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南墙【CP完结】

此文缘更,且时时刻刻都想坑,文笔很差,完结后都不建议看的那种差。林均第一次见到邹向南是20岁,他是刚回国的青年才俊,而邹向南是苦巴巴不得志的酒吧驻唱歌手,两人一个在云端一个在俗世,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年纪。七年后,林均是华城娱乐的执行总...

第13章
    邹向南问:“那你那天晚上见着我,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觉得你挺不一样的,”林均如实道:“你对舞台很认真,对自己要求也高,对音乐很有自己的见解想法,我当时就想,你应该被更多人听见。”

    “可你知道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吗。”邹向南嘲讽的笑了一声,笑自己。他功成名就过,自然有底气诉说那些不得志的窝囊日子。

    “我跟你说实话吧,那天晚上,也就只有你在听我唱吧。”邹向南侧了侧脸,在音乐声中看向那个舞台,“那是我在这个酒吧上班的第一天,嗯……你可能不知道,这其实不是我打工的第一个酒吧,之前两家工资都太低,我上大学后家里不给生活费,我只能换地儿。那天我没把时间唱完老板就喊我下来,他说这年头没人会来酒吧听原创,他让我要么走,要么唱金曲流行。我……我缺钱,可我还是和老板说,那我明天不来了。”

    “然后那天我出了酒吧门,我走在那条路上,满脑子想的都是吉他二手能卖多少钱。我那时候就觉得……就觉得以前没人喜欢我的歌,以后也不会被喜欢的。我就像我爸骂的那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音乐不是我这种小地方出来的人能玩的。我真的打算放弃了,我……”

    我就在最绝望和自我怀疑的时候,听到你喊我的名字。

    “你那天晚上要是没机缘巧合地来这儿,我不可能认识你这个大金主,也未必会继续唱。所以我能有今天,全部都是你林均给的。没有我,你能找到更有天赋的歌手,可我要是没碰上你,我现在什么都不是。”

    他重新看向舞台上那个稳定发挥的无名乐队:“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林均永远高高在云端,而邹向南要是没他相助,可能一辈子都烂在泥底。

    林均的那份知遇之恩太重了,从一开始,邹向南就对两人之间的不对等心知肚明。

    “后来你跟我说,咱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是缘分。你还给我看你出生以后的各种照片,里面有你父母,有亲人,有朋友,所有人都在笑,就你自己不爱笑。我真羡慕啊,从小到大都没人乐意和我拍合照,没人乐意记得我,没人看好我。”

    他低下头,泄气道:“是我配不上你。”

    林均无奈,还有些匪夷所思:“我从来没在意过这个。”

    “可我在意,这个坎儿我真的过不去,而且我喜欢的真的不是你这样,我们……我们真的不合适。”

    “向南……”

    邹向南近乎哀求:“你别bī我成不成!”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均还能说什么呢。

    “而且我也不是你最初见到我的年纪。”邹向南自嘲地笑,“你喜欢的肯定是我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可我现在连《山令城》这种**歌都写不出了。”

    他最后说:“是我自己太差劲了。”

    两人都喝过酒,离开的时候邹向南本想打车,但林均先行通知过秦晓,他们就一起上了秦晓开来的车坐在后座。

    两人都没醉,但上车后谁都是看向自己身侧那块玻璃不说话,使得话痨入秦晓都不好意思先开口。

    车停到邹向南住处门口后,邹向南才扭过头,对林均说:“我这两天收拾收拾回趟老家。等梅雨季节过去,我给你寄杨梅。我一个一个亲自摘,保证每颗都跟乒乓球那么大。”

    “好啊。”林均答应。邹向南点了点头,也没再客套寒暄,拉开车门后就往公寓楼门口走去。

    可他只走了几步,就突然转身走回到车门前。他敲了敲玻璃,林均把车窗摇下,看清了邹向南的脸,也瞥到他手腕上的红痕。

    “林均,”邹向南把手搭在窗沿上,像是故意给里面的人看那上面的痕迹,“你真的是我遇到过的,最尊重我的人。”

    他说着夸林均的话,可他却好像快哭了,好像那份弥足珍贵的尊重,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林均心里也乱了,看着邹向南头也不回的背影,很轻地问:“我是不是该追过去?”

    这是他说给自己听的,但坐在驾驶室的秦晓好不容易听到一个问句,实在是憋不住了,老气横秋地说:“林总,你让我想到我的一个朋友。”

    林均看向他,等他的下文。

    “那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他是写小说的,写到现在也小有名气,当年追到了我们班班花,两人郎才女貌,走到哪儿都只有他们羡煞旁人的份。他们关系也特好,苦难福乐都共享过,可就在我们都以为再见面是喝喜酒的时候,他们俩在认识七年后分手了。”

    秦晓停顿了两三秒,迅速地扭头,问:“林总你这时候应该问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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