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凌歌最看重的一点。因为他知道,《盗墓笔记》最赚的绝对是版权费,而不是那点订阅。 凌歌来到书房,打开了电脑。 他先登陆了番茄中文网网站,打开了作者注册界面。 起了什么笔名好呢? 看着注册界面,凌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想了想,他输入了一个笔名【君临天下】。 将来他可是要登顶娱乐圈的男人,这个名字跟他很配。 将作者账号注册完成之后,凌歌便新建了书籍。 随后,他便开始码起了字来。 "50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洛阳铲。 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奇怪的是,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鲜血里蘸过一样。" ....... 因为获得了“触手怪”天赋,所以凌歌的码字速度十分之快。几乎达到了2万字每小时的恐怖程度。 要知道,一般的大神级别的作者时速也不过是1小时5000字便已经顶天了。一些萌新可能只有1000字每小时的速度。 可是凌歌此刻竟然是2万字每小时。 他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的敲击,只留下一串串的幻影。 竟然是连肉眼都看不清他的手指的律动了。 最终,五个小时之后,凌歌直接码完了十万字。 这速度,简直甩那些大神级别作家n条街。 新建好第一卷《七星鲁王宫》后,凌歌直接上传了五万字上去。他用的是五千字一章的大章,所以上传了足足十章。 网文这种东西,需要排推荐,推荐之后再是上架。 所以现在还不是爆更的时候。 上传完五万字后凌歌便关闭了电脑。 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所以还得等待明天编辑审核。 恰好,明天国庆假期也过去了,编辑刚好结束假期回来。 晚上,凌歌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他又回到了前世。 舞台上的主持人宣布,“年度最具影响力钻石唱片,年度最具人气顶流至尊天王得主是,凌歌。” 然后,在某德华,某学友等老牌天王的羡慕之下,他缓缓的上台领奖。 “谢谢大家,能够获得这个奖,我真的是意想不到。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妈妈,然后还要感谢我的粉丝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浅灰色格调的房间中。 凌歌侧躺在床上,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就好像是梦见了什么美好的事物。 然而下一刻。 “叮叮叮~” 床头柜上的闹钟响起,凌歌被迫从美梦中醒来。 睡眼惺忪的凌歌伸手将闹钟关掉,然后有些遗憾。 他在梦中才把获奖感言说完还没有领到奖杯呢,结果就被这破闹钟给吵醒了。 对此他心情不太美丽。 可恶。 “这个该死的梦,为什么不先发奖杯再说获奖感言呢,明明正确的顺序就应该是先拿了奖杯,将奖杯举在手里然后说获奖感言的。” 这让他有些遗憾。 梦中那些大佬们羡慕的目光简直不要太美妙。 起床洗漱完,穿上一件浅灰色卫衣,一条淡蓝色牛仔裤,脸上上一个黑色的口罩凌歌便出了门。 外面, 天高云淡,阳光温柔。 凌歌所住的小区距离魔都大学有一段距离,因此只能坐地铁前去了。 等他有钱了,他首先应该买一辆车才是。 那样的话,到哪儿去都方便。 地铁十分拥挤,现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