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雅这时候也走到了施婵边上:“背着有点累,要不我和你一起扶着吧,这样也方便一点。” 不知戈雅这句话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施婵望向戈雅的眼神都有些气呼呼的,而戈雅似乎是真的很想气一气施婵,表现出来的样子开心极了。 在不喜欢的人面前,就得表现的比谁都要开心,因为这样会让对方很不开心啊。 “算了,你们两都呆在这里吧,我下去给你们买吃的,我看着买。”也不等两人回话,我径直下了车,对于这种场面,我实在不知道该维护那一边。 买了三份便当,好在都吃的很多,随即一路无话。 到武汉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八点了,夜色一如既往地空洞,热闹繁华掩盖着一切虚无。 郑疯子曾经说过,有时候真想丢一颗炸弹在这坐城市,炸掉所有的雾霾,炸掉一切繁华初上。 我问然后了? 郑疯子看了我一眼笑了笑,然后找一个爱着自己的女人,继续在这座城开辟。 我笑着回答,挺好。 大巴是在光谷将我们放下的,出发的地方是哪里,离开的地点也不会隔着太远。 戈雅没有说话,背着来时的包包,怀抱着猫咪童童,搭上了回去的的士,直接离开了。 因为施婵脚伤的原因,我将她送回了她住的地方。 “这几天腿受伤了,就请几天假吧,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我嘱咐道。 施婵的房间很小,好在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我看了下冰箱,还有些菜。 “要是不能做饭,就点外卖吧。” 施婵依旧点了点头。 “那我走了?”这是一句问句,我在等着施婵的回答。 “恩,好。” “那我真走了昂。”我没有在言语,有些慌张的出了门,重重的关上门,喘着粗气靠在她家门上。 回来的路上施婵和我说了对不起,我问她怎么对不起了。 她说早上被车撞的时候,我真希望骨折。 我有些疑惑的望着她,不解。 施婵说,因为受伤了,我就回不来武汉了,你就可以在多陪我几天了啊。 后来自顾自的说,自己真的很自私。 我在想这个问题,有时候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自私,或许每个人都如此吧。 或许是因为立秋了的原因,这几日的武汉有些冷,听说湖北有些地方都开始下雪去了,这让我很不解。 武汉,这个季节,要开始下雪了吗? 回到家的时候,郑疯子不在家,这才十点,我不习惯早睡。 我拿出手机给良唯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在哪了?” “酒店啊。”良唯回来后,并没有租房子坐,而是一直住在酒店里面。 其实良唯在武汉是有家的,只不过他不想回去而已。 和良唯约定好了,等会来喝酒。 楼下不远处的烧烤摊生意很好,附近小区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在这里吃,或许是离着近,或许是烧烤摊老板会做生意。 每次来吃的时候,老板都会给你装上一支中华。我很疑惑的问老板,这一 包中华就得半顿烧烤钱了吧。 老板张着嘴大大咧咧的笑着,凡事如果一定要想这么多,那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开心最重要嘛。 直到很久以后,这家老板离开了这座城市。从别人的口中才得知这位老板的故事,听说附近一所学校的女大学生爱上了这家店的烧烤老板,可是女大学生家里是不能同意的。不论是门当户对,还是这位老板已经四十岁了,而且已经娶妻生子了。 不知道后来它们两人发生了什么故事,只是知道店老板的妻子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从始至终从没有见过两人吵架,记忆力烙在脑海中的影子,是老板娘脸上那些斑驳着的雀斑。 听他们说,那个女大学生嫁了人,生了孩子;还听说,有人曾看见老板娘曾和女大学生在一起过,冬天凌晨一点的街头,老板娘哈着热气,跪了很久很久。 良唯来的时候,我已经点了很多东西,喝了一瓶啤酒了。 “小伙咋了?要跟我拼酒了?”良唯穿着一件咖啡色外套,手里甩着一串车钥匙,颇有成功人士的风范。 良唯曾经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外人,一夜五次狼,千万不要想歪了,并不是说他在床上的功夫;而是他一晚上能喝五场酒,而且每场酒和他对喝的人,几乎都醉了。 到现在为止,我就看见他醉过一次,记忆力他醉的那一次,刚好是秦晴走后,我找他们喝酒,那一次我都不清楚他喝了多少,总之,他睡了两天两夜。 “我哪能喝的赢你,你就是一畜生,就是想喝酒了,然后找你过来喝呗。”我开口说道。 良唯给我递了一支烟过来:“这天气你也不多穿点,现在开始降温了。” “没事,早就习惯武汉的天气了。” 我给良唯递过去了一瓶啤酒,撬开的时候泡沫露出了很多。 “对了,郑疯了?”这几天我去恩施,回来了也没看见郑疯,所以有些担心的问道。 “这个点了也该下班了,估计和游婉儿闲逛去了吧。”良唯在对面喝了一口啤酒,有些冰喉咙。 现在除了下班时间,能看见郑疯外,其余时候我都很少和他在一块,所以也不知道他现在具体情况如何;倒是良唯,是他介绍的路子,想来平时得知的消息也会多一些。 “他现在食堂情况如何?” “挺好的啊,郑疯你又不是不知道,混了这么多年,比谁都要鸡贼,所以认识的人也多,关系也玩的开;现在应该是承包了七个学校食堂了,听说下星期要在承包一个。” 我有些惊讶的看着良唯:“他哪里来的钱?” “他找我借了一些,但是并不多,还有的就不知道了,这些我也不问他,再说了,按照他的性格,即使你问他,他也不会说出来。”良唯摆了摆手说道。 我点了点头,郑疯这个人就是这样,秘密永远比谁都要多,但是却要比谁都要清楚的认识这个世界。 “你了?现在情况如何?”良唯开口 向我问道。 “还是老样子落,你知道的,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我也想问一句良唯最近在干嘛,不过他工作涉及的方面很多,而且很多领域我都不太清楚,索**没有去问这个。 “这几天没事?” 什么事,我有些疑惑。 “好像要到一个人的生日了吧。” 我抬起头盯着良唯:“对啊,后天,后天就是秦晴的生日。” “有什么打算吗?” “能有什么打算,不过秦晴确实是邀请了我过去的,不过不知道到时候我会不会没有空。” “如果能去的话就去一下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其实我以为你们真的会一直走到最后的。”良唯再次开了一瓶啤酒。 “行了,只要是认识我们两个的熟人,每次见到我都会这么多,这么多年我都快要听烦了;我自己很清楚,我当初也以为我们会走到最后的,既然走不到最后,那就随缘好了,无所谓的。” “是么?”良唯盯着我的眼睛,似乎话外有话。 “虽然秦晴甩掉了你,但是许初,你是幸运的。” 我不太明白良唯的意思,哪里幸运了? “因为你曾经拥有过,而且是第一个拥有过的,你霸占过别人曾经最美的年龄;而且往后的你会遇到更好的人,你真的挺幸运。” 我瞅了一眼良唯,想要狡辩一些什么,但是却又发现为何去狡辩已经失去了意义。 我知道当初良唯和秦晴的关系比较好,但是没有必要为了这些,而来说我什么吧。 所以,现在我很想灌醉这家伙,但却又无可奈何的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喝不赢他。 “行了,喝吧。”我说了一句,举起杯子朝着良唯干了一个,良唯眼神似乎有些迷糊;喝完这瓶酒的时候,伸手在衣服里面掏了起来,不一会儿,拿出了两份东西:“本来打算你们结婚的时候,送你们一份大礼的,想来也没这个机会了;这两张演唱会的门票,是我托人内部定的票,到时候直接去兑任何一年的门票就可以了。” 我瞅着门票上大大的两个字,李志。 是的,读大学的那会我们都喜欢李志;那时候的李志还不太出名,在合肥一家不出名的酒吧唱歌,十块钱的入场费,地方很小,不过人都挤到了外面;后来城管来了,把人全部撵走了,还好我们没有交那十块钱。 时过境迁,现在的逼哥已经开起了演唱会,门票有些已经破万了;不过依旧还是那种感觉,沧桑嘶哑,满口的脏话。 “挺珍贵的吧?”我瞅着这两张门票,打量着说道。 “价钱都不是事情,喜欢才是最重要的。”良唯并没有喝多,不过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有些醉意了。 “要不到时候叫你一起去,你也去准备一张门票,还是咱们三个,到时候相约一起。”我笑呵呵的说道。 “逼哥曾经唱过,你拥有我的,不只是今夜;不去了,你们去吧。” 今夜的良唯,眼睛亮若星河。 (本章完) 下载【看书助手APP】官网:无广告、全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