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从宋南衣那里讨着笑脸,西云妨多少有些不开心。他沿着胡同往外走,被灰垢沾染得已经看不出来本来样子的军靴踢踢踏踏。在胡同口的时候,他碰见了一个男人。就这么拦在了他的跟前,嘴唇抿得很紧,眼神里满满溢出的惊慌失措。分明什么还没做,他却已经露怯。西云妨瞧不起这种人。也没心思跟他周旋,只是压着声音开口,“滚开。”沈在松在这方面毫无魄力,听见这声音就本能想要闪身。可再回过神来,又想起自己刚才看见的景象,丝丝勇气涌回心中。他壮着胆子,问跟前的西云妨,“你和宋南衣很熟吧?”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还有目送宋南衣离开时依依不舍的眼神,分明就说明两个人有一腿。光是想到这点,沈在松就怒不可遏。没想到宋南衣私底下,是如此混乱的女人。他不过是游走她和宋诗余之间而已。而宋南衣呢?加上面前这个痞里痞气的男人,已经是三个了。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指不定还有多少个。裙下之臣,真是数不胜数。十足的贱女人!亏他当初还觉得和宋诗余合起伙来骗她有点愧疚,可现在看来,人家才是其中最享受的那个。“跟你有什么关系?”西云妨不屑,慵懒得连眼皮都不想抬一下。沈在松又抛出诱人的问题,“那你知道,我是宋南衣的谁吗?”“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怂包一个,能和小花边有什么关系?西云妨想着,就抬脚要走。只留下沈在松在身后傻眼。为什么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在乎呢?眼瞧着西云妨就要走得不见踪影,沈在松赶忙大声道,“我可是宋南衣的前男友,当初我跟她分手,就是因为她脚踏两只船,而她现在有男朋友,你可别犯傻,你只不过是下一个凯子而已。”砰——一记闷响,沈在松已经重重摔倒在地。捂着某处疼得脸色煞白,连呼痛的力气都没有了。西云妨缓缓地收回了脚。军靴厚重又坚硬,西云妨又是用了十成的力气,沈在松会疼成这样也实属正常。“再敢说她的坏话,我保证下一次你出去介绍,就只能说你是她的姐妹了。”说完,利落转身,消失在拐角处。关键时候,小花边的招数还是挺奏效得嘛。、而因为沈在松主动送上门来的欠揍行为,也让西云妨心中的烦躁驱散几分。他甚至有点可惜,刚才应该先揍那个小子一顿,然后再踢命门的。下次再遇到,一定不会手软了!……对此,宋南衣全然不知。她陪着宋启刚买完药,又送他上了守卫的车子,这才自己回宋家去。到门口的时候,沈嫣正准备出门。同样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凑近点闻,还有一股香水味道。挺隆重。“妈妈,你打扮得真好看。”宋南衣就称赞道。沈嫣的表情有几分不自然,“你突然说这个干什么?”宋南衣就耸肩,表情乖得像是小白兔,“由衷而言,真的很好看,像是要去约会似的。”最后一句,带着开玩笑的口吻。可玄关处换鞋的沈嫣却方寸大乱。她惊得肉跳,转过头去就想要和宋南衣好好理论。这才发现宋南衣完全没这个兴趣。说完这话,她就已经上了楼去。一定是她想多了。小丫头片子就算是能在这些方面赢,也不可能处处占优势的。最后的赢家,一定是她。想到这儿,沈嫣的心又稍稍安定一些。穿好那双系带高跟鞋,娉娉婷婷的出了门去。宋南衣就在房间的窗户处看她。从这个位置看出去,一直能到小巷子口。她一直看到沈嫣上了那辆捷达车,这才收回目光,转身下了楼去。宋南衣给城南的线人大妈打电话。“没卖出去呢,那房子本来位置就偏僻,再加上我说那房子闹鬼,谁还敢租?哎哟,就连邻居都被吓得要卖房子呢。”“好,谢谢你。”宋南衣就说道。房子没卖掉,就说明沈嫣那五千三百块钱,的确来自别处。前世的时候,宋南衣就怀疑过沈嫣在外面有人。那时候宋诗余虽然顶替了她的实习资格去了市医院,可因为基础知识不过关,差一点闹出人命,家属闹得很凶。宋知秋爱面子自然不管,而宋启刚也为了给她出口气不出面。沈嫣本来四处求得哭爷爷喊奶奶的,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甚至此后不久,宋诗余还升了职。只可惜前世的她,那时候已经陷入了沈家的泥潭,自顾不暇,哪里有空思考这些。现在坐看风清云淡,考虑事情就清晰得多。她怀疑沈嫣有一个情人,并且来头不小。这是扳倒沈嫣的好机会。坐在客厅里面,宋南衣细细的想着此后的计划,目光深邃,任由阳光斜着从自己身上拉出一道线来。从中午坐到傍晚,沈嫣才姗姗归来。大概是因为今天出门时宋南衣说得那句话,回来的时候,沈嫣特意买了菜作为掩饰。进了门,就故意大声的喊,“老公,我买了你最爱吃的猪肝,晚上炒猪肝给你吃。”环顾一圈,又很是纳闷,“你爸还没回来呢?”“没有呢。”宋南衣就十分配合。沈嫣眼神有几分失落,“亏我这么开心的炫耀,算了,我去洗菜准备做饭了。”转过身去,她就去了厨房。心中还挺为自己的言行感到自豪。小丫头片子没出入过社会,肯定不会懂这些。谁会去怀疑一个进屋就着急做饭的家庭主妇呢?这个遮掩,完美极了。她不禁哼起了歌,慢悠悠的择菜忙活。但沈嫣却没想到,其实宋南衣在她进门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全部。出门的时候,沈嫣穿了一条肉色的玻璃丝袜。回来的时候,却是光着腿。这种有利的证据,只因为没有宋知秋在场,她才没有点破而已。谁才是聪明人,沈嫣的定论太过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