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男多变态

两个包子馒头就能换个如花漂亮媳妇?真真是美事一桩。整个西山村的人都道是,那沈家阿丑是走了大运,抱回个天仙女。   宁璇却是终日以泪洗面,不为别的,只因她便是那阿丑用两个包子馒头换回的美人!   山下张三家的嫂子拉着她说——你家阿丑,可是个难寻的好男人哩。   又有隔村的赵四家婶子点着她道——有了阿丑,可就知足吧。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男人嘞。   日子久了,她也就真的知道了他的好。   他最大的好,莫过于——好犯贱!好变态!好······丑!   【求个作收·点入吧O(∩_∩)O~】   ↓↓↓↓↓↓↓↓↓↓↓↓↓

作家 墨染萧绯 分類 历史 | 62萬字 | 94章
第20章 夫子齐缙
    因为前世最后的记忆,宁璇格外害怕深水,之前她是一直生活在沿海城市的,可却从没学过游泳。死时留下太多阴影了,以至于这一世里,见着深水就发怵。
    可是这河道是越走越深的,这一处算是较浅了,她也渴的实在没法。就从怀里掏了绢子出来。思量着把绢子洗洗打湿,然后拧点水喝。
    壮着胆子走近了些,她发现河里的水很清澈,波光粼粼的还有鱼在游,却没什么异味。也就放心的隔了些距离洗手绢了,这张新手绢还是早上沈桓放她衣兜里的,在周家她来出来当了会道具。
    细嫩的小手一拧,手绢里的汲水就滴淌进了她的口中,宁璇仰着头,贪婪的享受着凉水浸喉的那种舒服感觉。一连来回动作了好几番,喝足了水,她又拧了绢子擦脸。
    那冰冰凉凉的感觉,真的是不可言喻的舒爽。感觉自己又活力满槽了,她就欢快的起了身,大大的伸来个懒腰,活动下紧绷的筋骨。
    “真是舒服!”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姑娘!别跳!”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宁璇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被那一声大吼吓的不轻,还没来得及回身看去,就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猛烈的撞击了一下,跟着……就一头掉水里去了!
    “嘭!”
    镜头切换——
    今天是个好天气,前日就去了池州城的齐缙夫子正骑着自家的小毛驴,一路颠颠簸簸的把家回。他是西山村里唯一的夫子,也是十里八乡一众乡邻公认的美男子。虽是穿着简陋,可那张桃花脸,真真是叫女人看了都自叹不如。
    他是个极其注重仪表的人,尽管这次进池州城是为了流匪的事情,他还是仔细的打扮着,生怕影响了美观,坐在小毛驴的背上,还不忘拿着梳子捣鼓着。
    走时庄保长就嘱咐了,此番进城定要面见城主,请兵来援;假是真请不来,那就罢了。他是全村唯一说话文气有理的人,所以他很理解庄保长最后的眼神。
    那分明是在说:见不着城主也就罢了,你人可得安全回来。
    看吧,就是这般舍不得他这个帅到没天理的美男夫子,若是没了他,实在是不能想象庄里的孩子们,还能不能找到一个又帅又有才的夫子了。
    他的心情不算太好,因为他吃了城主家仆人的闭门羹,灰溜溜的被赶出了城。他是个要面子的人,为了不让人看了笑话去,就快速的驾着他的专属坐骑,风尘仆仆的赶路回家。
    这不,人还没到庄口,他就开始思度着等会该用什么表情去见庄保长和众乡邻。悲伤的?不好不好,一个美男子脸上怎么能出现那种有损颜面的表情!欢快的?不好不好,似乎大家现在都很不快乐,他笑着回去,不是找揍吗!
    想到自己这帅的天怒人怨的俊脸,若是被揍了,他真是不想活了。
    就在此时,他看见了一双美腿!不错……露了一半的美腿!白白嫩嫩,均称有致的长腿,尽管只露了一半,却还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
    他暗自将那腿与自己的做了比较,很快就得出了结论——他的不如她!
    莫名的,他有些嫉妒了。跟紧视线上移,他就震惊了,是一个极美的背影!那纤柔的姿态,飘飞的青丝,绝对是名女子!可她的动作,怎那般怪异?似乎像是……是……要跳了!
    “姑娘!别跳!”
    他以人生最快的速度从毛驴身上跳了下来,然后猛的就冲了出去,准备抱住那正要寻短见的少女。岂料,他这一冲,力度用太大了,没刹住脚!双臂刚抱上那女子,两人就一起掉水里去了,激起一朵巨大的水花。
    好在齐缙夫子早年为了美感,锻炼他强壮的肌肉,学了游泳,这才抱着已经昏迷的少女上了岸去。此时两人的衣服均是湿透了,少女也昏迷不知事。
    齐缙吐了口水,扒拉了下贴在光滑额际上的头发,不得不说,此时的他很狼狈。他厌恶的扯了扯湿漉漉的衣衫,愤愤道:“都湿了,好难受!”
    等他起身拧好了衣服,在蹲下来细看从水里捞起的少女,不由就惊愣了。他身在这庄子十年了,什么样的女孩没见过,环肥燕瘦,人都说庄保长家的二娘子就够美了,其实不然。
    他面前的这个姑娘,才正叫做美。
    “啧啧!瞧瞧这眉,瞧着这唇,再瞧瞧这脸……这么多年了,可算是遇上个能与本夫子相比的人了。”
    他正待伸手去拨弄少女的头发,哪知那女孩就几口污水吐出,喷了他一脸。登时,他欣赏美人的心情消失殆尽,黑着脸就推搡昏迷的人儿。
    “喂!你给本夫子醒醒!喂!”
    任他如何唤,那女孩却似陷入了梦魇般,痛苦的皱着脸儿,就是醒不了。可怜齐缙夫子过活了二十四个年头,第一次见着个天仙女,还一身湿光躺在地上,那被水浸湿显的玲珑有致的娇躯,当真是勾人心魄。
    他差点就把持不住了,赶紧的四下瞅瞅,见没人,就跑回小毛驴身边抽下一块毯子,那是他平日里用来垫臀的。理智和他那超高的智慧告诉他,这个女人需要遮盖一下。
    于是等他抱着宁璇坐上了毛驴,他被膈的腚痛,也没吱个声。倒是他饲养多年的小毛驴不爽的吱声了,后蹄一阵猛踢。
    “欧——欧啊——”
    那回头甩来的四十八度目光,充满了鄙夷和委屈。齐缙夫子心里一个咯噔,他家的驴子,他是最了解脾气的。这眼神……这声音……
    “你这畜生,本夫子平日里好好喂你,到了这重要时刻,你竟然想罢工了!”
    他扯着缰绳就抽打毛驴的屁股,这一抽不要紧,那毛驴愣是被他抽惊了,一个翘臀挺起,齐缙大夫子就打着滚从上面掉下来了!摔了个四脚仰天,拿着鞭子就要再抽下去——
    “嗷!”
    帅气与智慧并重的俊美少年,就这样,被自家圈养的小毛驴,一蹄踢中了左脸!
    “你!你这畜生!果是不能担当本夫子的信赖!嗷!”
    “欧——啊——欧啊!”
    宁璇陷入了深度昏迷,她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上午。手机打不通,雷声震耳,还有那个不断往外涌水的下水道口。她控制不住自己,再一次走上了那个地方,一脚踩空了下去!
    好多好多的水混杂着渣滓呛进了她的口鼻中,什么都听不见,随着大水一直坠落着,好似一个无底洞。耳边是阵阵雷声,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
    “轰隆隆!”
    “啊!”
    宁璇满身是汗从榻上惊醒了起来,心中一阵惊悸,外面的天不知何时已经黑了。屋里头不曾点灯,外面不平静的天际间,忽然裂开一道闪电,接着就是一声震天惊雷!
    “阿娘!阿娘!”
    她受了惊吓,捂着耳朵就开始呼唤自己被信任的人,已经十五年了,从她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抱着自己的那个贵妇人,就注定了今生的母女情。那是她的娘,从小到大每每惊雷落雨都会抱着她的娘亲。
    门被撞开了,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大抵是屋里太黑了,那人一头就撞在了顶梁柱上,嗷呜痛呼了一声又朝床榻跑去。
    “莫怕莫怕!”
    细润的嗓子钻进了宁璇的耳中,她来不及去分辨什么,只循着声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了来人。大粒大粒的泪珠儿开始蹦出眼眶来,她哭唤着:“阿娘!阿娘!毛毛害怕!”
    黑暗中,被她死死抱住腰部的人显然愣住了,手里拿着的东西都哐当掉地上去了。
    过了好久,宁璇安静了下来,却抱着怀中的腰身不愿松开。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甚至潜意识里希望自己是在宁府,抱着的人是她母亲月徵公主。泪眼模糊的抬起了头,可就在这时,一道闪电亮起……
    “啊!!”
    她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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