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他这桌多加一个座位。毕竟,本身这一桌子的食物,他也吃不完。 而与先前不同,毕竟小孩子本身便有一些特权,而面对孩子会像慈祥祖父一般的塞巴斯也不会跑出来提出异议。 所以,里贝尔的提案,意外的顺利通过了。 只是,他总觉得,为他的餐桌对面加座位的艾德,看他的眼神时不时会透出警惕与犀利。 这种眼神,每当里贝尔友善的对待爱丽丝时,就会随机在艾德的面上出现。 这大概,就是有一个漂亮女儿的老父亲的通病了吧。 里贝尔可以理解。 再加上,为非作歹的旧贵族,名声显然不会太好。其中,有谁被曝出有奇怪嗜好也是不奇怪的。 只能说,幸亏前一天谈买宅邸与餐厅时,是爱丽丝还没出现的时候,就定下了所有事项。 不然,艾德说不定宁可被赶出宅邸,也不愿意“别有企图”的伯爵大人住进来。 ... ... 餐桌之上。 别看里贝尔与爱丽丝是相对而坐的。但是,这种原贵族宅邸的餐桌一般都是细长的,所以在首座和尾座的两人,相隔了至少三米远。 “大叔,爸爸和妈妈都说你是很了不起的伯爵大人,这是真的吗?” 用餐的途中,爱丽丝忽然出声问道。 由于爱丽丝这只要相处过就能感受到的顽皮性格,里贝尔还以为她会像是熊孩子一样,吃顿饭都能将自己的脸吃花。 但意外的是,爱丽丝仿佛经过了很好的礼仪教导,用餐时的一举一动比里贝尔还要优雅。 就连询问里贝尔问题的时候,也是符合礼节的咽下嘴中的所有食物,并且放下餐具之后才询问。 看着爱丽丝仿佛要蹦出星星一般的眼神,又回想起早晨的时候,跑到他房间里的爱丽丝,曾经凝视过他许久。里贝尔,忽然明白了爱丽丝现在是怎么样的心态。 好嘛,这是一种跑到动物园看到了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珍奇动物的心态! 行吧,伯爵确实挺珍奇就是了。 在里贝尔回答之前,芬女士先发出了“爱丽丝——”这样的咆哮,显然是怕他冒犯到里贝尔。 而里贝尔只是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 不如说,芬一惊一乍的还更吓人一些。 “没错,我就是传承悠久的坎普雷特家族的伯爵。” 爱丽丝将里贝尔当珍奇动物的时候,里贝尔又何尝不是将爱丽丝当成了观察对象呢? 虽然,他见过的主角并不少,但是包括梅璐艾塔在内,基本都没有太多的机会长期的相处并且观察。 更何况,爱丽丝在女主角之中,也是颇为特殊的那一个。 欧!你看,没长大的女主角,居然...是在用手拿刀叉! 欧!爱丽丝拿餐刀的,居然...是右手! 欧!所以她居然...是右撇子! “那伯爵大叔,一定也能一剑劈倒恶龙吧!” 爱丽丝又期待的问道。 “嗯?” 这孩子是不是对伯爵有什么误解? “嚯嚯嚯,爱丽丝小姐应该是在说柏索思伯爵大人的传奇故事。” 像是料到了少爷会毫无头绪一般,在里贝尔座位斜后方站立着的塞巴斯出声解释道。 啧,在爱丽丝的面前,这老头连笑声都变了。 在里贝尔的腹诽之中,塞巴斯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柏索思传奇。 这是一个,在梅布莱恩王国流传已久的传记故事。 一开始是歌谣的形式传唱,后来变成了史诗流传,再后来就变成了小说。而现在舞台剧兴起的年代之中,柏索思传奇的戏剧,也是颇受大众喜爱。 “说起来,虽然坎普雷特家族的名字,并未在柏索思伯爵大人的故事里出现过。但实际上,两个家族关系一直都很亲密,坎普雷特家族的先祖,也曾经在故事之中登场。” “真的?” 似乎很喜欢柏索思传奇的爱丽丝,兴趣一下就被塞巴斯勾了起来。 “爱丽丝小姐,还记得巨龙篇的故事之中,将传说之剑赠予柏索思伯爵的湖中精灵?” “记得!” 爱丽丝很快就回答道。 别说爱丽丝了,里贝尔也记得啊。 那传说之剑是不是叫咖喱棒? “实际上,那位湖中精灵的身份,是修饰过的。真身是坎普雷特家族当代的家主大人。当时的坎普雷特伯爵,与柏索思伯爵大人是挚友,经常一起并肩作战。而那柄传说之剑,名为破灭之剑,是坎普雷特家族的家传至宝。当时,为了帮助柏索思伯爵,家主大人将其借给了他。” “喔!难怪巨龙篇之后,传说之剑就消失了。看来,是柏索思将它还回去了。” “是的。” 塞巴斯笑着点了点头, “坎普雷特家族的家徽,就是以破灭之剑为蓝本。” 塞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