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枪里面还没有子弹,哈里森这么一说,才想起来。dasuanwang.net “慢慢的解开你的衣服,对,慢慢解,别出声,好了,把枪放进怀里,用衣服盖住上弹夹,别急,冷静点。”哈里森让洪涛把衣服拉练轻轻的拉开,然后把枪裹在衣服里,依靠着摸索把弹夹安装好。 “别急,用手摸着把子弹上膛,手指离开扳机。”就在洪涛试了两次之后把弹夹安装好之后,哈里森又提出一个要求。 相比依靠触感上弹夹,盲着拉枪栓就要容易多了,而且这把枪确实很不错,枪栓非常滑顺,基本没有什么多余的摩擦,唯一有点难度的是洪涛得把手从衣服下摆掏进去,姿势有点别扭。 “好了,手指离开扳机,看我手指的方向,别把身子全露出去,侧一点头就可以了,用瞄准镜慢慢搜索…看到那3头鹿了吗?”当洪涛把子弹推入枪膛之后,哈里森又指挥着他举枪瞄准猎物。 “不对啊,这个瞄准镜是坏的吧,怎么全是黑的,什么都看不到?”洪涛从大树后面慢慢的露出半个脑袋,然后伸出枪管,左眼紧闭,右眼圆睁,架势很标准,可是找了半天,啥也没看见。 “fuck!你的瞄准镜盖子没打开,胖家伙是怎么教你的!”哈里森伸手接过洪涛的枪简单看了一下,然后愤怒的把洪涛压在树干上,都开始国骂了。 “抱歉,抱歉,有点紧张。”洪涛这才知道帕维为什么说哈里森脾气不好了,合算这位老帅哥平时没什么脾气,一旦在他认为应该认真的时候你出了差错,他才真的生气,洪涛确信,如果不是看在帕维的面子上,刚才哈里森估计得揍自己一顿,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珠子里全是怒火,而且就离自己眼睛几厘米远。 “继续,找到之后稳住,告诉那位刘先生,你们一起瞄准,然后一起开枪,我提醒你啊,仔细看,有一只身体略小的,那是母鹿,不要打,剩下两只可以打,你和刘自己分配吧。”哈里森凑到洪涛而都后面,恶狠狠的说着,搞得洪涛又有点紧张。 “我看到了,刘哥,顺着我的枪管方向看,哪里有一颗倒了的树干,看到没,有3只鹿,左边那只归你,右边那只归我,你瞄好了就数数,到3一起开枪啊。”洪涛端着枪,用瞄准镜瞄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3只鹿,不过好像都是母鹿,因为它们头上没角,可是他又不敢回头问哈里森,怕瞄准镜一挪开,又得费半天劲才能对准,反正哈里森说小的那只不让打,咱就听他的吧。 刘老板也靠在一颗大树的后面,很职业的样子,单手举着枪,听到洪涛的指令,立马慢慢放下枪,然后用瞄准镜开始搜索。 关于这个瞄准镜,作者必须再费点笔墨强调一下,电影里有很多狙击手的镜头,比如《兵临城下》《生死狙击》什么的,那里面的狙击手身体一边做着动作,一边还能瞬间瞄准目标击发。 对于这种镜头,作者一直持怀疑态度,因为倍数越大的狙击镜,所能看到的范围就越小,所以目标一旦运动速度过快,枪手很难用狙击镜跟上目标,而且这个狙击镜非常难用,你经常会在镜头里看到有一个月牙状的黑边,这时就意味着你没有对准瞄准镜的目镜,你必须调整你眼睛和目镜之间的距离和角度,才能把这个黑边去掉,这时打击十字线中间的目标才能命中,如果有那个黑边,十字线对的多准也没用,你都找不到子弹飞到哪里去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宰杀也是一门艺术 而不同的枪支安装的瞄准镜习惯都不一样,这就必须要射手自行去熟悉眼睛与目镜的关系了,熟练之后,脸往枪托上一贴,基本狙击镜的的十字线就对准了目标,略微做个小调整,就可以扣扳机了。 但是如果是不熟悉的枪和瞄准镜,想拿起就打,基本就是在吹牛,就算是军队中的专业射手也没戏,先不说那个狙击镜在搏斗或者落地的时候会不会被震歪的问题,就光是眼睛和目镜之间的关系,再牛逼的射手也不可能瞬间调整过来,至少第一次用的时候需要调整调整。 “我看到了,准备啊…1、2、3、碰……”还真别说,洪涛和刘老板这是第一次配合,但是效果不错,两声枪响几乎是同一个音,洪涛这支枪的后坐力还真是不小,尽管加装了软垫,枪口还是被弹了起来,然后这个狙击镜里就又找不到猎物,还得重新找。 “别找了,打中了,赶紧把保险关上,万一伤到我的狗,我就和你决斗。”随着哈里森的声音,前方已经传来了阵阵狗叫声,那4只猎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窜了出去,这时已经跑出去很远,光能听见声音,看不到身影。 “好了,大家出来吧,他们打到猎物了,2只白尾鹿,恭喜你们。”哈里森大声的向后面躲着的人通报好消息,然后上前和洪涛刘老板拥抱了一下,顺便检查下洪涛的枪是否上锁。然后把刘老板手中的枪收了回来。 “你们运气真好,这两天的大雪让它们饿了肚皮。不得已才跑出树林找食物,就被咱们给碰上了,不错,是个好开头,加油!”奥斯丁也走上来祝贺这两位旗开得胜的猎手,对于他来说,这场狩猎也有一部分是生意,现在很顺利的打到了一头鹿。客人肯定会高兴的。 “你这把枪真够酷的,给我看看。”艾琳她们也跑上来祝贺,由于洪涛是主要客人,而刘老板是主要客户,所以第一波的射击被安排给了他们两个,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过他们还算争气。一下就干掉两头鹿,比较涨气势。 “小心哦,里面还有子弹。”洪涛把枪递给艾琳,但是自己还在边上守着,这是帕维的爱枪,人家借给自己用。那是情份,自己应该重视这份友谊,尽好爱护这支枪的责任。 一阵轻微的马达声传来,处于队伍最后面的老盖尔也开着雪地摩托赶上来了,由于怕惊扰了猎物。所以老盖尔一个一车要离开队伍一段距离,现在估计他是从对讲机里听说了猎获。特意赶上来热闹热闹。 既然已经开过枪了,那这一片的动物就都别想再打了,大型的听到声音早跑远了,小型的也会把自己深深的藏起来,短时间内是不会再随意露面,所以这时就不用顾忌什么安静问题了。 老盖尔让洪涛骑在雪地摩托的车头上,然后带着他顺着山坡往下开,先去寻找猎物,其他人就只能靠两条腿自己走了。 从开枪的地方算,到目标的距离大概有130米左右,这两头鹿此时倒在雪地上,已经断气了,4只猎犬老老实实的在周围溜达着,没有一只私自上前啃咬猎物的,估计是在等主人前来收获,组织性纪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涛那一枪直接把鹿脖子给打了一个对穿,估计动脉也打断了,鲜血喷了老远;刘老板那一枪比较讲究,是从鹿的两腿之间打进去的,子弹就留在了身体里。 其实洪涛瞄准的是鹿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稍微打低了2寸,不过还好,歪打正着,也算不丢人。 “这两支不是母鹿?我看着它们和跑的那只长得一样啊,公鹿的头上不是应该有鹿角吗?”洪涛问老盖尔。 “哈哈哈,鹿角会在入冬的时候脱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来,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们头上的疤就可以,你看这个连个白点,就是鹿角脱落的伤口。”老盖尔蹲下身,指着鹿脑袋让洪涛看。 “这可够考验眼力的,我光找它们就找了半分钟,还是借助瞄准镜才发现,奥斯丁怎么在那么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它们?”洪涛说的这是真话,这些鹿的颜色和枯萎的树丛一样,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丛傍边不动,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它们。 “你别忘了,他从小是和他的爷爷长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丛林里的战士,在山林里,他们才是这个。据说他爷爷年轻的时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猎棕熊,而我们用猎枪,还不敢一个人进森林里去。”老盖尔连自己一起嘲笑了。 “严格的讲,这不能算是打猎,我们有枪,有瞄准镜、有电子设备、还有交通工具,这就是个游戏,不过我们玩得很高兴,这就足够了,一会你再看看他们父子是如何处理动物的,那也是一门艺术。”老盖尔百分百是个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风格。 洪涛很快便见识到了老盖尔所说的那个艺术,伊格内修斯和奥斯丁两个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小刀,从鹿的脖颈处开始,一直划到了肛门处,然后再从体内割了几刀,整个鹿腹腔内的东西就都被掏了出来。 清理完内脏之后,他们父子俩又从鹿脚开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装纸一样轻松,把整张鹿皮用很快的时间剥了下来,全部完成之后,鹿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冻僵。 看着他们仅凭一把小刀和双手,就能把整只鹿处理得如此利落,还真是一门艺术,不过这门艺术有些残忍,不知道有多少动物被他们拿来练手了。 “厉害,我见过内蒙的牧民宰杀马和羊,当时我以为那些牧民的宰杀手艺已经很牛b了,现在我有开眼了一次,你看这个皮剥的,薄厚均匀,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专业啊。”刘老板不愧是老板级别的人物,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见识非常广,连屠宰这门手艺他也有自己的见解。 “这些内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会做羊内脏汤,要不我给你们试着做点鹿内脏吃?”洪涛看着他们把鹿肉绑在雪地摩托上,却对地上的两堆内脏不予处理,于是想露一手,不过英文里没有杂碎这个词,他只能用内脏代替。 “你太恶心了,涛,我们是不吃内脏的,这些东西必须放在猎场里,是不许带走的,这是法律。”帕维听到洪涛的建议,立刻做出呕吐的样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气的送了过来。 “爱吃不吃,这些老外不吃内脏,好东西全浪费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涛只好转向刘老板。 “唉,没辙,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告诉我了,熊的内脏也不能带走,野生的熊胆啊,花钱都不好买,他们全给扔了。”刘老板也有相同的怨念,不过入乡随俗,不满意也得忍着。 “哈里森,我们还得走多远?这边没有猎物可打吗?”洪涛的兴奋劲一过去,疲劳感马上又占据了身体,看到奥斯丁继续带着队伍赶路,他有点忍不住了。 “还得走几英里,到了露营地之后就可以休息了,这里的猎物不多,刚才这3只鹿属于意外,一般它们不会到这边来,要想打熊,就别怕累,翻过前面那个小山坡就到了。”哈里森大手一身,拽着洪涛的背包就往前拖。 第一百六十七章 安营扎寨 “我自己走,我能走。”洪涛的脚都快离地了,这样被人拖着走更不舒服。 “我滴个娘啊,还得爬山啊…”看了看哈里森说的那个小山包,还真是小山包,总共也没有100米高,坡度也很平缓,按照洪涛的估计,翻过这座小山直线距离差不多得有3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还得负重行军1小时以上,要了亲命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这座看着距离只有3公里的小山坡足足让大家爬了1个半小时,其实如果不是洪涛和刘小姐拖后腿,大家的速度还能快不少,至少不用走几百米就休息几分钟。 洪涛还不是最差的,最后1公里的时候,那位美丽的刘小姐腿都迈不动了,干脆一头栽倒在雪地里,爬都爬不起来。这下老盖尔可乐了,他开着雪地摩托呢,虽然后座和车头都被装备和鹿肉占满了,但是前座挤一挤也能座两个人,于是刘小姐几乎就是被老盖尔抱在了怀里,然后像车震一样,忽忽悠悠的开跑了。 当前面的奥斯丁停止了脚步,宣布露营地已经抵达的时候,洪涛也差不多快倒在雪地上不起来了。本来走山路就不是洪涛的强项,在加上小腿深的积雪,虽然有前面的人踩出来的脚印,但走起来还是很费体力。 “嘿,你看,前面有温泉…”艾琳凑了过来,扒拉着坐在树干上的洪涛,让他看另一边。 “啥泉我也不想了。我现在连抬手的力气都没了,快帮我一把。这个背包压死我了。”洪涛坐在那里只能大口喘气了,背包自己都没力气脱下来了。 “我怎么觉得你现在没有以前健壮了,是不是和周小姐有关啊?”艾琳一边帮着他把背包脱下来,一边说怪话。 “我在床上还是很健壮的,不信你晚上试试。”压力一去掉,洪涛立马又活了过来,具体体现就是那张破嘴又开始吐信子了。 “晚上的事情晚上再说,不过如果你不想晚上没地方住。那就赶紧跟我去搭帐篷,你看别人都忙着呢,你就打算偷懒?”艾琳才不怕洪涛的口花花,她连揪带拉的把洪涛拖了起来,开始在营地里找露营的位置。 这块营地其实就是树林中的一片空地,周围的树木比较稀疏,而且挨着一条小溪。取水什么的比较方便。要说在这种天气里小溪会不会结冰呢?还真不会,不光不结冰,溪水还冒着热气,因为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一处温泉的泉眼,面积不太大,但是温度显然挺高。水里面咕噜、咕噜的不停冒气泡,就像一口要开没开的大水锅。 在场的众人除了那位刘小姐,其他人像艾琳说的一样,都在忙活着搭建营地。奥斯丁挥舞着长斧正在砍一棵已经躺倒的树干,看样子是在准备柴火。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随地都能找到那些应为各种原因倒在地上的大树干。唯一需要的就是力气。 洪涛的帐篷搭建在三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