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失势,到那时媛姐儿可怎么办? “宋太太,您放心,五小姐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她能兴起什么风浪,依婆子看啊,只要有三老爷,她也折腾不出什么,她一个小姐,将来的前程还不都要靠着三老爷。dingdiankanshu.com” 宋秀珠又在抹眼泪:“五小姐的亲事是一早就定下的,到了岁数自是就嫁出去了,可怜我的媛姐儿,被她害得清白没了,以后的亲事可怎么办啊!” 她本就生得纤柔,哭起来更如梨花带雨,几个丫鬟都跟着抹眼泪,王嬷嬷更是鼻头发酸,是啊,五小姐有好亲事,她的三小姐却什么都没有,反而没了清白。 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金家怎么也轮不到五小姐得势! 玲珑和杏雨嗑着瓜子聊着闲天,却等不来宋秀珠。玲珑打个呵欠,对杏雨说:“宋太太八成是不会来了,外面太阳挺好,咱们到院子里做针线去,母亲的夏袜还没缝好呢。” “小姐,您说宋太太怎会不来呢?”杏雨满头雾水,她鼓足劲儿想帮小姐吵架,可是要吵架的主儿却没来。 玲珑笑笑:“宋太太又不像三姐姐那么犯浑,这些首饰从哪儿来的,三姐姐不知道,她心里最有数。这种没脸的事她才不会来呢,不过这会儿她定是边哭边说她有多可怜,说不定一屋子的人都在陪她哭呢。” 杏雨瞪大眼睛,小姑娘十三岁,有点倔有点泼辣,玲珑还有亲人,她却只有小姐一个亲人。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玲珑笑嘻嘻的。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冯婉容娇俏艳丽,宋秀珠就是弱不禁风,年轻时她就是这样,总像是不敢说话似的,我见犹怜。 这一下午果然没有人再来,玲珑把母亲的夏袜缝好了,雪白的夏缎上绣了牡丹,叶子用银针细细勾了,衬得那朵花也有了灵气。 “小姐的绣功真好,咱们一起学的,可我怎么练也比不上小姐。”这是真的,玲珑的这双手比起普通人都要灵活,她和杏雨都是跟着老宅的绣娘们学的刺绣,也没见玲珑怎么刻苦,她绣的花样就连那些技艺高超的绣娘们也赞不绝口。 金乌西沉,把院子里染成金红,玲珑深吸一口气,空气清新,还有草木的清香。 看着夜色越来越深,她回屋换上夜行衣,冲着杏雨竖起手指做个嘘的动作。 比起前世,她的身手还差着很多,所以最近每天晚上,她都会出门,有时飞檐走壁,有时就是奔跑,她要尽快恢复自己的能力。 这一世,她和前生一样,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不但要靠自己,还要照顾母亲,所以她决不能做个弱者。 每天晚上都要出门,玲珑对京城已很熟悉,她能很机灵就避开巡夜的兵士,但她从没有溜门撬锁。 并非是她想改邪归正,而是她并没有用心踩点,对于职业偷儿来说,不踩点就收菜是很业余的。 别以为当偷儿的就可以独来独往,那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合格的偷儿,除了会踩点还要会销赃。 玲珑还不知道京城里的销赃规矩,所以她不能轻举妄动。 已是夏日,但还并不热,夜里有些凉爽,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玲珑在夜色里奔跑,忽然她看到了一匹马。 夜色是黑的,马也是黑的,马上的人更是黑的。 想不到又遇到这个人了,玲珑站在一户人家的飞檐下,冲他打个招呼。 嗨,夜禁的时候遇到人类已是不容易,何况还是熟人呢。 第二十一章 夜未央 大黑马跑过去又返回来,两人都是黑巾遮面,但和玲珑一样,那人也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小贼坯子,又碰到你了,上马,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玲珑猜得没错,这人是太孤独了,一个人玩耍很潇洒,也很无聊。 这次玲珑没等他的鞭子卷过来,已经飞身上马,大黑马立起身子,想把她扔下去,被主人拽拽耳朵,这才不太情愿地扭扭屁|股,算是接受了。 玲珑看着好奇,问道:“拽它耳朵就可以啦?” 那人轻笑:“我拽可以,别人不行。” 玲珑又问:“咱们去哪里?” 那人道:“有个地方,我盯了很久,一直没舍得去动,今天有你正好,咱们一起去,到时分你一些。” 玲珑撇撇嘴,要么是你缺个把风的,要么就是你缺个显摆的对象,所以你才舍不得。 两人策马如风,在大路上驰骋,白日里喧闹繁华的帝京街道此时寂静安宁,看不到一个行人。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轻脆的嗒嗒声。 不久,他们便来到一处高墙外面,那人从怀里摸出几只烟火递给玲珑:“有情况就把烟火点燃。” 说完,他几个起落,人便消失在高墙里面。 玲珑打个哈欠,前世她还真没有干过给人把风的差事,想不到现在干了两次了。没有主人,大黑马有些不耐烦,在地上跺着蹄子,想把玲珑从背上扔下来。 玲珑学着那人拽住大黑马的两只耳朵,恐吓道:“再不老实就把你做成马肉火锅,你信不信?” 大黑马当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却真的安静下来,大鼻孔喘着粗气,任由玲珑在它背上为所欲为。 玲珑不会把风,她可没有给别人当助手的经验,所以她仰面朝天,躺在马背上,看着漫天星斗。她记得上次她就是这样被那人绑在马背上,现在发现,这个姿势其实也挺舒服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玲珑已经开始打瞌睡了,那人才从墙头上出现,他飞身一跃,便落到马背上,若不是玲珑闪得快,他就坐到她肚子上了。 “你怎么要这么久?”当贼的哪能磨磨蹭蹭,这样不把自己害死也会害了同伴。 那人轻笑:“那家的厨子正在做宵夜,我就等他做好了,这才一并拿出来。” 玲珑摇摇头,这样不务正业的贼,她还是头一回遇到。 正在这时,只听院内传来一声尖叫:“有贼啊,有贼啊!” 两人再不敢停留,大黑马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 “怎么这么快就被人发现了?”玲珑问道,按理说这人偷的不是珠宝也是古玩,大多也是要到第二天才能被人发现,这家人也太过警觉了。 那人叹口气:“想来是他们发现刚做的宵夜不翼而飞了吧,也真是吝啬。” 两人一马在城西的桃树亭停了下来,这桃树亭四周都是桃林,春日里的景色美不胜收,眼下已是夏日,桃花早已落尽,枝繁叶茂,白日里别有一番景致,夜晚就显得有几分阴森。 做贼的人当然不会害怕,两人翻身下马,找了块大青石坐下来准备分赃。 那人却从怀里掏出一只布包,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豆沙包和豆腐皮的小包子,糕饼还热着,一看就是刚刚出锅。 “那家的宵夜就吃这个,真没品味,也不怕噎着。”玲珑腹诽。 那人闻言却又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的大包袱里取出一只砂锅! 砂锅里装着的,竟是一锅竹荪鸡汤,还加了火腿在里面。 这砂锅一直在那人身上背着,竟然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砂锅摆好,那人又继续从口袋里掏东西,这次掏出来的是两只汝窑白瓷莲花碗和两把配套的汤勺。 难怪他要等那么久才出来,这竹荪火腿鸡汤煲起来需要火候。 “这是哪户人家,厨子还不错。”玲珑喝一口鸡汤,折腾了大半夜,她早就饿了。 “这是司礼监掌印太监马公公的外宅,里面住着的是他的家人和小妾。” “小妾?太监也有小妾?”玲珑张大了嘴,她对朝廷上的事知道不多,也不知道这位马公公是谁,但听那人所说,倒像是位很有权势的大太监。 那人哈哈大笑:“谁说太监不能有小妾,这位马公公就有五位。” 玲珑咧咧嘴:“那他不是已经……”她用手做了个咔嚓的动作, 那人笑声更加宏亮,就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好玩的事,指着玲珑道:“你真是小孩子,马公公纳几房小妾自己看着总行吧,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玲珑翻翻白眼,一个不小心,蒙脸的黑巾被汤弄湿了,她索性摘了下来,却见那人也已经把黑布摘下,露出一张惨白的脸。 玲珑吓了一跳,这人的脸色怎么这样难看?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一看就看也端倪了。 这一次轮到她笑了,她放声大笑,就像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好玩的事。 “有什么可笑的?”那人面无表情。 “哈哈哈”,玲珑指着他的脸,笑道,“你从哪里找来的人皮面具,这做功也太差了吧,一看就是假的。” 那人被她笑得很没面子,有些不悦:“胡说,这面具是水千变亲手所制,一张面具就卖五百两,怎会有你说得这样不堪。” 玲珑笑得前仰后合:“你让人骗了,我虽然不知道这个什么水千变,可也知道这个根本不值五百两。” 那人狠狠瞪了玲珑一眼,这才看清她的长相,嘲讽道:“你这张脸倒是挺好看,可惜像个娘娘腔。” 玲珑啐他一口,骂道:“小爷这是自己的脸,货真价实,才不像你五百两买张假脸,哈哈哈,笑死我啦。” 那人索性把脸别开,不再让她看到,一只手却在口袋里摸索起来。 玲珑眼睛亮了,没有哪个贼能抗拒分赃的诱|惑,她当然也是。 “大太监家里有啥好东西,全都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 那人笑了,可是他的笑比哭还难看,顶着一张白惨惨的怪脸,就算是笑着,也是阴风阵阵,就像是刚从阎罗殿里走出来的无常鬼。 第二十二章 玉玲珑 夏日的夜空带了妩媚,皎月高悬,月光如水银般洒下来,照在那人的假脸上,白惨惨银闪闪,玲珑忍不住又笑出来。 那人此刻定是已经恨死这张假脸,他索性重又把黑巾蒙上,只露了寒星般的双眸。 “小东西,吃饱了吗?” 玲珑送他一个傻白甜的笑容,她已经吃得很饱。 那人开始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先是掏出只玉石狮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又掏出一柄象牙骨洒金折扇,扇面上的墨宝初看似是真迹。 “这两样怎么也值一千两,给你了。”那人挥挥手,一副千金散去还复来的潇洒。 玲珑报以不屑,指着这两样东西对那人道:“你是想害我,等到官府把我抓住,我就把你咬出来,我是小孩子,官府才不信这东西是我能偷出来的呢。” 那人佯怒:“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分你这么好的东西,你还嫌弃。” 玲珑冷笑,指指那枚玉石狮子的底座,又指指扇面上的一枚印章,道:“你就是欺负小爷是小孩子不懂行,这分明就是御赐之物,皇上把玩过的,赏给自家奴才的东西。你把这两样分给我,就是值多少银子我也卖不出去,不出两日,怕是这两样物件的图画都已送到各家铺子,你不是坑我是什么,就你这样的也是吕洞宾,呸!” 那人恶狠狠瞪她一眼,显然他早就认出这两样是御赐之物,故意想要摆玲珑一道,没想到却被识破了。 “那你想要何物?” 玲珑拔着脖子看向那只口袋,老实不客气地说:“让我自己挑吧。” 她以为那人肯定不答应,没想到他却爽快地点点头:“最多两样,不许超过三样。” 玲珑懒得纠出他的语病,她的心思都在那只口袋上面。 她的手触到口袋,这才发现这只口袋另有乾坤,这是她从未见过的布料,不但在古代没有见过,就是在现代也同样没有! 口袋的布料光滑细腻,似有弹性,却不是丝绸。 “小爷我什么都不要,就要你这口袋!”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她要口袋:“你倒有眼光,这是用天山雪蚕丝和银乌金织成,当今世上也只有这一只。” 不论是天山雪蚕丝还是乌金丝,玲珑都是第一次听说,显然这两样东西在现代已经失传了,就是在大武,想来也是极为珍贵的。 世上没有任何神偷会对这类稀罕物没有兴趣,玲珑也是,她现在对这只口袋的兴趣已经超出口袋里装的那些东西。 “那你给不给呢?”她问道。 那人梗梗脖子,闷声道:“自是不给。” 玲珑的心都被那只口袋拴住了,她厚起脸皮,用她自认为最可爱的笑容看着那人:“你是大侠是侠盗,而我呢只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贼,大侠,能否借这只口袋给我玩几日呢,保证奉还。” 当贼的要借东西,那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那人索性把那只口袋抱在怀里,就像怕玲珑过来抢他一样。 玲珑撇嘴,站起身来,对那人道:“下次你再有大买卖不要叫着我,小爷不稀罕。” 那人像是猜到玲珑会这样说,冷冷一笑:“这样吧,你若是肯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拜我为师,我就考虑把这只口袋当成见面礼送给你。” 拜师? 玲珑生平只拜过一个人为师,那就是秦玛丽。她被秦玛丽一手养大,却也被秦玛丽坑得不轻,因此,“师傅”二字在玲珑听来格外刺耳。 “免了,我不要了,你那里面还有些什么好货色,我自己挑。” 那人正在美滋滋等着玲珑磕头呢,没想到她忽然就变了脸色,刚才还穷追猛打想要的口袋也放弃了,真是小孩子,说变就变。 借着月色,玲珑在口袋里一阵翻腾,一会儿,她就从口袋里找出一样物件儿。 这是上好白玉雕成,乍一看就是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