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宿主正在渣化中

锦初替各式各样的委托者以灵魂为代价逆袭,最后发现原来曾经的自己才是最大的炮灰,为了夺得时光回溯的权利,咬咬牙发了狠……不要怪她越来越渣,有种工作叫以渣止渣!系统:要节操又要贞操,宿主你的属性不行的。锦初:信我!系统:宿主,咱们是逆袭,培养忠犬神马的不属于咱们的范畴。锦初:信我!系统:宿主,宿主,我信你,快把节操捡起来……【抱歉,您的宿主节操已掉线。】

作家 花色妖娆 分類 都市 | 362萬字 | 738章
第二十九章、恶婆婆12
    锦初沉默的越久,秦勇越忐忑。
    他考虑了好几天,家里田地不算多,勉强够三口人糊口,若是以后有了娃,娘的岁数也大了,不可能让他们跟他一起吃苦。如果他去当兵,家里就两口人,莲也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被娘逼着要孩子,过几年,莲的身体养好了,家里也有富裕钱,到时养个孩子也不是难事,可以说皆大欢喜。
    这里面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老娘不同意。
    毕竟他是独子……
    锦初仔细的琢磨了一下,近五年这个国家虽是加紧练兵但是一直没有打仗,老皇上有野心有耐心,冷眼看旁边的几个小国打打闹闹,自己国家还算安稳,养兵几乎没用国库的银子,倒是为了练兵剿过几次匪,或者出兵帮某个小国助助威,总的来说,当兵是一条安全的出路。
    “娘,这次机会难得,若不是大表哥在左翼小将军那边有了表现,他也不会把征兵的机会给大表哥。”就是因为国泰民安当兵福利好,所以很多穷苦人家都想把孩子送去当兵,可惜越是这样,越是选拔严谨。
    像秦勇这种有些打猎的武艺却家中有孤母无子嗣的是万万选不上的。
    “让娘想想……想想。”锦初本来借机把秦勇打发到他大爷爷家是有别的目的的,没成想引出了这么一段,许是李氏这两个月的表现让秦勇明白了什么,才会促进他当兵求谋生的念头。
    委托者向来小气刻薄,到死都没跟婆家的亲戚再有过往来。锦初也是想着把秦勇支开,趁机调教李氏一段时间,才想起百里以外的这户亲戚。
    误打误撞的,倒也不是不行。
    这般想着,心头却像打了鼓一样。
    她揉了揉佛珠,默念起清静经,将心中横生的不愿愤怒强压了下去。
    莫慌、莫急,马上就到了事发的时间,让秦勇当兵躲开闲王也不是坏事。
    如此劝慰着,果然焦躁不安的情绪好了些。
    望着秦勇离开的背影,她捏了捏脑门,是时间该去把李氏的机缘断了。
    李氏知道秦勇去串亲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她不敢质问婆婆,自己守在屋中越想越置气,越想越觉得嫁错了人,天天打不起精神。
    锦初并不管她,成天就跟自己男人莫名其妙的甩脸子,哄她一次两次行了,哪有时间成天的哄媳妇玩,秦勇也是被她的小情绪弄的没辙了,才另寻他法准备干点正事。
    “去,把干粮给我打了包。”锦初将温水灌进水袋里,扎好袋口,头也不抬的吩咐在厨房收拾碗筷的李氏。
    李氏一愣,把手擦擦,捡了两个菜团子裹了起来。
    她接过放入竹篓里,背上竹篓,“你看着家,别瞎跑,仔细老娘回来看不见你打折你的腿。”
    “知道了!”李氏赶忙点点头,家里没人她也不敢离开,前段时间婆婆买了几只小鸡长大了,可能要抱蛋,若是不看好了把蛋下到外边,那就糟了。
    锦初抄起砍刀关上院门蹭蹭的上了山。
    老太太农活干的利落,身子骨也不错,爬过整座山腿不软腰不酸。
    当年秦勇他爹还在的时候,老太太跟他没少进山转悠过,所以李氏得到机缘的地方老太太并不陌生。
    晌午过后,锦初随着委托者的记忆找到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这里虽是深山,可周围村落有不少打猎为生的人家,导致一些猛兽都进了更深的林子不爱出来。
    方才锦初碰到过狐狸和野猫,形单影只的,见到人类嗖的没了踪迹,她怕是怕,咬咬牙,加紧步伐,倒也没有多余的心思。
    这时到了地方,脊背湿湿的,她一摸发现走了一后背的热汗,忙不迭的用干净的粗布擦了擦。山间阴凉,容易招风,别到时东西没找到人却病了。
    委托者其实也不敢肯定,还是锦初结合整个记忆缩小了范围。
    闲王跟李氏调笑时曾经说过,李氏和他相遇的那处小溪是他的风水宝地,以后一定要在那片空地上起个大宅子给李氏。
    挨近村子里的整个山脉只有一条小溪一片空地,而李氏又是从坡上掉下来得到的机缘,并在离机缘不远的地方碰到的闲王。
    这样的地方锦初很快就找到了。
    有坡、有溪、有空地,她打眼望去,没错的。
    锁定的范围足有三亩地左右,锦初也有些茫然,大海捞针般找一个可能半埋土里的物件实在有点困难。
    好在委托者偶然见到过把李氏改造成天仙的神秘物,当然老太太自己肯定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锦初从记忆里却发现,那个并不起眼的物件是突然出现在李氏身上的。它既不是秦勇送的,也不是闲王送的,闲王问起过李氏,李氏用娘给的传女不传男的祖传之物为借口打发了闲王。
    别人不知道,锦初还不知道吗?李氏哪里有什么祖传的物件,整个人嫁进秦家时,只有一身衣服和两床被子。
    若李氏她娘真给她一个镯子,她嫂子想必早就骗到手了,也不会给她留下。
    锦初没着急找,先探查了一番,把提防蛇虫鼠蚁和野兽不爱闻的药沫沫又重新往身上擦了一遍,这才开始找寻起能绊倒李氏的小土坡。
    一忙就是一下午,期间有野兽来溪边觅水,锦初都是嗖嗖的窜上树,所以这功夫是费了不少。
    好在不负有心人,她搜来搜去,在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树下,找到了半埋在土中灰头土脸的镯子。
    这镯子说金不是金说铜不是铜,跟掉了颜色似的,一看就不值钱。
    想了想,自附近挑了几块大石头,找到合适的塞进了镯子的中央,压好分量,直接丢进了小溪里。
    只听呱一声。
    锦初愣了愣,随即看到丢进镯子的那处溪水中渐渐冒出了一个红彤彤的玩意。
    她心中不安,慢步上前,却见是个四脚八叉浮在溪水中的癞蛤蟆。
    自它的中心点有血色溢出。
    这是……砸到了?
    在一打眼,她整个人都不好了,那明晃晃的土黄色镯子不知因何缘故戴进了癞蛤蟆的脖子里……血+神器=认主!
    我去……
    ……………………
    小剧场:
    论一只蛤蟆抢了女主的机缘该怎么办?
    分系统:呵呵,杀了蛤蟆,给宿主做田鸡腿了,抢夺机缘,呵呵!
    李氏:我的机缘,嘤嘤嘤,闲王,嘤嘤嘤,你们快回来!
    机缘手镯:苦逼被认主,求还贞*操!
    蛤蟆: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翻译:不要吃我,我会抱大腿!)
    锦初:我不是大腿,嫑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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