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成精了以后

本文参加“我与有个约会”活动,[乖巧蹲着求营养液.jpg   参赛理由:女主是作者,靠写小说为生。   生来眼盲的丁一,性格温和,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   直到有一天,擅离职守这么多年的眼睛成精了!   怼天怼地,从来没怂过的富二代,一次车祸过后,他发现,自己在一个盲女的眼睛上,除了能够看到外界,他还能看到对方的心。   “从你的心底,我看到了全世界。”   小太阳女主vs大太阳男主   ps:谢绝扒榜   下一本新文求收:《恶有恶报事务所》[作者专栏里能找到]   文案:   你有仇人吗?   单单是肉体伤害已经不能满足你的复仇欲望了吗?   恶有恶报事务所,文明寻仇,你值得拥有。   我们从不自己动手,都是凶手自行了断。/微笑   ——————   第一个世界:那个敢杀我的连环杀手:我等着你自杀在我面前。   第二个世界:那个敢杀我爱人的恶魔:我等着你自杀在我面前。   作者的其他文   《每天都在上法制节目》by城南花开 每天都忙着拯救世界  《跟男神离婚以后》by城南花开离婚不要紧  《你不喜欢我这样的?》by城南花开 有钱还长得帅是我的错吗?

作家 城南花开 分類 历史 | 75萬字 | 114章
29|牛掰炸了
    第二十九章
    丁一做体操很有特色, 有种随心所欲的感觉,闫浩宇想了想,反正也是运动, 举左手还是举右手, 其实差别也不大, 而且同手同脚也是运动。
    再加上, 一开始的时候,各种纠正对方的错误, 反而容易打击对方的自信心。
    而且……可以以后修成人形……呸,变回自己了以后再纠正。
    也比较方便, 现在还一点线索都没有的人, 真是迷之自信。
    所以, 体操就是丁一的自由发挥时间。
    而闫浩宇还在各种研究自己的意识体的问题, 然而毫无进展。
    虽然说, 那天只是把消息告诉管家,就离开了, 但是实际上,丁一还是很关心闫先生的情况。
    管家没过两天,也给丁一打了电话。
    闫浩宇就听到管家告诉丁一, 让她不必担心, 他们已经去国外的疗养院了。
    闫浩宇:“……”所以,他现在和自己的身体天各一方了。
    丁一还挺高兴的, 因为管家说, 国外有这个方面的专家, 说不定能够治好闫先生。
    更加重要的是,李国理这群人,没有办法把手伸得那么远,反而会比较安全。
    的确,得承认这一点。
    去国外的疗养院,是一个比较安全的做法,毕竟在国内这边,李国理要是想不开了,再对管家做点什么,那么会更麻烦。
    但是,问题是,他的身体去国外了,他怎么办……
    算了,就算身体不去国外,他也没研究出个什么来。
    闫浩宇真的是飞快地接受了自己和自己的身体天各一方的事情。
    主要原因,当然还是也没有其他办法。
    而且,丁一现在日子过得很顺利。
    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人,再加上,两个人默契的配合,在外面也不需要拿手杖了,偶尔会有人看过来,但是,也不是以前那种好奇目光。
    丁一的生活也变得非常规律,早上起来就做一套体操,然后再去买菜,吃了早饭就打字,她写得越来越顺了,就像一开始说的那样,万事开头难,她做事情的开头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是过了这个开头以后,剩下的部分就变得无比顺畅。
    而晚上的时候,还是在睡前听一点儿童话故事,简单而甜蜜的爱情。
    原本不怎么相信爱情的丁一也觉得甜甜的。
    这样一来,梦里都是甜甜的。
    这样的愉悦,让闫浩宇慢慢地,也能够感觉到,于是,在很大的程度上缓解了闫浩宇一直找不到自己的意识体控制问题的焦虑感。
    唯一的顾虑就是丁一的小说……
    闫浩宇深深地觉得,现在这个社会有品位的人已经不多了,丁一小说明明非常好看啊!
    可是,收藏涨得非常慢。
    偏偏第一次跟丁一说了评论收藏之类的事情,现在每天,丁一也要看看评论。
    诚诚诚:虽然男主还没出现,但是,为作者的勤快点赞,能够按时更新的作者都是好作者!
    闫浩宇:“这个读者说,你更新勤快,是个好作者。”
    撒花专用户:撒花~
    闫浩宇:“她说你写得好,撒花~”
    路人甲:作者,你的语文是学校看门大爷教的吧?烂的一比!
    闫浩宇咬了咬牙,对丁一说道,“她说你语文成绩肯定很好,文笔很好。”
    丁一有点不好意思,“还好啦,我那个时候,是我们班上的语文课代表。”
    评论看完了以后,丁一果然又兴高采烈地去买菜。
    闫浩宇其实还是想要她跟外界多接触一下,但是,这有点困难,因为……丁一没有工作,没有读书,现在能够接触到的就是超市里称菜的大妈,和收银的姑娘,闫浩宇还在想办法。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小区的两排高大的银杏树纷纷掉叶子了。
    满地金黄。
    美得不行。
    闫浩宇发现,立马这个图像就重复出现在他面前了。
    也就是说刚才他把这个图像传给了丁一,然后因为丁一的情绪波动又把这个图像传回来了。
    丁一忍不住说道,“好美。”
    说话的时候弯腰捡了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
    闫浩宇看着面前的银杏叶,“这是金黄色的银杏叶。”
    “真好看。”丁一认真地说道。
    闫浩宇的视线在银杏树上,但是他却能够想象,她就这样蹲在一地金黄的树叶中间的样子。
    闫浩宇心里柔软异常,想,要有风就好了,那样,还残留在树上的银杏叶就会飘飘然落下,下起金黄色的叶雨。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好像突然一下子变轻了,慢慢地飘动,抚过丁一的长发,抚过了傲立在小区的路两边的银杏树,原本还残留在树上的黄叶,纷纷飘然而落。
    而他的视线变宽广了,他看到穿着里面穿着白色碎花长裙,外面穿着红色针织衫的姑娘,站了起来,金黄色的落叶雨,就这样,洒在她周围。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然后下一秒他又回到了丁一的身体里,只觉得好累……
    闫浩宇懵了一下,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他刚才……
    变成了一阵风?
    丁一面前却一下子黑了下去,然后心一慌,“小家伙?”
    闫浩宇这个时候,刚好又回到了她的身体里。
    虽然觉得累但是依旧异常兴奋地告诉丁一,“我刚才变成了一阵风……”
    丁一愣了一下,“真的吗?太厉害了!”
    闫浩宇接着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能够做到,但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是一阵风了……”
    闫浩宇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牛掰啊!他果然不是普通人!这个想法他小时候就有,只是后来,长大了……
    现在想来小时候的自己才是真的有自知之明!
    而他以前承诺的都是,等他修成了人形,就带丁一一起浪,现在,闫浩宇觉得,他可能只要把目标放的更远大一点!
    他居然能够变成一阵风,先不说他刚才是不是意识附在了风的上面……
    不对,应该要先说说是不是意识附在了风的上面,风的话,应该是空气流动,严格来说空气主要成分是氮气和氧气,他会不会是能够附在某种分子上面?
    闫浩宇咽了咽口水,心里无比激动,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牛掰炸了!
    然而,他尝试着像刚才那样,却毫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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