴情的男人呢?虽然他痴情的是别人。如果真要怪,只能怪造物弄人,不该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一个男人,遇到之后就算相识也不该就那样只一眼便爱上了,就算实在控制不住对他的爱,发展成闺蜜就好了。为了掩饰我的不安我冲着林朗就喊,“许明轩人呢,他怎么了?”其实,在电话响的时候,我原来没打算要接的。我想既然分开了,就老死不相往来各过各的生活吧。可是我的手就是不争气,它在向我呐喊,你接啊,你心里不是天天想能再听到他的声音吗?你怎么不接啊?我想我不能骂我的手犯贱,因为它说的都是事实。本来我按下接听键听到林朗的声音时,有种恍惚的错觉,还以为他像昨晚刚分开各回各家之后打电话约我去郊外看姜花。可是他的声音却出卖了我的意淫,因为林朗说,“孔晴,你快来,许明轩出事了。”林朗却没有像我一样急迫,他轻轻地走近我,然后轻轻地抬起手,可是刚抬起来又轻轻地放下了。我不知道他这算是什么意思,他大概想要抱抱我吧。只是最后他只是轻轻地张开嘴,他说,“孔晴,对不起。”在这个世界上,“对不起”这个词和“我爱你”出现的频率一样高。但是“没关系”的频率却低了一大截,因为并不是每一句“对不起”都有一个“没关系”的。就是眼前这个对我说“对不起”的男人,他丢给我一句“我的初恋情人又来找我了”就把我们一年的感情给抛弃了。就是眼前这个对我说“对不起”的男人,他在分手之后把他送给我的戒指还无耻地要了回去。就是眼前这个对我说“对不起”的男人,即使在他做了这些人神共愤的事情之后,我对他连恨都恨不起,反而时常想起他的好。就是眼前这个对我说“对不起”的男人,他想用一句“对不起”就终结我对他的感情。可是,假如真的说一句“没关系”,那些发生过的事都可以一笔勾销,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就能找回原来的快乐吗?我望着他,望着他的眼睛,我想看清,他眼里那一抹柔情究竟是不是还真的存在。如果真的存在,是对他的初恋情人苏麦,还是对眼前这个他需要说“对不起”的女生?可是我看了那么久,却看不出一丝究竟,只是在风吹来的时候,我却闻到了一阵久违的姜花的味道。我和林朗第一次看到姜花,是在认识两个月之后。那个时候俞佳已经因为仇俊一的从天而降性情大变,一向看不起林朗的她再没有排斥我和他的爱情。还大加鼓励,你们可要经常在一起啊。虽说距离产生美,可是现实却是距离有了,美就没了。其实谁还看不出俞佳那点小心思,她这是明目张胆地想借机多看到仇俊一以方便对那五毛钱讨债啊。那个时候谁能想到,一向换男朋友比换内衣还勤的博爱之女竟然是赤裸裸地春心泛滥啊。我记得那些日子俞佳特别高兴。但是有一个男人却不高兴。他就是被俞佳甩的第三十二任男友,但是这位仁兄痴情堪比刘若英对陈生啊。只要有俞佳出现在的地方,他的身影就形影不离。他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是,“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有时候看到他那双泪眼朦胧的眼睛,我都常常禁不住被他感动。于是我也常常劝俞佳,“多好一个男人啊,肥是肥了点,可也不过就二百多斤嘛。你就从了吧。”但是俞佳却性情大变,她作为党的一分子操起了党员的职责,她指着我鼻子对我加以深刻的教育。“孔晴啊,亏你还是受过马克思主义教育的祖国好青年,你怎么能对一个男人这么狠呢?你让一个不爱他的女人去陪着他过一辈子,你这不是变相杀人吗?早晚人家会被你折磨至疯,残忍如你,真丢了我们新一代女性的脸啊。”听完俞佳的一席话,我算是见识到,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了。她简直就是一个女超人啊。签于俞佳对我和林朗恋情的法外开恩,林朗似乎也开心不少。当然了,这主要还是我的功劳,因为我对林朗说,“你看,现在咱俩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不再偷鸡摸狗了。”虽然林朗对我这个比喻嗤之以鼻,但是又一个姿色丝毫不比我差的美女陪在他这个流氓身边,他的虚荣心可就大大被满足了。男人,谁还不清楚你们那点心思。而自从林朗认识了仇俊一这个所谓的画家兄弟之后,除了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几乎都和他鬼混在一起。说实话,我并不是吃醋,除了偶尔打电话约林朗去吃饭被他以“正在和帅哥切磋画功”拒绝的时候有种被插足第三者的嫌疑,平时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很兴奋的。你不知道看到两个美男在一起,多让我蠢蠢欲动。人生活到这步,美男不离寸步,苍天有眼啊。那天我和俞佳去找林朗的时候,林朗正在和仇俊一讨论穿着比尼基的美女和风景画哪个画出来更好看。从林朗嘴里时不时蹦出来的“美女多好看”,就知道这就是一俗人啊。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仇俊一还有兴致和这样的男人争论的吐沫横飞。但是看到他们这么开心,我的鼻子竟然有点酸。年轻多好,最重要的人都陪在身边。但是他们并没有允许我这个伪文青在这里瞎感慨,因为他们争论的结果是两个人各画一副画,看一看到底哪一个好看。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当时我的心就滴血了,身为林朗这个半吊子画手的女朋友,他还要画穿着比尼基的美女。谁能理解我当时撞墙的心都有,他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弱小”嘛。就我这身材还穿比尼基,真穿出来,人家不仅会同情我,还会非常同情林朗——拥有这样一个女朋友,杯具啊。在我咬牙切齿的时候,转过头看到俞佳对我抛以无比同情的眼神。然后我的眼睛又往她的脖子以下往了两寸。看完以后,我更加对我自己同情了。同样是女生,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可是俞佳同情完我以后就乐得屁颠了,因为仇俊一说,“我们借几辆哈雷摩托周游长沙郊区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种着一大片姜花,现在应该开得正美。到时候我可以一人给你们画一张画。当然了,穿着比尼基最好了。”俊一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俨然一副淫棍形象啊,下流表情丝毫不输给西门大官人啊。他们三个听完以后特别兴奋,两个大男人兴奋我还可以理解。可是俞佳你一个女人跟着乐什么啊。可是看完俞佳的波涛汹涌,只有我一个人在那自艾自怜的,我平胸,我对不起祖国啊。于是我们的哈雷之行就在我憎恨我妈小时候不给我吃木瓜的怨言中开始了,也不知道林朗从哪个地方拐了两辆连轮子看着都跟生锈似的破哈雷,有了之前看到他当街去抢小男孩单车的亲眼为证,我是真不敢想这摩托的来历。我能做的唯一事,就是在看着那恍恍晃晃的后座以及生锈的轮胎时祈祷如来叔叔多多保佑,毕竟人家还是一处女哇。我想我这辈子都再不会忘记那一天的。虽然我们不像小燕子和五阿哥那么策马奔腾轰轰烈烈,也没有高歌你是风儿我是沙。可是在哈雷发着不争气的恍恍晃晃声音之中,我听到我们的欢歌笑语。尘土飞扬,我和俞佳也没有穿着像处女一样纯洁的白色裙摆。可是阳光洒在我们的脸的,以及四双颜色各异的人字拖上时,我在恍惚中有一种错觉,这就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啊。有不是最好但是最爱的人,有不是认识最久但关系最好的朋友,有样子很旧但依然可以开的轰轰烈烈的摩托,有乱我发梢但吹我清爽的微风。有此生永不换,有爱是永恒。还有什么可抱怨和不满的。可是上帝是公平的,我们是满足乐意了。人家老大爷不满意。当我们四个在颠簸的哈雷上享受着策马奔腾的时候,俞佳突然喊了一嗓子,“哎,你们看,后面那几个骑着摩托车的老大爷是不是追我们的?”俞佳话没落音我们四个脑袋齐刷刷地往后一看,我靠,那哪是什么老大爷啊,老大爷能骑这么快的摩托嘛。这分明就是飞车党哇。对于被三个老大爷载着两个老太太骑着飞车狂追的原因,我们四个就跟傻X一样,那是一脸的无辜啊。“出了什么事啊?”我胆小的一面在林朗面前表现的绝对不输给黛玉阿姨啊。还没等我回答,大爷的飞车真当火箭开了,立马蹿了我身后。“兔崽子!你们是不想混了,打起我孙子的哈雷了。”眼看我的秀发就要甩到老大爷的脸上,我立马掐了林朗一下,我那意思是,你快加油门啊,要偷人家孙子的哈雷也就算了,可别被三个老头给比下去了啊。这可是你表现男人的绝佳时机啊。可是林朗这男人不仗义啊,他居然一握手扎给来了个急刹车。当时幸好老大爷技高一畴,要不一场血淋淋的追尾事件就这样残酷地发生在我的秀发上了啊。当看到林朗抱着老大爷的大腿宽恕他的无知,还差一点喊老大爷是他的亲爷爷之后,三个老大爷身后下来的两个老太太一人整一辆哈雷呼啦呼啦地就给开着走了。临走之前还拍拍林朗的肩膀,“孩子,就你这技术,真是糟蹋了我孙子的哈雷啊。”我们三个对林朗的鄙视可比黄河泛滥汹涌的多了。我说,“林朗,你就是一伪流氓啊。白长一副流氓相了,居然给三个老大爷外加两个老太太给唬住了。”我就是一边鄙视着林朗的欺弱怕硬一边骑在他背上享受着被人驼的幸福时看到那片姜花的。风还没有把我们的欢声笑语吹散,就那么突然间,眼前映入一大片姜花,就好像漆黑夜里的萤火虫,让人眼前一亮。我们四个立马停住了脚步,完全被突如其来的风景给震慑住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一大片姜花,盛开着,在风中摇摆。就好像我们的青春一样完美无暇,给我们光明和希望。要不是林朗背着我累得满头大汗撑不住时尖叫了一声,我简直就要被这大片的姜花迷的七晕八菜以身相许了。可是生活就喜欢给我们开玩笑,它用活生生的铁证告诉我们所谓的完美,只能存在于想像和字面之中。现实是容不下它生存的。生活中不仅有美到令人窒息的姜花,也有那声不合时宜的尖叫。尖叫也并不可怕,因为真正破坏美好的,其实还是我们自己。无论你多么不愿意,该那样发生的,总还是要发生。因为那是唯一的选择,非人为。所以无关乎意愿和情感。美好都是与残酷并存,才让我们知道美好有多么珍贵和不易。甚至,丢失了,就再也没有了。就像现在,我望着眼前的林朗。他的名字还是林朗,他还是那样的身高,他还是那样的肤色。可是,他早已不再是我的。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不是不够爱,而是他明明就站在你面前,你却爱不了。到现在想起林朗那天给说的话我都觉得是个梦。我就那样被他一句“我前女友需要我,我根本忘不了她,对不起”就给把一年的感情给终结了。当时我没哭没闹没上吊。我知道有些人,如果要离开你,他就一定会离开。后来我想一想,我也算幸运的。我记得在大学那会,宿舍一个好姐妹表白被拒绝了。本来我特别同情她心疼她,正想说几句好话安慰她的时候。听完其他姐妹的话之后,我觉得她算是幸运的了。其中一个姐妹在她沮丧说完被拒之后,立马触情生情说,“你这样算好的,我被拒绝的时候,是那男的哥们告诉我的。”这时另一个哭的很凄惨,“你们这是走运了,我被拒绝的消息是通过男生宿舍传到女生宿舍里,再由那男的邻居转告。”此时最后一个姐妹大有剖腹自杀的冲动。因为她被拒绝的消息是在校园BBS“今日十大”里看到的。我没有回答林朗的“对不起”,事实上我也没有机会回答。因为就在我犹豫着该怎么和林朗单独相对时,突然看到一个……不对,是两个苏麦。我彻底傻X了。是我眼花了吗?本来一个苏麦就够我肺疼的了,现在她又来个分身术,姐,我早就败给你了,你就饶了我吧。可是苏麦到底不是吃素的啊,其中一个苏麦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往屋里拉,从她那痛苦的表情中,我担心被强奸的疑虑也烟消云散了。但是我恐慌啊,我被这个苏麦拖着,然后盯着另一个站在林朗旁边的苏麦。我操,我这是要被整容成第三个苏麦吗?可是看到许明轩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多虑了。准确地说,我刚开始并没有认出面前这个衣着凌乱眼神呆滞坐在石柱下的男人就是我认识那个嚣张跋扈冷漠无情的许明轩。不,确切地说,是胳膊上还有血的许明轩。我的眼睛里立马露出一道凶光,姑娘,你们太狠了吧,都弄出血来了。我以为这是他们先奸后杀然后由林朗打电话叫我过来好嫁祸给我的凶杀现场,我正准备撒着脚丫子逃跑的时候,“苏麦”突然开口说话了。“你在和他交往吧?你劝劝他吧,不要让他再这样子了。我们说什么都没用,你们昨晚有在一起吗?”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着许明轩的时候,“苏麦”在我面前就像一个真空,她说什么做什么我根本听不到看不到。我不懂,我一向记恨的情敌,当她在关心着另外一个毫无相干的人时,我怎么就对她恨不起来了。我摇着许明轩,“许总,我是小孔,你这是怎么了?你怎么了?”可是许明轩并没有理我,我想,他可能只是迷路了。于是我把我的恼火转向了矛头,我对着“苏麦”吼起来,“他怎么了?他这是怎么了?你们对他做什么了?”我不知道在看到许明轩这副模样的时候为什么为这么激动。虽然我不知道许明轩这几天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可是,我的心口突然有一丝的难过。我们都是因爱而伤的人,虽然伤口不同,可是疼痛的感觉是一样的。大概就因为这样份同病相连吧,我突然有点心疼许明轩。又或者说,是在心疼我自己。在人前的时候,他可以调戏一个刚上班的小秘书,也可以在公司员工面前冷漠冰冷不苟言笑,可是在自己爱的人面前却也可以像个孩子一样倔强忧伤。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是不是所有的人在爱情面前都不值一提,轻而易举就被挫败了呢?那个拉着我站在他最爱的女人面前说他不在乎分手的男人,为什么却又在这里独自沦陷呢?最关键的是,他身上一身血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正要上前扶起许明轩把他拖去医院的时候,他突然站了起来。许明轩站的时候有轻微的颤,可是他并没有让我扶,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看到我。因为他直直地盯着“苏麦”。他说,“苏畅,我在这里坐了整整一夜,也想了一夜。这里是我们最初相识的地方,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突然地离我而去,但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知道再多挽留也是多余。我们爱过,这已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从这一天开始,我会彻底忘了你,以前我们的种种,也从这一天起,烟消云散。以后我可能会恋爱,结婚。但是不管如何,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回到我身边,我都在。”许明轩说这些话的时候,林朗和另一个苏麦也站在不远的地方。当许明轩的“苏麦”哭着冲林朗的苏麦喊出一声小妹的时候我才彻底醒悟过来。这原来是一对双胞胎啊。如果要是问我在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美女时有什么感想,我一定会抢过收破烂的大喇叭仰天长吼,“你妈是妖精啊,生一个就够祸害了,现在生出两个一模一样又这么漂亮的女人。”可是当时我没有上前撕破他们脸皮的冲动,因为我发现在许明轩说完那些话以后,我早已泪流满面。在许明轩拉着我走的时候,我回过头望着林朗还有泪流不止的苏畅。我突然发现,人生就像在画一幅很大的地图,是由你的命运不断在描绘的却又似乎是早已画好早已注定的。途中遇到的人在上面踩不踩上一脚是你无法预计却又似乎事出有因的。你永远无法左右这一脚的出现,更无法在此之后否定这一脚的存在。即使你去到了地图上所指的其他地方,这一脚都还会乖乖地躺在那里,不管你愿不愿,想不想,结果谁都改变不了。我想,那一脚就是爱吧。不管结局两个人有没有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曾经真的爱过。在回去的路上,我的手被许明轩拉着。他胳膊上的血到底怎么回事我也没开口去问,因为看到他那样子,此刻的言语显得都是多么苍白无力。那一刻,我们好像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也不是只是认识了几天的朋友。当然,也不像是苏畅嘴里的“交往情侣”。只是我好像有一种错觉,我们好像认了好久好久,一起经历了很多很多。是不是受过伤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呢?“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能忘了她吗?”我看向许明轩。许明轩没有答我,也没有看我。他的目光直视着前方。我不知道许明轩在想什么,只是在转过头看向前方的时候,只看到一个充满未知的朦胧远方。那里等着我们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也许是上天恩赐给我们在青春里最美好的礼物。也许什么也没有。只是不管是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有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