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chuī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gān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cháo,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jīng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jīng致的huáng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jiāo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qiáng,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三 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she地唱着《Sexy 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huáng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gān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gān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gān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问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来到十号酒馆,他要了最贵的纯波本,喝得又快又开心。给钱的时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钞票说成二十不可,收钱的人表示反对,他不惜与之翻脸。于是约伯立刻将他视为平生知己,兜着他的肩膀周游酒馆,带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说一声hello,斯百德就请整个酒馆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这是生意,不是友谊,但也不妨碍每个人都马上和他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