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成,那你看档案,我先去开会去。” 拿到案件档案,楚南就翻看起来。 第一个受害者档案是16年10月份建立的。 受害者女,张霞,26岁,酒吧啤酒妹。 遇害时间:16年10月11日凌晨12点到一点之间。 现场勘查结果:死者身体多处皮肤组织挫伤,皮下出血。 初步判断,死者生前遭受过虐待。 死者无性.侵痕迹。 现场未发现凶手指纹,脚印等直接信息。 现场未发现死者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初步怀疑为抢劫杀人。 尸检结果:死者血液酒精含量每百毫升82毫克。 检查证实死者死亡前未遭受性.侵。 死亡原因:后脑遭受钝器击打,造成颅内出血。 第2起案件的案发时间是17年6月21。 死者也是后脑遭受钝器重击致死,生前遭受虐待,无性.侵痕迹,所有贵重物品丢失。 所以,重案组把这两起杀人案并案侦查也是有道理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起死亡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警方现在都还没有确定死者的个人信息。 第3起案子案发时间是17年12月9号。 尸体发现的地方是市郊一个烂尾的小区。 生前遭受过虐待,后脑遭受钝器重击死亡,无性.侵痕迹,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丢失。 像这种连环杀人案,时间跨度长,凶手反侦查能力强,没有明确线索。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摸清楚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规律。 当然了,有极个别变态的杀人犯属于是激情随机杀人。 就是他们一般时间都是好好的,精神受到刺激后,就会杀人泄愤。 这种凶手作案一般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碰到这种案子,是最头疼的。 不过,这几起案子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凶手行动的时候明显是有预谋的。 提前选定作案地点,提前谋划行驶路线。 而且,他作案之后,明显有充分的时间掩盖痕迹。 比如破坏现场,毁灭尸体。 但是他都没有做。 为什么? 挑衅警方? 挑衅警方的人,往往是受到过警方打击的罪犯。 张正他们之前从这方面下手调查过,没有任何发现。 而且,一般这么做的凶手,都会很嚣张的表明自己的立场,甚至是直接给警方提供线索。 比如说黄道杀人魔案,开膛手杰克,十二宫杀人案…… 所以说,眼前这个案子的凶手在挑衅警方的可能性不大。 那还有什么原因? 楚南脑海里不停回放着四个死者的共同特点。 年轻女性。 装扮时髦。 衣着暴露。 混迹于夜场。 外地人。 慢慢的,凶手选择目标的标准慢慢清晰起来。 在林川夜场上班的外地年轻女人。 酒吧,迪厅,会所…… 这种人一般胆子比较大,容易上钩。 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夜场人员流动性很大。 她们往往在一个地点做不久,频繁的换工作。 所以,身边人对于她们突然失踪不会有任何的警觉性。 而且这种人大部分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很少跟家里人联系。 最明显的就是第二个案子的死者已经死亡一年多了,居然没有人报警,警方也没有确定她的身份。 一个大活人死了,居然没有引起一丁点的波动。 可笑么? 还有一个线索引起了楚南的注意。 凶手为什么要虐待这些女人? 当然了,心理变态是跑不了的。 但是心理变态肯定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