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又有一个村庄受到匪寇的洗劫。 匪寇人数有上百人。 一般的村庄也就是只有几百个人,再除去些老弱病残。 遇到上百个凶残恶徒,吓都吓怕了,就算有人想反抗,正好给匪寇来个杀鸡儆猴。 就和一群蝗虫过境一样,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村庄。 上百人的匪寇,是多支匪寇集中起来的,其中作为主导者的,则是摩坨寨。 摩坨寨这次出动的人数有二三十人。 人数在队伍中不算占优,但掠夺后的财富则占最大的一份。 其他匪寇却不敢有异议,实在是人家背后的靠山是摩坨寨。 这次摩坨寨带头的是一个年轻面孔,外号天狼星,据说是在狼窝里长大的。 天狼星就叫天狼星,也没有姓名。 人就会有姓名,他没有姓名,是没把自己当人看。 在他的身上有股野性,时不时的,他就会露出野性的一面,然后就想要杀人。 这一次的洗劫村庄,就数他杀的人最多,杀人的手法更是残忍,生生用手把人开膛破肚。 就算同样是匪寇,可更多的,大家是离他远远的,害怕一发作起来,他连自己人也不放过。 此时正有一个喽啰小心翼翼向他说着什么。 “手下的兄弟刚去那白马村看过了,和外面传的一样,这白马村真是富甲一方,还有害死四当家的人也在白马村里,四当家的位置正空着,要是头儿能帮四当家报了仇,寨里地位就稳了。” “可这白马村也是古怪,建了城墙,还组了护卫队,不过这护卫队更多是沿路护送货物去县城的,带头的两个人叫做朱孝武,朱孝文,据说之前是猎户出身,寻常七八个人近不了身。” “这白马村确实是块大肉,就是看起来有点难下口。” 本来低着头坐着的天狼星一点点的抬起头,露出森白的牙齿,“你是觉得我会怕?就这些天的村庄,一点味道都没,不就是难啃,这样的肉咬在嘴角才有滋味。” 这就是天狼星,行事风格乖张。 其实,在摩坨寨四当家死后,凭他的实力,就可以坐上四当家的位置。 可摩坨寨怕到时就没人压得住他了。 就这样,四当家的位置就空着,其他人也不敢有想法,怕把他给得罪了。 就论个人实力来说,大当家不说,摩坨寨就二当家和三当家能压他一头。 即便是死了的四当家,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他还要更加的年轻。 这次,他下山是主动请缨的。 大家都在压着他。 他就更是要反抗。 只要在这一次的洗劫做出一个成果,到时功劳也有了,就没人敢拦着自己当四当家了。 如今有这么一个消息。 有一块大肉叫做白马村,害死四当家的人也在白马村里。 这是好事逢双。 只要咬上一口,什么功劳都有了,还能给四当家报仇,到时四当家这个位置就是势在必得。 至于什么城墙,护卫队的。 自己可是一只狼,对方只是一群羔羊。 就算羔羊再怎么武装自己,也只是给狼多带来点乐趣而已。 ……白马村,一个男人在向裴尘禀告着事情的最新进展。 男人三十岁上下,给人一种稳重感,他的名字叫做陈守平,光听名字,大致可以知道几分为人,守平,守的是平安。 在和华云筝挑选护卫队时,自己就着重说过这人,他就是那个有家室的人。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做事也平平淡淡,是那种不会让人多注意的人。 当时资料上对他为人的评语,可以说无,但自己第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因为他顾家。 男人只要顾家,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事实证明自己是对的。 事后更知道,他会成为奴隶,是为了能换钱,好让自己家里人活下来。 他是家里的独苗,上有老下有小,正值饥荒,他只能走出这一步。 他当时想得很简单,能让家人多活一天就是一天。 只是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被挑中成为护卫队的成员,家人也被接到了白马村,过上了能吃饱饭的日子。 这是他以前不敢想的,因此他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对得起护卫队这个身份。 也许有这份心思存在,他得到了重视,得到了提拔,如今是白马村的安保队队长。 每天在城墙上站岗的人中,就有他一个。 安保队是从护卫队独立出来的。 简单的说,两者的区别就是,一个对内,一个对外。 “昨天有可疑人物入村了?”裴尘道。 “是的,按照先生的吩咐,让他离开了。”陈守平道。 “没有被他发现把。” “先生放心,全程都是我负责的,只让他知道让他知道的事情。” “想来是心动了。”裴尘露出了一丝笑容,“朱家兄弟的情况如何。” “刚刚负伤回城,货物也丢了。” “甚好,看来快枪林这个名号马上就会传开。” 局已经设下了,就看人什么时候钻进来了。 有关快枪林打伤朱家兄弟,抢劫白马村货物的消息不胫而走…… “不是说白马村的护卫队很强。”天狼星对着身边的喽啰道。 “问过了,快枪林不知从哪里得到一把神兵,三两下就把别人的兵器斩了,打了个措手不及,据说快枪林本人也受了不小的伤,如今不知躲在哪里,说到这快枪林,本事是有的,之前寨里就有邀他上山,却被他拒绝了。” “不识好歹,不过也做了件好事,连护卫队都没了,有城墙能有什么用,让其他人准备一下,今夜血洗白马村。” 一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天狼星面目狰狞,还真有几分狼性。 这是一间简易的医馆。 看到裴尘来到,华云筝跑了过来,拉起衣袖说道,“先生来了啊,我猜是有要事要发生了。” 裴尘摸了摸她的头,让她乖巧的站在一边。 还别说,小女娃子长高了。 想想看,她也快十四岁了。 呸,在想些什么。 医馆中,有着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这是一个大夫。 白马村之前是没有大夫的,只有一个半业余的赤脚郎中。 老者的名字叫做曹松柏,是专门聘请入驻白马村的。 他医术精湛,却是一个闲云野鹤,能够结交他,是有一个人是他的老朋友,他的老朋友叫做华贯闻。 说到华贯闻,需要提到另一件事,他除了是白马村的村长外,在农作物上也颇有经验。 能当上村长,原因就是能让白马村的村民有好的收成。 这一次的秋收,没少能看到他出没的身影。 想要让曹松柏为自己办事,当然不只是凭华贯闻的面子。 在自己和他谈论了一下医学的知识后,他当夜就拉着自己,不肯让自己离开。 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情…… 就成了眼前的情况,他在白马村扎根了。 接着,自己和他进行了一些研究,关于人体上的。 具体到要做的事情,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外科手术。 古人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当听到自己的想法,他就和看着疯子一样,连说不可能,异想天开。 可在自己深入浅出的解释后,他才怀疑的问着真的能行吗。 有没有可能,能不能行,都不如实践来得有说服力。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 找来羊的肠衣,晒干用烈酒浸泡,制成羊肠线。 这是用来缝合脏器伤口的。 至于皮肉上的伤口,则用热水煮过的丝线缝合。 最后就是用上大周专治外伤的金疮药进行包扎。 而这其中的志愿者,则是从护卫队里面找的。 虽说护卫队进行的是训练,但为了讲究实战效果,受伤是常有的事情。 这些人就成了志愿者。 曹松柏也在此见证了奇迹,看着一个个伤患是如何不可思议的复原,恢复生龙活虎。 外科手术有了最有力的证明,曹松柏对裴尘就心服口服了。 关于曹松柏,关于伤口缝合,自己的真正想要做的是,培养出战地医生。 有战斗就少不了有人受伤,就算能提供精良的兵器,受伤也是在所难免的,那要怎么做,才能把受伤的影响降低到最低,这就需要战地医生的存在了。 能在受伤的第一时间,获得战地医生的救治,就算是简单的缝合伤口,也是极好的。 自己把相关知识教给了曹松柏,但他并不适合当一个战地医生,他年岁有了,不可能紧跟在战斗身边。 曹松柏的真正作用是传承,从他手里培养出一个个战地医生。 缝合伤口并不难,但要具备胆量和细心。 就这样教着教着,曹松柏把华云筝留了下来。 比起其他人,老朋友的孙女算是自己人,又知道她不想和平常女子一样,她还足够的聪明,让她给自己当个助手是个不错的选择。 随后,在接触过后,知道她具备着足够的胆量和细心,这两点也正符合要求。 还不只如此,她竟能明白自己的医术。 为此,自己尝试教她行医,然后……她学会了。 在那个时刻,曹松柏知道自己找到了一个学医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