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余,今年十八岁,如花般的年纪,刚穿越了,没错,你没看错,我穿越了。 刚打完游戏,睡了一觉,然后我就穿越了,鬼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这地方鸟不拉屎的,让老子怎么活啊?!好歹来个人吧啊喂! 合上日记本,郑余叹了口气,这个日记本和笔是穿越过来唯一哦不,唯二带着的东西了。恩…对,还有身上的衣服。 还有,谁能告诉我这个鬼称号是怎么来的啊啊啊啊! … “叮!恭喜宿主成功捕捉‘要发要发红眼金刚兔’一只,请做出以下选项。” 1.清蒸(无材料) 2.红烧(无材料) 3.爆炒(无材料) 4.叫花兔(和‘叫花鸡’原理相同) 5.生吃 6.烧烤一下就吃 7.吃草 8.吃树 这些个坑爹选项我也是服了,看了看任务上的倒计时,郑余想了想,觉得要是选择4或者6的话,时间是不太够。而7和8则完全是多余了,兔子都逮到了,还吃什么草啊。 123则自动忽略。别说没材料,就算有材料他都不会做的。 生吃什么的,这事儿贝爷不经常干么,而且看样子都很美味。 “所以,我选5。” 郑余轻点屏幕,随后屏幕瞬间消失。 眼前的兔子不断变化,最终剩下了一只兔子腿。 郑余深吸一口气,举起这只兔子腿,“为什么…特喵的会有马赛克啊!!??!?!” 整条兔子腿泛着红光,看样子应该是‘流血特效’,系统居然打上了马赛克屏蔽,不得不说是蛮人性化的,点个赞。 张口撕下来一大口肉,郑余津津有味的咀嚼起来。 这兔子肉虽然是生的,但是味道确实是很不错。有点烟熏的味道,肌肉有弹性,富含较劲,一点不像是生肉。 “恩,味儿不错。” 一大条兔子腿很快便被吃得干干净净。 “叮!” (这下子任务该通过了吧?) 正与在心里如是的想到。 “因为兔子身体中富含大量寄生虫和细菌,生吃更易感染,宿主死亡。” “卧槽?!” 郑余,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