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8:从拒绝校花白月光开始

曾经,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活着,钱还没花完。但是现在,高林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人活着,结不起婚,买不起房,工作九九六,喜欢的女神嫁给了别人……庆幸的是,老天爷给了高林一次重生回十八岁的机会。重生归来,面对自己喜欢的女神,高林决定,这辈子当畜生都不当舔狗。

第四十四章 你是个好人
    叶知忆看着突然离开的王亦风和堂哥,大大的眼睛眨巴了几下,不解看向高林,“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你没说错话,他们只是看到你这么漂亮,不好意思跟你搭讪。”

    高林自然不会告诉叶知忆,王亦风的堂哥是天蓝集团的员工,看到她这个大小姐,不离开才怪。

    叶知忆摸了下自己的脸,激动问道:“你也觉得我很漂亮?”

    “嗯!”

    高林先是肯定点头,而后不等叶知忆高兴,继续又道:“不过跟童颜比差了点。”

    瞬间,叶知忆脸上的表情凝固,想要大声反驳,却又不得不承认高林说的是事实,只能生气地抱起了双臂。

    童颜的颜值太过逆天,再加上异域风情,她完全比不过。

    她跟童颜相比,唯一的优势,就是有个特别有钱的爹。

    念此,她看向高林,“高林,你上大学,父母送给你了什么礼物?”

    高林摸了摸口袋中,被亲爹贪污掉两百的五百块钱,没好气道:“送个锤子!”

    叶知忆诧异问道:“你父母为什么送你锤子?”

    高林翻了一眼叶知忆,不管这富婆是真傻还是装傻,他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于是乎,他反问道:“你上大学,叶董事长送你了什么礼物?”

    叶知忆不高兴起来,“在学校旁边给我买了一栋别墅,我都说了想住校,他非要送,一天天就知道送这种没用的东西。”

    “……”

    高林当场无言以对。

    他很想对叶知忆说,你要是觉得你爹不好,咱俩可以换一下,我真不介意要这种送没用东西的爹。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半个小时后,徐冬和童颜陆续到达。

    全部人到齐后,他们坐上车,由司机送往京南市。

    而四人离开没多久,苏诗诗和刘佳慧赶到了火车站。

    一来到火车站,苏诗诗就心不在焉,左顾右盼,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诗诗,佳慧!”

    就在这时,王亦风带着自己堂哥,屁颠屁颠跑了过来。

    紧接着,他把手上提着的袋子递了过去,说道:“诗诗,这是我给你买的零食,都是你喜欢的,你路上吃。”

    “哦!”

    苏诗诗爱答不理应了一声,目光却不在王亦风身上,也没有伸手去接。

    原来我堂弟是舔狗啊!

    堂哥都工作一年了,自然不是王亦风能比的,他一眼就看出来,王亦风是什么位置。

    “王亦风,谢谢你。”

    刘佳慧连忙伸手接过袋子,递到苏诗诗手中,不动声色问道:“你比我们来得早,有没有看到高林?等下上了火车,我们也有个照应。”

    作为闺蜜,刘佳慧自然知道苏诗诗在找谁,为了不让王亦风尴尬,她只能主动提这件事。

    “看……”

    王亦风刚想说自己看到了,就被堂哥拉了一下,“我和亦风也是刚到,没看到你们班同学。”

    虽然王亦风不明白自己堂哥的意思,但还是点了点头,“对,我们没看到。”

    刘佳慧当即道:“诗诗,高林可能跟我们不是一班车。”

    听闻这话,苏诗诗眼睛闪过一丝失望,没继续寻找了。

    四个人聊了一会,距离发车越来越近。

    王亦风像是做了很大勇气一样,大声表白,“诗诗,你喜欢老子吗?”

    苏诗诗冷声道:“不喜欢。”

    此言一出,王亦风就像是蔫了的气球,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

    刘佳慧见状,只能硬着头皮缓解尴尬,“王亦风,你忘记了嘛,诗诗不喜欢老子,她喜欢孔子。”

    “我……我也是。”

    王亦风感激地看了眼刘佳慧,讪笑说道。

    这时,检票的声音响起,苏诗诗朝着王亦风说了声再见,便转头进了候车厅。

    等到苏诗诗离开,刘佳慧想了想,开口道:“王亦风,你是个好人,在大学里如果遇到好的,你就忘记诗诗吧!”

    说完这话,刘佳慧朝着王亦风挥了挥手,快速跑过去排队。

    而刘佳慧刚离开,王亦风满脸不高兴,“她真是的,我跟诗诗感情都这么好了,刚刚诗诗还跟我说再见,她竟然让我到大学找其他人,我就不是移情别恋的人。”

    堂哥拍了拍王亦风肩膀,语重心长道:“风啊,你是真没听明白人家的意思吗?”

    “听懂了啊,她让我大学找其他女朋友。”

    “……”

    堂哥叹了一口气,“人家想告诉你,你别当舔狗了,别白日做梦了,那个叫苏诗诗的女孩,根本看不上你。”

    王亦风顿时不高兴了,“堂哥,你要是再这样说,我可生气了,你难道没看到我和诗诗的关系多好吗?”

    堂哥捂着额头道:“人家一共只对你说了几个字,真没看出来你们关系多好。”

    “关系是对比出来的。”

    王亦风扬了扬头,骄傲说道:“以前上学的时候,我给她买早餐她都是直接扔掉,根本不正眼看我,现在她不但收下我买的零食,还对我说再见,这放在以前能想?”

    “……”

    堂哥久久没有说话,他终于确定,自己堂弟是个大舔狗。

    于是乎,他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早知道如此,我就不来送你了,这下好了,两个小丑。”

    ……

    四个小时后,车子来到京南市。

    司机先是送徐冬去京南职业技术学院,而后才来到京南大学。

    高林从车上下来,看着熟悉的学校大门,不由感慨万千。

    “叶知忆。”

    就在把行李箱搬下来的时候,一个长相儒雅,戴着眼镜的男生,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男人走近后,目光不善瞥了眼高林,而后看向叶知忆,“你也不打电话通知我一声,还好我跟叶叔叔打电话问了下,要不然都没办法接你。”

    又是个舔狗?

    自己这一天都遇到两只舔狗了。

    高林撇撇嘴,没说什么,帮童颜把行李箱拿下来。

    “我跟别人一起来的,忘记通知你了。”叶知忆说完,连忙介绍道:“他是高林,这位美女是童颜,我们都是大一新生。”

    “你好,我是周涛杰,大二。”周涛杰看了一眼叶知忆,继续道:“我跟知忆一起长大,她一直喊我哥哥。”

    “你好!”

    高林礼貌伸出手,也看了一眼叶知忆,说道:“我是叶知忆的高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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