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鬼哭狼嚎的还真没有。 但她那脸上的表情依然很违和。 我判断,她整过容,而且很多次。 做解剖的时候,我验证了这件事,天知道她动了几次整容手术,我要是对自己的脸也狠狠心,没准能整成和她一样。 实验是个非常累的活儿,但这是我的爱好,我的事业,我的生命。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八岁那年,我用一份儿三明治把邻居家那只总爱叫唤的老狗骗到了我爸的车库里,然后用一把管钳和一把小钢锯让它永远闭了嘴。 那是我迈出的第一步,就像莫扎特三岁摸琴的那一刻般,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天赋所在,人生向往。 不过后来的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当我浑身是血回到家里时,我父母的表现令我十分不安。 好在我几周后解决了这件事,也同时完成了两例以人类为标本的实验。 处理尸体没有花费太多力气,我从小就是个十分强壮的男孩儿,不过说起来,直到最近我才听说有个很好的办法,就是切碎了喂猪。 这算什么?这消息太伤人了,我这挖了几十年坟的人到底算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在迈阿密的沙滩上刨坑,当时是凌晨两点,我有两个满满的行李箱要处理,血都已经开始往外渗了,谁知道刚开挖不久,我竟然挖到了东西,猜猜是什么? 没错,是该死的尸体,是的,我去弃尸,却在他娘的几英里长的沙滩上,一个随机的地点,几铲子下去,挖到了尸体。 这就好像你在荒山野岭里突然肚子疼,刚找了个草丛蹲下来,却发现这儿已经埋了一大坨屎,还是形状非常猎奇的一坨稀屎。 我得告诉你们,迈阿密那地方的黑手党,穿着可笑的花衬衫,个个儿以为自己是老电影里的冷血硬汉,但事实上,这帮混蛋最多算是半职业流氓,他们用几个愚蠢的蛇皮袋把死人一裹就埋沙地里了。你们以为自己在火车站鼓捣黄片儿呢?有种你干脆用草席啊?看看哪个先臭出来。 我只能把那个坑填上,另外换个地方,猜猜怎么着?我刚拖着箱子跑了不出二百米,就看到两个穿着花衬衫的傻×正在一棵椰树下挖坑。 那天晚上,我多埋了两个人,对,这就是我要说的,随地大小便的人,我就把他们推进粪坑里,盖上盖子。 言归正传,刚才的故事只是想说明,这个星球上的空间实在是太珍贵了,我们要善加利用,到处乱扔东西是不文明的行为。 反正如今我也不得不承认,喂猪确实是个不错的方法,至少比自己吃掉好很多,有段日子里,我也试过那么几回,真是非常糟糕的回忆。 等等,那是什么声音,有人进屋了……这脚步声……一个、两个、三个……一共有五个人,是警察吗……果然这地下室的隔音还是太差,也不知是被谁给发现的。 屋外估计还有后援部队,杀光他们以后,在这城市里也待不下去了吧。 其实首尔的气候还是不错的……算了,去欧洲吧,十年没到过那儿了,风头总该过去了。 第一章监控录像 威尼斯,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不平凡的城市。文艺复兴重镇,工商业贸易中心,地中海最繁华的港口。二十世纪前的欧洲历史上,这里经历过数次兴盛与衰败,最后留下的,是一座风光旖旎,诗情画意的水上都市。 但这些都已成为过去。 近百年前,帝国的统治改变了这里的格局。 在那反抗军四起的动荡年代里,诬陷、暗杀、侵占,发生在每一个角落;没过多久,宗教也成为了下一个必须收拾的目标,世界上所有宗教的实际权力几乎被完全废止;而最后,商业也同样被介入,从那时起,这个星球每笔大买卖的背后,贵族和皇族们都能从核心利益中分到一杯羹。 威尼斯只是无数受影响的历史名城之一罢了。 今时今日,这里是的七座教堂都是要买门票才能进入的,有些基本等同于博物馆在对外开放,有些则单纯作为旅游参观使用,教堂里的“神父”和“修女”只是在扮演神职人员而已,下班后没准直接就进了夜总会。大运河沿岸数以百计的宫殿豪宅,也都被帝国的画地为界。这些古代欧洲建筑艺术的精粹,如今多半成了帝国政府的办事机构,极少一部分仍被用作私人宅邸,只不过住在里面的,基本都是那些白天在隔壁的宫殿里办公,晚上回自己的豪宅睡觉的人物。 如此时日一多,浮华的水面下,必然积淀着腐朽的淤泥。 2101年的威尼斯,隶属于帝国西欧五郡之一的冠之郡。这里已找不到多少浪漫水城的感觉,昔日的荣光再难重现。人口组成主要是港口工人、海员、服务行业者、游客和个体经营者这五类。酒吧、夜店遍地皆是,这些与欧洲艺术气息格格不入的营业场所,才是常住此地的平民们聊以慰藉的唯一途径。 一月,旅游淡季,威尼斯一年中最阴冷多雨的时节。 铜鹦鹉酒吧的门前,拉着一条黄色警示线,几名警员将围观的人群挡在了外面。 夜色中,一个男子沉默地走来。 高领风衣,老气横秋的鸭舌帽,他就像在扮演黑白电影时代的老派侦探。 向警员出示了一下证件,他便朝酒吧里走去,挡在他面前的警示线,在无人触碰的情形下自行歪曲升起,让其顺利通过,这一幕只有短短两秒,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双手一直插在风衣口袋里不曾动过。 他叫诶洛特·奈斯,三十三岁,“强”级,威尼斯警局的传奇人物,城中的恶棍们称其为“纸侠”。 纸侠很喜欢这个称呼,他的观点是,出生时的名字再响亮,也是父母给予的,但纸侠之名,却是他自己挣来的。就像超人之所以被称为超人,并不是因为他有超能力,而是因为他用超能力帮助并拯救了很多人,如果他什么都不干,他就是克拉克而已。 “嘿,你终于来了,诶洛特。”大腹便便的警长迪肯向纸侠招了招手;“你得过来看看这个,哈哈,刚才有个菜鸟看了以后吐了一地。” 纸侠走到迪肯身边,接过他手上的PVP670,直接点击了播放,“这是监控录像?” “没错,你看,嫌犯就是画面左侧的大个子,正坐在吧台边喝酒的那个……看那儿,三个小混混在骚扰女招待,她打翻了托盘里的酒,洒到了大个子的衣服上。”迪肯对着纸侠手中的播放器屏幕指指点点解说道:“接着……伙计,你可得好好看看这个……” 画面中的嫌犯,身高在一米九零以上,体格像是水上运动员,留着寸头,在灯光昏暗的酒吧中还戴着墨镜。 当女招待不慎将饮料打翻到他身上时,他缓缓转过头,摘下墨镜,冲着那群小混混说了句什么。一般情况下,这句很可能是“离她远点儿”,然后就会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不过,录像中的下一幕却是,他单手抓住了女招待的头,将她整个人都提了起来,随手扔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