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愣愣的看他近前,他没见过这么贵气逼人的男人,他长在交河那样穷困的乡县,这辈子见过最顶天奢靡的人就是以前的主家,主家大腹便便,身上的衣服是他们这些人穿不起的丝绸制成的,餐餐顿顿有肉,那样的生活原本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了,后来他跟着姜雪甄来到河间,姜雪甄用自己的积蓄买下铺子,让他做生意,他也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再是粗布麻衣,他也能穿得起绸面做成的衣裳。read_app2("袖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