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hydac.com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做基础做准备,办起事情来就快多了。合八字、对日子,然后就是各种婚礼准备,在天香楼大宴宾客。 宁七这段时间为了他们的生意是忙得抽不开身,这也不打紧,有他的那么多聘礼。只要到时候,他这个新郎官准时出场,其它的也不用他管了。 苏念秋是不懂古代的婚礼,也没办过,不过她花了几百两请了好几个媒婆。她们将细节给她说的清清楚楚,还承诺全程包办,包君满意。 “小姐,没想到我会比你先出嫁。”秋香一边绣花一边说。 她这些日子也很忙,先是告诉拥金抱银苏念秋的喜好和生活习惯,希望她们可以把三小姐伺候的好一点。 余下的时间,就全部用来做针线活了,举凡鞋子、鞋垫、被套、枕套……她都要亲自动手,也算是为自己的嫁妆出一份力。 苏念秋真佩服秋香的女红,她看都不看一下,一心仰头跟人说话。可是,话说完了,她居然也就绣出了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 都没看一眼,还一针不错。 佩服,万分佩服,苏念秋心中暗暗决定,以后等她出嫁的时候,要秋香也帮她做一份。 “傻姑娘,嫁人有什么好,有个夫君管着自己。还要伺候他,还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 “你又在胡说八道,教坏我们家秋香。”宁七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来。 这个人真可恶,进姑娘家的闺房也不敲门,苏念秋正准备教训他一下,却看见了他拿在手里的东西。 正是闻人晔派人送过来的信。 他说,苏惜夏离家出走了,只带着丫鬟要到卧龙城来了。 算算日子,苏惜夏是在闻人晔写信之前的三天就已经不见了,而这封信从京城到卧龙起码要五天。 那,惜夏美女是不是差不多快到了?她来了之后,会干什么呢?找到闻人煜,然后对他说:“我们成亲吧。” 不,惜夏不是苏念秋,她做不出这种事。 举目望过去,她居然同时在宁七和秋香眼里看到了担忧。 是夜,酉时刚过,苏念秋让秋香回房休息。 她现在已经不算是苏念秋的丫鬟了,在望月居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夜里都是那两个丫头轮流在外间看着的。 拥金抱银的房间就在隔壁,苏念秋也让她们睡去了,还告诉她们,今晚她想清静一下,不用在外间帮她守夜。 做好这些事,苏念秋静静的坐在桌子前,对着账簿数着银子。 望月居的房间就是比邀月居好,夜明珠照明比昏黄的灯光强多了。 啦啦啦,烧烤才卖了五天,她的成本已经收回来了,明天就可以开始赚钱了。财源滚滚来,金银满钵,哈哈,她要做富婆了! 这个时候,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苏念秋对他淡淡一笑:“你来了。” 来人非常的自觉,她还没有邀请,他就走了进来。 很自动的在桌子边坐下,自己拿茶壶端了一杯茶水,端起来就喝。 “茶水还是热的,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来?呵呵,三小姐真是热情好客啊,准备好了热茶等着我。” 苏念秋翻了一个白眼,在心里骂人,这个时候好什么客,你是不请自来好不好? “你哪一天晚上不来?喂,别自作多情,那茶不是给你泡的,我自己想喝茶。” “我记得三小姐是一个非常注重养生之道的人,说睡觉之前喝浓茶会不利于睡眠质量,所以她晚上从来只喝白开水。怎么,这是你自己要喝的茶,这么晚了还泡得这么浓?”闻人煜端起茶杯,美滋滋的放在嘴边啜饮了一口:“好茶,还是三小姐知道我的口味啊。” 的确,她对茶没什么研究,喝惯了饮料白开水的人,茶之于她,真不能算饮品,解不了渴也无法充饥。 而且她以前喝的都是几十块钱一斤的粗劣茶叶,也培养不出高档的品茶意识。 不像某人,堂堂一个王爷,养尊处优,自然比她这种小民等见多识广。 第125章 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我说晋王爷啊,好歹,你也算一名流绅士,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总是三更半夜的跑到小女子的闺房,这算何事?而且,每次进来之前你还都不敲门,万一,小女子我正在沐浴更衣呢?” 说起这个,苏念秋还真有一肚子气。 酉时在古代也算得很晚了,基本上都吃完了晚饭该歇息了,回到李府的第一晚,她和秋香都觉得有些累了,在小山谷两个人挤在小石板床上,睡得可算不上舒服。 这望月居是按女主人的卧室设计的,规格要求自然就高,豪华舒适。 她刚刚换了衣服准备躺上床的时候,这个男人就推门进来了,而后,秋香居然就出去了,还说: “小姐,我先去睡了,你们好好聊吧。放心,我不会让人来打扰你们的。” 没搞错吧,三更半夜的,一个男人悄无声响的闯到她的闺房里来了。而作为她的,忠心耿耿的丫鬟,她居然听之任之,帮助采花贼登堂入室? 苏念秋对于秋香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 然后,几乎是每天晚上差不多酉时的时候,那个男人都会登门造访的:登她的房门逃避别人的目光的造访行为,以有事相商作为借口,实际上就是偷香窃玉的实际行动。 这个男人呢,自然地,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的晋王爷了。 现在名义上,他是卧龙的最高行政长官,而她是李煜的未亡人。身份上相差一大截,他们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 闻人煜有话想对苏念秋说,就只能晚上做一只采花贼悄悄潜入李府了。 前几个晚上,是和她说一些目前的局势,朝中的形势以及京城里的事。 主要是向苏念秋倾诉烦恼,一次两次三次,闻人煜可能觉得挺好玩的,然后每天差不多这个时候就会到她的房里来了。 而苏念秋呢,居然也就养成了习惯,每天到了那个时候就等着他。 要是哪一天,他来晚了或者是没来,说不定她还会若有所失呢。 那茶叶可是她重金花钱高价买来的,闻人煜也不客气,喝了一杯又一杯,“沐浴又如何?三小姐,你上次看我出浴的样子,看了一刻钟都不眨眼,甚至流了鼻血。就算让我也看过一回,也不算吃亏啊。” 这,能相提并论吗?登徒子! 他一说起上次的糗事,苏念秋就气不打一处来,干脆正大光明的看着闻人煜,将他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看了一遍又一遍,特别是,她着重盯着某人下半身的某个部位细细看着。 终于,某位自大而又厚脸皮的王爷有点受不住了,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臀部,“看什么么你,大姑娘家的,眼睛别乱瞄。” “哟,害羞了?我的王爷。”苏念秋慢慢的走过去,一只手搭在闻人煜的肩上,忍不住轻捏了一把,肌肉结实有力,“晋王爷的花名可是享誉京城,你不是经常出入那种地方?喂,那些花娘是不是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 “念秋,你不是那里的姑娘,要自重。” 还老夫子的语气一本正经教训起她来了,她就是不服:“我知道,你们男人都瞧不起青楼女子,觉得她们下贱。可我觉得,贱的是你们这些男人。没有你们这些男人的寻花问柳,何以有烟花之地的存在?” 闻人煜目瞪口呆的望着苏念秋,似乎,被她的大胆言辞吓着了。 其实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之间相处的还算愉快,比朋友更甚一层,介于知己和情人之间。 白天的晋王爷非常忙碌,为了这一整座城池的百姓们,奔波劳碌。这一切,却不一定是他最想做的,闻人煜有他的野心,有他的理想和目标。 反正他一个人呆着也是无聊,所以晚上都会来找苏念秋谈心。 秉烛夜谈,有好多次,都是差不多过了子时才离开的。甚至秋香小丫头看见苏念秋,还会有暧昧的笑容,不过,她的眉宇之间更多的却是担忧。 男女之间很难有纯友谊的,特别是,这里讲究的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特别是,他们之间还有一段那么奇怪的过往。 苏念秋也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对闻人煜算是什么感觉,只是知道跟他在一起,很轻松很自在,很,放纵。 甚至,这些日子以来,她都很少再想起另外一个男人了。 离开闻人锦,她会觉得心痛难当,可是没有他她依然可以很好的活下去。 因为她一开始就知道,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不可能永远只属于她一个人。 到现在,苏念秋甚至怀疑,她为什么会喜欢文锦? 对他,那种感情,只能称得上一种淡淡的喜欢。看过那么多的言情小说,她最喜欢的是清穿,好像,在有一年,那是许多女孩子的最爱,嘴里整天念叨的是“四四、八八、老九、十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疯了。 苏念秋最喜欢的就是老八,那个命运坎坷的贤王,喜欢他温柔的性子更多的却是心疼怜惜。为了他还有他的母妃,为了他坎坷的命运。 一开始她喜欢上文锦,也是由于性格,他是我来到这里以后第一个温柔对她笑的男子。以及以后发生的种种,不能不感动,其实,很早以前,各种蛛丝马迹都已经揭示了他的身份。只是苏念秋自己在逃避着,因为当时她已经知道了,就算身为皇上,那也只是一名可怜的皇上。 注定了,要为他至高无上的皇权放弃许多东西。 在这里,闻人锦是她的初恋,初恋是单纯甜蜜美好的,却也是懵懂的。最适合的是,在若干年后,拿出来慢慢的回味。 而对闻人煜? 蓦地一惊,苏念秋怎么会对闻人煜有什么,有也只是以前的那个苏念秋喜欢他。 也只是,他们很谈得来,聊天愉快,在他面前,她好像是回到了花样年华的少女时代,有着单纯无知而已。 闻人煜很聪明,他看过许多书,几乎可以说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不仅是治国方略,行军布阵,他都有所涉略。那些做买卖的门道,这个人说起来居然也是头头是道,都比得上他们经济学的教授了。 他觉得一个国家不应该重农抑商,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实践出真知。 闻人煜的很多想法跟苏念秋不谋而合,很多观点也很有共同点,他们有时候,光是争论一个问题就可以好几个时辰不停息。 两个人的交往就在这谈话、争论中更进一步,甚至,苏念秋都习惯了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抛却他绝美的外表、丰富的学识、良好的家世、多得数不清的钱财,真是一个钻石王老五,绝对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 “苏念秋,你在干什么?”某人气急败坏的狂叫着。 啊,愣了一下,他才反应过来了,她的手——她的手正在某人脸上乱摸着。刚才想着心事,对比某人,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好男人。 原来,她也动手想了,吃光了晋王爷脸上的嫩豆腐。 “觉得你长得太好看了,根本就是一妖孽,专门招惹祸害啊。哪个女人嫁了你,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的媚。” 重重的一抹脸,闻人煜才无奈的一叹气:“彼此彼此,你也绝不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相夫教子的寻常姑娘。好了,不跟你闲扯了,老三的信你看到了吧?” “是啊,你看,你这妖孽,桃花债上门了吧?我二姐那么柔弱的一个美女,连老鼠都怕,如今却为了你,独自一人出门千里寻夫。我说王爷,你该给我二姐一个交代了吧?” 是啊,怕老鼠,虽然,这个老鼠也曾经是她心里最大的噩梦,又有几个人关怀担忧过呢? 岂料,苏念秋的话刚刚说完,闻人煜一挑眉,“胡说什么啊,什么千里寻夫,我和你二姐之间清清白白的。只是,普通朋友。” 最后几个字,他说得很轻,有些心虚吧? 普通朋友?当初,有人就是因为想娶二姐才对她阴阳怪气横眉怒目的。 苏念秋冷笑一声,闻人煜看了之后,却有几分紧张,几分急切的样子:“真的,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曾经是想着保护好惜夏,这一辈子都不让她受委屈,不让她重蹈我母妃的覆辙。可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对惜夏都没有亲近的**。我会怜惜她,会心疼她,最多如此而已。甚至,对她稍微有一些过分的想法,我,我会觉得是一种亵渎。” 闻人煜说的是结结巴巴,满脸通红,苏念秋却隐约明白了他的意思。难道,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