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贵女千千岁

穿成古代萝卜头,还没来得及高兴返老还童,就发现生存艰难——房子破败不堪,大风能吹倒;米缸空空,老鼠饿瘦了。   坑爹啊!   这什么的穿越,没能穿到高门大户富二代就罢了,怎的连温饱都解决不了。   生存不易,直将深山古寺“假和尚”变成万能“真汉子”。   挖野菜拾稻谷,抽空还得上山下河,逮鱼抓鸟,填饱肚子,十八般武艺齐上场。   养家糊口之闲,还不忘家中人身安全。   什么?寡母长得太招摇,必须的藏好,对窥视的野汉,断臂伤腿,毫不手软。   啥?大兄太憨傻,立志保护,拒绝一切危险物靠近,胆敢嘲笑的无赖,拳打脚踢,半点不含糊。   机灵的弟弟,重点培养,   如花的小妹,严加娇惯。   各色极品亲戚,她狠虐,狠狠虐……   且看萌娃如何领着家人奔大康!   咳咳……,为毛年岁渐长,总有些莫名其妙的人找上门?一个两个拉着她泪眼朦胧,哭的惨兮兮?   原主啊,你到底是什么来路!   *   【小剧场抢先看】   “你是女人!”   男人眉头紧蹙,看着眼前这个男女不分的丫头,觉得自个儿的头发都愁白了。   哎,他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傻丫头?   “骗子!”   林凤恼怒的看着眼前的男人,觉得他脑袋坏了,严重的侮辱了自个儿的智商。   切,她怎么会连自个儿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男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指着自个儿的胯下:“你若是男子,这个呢?”   林凤连连冷笑:“师傅说过,只有长坏的男人才会多这么一块!”   男人目瞪口呆:……

作家 一粟红尘 分類 历史 | 54萬字 | 106章
第007章 巧卖野味惑掌柜
    第二天一大早上,林凤和林志、林瑞三兄妹就比村里人早上两个时辰去了镇上,兄妹三人每人背着个背篓,看上去像是装着柴火上镇上卖,实际上却是将野味藏在柴火下面。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家里没个能挑大梁的男人,这赚钱的事情就得低调点,这点常识,林凤还是有的。
    到了镇上之后,不少店家还没开门,林凤也不急着将野味都拿出来卖,而是先将背篓里的柴火拿出来,再放了一只野兔。
    街道上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买柴火的也出来了,林凤三兄妹在一堆成人之间自然引人注意,明显一看就是家里穷得没法子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出来赚钱,看来真得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平民百姓没几个心狠的,有家境不错,想着买点柴火的同时,买点肉回去改善伙食的,既吃了肉,也算是帮了这三个可怜的孩子,所以一位买柴火的大婶同时也问了问野兔。
    林凤笑得纯真无害,很爽快的说道:“大婶,这兔子是我三兄弟砍柴的时候捉到,本来我们是想将兔子留下来给娘吃,娘刚生了小弟,连个肉味都没闻过,可是家里实在太穷了,连盐都买不起了,娘舍不得吃,让我们将兔子卖了,换点盐回去。”
    她看着满脸同情的大婶,灿烂一笑,仿佛满脸不识愁滋味,用一副信任的语气说道:“大婶,我们也没卖过兔子,也不知道值几个钱,你随便给点就是了。”
    买柴的大婶本来还有些犹豫,听了林凤一番话后,倒是爽快的掏钱,给了四十五个铜板,再加上三捆柴火卖的五个铜板,整整五十文。
    林志和林瑞一脸佩服的看着林凤,觉得林凤现在也太能干了,也不过说了一通闲话,就多卖出这么多钱。
    以前不管是林志,还是林瑞都跟其父林家和卖过野味,一只肥头大耳的兔子最多也就卖个四十文,而柴火还经常搭进去。
    林凤十分热情说道:“大婶,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不如让我哥帮您送回去。”
    大婶觉得这感情好,她一个人背三捆柴火也的确困难了点,还别说手里还得提着一只大肥兔子。
    和林志约好了碰头的地点,又从大婶给的五十文中,分了二文给他,让他回来的时候,买两个包子填填肚子。
    林志不肯要,家里连粗粮都吃不起了,他哪里舍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好意岂能容别人轻易拒绝的,直接塞进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说的话啊,娘说了,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该给你吃点肉补补,这不是家里实在没法子了,所以卖了钱之后,让你买两个包子吃吃,也算是补了身子吧!”
    说完这话的时候,还不忘狠狠的夸了一声大婶:“都是大婶心好,你才能吃到包子,所以等一下,你到了大婶家,有什么事情能搭把手的你就搭把手,明白么?”
    给林志使了一个眼色,希望他明白她话中的意识,林凤以两世的经验,瞧出来这买柴的大婶家境不错,心眼也不错,林志若是勤快点混个脸熟,添些好感,自然是好事情。
    林凤也没指望能从大婶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也就是想着日后大婶想要买柴啥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三兄妹。
    虽说柴火不值钱,但对于他们没有成年男人的家庭来说,是最好的掩护。
    她记得前世的师傅说过,人心难测,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多点心眼不算坏事。
    林志勉为其难的接过两文钱,心里想等一下别买包子,买馒头,一文钱只能买一个肉包子,但却能买三个馒头,到时候买六个馒头带回来给弟弟妹妹和娘吃。
    至于林凤话中的深意,虽然没林凤心眼多,但他也听明白自家妹子说的话了,不就是勤快点,看见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伸手帮忙一下吗?他别的本事没有,做点力气活还是有的,忙点头:“我知道了。”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还剩下两捆柴火,林凤也不卖了,和林瑞背着背篓开始去酒楼林立的那条街。
    林瑞想去镇上最大最好的酒楼,林凤却摇头:“先别去,咱们先看看再说。”
    她觉得最大最好的酒楼,一般都有自己供货渠道,是不会随便收散货,倒是一些生意不错,店面不是特别大,装潢也很普通,但却有自己特色的酒楼更值得关注。
    二人将整条街都走了一遍,林凤锁定了一家酒楼,她和林瑞背着背篓进去,进去之后,她也不提卖野味的事,而是拉着林瑞坐了下来,点了两个菜,然后从背篓里拿出早上特意从兔子身剁下来的一只后腿,请酒楼帮忙加工,只是拿出后腿之后,她仿佛是忘了一般,也没有将柴火放进背篓。
    小二倒也没有嫌弃林凤添乱,而是主动帮忙放柴火,也就自然看到林凤背篓底面的野味了。
    这倒是让小二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背篓下面会有这么多野味。
    请酒楼大厨帮忙加工的事情,在镇上也不稀奇,寻常百姓偶尔得了稀罕的东西,担心自己弄不好,都会带到酒楼里给点加工费请大厨帮忙处理。
    大厨们倒也乐意,一来做厨师的都喜欢稀罕东西,想要试试手艺,二来还能尝尝,三来还能赚钱。
    这家酒楼生意好,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服务态度特别的好,不因为他们兄妹只点了两个蔬菜而冷落他们。
    等蔬菜上了之后,林凤和林瑞刚刚端上饭碗,那边酒楼掌柜的就在小二的带领下过来了。
    “小姑娘,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掌柜的倒是个爽快人,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刚刚大厨尝了口兔肉,只赞口感好,他也吃了一块,的确鲜美,听小二说背篓里还有,忍不住动了想要买下来的心思。
    “自然是要卖的啊!”林凤放下筷子,对于掌柜子称呼她为小姑娘,林凤也不觉得奇怪了,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就这性别上面很马虎,居然都是男女不分,笑吟吟的说道:“刚刚卖柴的时候,就已经卖了一只野兔了,四十五文钱,这才有钱来你家吃饭的啊!”
    掌柜的听说四十五文钱,微微蹙眉,这价格有些高了,不过瞧着林凤背篓里肥头大耳的野兔,心里盘算一下,觉得倒也值得。
    “四十五就四十五吧,我全要了。”
    林凤笑着称赞:“大叔真是好眼光,这些野兔可都是膘厚肉嫩,做成手撕风兔是再好不过了。哦,大叔,要不你将剩下的五只野鸡,六只野鸟也留下来吧。野鸡做成白斩鸡,也是最美味的,野鸟也可以做成椒盐味,保管吃了还想吃。”
    手撕风兔?
    白斩鸡?
    椒盐野鸟?
    掌柜的愣住了,怎么这小姑娘说的,他一句都听不懂啊?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小姑娘或许就是他的财神爷。
更多章節請下載APP
海鷗小說APP 海量小說 隨時隨地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