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少爷在古代写小说逆袭了

【穿越+逆袭+金手指+神豪】宅男刘波穿越到了京都闻名的废物林凤之身上,林凤之,林府唯一的男丁,跟一个大娘和七个小娘相依为命。他所在的大盛朝,小说极度盛行,人人均以会写小说为尊!在这种文化熏陶之下,有着丰富阅读经验的刘波也开始写起了小说。《霸道皇帝爱上我》,受...

第12章 林府亲友团
    牛耀祖叹了一口气,暗道一声晦气。

    为了这次的比赛,他其实被他爹逼着背了好多范文。有言情的,有恐怖的,有玄幻的,有悬疑的,基本上是把市面上有的类型背了个遍。

    可是现在竟然要让他以“斧头”为主题,他就算是想要生搬硬套,都有些套不上去。

    因此,他看向林凤之的眼神就说不上多友善了。

    “林凤之你是不是故意的啊!你知道自己水平差没文化,写不出来小说,你就破罐子破摔,让我们大家都写不出来!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坏啊!”

    牛耀祖的话很快引来组内其他选手的附和。

    “就是的,竟干这种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有那么多数字你不选,偏偏要选一个八十八,你要是选了其他数字,我们就不至于来写这个什么破斧头了!”

    “这你们还没看出来吗,整个京城谁不知道啊,林凤之哪里会写什么小说啊!他这么做就是想故意挑一个难的主题,让咱们也不好动笔,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显得他没有那么差劲儿了!切,真是小人!”

    “你别太得意,你这个主题虽然难倒了我们,却也难倒了你自己!我就不信你这个废物能写得出来!”

    其实在场的人都明白,这个主题被选择出来,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林凤之在说出八十八之前,也并不知道这个词会是什么。

    只不过,他们来参加比赛,为的就是能够在比赛中挣一把头脸,有机会扬名立万,出人头地。

    哪怕获得不了最终的冠军,但是让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对他们来说也绝对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好事。

    大盛朝的年轻一辈里,哪有不渴望获得赏识,收获读者的呢!

    但是,现在这个主题实在是不好写。

    尤其是跟前面几组的言情,玄幻,冒险类的小说比起来,“斧头”这个主题想要写出精品,简直太难了。

    到时候大家的作品放到一起对比,那就是赤裸裸得公开处刑啊!

    就算拿到了小组第一名,也会被读者们耻笑,他是写的最差的那一位。

    这种刺激,第五组的参赛者们当然受不了,他们只能通过嘲讽林凤之来获得心理平衡。

    林凤之当然也懂他们的心思,“喂,你们写不出来就说写不出来,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不但能写出来,而且我还能写得又快又好呢!”

    他说的话,被场边负责记录比赛场上花絮的工作人员,传到门外和观战区,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了巨大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林家废物,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啊!就这个主题他能写得又快又好?真是吹牛不打草稿!”

    “林家公子看着这么好看,怎么脑子不怎么聪明呢!这么难的主题,就算是白鹿书院的白长老来了,也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写的好!真是年轻人,不懂事,大言不惭!”

    “林凤之,你要不要听听看你说的是什么啊!你要是能写得出来,我给你表演一个倒立唱歌!”

    站在第四组的陈世豪也听见了林凤之这一波豪言壮语,他哈哈大笑,笑得弯了腰!

    群众们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往日的生活那么无聊,好不容易遇见这么有趣的事情,还不赶紧吆喝两声。

    “写,让他写,我看看怎么个又快又好法!”

    “对对对!就让他写!我就不信他写得出来!”

    “林少爷,你要是写得出,我给你免费当长工打一年的工!”

    “好想看看他们到底会写什么新小说啊!想到未来半年我们又有小说看了,我连等待都满满的动力。”

    主持人领着参赛选手们进了场,并且宣布了三日后,公布第一轮结果。

    神秘的小公子被护卫紧紧护着,送离了现场。

    围观的群众依然围绕着白鹿书院的各个大门,大家欢快得聊着天,期待着三日后的小说成品,久久不愿意散去。

    ………………………………

    时间很快来到了小说盛会的第四日清晨。

    参赛者们跟随着小厮进入比赛场地的时候,惊讶得发现,今天来得人比第一天多了近乎一倍。

    白鹿书院临时拆卸下了正东大门,以便更多观众可以看清场内。

    场边被安排了数十名粗壮大汉负责秩序,就连记录比赛花絮的工作人员都比前面那一日更多了。

    观战区是各位参赛者的亲友团,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林凤之敏锐得看见了来自林府的亲友团。

    倒不是因为他眼神有多好,主要是被那一片富贵逼人给闪到了眼睛。

    阳光下闪耀着十条,夺目绿色光线的,是他大娘挥动的手。

    因为林夫人的帝王绿戒指实在太多,不戴哪个都显得有些薄情,所以她在自己的每根手指头上都戴了一个,这才造就了一挥手就有十条光线的奇景。

    头的上半部分熠熠生辉,下半部分被光芒闪耀得根本看不见五官的,是他的二姨娘。

    二姨娘刚进门的那一段时间正好是夏天,太阳很大。导致他们一起生活了三个月,林凤之都没有看清过二姨娘的具体长相。

    那个不论春夏秋冬,都穿着一身貂儿的是他的三姨娘。

    三姨娘家中是做皮草生意的,他们那里有个说法,越是重要的场合就越得多穿貂儿。

    果然,三姨娘今天连貂儿口罩都带过来了!

    不爱金银,只爱彩色宝石,每天都用彩宝把自己打扮得五颜六色的是他的四姨娘。

    人多的时候,喷一口水上去,看谁身上能折射出彩虹就行了,绝对不会认错。

    五姨娘,由于在海边长大,最爱珍珠和珊瑚。

    把巨大珊瑚摆件当手串,随时随地都要盘一盘的人,京都城应该找不到第二位了。

    当年林凤之他爹,为了提高整个府的文化水平,特意求娶了新北城书画大家的独生女儿当了六姨娘。

    所以不论何时何地,身后跟着小厮举着名家字画的,一定就是她。

    这些太太中,七姨娘不爱金银首饰,也不爱皮草和字画,唯独喜欢一样东西——夜明珠!

    当初林老爷为讨她欢心,特意寻来了大盛朝最大颗的夜明珠。

    为了时时怀念老爷,七姨娘每次出门,都会在脑袋上戴着那颗比脑袋还大的夜明珠。

    望着穿金戴银的林府亲友团,林凤之不禁有些眼眶湿润。

    哪怕整个京都城的人都不看好他,可是他的家人依然气势逼人得举着必胜的标语牌,为他呐喊助威。

    有家人撑腰的感觉真的很好!

    全家还这么有钱,这种感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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