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

注意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目前的最新章节为第37节,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主要描写了网络人气大神尼罗再叙民国旧影,抒写最辛辣幽默的乱世传奇!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民国初年,时局动荡。这一年的春天夜里,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这墙头上...

作家 尼罗 分類 现代言情 | 28萬字 | 37章
第15章完结
    啄完之后,她也骤然清醒了。xiaoshuocms.net

    清醒过后的茉喜摇晃了一下,随即抬起双手捂了脸,仓皇地转身向外退到了堂屋,心里耳中全是风雨轰鸣。她想自己真是丢了丑——姑娘再大方也没有大方到这般程度的!放下双手望向万嘉桂,她只望了一瞬间,便重新捂了脸,转身几大步逃进了凤瑶的卧室。手忙脚乱地关严了房门,她背靠门板直打哆嗦。脸是红火炭,嘴唇也燃了小火苗,她简直是痛恨了自己——太贱了、太乱了,他还没对自己动心呢,自己就先凑上去跟他亲了嘴,重要的撒手锏就这么没了!

    茉喜头热脸热,手麻脚麻。恶狠狠地咬了自己的嘴唇,她想万嘉桂这回非得低看自己不可了——不要脸!自己送上门去亲人家的嘴,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十分钟后,悔青了肠子的茉喜转过身,悄悄地将房门推开了一道缝隙。用一只眼睛向外窥视了,她发现堂屋内空荡荡、静悄悄的,已经没了万嘉桂的踪影。

    傍晚时分,茉喜在饭桌上又见到了万嘉桂。万嘉桂若无其事地和茉喜打了个招呼,然后问凤瑶什么时候放寒假。凤瑶笑微微地告诉他:“今天已经把试卷全部批改好了,明天就不必再去学校了。”

    万嘉桂说道:“好,下个学期也不必再去了,当教员毕竟不是轻松差事,何况现在我已经来了——”说到这里他对凤瑶笑了一下,“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闹失踪。”

    凤瑶意意思思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倒是相信他这句话。上次他闹失踪,是情有可原,并非故意袖手旁观;这次双方相见,他又自始至终都是温柔关怀,道歉悔过的话也说了无数。一个男子汉,尤其还是个领兵打仗、威风八面的大男子汉,能够做小伏低到这般程度,也就算是很可以了。自己若是还要做出冷若冰霜的模样拒他于千里之外,那就是不知好歹了。

    “女子在社会上工作谋生,现在也是很寻常的事情。”她轻声细语地说话,“当初我父母还俱在的时候,我就曾打算过考一考协和护校。不过那很难考,凭着我的资格,怕是不容易考上。”

    万嘉桂摇了摇头,“那不好,当看护妇还不如当教员。”

    茉喜忽然开了口,因为极力地想要在他们之间插一嘴,“当看护妇赚得多,还是美国钱呢。”

    凤瑶听见茉喜提到了钱,不由得要尴尬苦笑。钱这东西虽然是人人都离不得,然而依着凤瑶所受的教育,是不兴当众算账的。要算可以背着人算,当众谈钱会有小家子气之嫌。为了岔开话题,凤瑶略一思索,随即问万嘉桂道:“过年,你也要留在文县吗?”

    万嘉桂想了一想,然后答道:“如果上头不发话的话,我可能就真得留下来了。好在家里不缺我一个,我那个弟弟春节的时候一定会回去的。”

    凤瑶有些疑惑,“我看这里也并没有战争发生,很太平啊。”

    万嘉桂一点头,“太平是挺太平,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陈文德现在就龟缩在长安县,离文县可是不远。我们师座之所以把我这个团派到这儿来,就是要看住了他,不让他兴风作浪。只要他老老实实,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一半。”

    凤瑶把目光转向茉喜,笑得迷迷糊糊,因为很久都不读报纸了,并不了解天下大势。陈文德是谁,她也是完全地不知道。不知道,也不感兴趣。自从小皇帝退了位,白家就再没出过臣子政客,而北京城内一茬接一茬地换大元帅,和大元帅们相比,陈文德显然还是个小角色,更是不值得让她费心去思量这人的出身来历。

    万嘉桂吃完晚饭,又坐下谈了一会儿闲话,末了见天色已经黑了,便很守礼地告辞离去。

    凤瑶有惊无险地上过了这半个学期的英文课,此时坐在床边脱了鞋袜,她一边将一双赤脚伸进地上一盆热水里,一边心满意足地长出了一口气。

    茉喜已经脱了她那一身灿烂新装,穿着单薄裤褂跳上床,她抱着膝盖坐到了凤瑶身后,“凤瑶。”

    凤瑶背对着她作了回应:“嗯?”

    “你什么时候和万大哥成亲啊?”

    凤瑶有点不好意思,“什么时候?至少也得等满了孝,还早着呢。”

    茉喜算了算日子,末了发现也不算早,若按一年满孝来算,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当然,按照老礼,应该是守孝三年,不过现在也不讲究那些规矩了,守一年似乎也就差不多了。

    于是她又问:“你不记恨他啦?”

    凤瑶摇了摇头,“一直也没记恨过他,只是当初对他寒了心。”

    “现在不寒了?”

    “现在……他也是有他的难处,我既然知道了,当然就不能再怪他。”

    茉喜斜了眼睛瞄着凤瑶的后背,忽然很想狠捶她一拳,“耳朵根子真软,一哄你你就老实了。”

    凤瑶笑着背过手,打了茉喜一下,“我要是耳朵根子不软,死活不搬过来,你哪儿来的好吃好穿?你忘了那天你在宿舍里跟我是怎么闹的了?”

    茉喜没忘。忽然跪起身搂住了凤瑶的脖子,她垂下头,将额头抵上了凤瑶的一侧肩膀。这个也好,那个也好,两个人她都想要。凤瑶爱干净,并且不大出汗,身上天然地总带着点香气。因为这点香气,茉喜特别喜欢钻她的热被窝。

    一翻身滚到床里,茉喜决定今晚留在凤瑶的床上。无论是她们中间的谁嫁给了万嘉桂,她和凤瑶都是睡一晚少一晚了。从来没有人像凤瑶这样善待过她,她相信即便是自己当真打动了万嘉桂的心,万嘉桂也不会像凤瑶这样关怀自己。

    可像中了邪一样,她满心满眼就只有一个万嘉桂。她爱他,简直爱得抓心挠肝、撕心裂肺。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万嘉桂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内,茉喜变成了一只小猫小兔,蹑足潜踪地竖着耳朵,静静窥视着万嘉桂与凤瑶。万嘉桂一直是不肯正视她的眼睛,偶尔和她说一句话,也是要让凤瑶转达,“晚上想不想去看戏?想的话,现在就出发。”

    或者是,“要过年了,是不是应该添点什么东西?我不懂这些,你和茉喜拟个单子出来,我负责给你们跑腿。”

    凤瑶从早到晚地在家,茉喜也找不到与万嘉桂单独说话的机会。熬到这天晚上,她实在是忍不住了,趁着凤瑶不注意,她悄无声息地穿好大衣裳,然后踮着脚一路溜出了小院,直奔了万嘉桂的住处。

    万嘉桂自从到了文县,因为无仗可打,粮饷又充足,所以成了个无所事事的富贵闲人,每天唯一的事业就是陪着凤瑶扯闲篇。此刻天色黑了,他正坐在书房里乱翻书,不料门口站岗的卫兵忽然进了来,说是茉喜小姐来了。

    万嘉桂听了这话,第一反应是吓了一跳。

    他是个武人,虽然不是杀人如麻,但也见识过了无数的火与血。鬼和怪都未必会吓他一跳,然而茉喜的到来,的确是让他吃了一惊。茉喜和鬼怪不一样,鬼怪再可怕,也无非是吓人害人罢了,他既然知道对方的目的,便有克制对方的法子;然而茉喜显然是既没想吓他也没想害他,他知道,茉喜是爱他。

    对于“爱”,他没办法横眉怒目、舞刀弄棒。他有一身的力气和胆识,然而斗不过一个不大要脸的、爱他成狂的,并且还救过他一命的漂亮小姑娘。

    万嘉桂让卫兵把茉喜放了进来。

    腊月天,茉喜冻得哆哆嗦嗦,进门之后她原地蹦了几蹦,又把两只手送到嘴边呵了呵气。

    万嘉桂没给她好脸色,开口便是呵斥,“这么晚了,跑过来干什么?有话不能等到明天再说?”

    茉喜走到他面前,小声答道:“等不了了,非得今天问你不可。”

    万嘉桂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问什么?问吧。”

    茉喜仰起脸,手和脸蛋都是冰凉的,一颗心却是活蹦乱跳地滚热,“你、你怎么不理我了?”

    此言一出,出乎茉喜的意料,人高马大的万嘉桂忽然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又垂下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第十二章 心魔

    万嘉桂坐在椅子上,并且微微佝偻了腰,饶是如此,他还是没比茉喜矮多少。

    仰起脸看向茉喜,他苦笑了一声,随即低声说道:“茉喜,别闹了。”

    茉喜定定地望着他,望着他的眼睛,望着他的嘴唇,“我没闹,你知道我没闹。”

    迎着茉喜的目光,万嘉桂英俊的面孔在缓缓褪色,他斜插入鬓的剑眉,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全在褪色。

    “别招惹我了。”他哀求一般,有气无力地说话,“一旦你我——”

    欲言又止地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如果我把持不住,我对不住凤瑶,也对不住你。凤瑶现在孤苦无依,已经是很可怜了,你忍心再往她心里插一刀吗?”

    茉喜紧盯着万嘉桂的眼睛,一眼不眨,“我忍心!”

    万嘉桂闭了嘴,咬紧牙关正视了茉喜片刻,然后轻声开了口,“你忍心,我不忍心。”

    茉喜慢慢垂下了眼帘,整张面孔开始泛青,缩在袖口中的双手也不由自主地攥了拳头,“你就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吗?”

    她的睫毛颤动,气息紊乱,未等万嘉桂回答,她逼问一般地,又重复了一遍,“一点儿、一点儿也不喜欢吗?”

    万嘉桂一闭眼睛,这一刻他的感觉不是两难,而是痛苦。

    哪能一点都不喜欢呢?他喜欢,而且喜欢的程度,绝不只是一点点。可喜欢归喜欢,再喜欢,他也已经有了凤瑶。凤瑶将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而他需要一个好妻子,他的儿女需要一个好母亲。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天下与四方,哪能天天琢磨这些儿女情长?

    他看不起儿女情长,缱缱绻绻缠缠绵绵的情感,他全看不起。

    看不起,怎么办?好办,快刀斩乱麻,一刀斩清了它!一年过后成了亲,他在外头建功立业,凤瑶在家中相夫教子,多么完美,多么理所当然!凭着凤瑶的性情和他对凤瑶的尊重,他相信自己可以和她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活到八十岁,也许还是一次架都不曾吵。

    “不喜欢。”万嘉桂听见自己开了口说了话,声音有一点嘶哑,因为是不想说,勉强说。

    茉喜依然盯着万嘉桂,所有的心劲全聚在了瞳孔中,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显出了凶相。不是的,她想,你不喜欢我,那你躲什么?你不喜欢我,那你怕什么?为什么说不喜欢我?你想要骗谁?!

    慢慢地抬起一只手,她将手掌轻轻拍上了万嘉桂的头顶,“我……”

    这一刻,她的手指冰凉,她的声音沧桑。她不知道其他十六岁的姑娘是不是也会像自己一样痴一样狂,总之她是孤注一掷了,她是不知羞耻了。

    “我、我给你做小老婆吧!”她凝视着万嘉桂微微低着的头,凝视他光洁的额头和笔直的鼻梁,“凤瑶做大,我做小。”

    说完这话,她突兀地笑了一下,同时眼泪划过眼角,滚烫地淌过面颊。她并不想哭,尤其是不想在此刻哭,所以,统共就只有这一滴泪。

    哭泣本是她的武器,她知道怎样哭是狼狈丑陋,怎样哭是楚楚可怜。但是此刻,在真应该哭一哭的时候,她却又不想运用这件武器了。

    小老婆,小老婆,她的娘就是个小老婆。她在白家住过的那一处冷宫小院里,也曾经死过一个小老婆。死的那个她不认识,也不关心;可她娘她总认识,她娘那一身杨梅大疮,她也还没忘。小老婆也叫老婆?做小老婆也叫嫁人?得宠的时候,绫罗绸缎穿着,金银首饰戴着,仿佛是很风光很得意;可一旦失了宠,连老妈子都能上前啐她个满脸花!老婆前面加个小,太太前面加个姨,那就不是真正的老婆、真正的太太了。

    一辈子也都翻不过身了,哪怕生了儿育了女,儿女也要低人一等了。

    在茉喜的眼中,小老婆和婊子是可以画等号的。她从小就立志不做小老婆——哪怕自己出去胡混,混成个乱七八糟的女光棍,也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不能当小老婆。

    可是,在她立志的时候,她还没有遇到万嘉桂。手掌轻轻抚摸着万嘉桂的短头发,她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心,心软了,软得都要化了,化得攥不住拾不起,都不成一颗心了。怎么会这样?她自己也想不通——怎么爱一个人,会爱成这样?

    他要不是万大少爷就好了,不是万团长就好了。他要是个穷光蛋就好了,他要是个残废就好了。

    到了那个时候,烈火见真金,谁也不要他,只有她茉喜对他不离不弃。她性子野胆子大,哪怕去偷去骗,也一定能弄到吃喝回来给他。有好的,给他吃好的;没好的,给他吃歹的,总而言之,他俩相依为命,有她一口粥,就有他一口饭。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值不值得他爱了!

    万嘉桂闭着眼睛,抬手捂住了头顶那只小小薄薄的手。

    捂了片刻,他攥住了它。把它从头顶拉了下来,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

    松开茉喜的手,他握住了茉喜小小的肩膀。低下头看着茉喜的眼睛,他正色说道:“我不会纳你为妾,也绝不会让你去给别人做妾。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更喜欢的人,如果遇到了,告诉我,我会给你预备嫁妆。等你嫁人了,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也要告诉我,我会替你打断他的骨头。”

    说到这里,他想微笑,可是嘴角动了动,他并没能笑出来。

    “茉喜,我们就只能是这样了。”他哑着嗓子说话,“我们再多走一步,都会害了彼此和凤瑶。我年纪比你大,你要听我的话。”

    茉喜一言不发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面孔埋进他的胸膛,茉喜一下接一下地深呼吸。万嘉桂连气味都是美好的,都是可贵的,她抱着万嘉桂,像信徒抱住了神庙的廊柱。万万不能放,一旦放了,就是凡人错过了天堂。

    然而握着肩膀的手加了力气,她还是被万嘉桂推开了。

    于是她抬头去看万嘉桂,该说的都说尽了,她无言地只是看,可怜兮兮、眼巴巴,求他一句话,求他一点爱。

    不过是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居然显出了几分憔悴相。显然,他也在受着折磨。如果他不是万大少爷、万团长,如果他只是个无家无业的浪荡小子,他相信自己会像一阵风似的,跟着茉喜这个野丫头吹向四面八方。和茉喜在一起,他眼中看见的人会变成花,口中喝下的水会变成酒,该走的时候他会想跑,该说的时候,他会野调无腔地想笑想骂。茉喜是个痴头倔脑的小丫头,茉喜也是个眼睛水汪汪、胸脯鼓溜溜的小女人。新制的小袄怎么这样薄?鼓溜溜的胸脯贴着他蹭着他,他又怎么受得了?

    所以,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很坚决地推开了茉喜,又告诉她道:“听话。”

    茉喜迟钝地、一点一点地垂下了睫毛。这一刹那间,她看起来忽然又幼小了,像个很小的女孩子,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

    她活了十六年,从来没乖乖听过任何人的话。她爱万嘉桂,但是万嘉桂的话,她同样也不听。

    爱万嘉桂,和信万嘉桂,是两回事。她爱万嘉桂,爱得迷了眼疯了心,可是她不信他。他若是说爱她,她会欢喜,但是未必全信;他若是说不爱他,她会悲伤,但也未必全信。爱像野火,是可以一见钟情的,可以一瞬间蔓延千里的;信却不同,信是日久见人心,是烈火见真金。

    所以茉喜只信自己。

    也信凤瑶。

    茉喜离开了万嘉桂的屋子。

    这一趟没有白来,万嘉桂没有给她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说出一句中听的好话,但她并非毫无所得。

    至少,她看出自己的感情对于万嘉桂来讲,不再是儿戏了,不再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自己搂抱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如同擂鼓一般,隔着一层马甲一层衬衫,她听得清清楚楚。不要自己,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好,他规矩,他正经。

    像个鬼似的,茉喜独自走在夜色寒风之中,一边走,一边自己拨算盘,“他和我那个王八蛋爹倒是不一样,给他做小,我将来大概不至于落到我娘那一步。可是,我也姓白啊,我爹也是白家大爷啊,凭什么凤瑶就是白家大小姐,就可以明媒正娶地进万家?”

    思及至此,茉喜忽然发了狠,恨爹恨娘,恨自己命运不好,甚至嫉妒了凤瑶。也非得是在这个时候,她才能想起自己姓白来——平时,在心底里,她一直认为自己姓唐,是唐茉喜。白家不认她,她也不稀罕非得去姓白。

    “一辈贱,辈辈贱!”她在心里骂自己的娘,“你当年也是个半大不小的红角儿,怎么就不能正经嫁个男人,非得给人家去做小?害得我现在没名没分,也要去给人做小。万嘉桂要凤瑶不要我,兴许就是因为我没个好出身!”

    斥天骂地地,茉喜回了下榻的小院。

    凤瑶正坐在床上读一本过了期的杂志,听闻堂屋门响,立刻隔着房门问道:“你上哪儿去了?这么半天不回来?”

    茉喜没言语,只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大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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