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永不丢失! 生了什么。 “你想去吗?不想去也别勉强,每天都住在一起还赔什么罪啊,假模假式的。”她一边晾衣服一边心不在焉地说。 我想了想:“我……我还是去一趟吧,以后大家心里都舒坦。” 我们去了附近商业中心里面的必胜客,点完单之后,服务员转身一走,面对面坐着我和齐阿姨都陷入了沉默。 齐阿姨脸上还是淡淡的,只是多了几分愧意。 “耿耿,阿姨真的很抱歉。我当时真的疯了。我推你不是因为责怪你或者报复你。我真的是急得什么都顾不了了。” “我理解。如果出事儿的是我,我妈也会这样,”我点点头,顿了顿,继续说,“我是说,会跟你一样着急,疯了一样往下部,但不一定会推人。” 齐阿姨抬眼看了看我,苦笑了一下,没有急于为自己辩解。 “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没用了。不过我自己都大脑空白了,什么都顾不得了,见谁挡在前面都会推开的,我真没想针对你一个孩子。耿耿,无论如何阿姨做得不对,委屈你了。” 我摇摇头。 “我刚刚没说完。我说我妈不一定会推人,但如果她知道是别人害得我被炸伤什么的,转头去捅人家一刀都有可能。当妈妈的嘛,我真的明白的,我妈比你还护犊子呢。” 刚说完,我就被自己逗笑了。 齐阿姨寡淡的表情终于有些松动,她感激地看看我,又垂下头,眼睛有些湿。 在齐阿姨听到我说林帆出事了之后那短短的、不到一秒钟的瞬间里,她到底想了什么,恐怕连她自己都未必真的清楚。 揪着不放也没什么意义。 我不知道她过往的生活里经历过什么。她也不会跟我说起。 无论如何,她都将会是我爸爸未来人生的另一半,在我长大离开之后,真正陪伴他的是她,不是我。我和齐阿姨对彼此本来就没有更多的要求,这样挺好的,一切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了。 有些界限划得更清楚了。真的挺好的。 我妈拒绝了我爸把我接回去的要求。我一个字也没透露,也表现得很正常,可做母亲的直觉还是告诉她有什么事情不大对劲儿。 “过完正月十五再让她回去吧。我到十五都休假,正好让她陪陪我。”我妈在电话里说。 于是剩下的大半个月我都跟我妈生活在一起,直到开学。 我回我爸家那天,齐阿姨做了一大桌菜。我们聊天的时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一切又回到了正轨。 内心里的耿耿有些不一样了,我感觉得到,却不知道是哪里变了。 也许离长大成人又接近了那么一点点吧。 我从来没有那么期盼过开学。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起了个大早,带着新东方的笔记和充好电的录音笔,背着一书包家当,开开心心地奔出家门。 二月底的春风依旧像刀子一样割脸,可白天一天比一天长,昭示着春天不可阻挡的步伐。我在青色的暗淡晨光中走出小区,踏上了上学的路。 背上的书包很沉,可我还是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奔跑起来,张开双臂,迎着凛冽的春风。 书包在我屁股上一下一下重重地拍着,不知道谁想阻止我一大早就发疯,还是为了催促我,跑得快点儿,再快点儿。 重新看到振华赭色的大楼,我竟然真的有些想念的感觉。 一推开教室门就有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里面穿着校服的同学,一大半在埋头读书,一小半在嬉笑打闹;看到我进门,简单,β和徐延亮都夸张地招手,朝我奔过来;开学第一天,窗台上就重新堆满了各种练习册和杂物,和上学期的脏乱差无缝对接,好像大扫除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好像我们从来没有离开过。 然而看着伏在课桌上抓紧时间看书的同学,我再也不会像上学期一样问出“不是刚开学吗?他们到底在埋头学些沙瓤?”这种傻话了。 余淮以前对我说过的,上高中后,再也不会有新学期长个子、换老师、发新课本、穿新衣服剪新发型、迎接新转校生等等事情发生了。 至少在振华不会。 没有步调一致的停顿,也没有整齐划一的重新开始。因为别人没有停步,所以你也不敢放松,一个带一个,就这样一直跑下去。 然而,毕竟春天要来了。季节的力量是强大的,它能让我在冬季压抑难过,就有本事让我因为春天的来临而内心雀跃。 对着终将要覆盖黑夜的白天,对着终将要抽条的枝丫,对着冰消雪融的街道,无可阻挡地乐观起来。 我刚把东西放下,广播里就有女声响起,提醒大家马上到广场整队,准备参加升旗仪式。 连这个不知名的一班女同学刺耳的声音,此刻听来都熟悉而亲切。 我透过窗子看着操场上白蓝绿三种颜色的校服汇成的海洋,潮水般从教学楼这边,朝着广阔的升旗广场漫过去。 我知道自己马上也要走下楼,成为其中的一滴水。 新学期就这样开始了。 简单和β在背后喊我一起下楼去。 我的同桌余淮还没有来。 我做的笔记还没有交给他。 但是我很快就要见到他。 虽然我一冬天也没脱胎换骨,上课的时候也许继续听不懂,下课之后也许依旧要面对层出不穷的烦恼和自我怀疑。 但是无论如何,我很快就要继续和他,和他们在一起了。 突然有那么一瞬间,我爱上了振华。 第四十五章 老子的人(NO.24-NO.251) 三月末发生了两件事情。 第一是振华周边的杨树上都爬满了毛毛虫我市一年一度的虫灾再度降临。 第二件事情是,盛淮南大神早恋了。对象是高二年级的女神,漂亮极了,可惜成绩不好,也从来不学习;但是这种悬殊反而给这段恋情增添了十分的传奇色彩。 “早恋”这两字儿能把人数案件带回到《花季雨季》风靡全国的年代。因为我妈对我这个长相明明让人很放心的女儿毫无道理的严防死守,我自然而然地被灌溉了一脑袋陈旧保守观念。 萌动的心和条条框框的脑袋之间争吵不休,所以别人的传奇就变得格外诱人。 这个大八卦迅速让我们高一、高二两个年级都沸腾了。我、β和简单三个人花了小半天时间围攻余淮,指望着从他嘴里诈出点儿新闻来。 可余淮的答案是不知道。 “我们男人之间的友情没那么俗,管那么多干吗。”他不屑地扫了我们仨一眼,从窗台上拿起篮球出去了。 最后β一摊手说,你看余淮要是个女的该有多好,问的和答的一定宾主尽欢。真是白瞎了一场好戏。 余淮是个女的才不好呢,你懂个屁。我背地里白了β一眼。 只是偶尔想到盛淮南身为振华所有尖子生的楷模,观念竟然如此开放,作风如此大胆,不禁让我对身边的某个傻大个儿多了几分期待。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五月初的时候,振华高一女排联赛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身为体育委员的余淮的生活变得分外忙碌。 体育老师从平时排球课中表现不错的女同学中挑出来六个正式队员和三个替补。 “反正你们打得都一样烂,人又笨,我就不指望学会二传和扣球了,会垫球、发球能过网、长得高、肉厚不怕砸……就够了。” 等等,人笨肉厚不怕砸是什么意思?! 体育老师说完选拔标准,叹口气,宣布了队员名单。 正式队员中正好就有我、β、简单和文潇潇。 β本来是对在大太阳底下曝晒这种事儿非常反感的,可架不住张平在动员会上一时兴起让入选的女排队员们全体起立,然后在看到β的时候,笑眯眯地说:“不错嘛。” 我和简单绞尽脑汁都没想明白这个“不错嘛”到底是啥意思,但是上学期期末张平和β家长的一番密探,彻底改变了β在家中腹背受敌的生存状态,所以即使张平说的是“大错特错”,β也能甘之如饴地卯足了劲儿投入训练。 文潇潇对这项运动也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热情,一个星期内被砸废掉两副眼镜也在所不惜。 而我的热情也许和她一样,都来自于余淮。 女排训练的时候常常会找一群男生作为对手陪练,余淮就是陪练主力,跟我们一对一练习接发球。 可惜只要对手是他,我和文潇潇就接不到球。 废话,是你,你不紧张吗! 余淮对文潇潇是很温柔的:“慢慢来”“别着急”“根据球的轨迹预测落点”“不用总把手摆成接一传的姿势,这样会减慢移动速度的”……反正指导得像模像样。 至于“你是猪吗”“老师选你是让你当肉盾吗”“你是樱木花道传人吗?怎么净是拿脸接球”“喂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是哪个班派你来我们这里当卧底的”……这些都是冲我来的。 我气得牙痒痒,央求我爸给我买了个上面长着小绒毛的高档软式排球,每天都花半个小时的时间对着大楼外墙练垫球。 手腕内一开始有密集的紫红色出血点,渐渐地也都消失了。 这股咬牙切齿的狠劲儿让我进步神速。渐渐地,我可以对着墙面用适中的力度来控制球的运行轨迹,连续不间断地垫球几十次。 这种进步比上学期死啃指数对数函数的硬骨头还要令人满足和兴奋。 我低头看着自己脏兮兮的手,像是再次重新认识了身体里的耿耿。 这感觉真好。 可面对余淮的时候,我的水平依然烂的出奇。 我不是个漂亮姑娘,可面对喜欢的男生的时候,还是很在意姿态,所以不肯大力奔跑救球,因为怕发力时面目狰狞;准备姿势重心不够下移,因为觉得那个撅屁股弯腰的样子像大猩猩…… 如果对面的陪练是别的男生,比如徐延亮什么的,我就能发挥出比β她们都出色的水平。余淮在一旁看了一会儿也觉得奇怪,上课的时候就会揪我半长不短的头发,问我到底为什么。 哎,这让我这么说的出口呢。你个大傻冒儿。 可惜女排比赛我们只赢了第一场,进入十强赛之后,就被二班女排打得落花流水了。 高中业余女排联赛的水平也就这样,二传和扣球这种配合绝杀就甭想了,一多半得分跟发球有关。二班有几个女战神,发球时力道那叫一个大,文潇潇的眼镜刚开场就被轰飞了,饶是我面孔坚毅,甩脸接过一次球后也流鼻血不止。 我们很快就输了。 值得欣慰的是二班后来得了冠军,所以我们也算是被荣誉亚军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下场后,捂着鼻子蹲在地上半天,止不住血,不敢抬头。周围围了一群人都在七嘴八舌地关心我,我听到了徐延亮的声音,还有韩叙和朱瑶,刚下场的文潇潇也在旁边怒吼二班缺德(估计是眼镜被打飞了,人格也突变了);还在场上负隅顽抗的简单和β则毫无顾忌地大喊:“耿耿,你等着姐们儿给你报仇,血债血偿!” 我感动的不行,越想哭,鼻血越澎湃。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揪起我的领子,提着我就往教学楼跑。我捂着鼻子,血一滴滴地把白T恤都染红了,懵懂地转过头去看拉着我奔跑的人。 是余淮,果然是余淮,拉着我的胳膊,怒气冲冲地往教学楼里跑。 哎,怎么说呢,模拟练习时忸怩维护的形象,在这个血崩的瞬间,全毁了。 “你等着,我非揍死林杨不可。他陪练出来的这些女生都他妈是变性人吧,肌肉块儿都比我大,敢砸老子的人,我看他是活腻了。” 老子的人。 其实我知道,“老子的人”是“老子辛苦训练出来的人”的简称。 可就是控制不住因为这四个字红了眼眶。 就让我误会一次吧。 余淮和我加起来一共四只手,都在忙着往我的脑门儿上拍水。哗哗的水声将玻璃门外喧闹的操场和赛况都冲得很远。 “好了好了,不流血了,”他掏出一包“心相印”递给我,“堵上吧。” 我掏出一张撕开,卷起来塞进鼻孔,然后用剩下的纸抹干净脸。 恤算是毁了,也没办法。 他盯着我,忽然笑了。 “怎么了?” 我知道自己现在看上去肯定很滑稽,胸前是刺眼的血迹,刘海儿都被打湿了,全部掀上去,露出大脑门儿,脸上可能还有没擦干净的灰尘,一定很可笑。 余淮摇摇头,说:“我忽然觉得,你要是留长发,可能会更好看的。” 我愣住了。什么意思? 就在我呆呆地思考这句话的傻乎乎,忽然听见耳边“咔嚓”一声。 “你干吗?你为什么拿着我的相机?”我伸手就去抢。 余淮没有躲开,任由我抢过去。 最新的照片除了他刚刚照的那张惨不忍睹的重伤痴呆患者以外,还有连续二十几张,都是我。 和β、简单等人抱在一起庆祝的我,接一传时咬着牙、脸都皱成一团的我,发球得分后跳起来大笑的我…… 虽然没我照的好。 却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我。 我抱着相机,有水渍一滴滴地滴在屏幕上。我不知道是我发梢上的水,还是眼睛里的水。 “你有毛病啊,是不是砸傻了?” 余淮伸手过来拍我的脑袋,我偏头躲开,抱着相机撒腿就跑。 回过头,还能看到那个惊诧的少年,站在一排水龙头前,被阳光渲染得无比温柔。 我不能让你看到啊,余淮,我哭起来太丑了。 第四十六章 老子的人(NO.252-NO.25) 五月晃晃悠悠地走到了今天。 又快到六月了。 去年的六月二十二日是我们全市中考的日子。 地理老师教过我们的,六月二十二日,近日点,北半球夏季白天最长。 天光就像一条开头向下的抛物线,正在一点一点地,朝着那个最顶点的日子移动。 夏天你好。 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是十三中初三毕业班的学生,天气炎热,中考迫近,所有人都躁动不安,但还要硬着头皮继续做模拟卷。 汗水都滴在试卷上,再用胳膊一抹,划出一小片浅浅的水迹,几秒钟内就干掉,在卷子上留下小小的褶皱不平。 一年这样快就过去了。 《同桌的你》是怎么唱来着?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 其实不是这样的。 好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快考试前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