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前任在作死

自从绑定一个莫名其妙的感情贩卖系统,陆遥之一直就走在了彪悍的人生道路上。然而有一天,他翻车了。排雷须知:1、主角穿越的世界随意,身份随意,而且男、女、动物、植物、老婆婆、小孩儿什么的乱穿。不过他有本体,会一直留在系统空间,世界中穿的身体,对他来说,...

作家 叶悠悠 分類 耽美 | 40萬字 | 99章
第(79)章
    泡面揣着爪子,也是不解,“不知道,我带你走的时候,忽然就被强制紧急更新了。这次更新,数据包比较大,我就休眠了。”

    陆遥之扶额。

    “那你现在怎么样?更新之后,总有特别的功能的吧。”

    泡面无辜的眨了眨眼,“还行,就是多了两个功能。一个是建模功能,我一直是能量体嘛,别人也看不到我。很多事,也没办法帮你做。

    建模功能就好办了,消耗能量之后可以暂时阶段实体化,就可以帮你做不少事儿了。当然,别人也能看到我。

    还有就是一个联系功能,上面可以添加别的宿主,促进宿主之间的友好交流。说不定,以后还可以任务共享,方便交换一些信息什么的。”

    陆遥之懂了,一个是系统可以实体化一把。还有一个,类似于系统新上了一个类似微信或者qq的交流软件。

    总的来说,也没啥卵用。

    陆遥之顿时失去了兴趣。

    辣鸡系统气的胡子乱颤,竟然看不起它,好可恶!它一定要宿主知道,它泡面是最最无敌的系统。

    嗯,总有一天!

    辣鸡系统恢复正常了,陆遥之原本稍微有些担心的心情,也算是彻底放轻松了。

    晚上,白狗子从人类社会那儿赶了回来。同时回来的,是他带回了一台带着天线的电视机。

    不得不说,人类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的种族。这是他们为什么能以瘦弱的身躯,反而占据了最大的地盘,同时还在日渐崛起的原因。

    真正的智者,或许已经觉察到了几分。

    超凡生物自诩高贵,将人类食物食物狩猎。但事实上,却偏偏是超凡生物在努力混迹人类社会,而且需要行事小心。

    否则,人类的猎/枪装载了秘银之后,可不是开玩笑的。

    超凡生物,正在没落。

    在陆遥之看来,这台电视机实在太老旧了,而且只能费力接收到了三四个信号,画质也是一塌糊涂,时不时划过雪花,简直可怜。但好歹,无聊的生活中,多了一点点的乐趣。

    晚餐结束,陆遥之啃着一片肉干,劣质的画面中,正在播放一段脱口秀。

    吃着吃着,陆遥之精神一抖,忽然说道:“白狗子,你想过以后吗?”

    辣鸡系统一听,立时来了兴趣,精神抖擞的看向陆遥之。

    宿主,请开始你的表演。

    白狼原本是趴在地上的,这会儿听到陆遥之的话,立马抬起毛茸茸的脑袋,认真的看着陆遥之。

    “你这身体呀,接下去变化会越来越大的。这意味着,你的实力在不断减弱。要是呆在狼人族里面,有狼人看到你这么个情况,想要挑战你怎么办?你想呀,你要是落败了,你自己倒霉是肯定呢。还有我,一定也会很惨的。”陆遥之说的语重心长。

    白狼耳朵一抖,目光渐渐凝重起来。

    说的有道理!

    这里,不能久呆。

    79.前任是狼王

    在陆遥之的谆谆教导之下, 白狼思考了一个晚上, 觉得陆遥之说的万分在理。

    虽然他没生过孩子, 但他见过女性狼人生小崽子。而女性狼人怀孕之后,身体机能会大大下降,一般都会减少外出, 以免被人类猎人发现。

    狼人之中,对于狼王的争夺极其残酷。

    如果他落败, 不仅自身可能无法保全, 未来生下的小狼崽、陆遥之,他可能都无法保护住。

    天亮时分, 白狼已经决定, 他要带着陆遥之离开狼人故地。至少,要等一年之后,他彻底恢复身体, 他才会回到狼人族群之中。

    对白狼这个决定, 陆遥之立马拍板同意。

    白狼最开始想要去的地方摩根家族不远的地方,在那里,他购买了庄园,本来只是为了方便守护摩根家族而已。

    但很快,白狼又否决。

    这个地方, 狼人一族之中, 有不少知道的。

    白狼不会拿陆遥之以及未来的小崽子冒险, 他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思索再三, 白狼决定前往黑雾小镇。

    黑雾小镇这个地方有点特别, 它靠近了有着恶臭味道的吸血鬼们的老巢----血腥古堡。但这个地方,长年混迹了各种超凡生物以及人类猎手,属于三不管地带。

    在这个地方,有着一个传言。

    当黑雾弥漫,血月当空,万物都将一片寂静。凡是喧闹者,打斗者,都将被祭献给恶魔。

    在这个地方,除了能够肆意放纵生活,任何时候都禁止争斗。而一旦在碰到有血月的黑夜,小镇之中更是禁止发出任何的喧闹。

    如果不遵守规矩,就会在黑夜之中被祭献,而后化为干尸死亡。

    因为这个小镇的特殊性,在那里聚集了不少的流氓、杀人犯等等,但偏偏,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聚集之后,反而变的十分宁和。

    敢挑战寓言,进行争斗的家伙们,已经死了。

    白狼做下决定之后,有着出色的行动力。当天中午,陆遥之就带着小黑崽子,跟白狼跑了。

    奔跑中,陆遥之浑身裹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双手费力抓着白狼的毛发。

    他尽力了,但还是被冷水吹的直哆嗦。

    白狼在奔跑中,呼出滚烫的热气,但还是不高兴的说道:“为什么要带黑狗子?”

    有他不就好了吗?

    这一点,让白狼有些不爽。

    那只小崽子,别以为他不知道是谁。再说,狼灵最好不好离开族群,一旦离开,狼灵的实力就会大幅度下滑。再则,族群也会失去庇护。

    虽然大部分的时候,也不会让狼灵出手,但如果碰到万一的情况呢。

    陆遥之吸了一口冷气,费力喊道:“我也不想呀,它非得咬着我的裤脚,不带就一副受不了要死要活的模样,我也没办法呀。”

    白狼打了个喷嚏,不说话了。

    一路疾驰,下午的时候,陆遥之估摸已经离开狼人故地很远了。不过目前所在地,似乎还在森林之中。

    白狼很有丛林的生活经验,熟门熟路带着陆遥之找到了一个丛林中的木屋,里面放置了一些干柴,还有一些腊肉。甚至,有一个铝制的水壶。

    陆遥之知道一点,一些丛林中,猎人会简单建造这样一座小屋,是作为临时休息点用的。

    食物以及木柴,如果有旅人意外迷路进来,都是可以随时取用的。

    将就一晚休息,因为木屋的防风效果并不怎么好。晚上陆遥之冷的不得不把黑狗子塞进怀里,充当个小暖炉。同时,又把自己塞进了白狗子的怀里,拿人家当个天然的毛毯子。

    对这件事,白狗子十分高兴。当然,如果没有黑狗子就好了。

    不过,黑狗子也是这样想的。

    半夜的时候,黑狗子目光幽沉,杀气浮现。白狗子立刻醒来,彼此排斥的眼神在黑夜中交汇。

    私奔这种事,俩个人就够了,三个人算怎么回事。

    然后,本来他们都是王者,直到…陆遥之翻了个身。

    因为黑狗子从他的胸口爬出来,失去了小暖炉。陆遥之下意识一摸,捏住了黑狗子毛茸茸的颈脖之后,直接又塞了回去。

    一场无形的眼神厮杀,就这么消失在陆遥之的王者翻身之中。

    第二天,陆遥之被带着继续上路。

    但在中午时分,陆遥之就结束了吹冷风的节奏,因为他看到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迹象。顿时,陆遥之泪流满面。

    他这种五好少年,果然应该在人类社会厮混呀。

    假装自己是个狼人什么的,压力太大。

    然后,在一条泥泞的小路边,一位有着亚麻色卷发,穿着一身黑色严谨礼服,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俊美到有些过分的男人将陆遥之跟白狼接上了马车。

    这男的,未免也俊美了一些。

    这种俊美,甚至带了一些妖冶,是那种玫瑰腐烂的带着堕落之色的妖冶。

    陆遥之还没仔细看,白狼就遮住了他的眼睛。

    陆遥之秒懂,他这技能情绪大一点,容易给别人带来一个‘死亡’凝视呀。

    白狼语气不善,“恶臭的吸血鬼,怎么是你来了。”

    这可不是白狼做好的安排,来的人,应该是他的奴仆才对。

    这只吸血鬼威胁的眯了眯眼睛,“你杀死了血腥古堡中的一位伯爵先生,你以为血腥古堡不会报复吗?杀死你的三名仆人,就是给你的警告,粗鲁的野兽!”

    吸血鬼跟狼人们,在更久远之前,彼此绝对算不上友好。不过随着人类的崛起,超凡生物们不得不稍微团结一点。

    但前段时间,一位吸血鬼伯爵的后代,竟然将目标定向了摩根家族的一位后辈。摩根家族由白狼守护,这位后辈被白狼杀死之后,引出了这位伯爵。

    最后,以伯爵彻底的死亡为结束。

    血腥古堡不想跟狼人一族彻底闹掰,开战,但也必须让那些被他们称为粗鲁野兽的狼人们一个教训。

    于是,白狼留在摩根家族附近的三位仆从都尽数被杀死。

    此刻到来的这只吸血鬼,曾经作为人类的时候,被一位血仆捕捉,送给了夜莺女伯爵作为血食食用。

    后来,他意外被转化为了吸血鬼。

    在从夜莺女伯爵处逃出来的时候,差点被杀死,白狼搭救过一次。

    所以总的来说,这位吸血鬼跟白狼还算是有点交情,否则今天不会遵从白狼传递到仆人手中的讯息,然后驱车特意赶来等候。

    当然,这位吸血鬼跟白狼的关系也说不上多好。

    狼人性格暴躁,残酷,而吸血鬼骨子里面冷漠孤傲,甚至有些变态的残忍…你不能指望这样两个性格的种族,能够成为真正生死与共的好兄弟。

    此刻,对于这只吸血鬼戏谑的回答,白狼愤怒的低吼了一声。

    吸血鬼已经做好了这架马车报废的准备,但白狼竟然只是威胁的低吼,没有冲上来打架,这可相当让这只吸血鬼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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