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宗师

植入大脑芯片,重生平行时空。他以一篇散文初出道,便风行世界。他提笔论武,《龙虎》《射雕》《楚留香》一系列作品,彻底把侠客小说埋葬。他连童话也不放过,《小王子》一夜之间把无数成年人变成小孩子。他的作品几乎涵盖所有文学类型,文字被他摆成十八般姿势,读者超越性别、年龄、国度。当他旅行的消息公布,全球各地翘首以盼。“他是华夏文明的集大成者,我们等了几千年,终于等到他的出现!”——华夏NO.1“人类在迷惘,所以上帝创造了他!”——《时代》

作家 晨眠 分類 都市 | 122萬字 | 182章
第5章 清秋诗话
    出神中,书房的门被推开了,母亲杨欣走进来。
    “小哲,吃饭了。”
    沈哲无奈道:“妈,您怎么老是喊我吃饭,才几点啊。”
    “嗨,不识好歹咧。”杨欣道。
    “天都黑透了,不吃晚饭,你要绝食啊……好啊,我和你爸吃去,别来哈。”
    沈哲扭头看窗外,又看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吃了一惊。
    连忙关了电脑,推开椅子去客厅。
    沈哲家的客厅不大,餐桌和茶案都是同一张红木矮几。
    父亲沈明诚已经端着饭碗在吃了,抬头看了儿子一眼,使了个眼色。
    沈哲一瞅,母亲的脸色不大好看。不用想,肯定是刚才书房里说的话惹得她不开心了。
    “爸,换个位置,今天让我和妈坐一起呗。”
    一般来说,吃饭的时候,都是父亲和母亲并排坐在沙发上,沈哲搬个小板凳坐对面。
    沈明诚没说话,端着碗坐到儿子搬过来的板凳上,继续夹菜。
    沈哲过去,先假模假样的给杨欣按按肩膀,一脸讨好。
    杨欣瞪了瞪沈哲:“去,还让不让人吃饭了,碗都快给你晃掉了!”
    沈哲回身坐好,端起碗:“妈,别生气了,刚才忘了时间,还以为是半下午呢。”
    “吃你的,”杨欣脸色好看了些,不过还是说道:“早晚被你俩气死!”
    沈明诚闻言,无辜道:“关我啥事咧?”
    “哼!”
    沈哲和父亲对视一眼,心有戚戚。
    在家里杨欣最大,一旦矛盾爆发,沈哲和父亲沈明诚就必须联弱抗强。
    即使这样,结果往往也和今天差不多。
    杨欣也并不是真的生气,照样在饭后收拾碗筷。
    沈明诚回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拨到新闻频道,点起一支烟,当大爷。
    沈哲喉咙有点发痒,原时空里他也抽烟,三十年的生涯就有十几年的烟龄。不过来到这个时空,身体只是一个小小少年,再拿着烟抽,那纯粹是找抽了。
    再说男人只要学会抽烟,没有不后悔的,等于患上精神病。
    不如眼不见为净。
    “爸,我去书房了。”
    沈明诚没理他,他本就是沉默寡言的性格,不爱说话。
    走到书房门口,沈哲回头道:“爸,少抽点。”
    沈明诚一愣,看着手里半截烟默然,妻子说过他多少回,都戒不掉。
    儿子第一次说,这回鬼使神差的,竟犹豫着掐灭了。
    ……
    书房,沈哲坐在电脑桌前,从抽屉里拿出纸笔。
    在脑海中回想一遍,选中一首诗,洋洋洒洒写下来。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你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语菡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这是原来时空席女士一首感悟自然的诗,当然,更多人把它当作一首情诗。
    沈哲做了几个字的改动,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表达,把少女怀春之心整成了少男怀春。
    前几天,沈哲去找林语菡的时候,看到她在读一位诗人的现代诗集。可能太过投入,读到最后情绪低落,差点泪水涟涟,感动的不得了。
    沈哲拿过来瞅了一眼,叫《清秋诗话》。
    作者是一位华夏抒情诗人,好像笔名叫冷月清秋,一位五星诗人。
    捡了几首读读,男诗人写闺怨诗,通篇都是无病装病,沈哲差点把手里诗集扔了。
    为赋新词强说病未尝不可,可装过头了,就真成了病。
    “就这破诗集,把你眼泪哄下来了?”沈哲道。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这些诗写的很好呀。”
    沈哲心里吐槽,不是人人都是李白大仙,个人诗集实在没什么看头。
    顶多几首代表作还能入眼。
    当时要动笔搬运的时候,发现林语菡的母亲马上就下班回来了,改口道:“明天写一首给你……”
    出门忘了那事,谁知道那丫头今天还记得,这得赶紧办。
    抄完诗,摇头晃脑念一遍,神清气爽。
    美术馆电视里的事情又闪现在脑海中,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网上应该有报道。
    再次把电脑打开,果然,最终结果出来了。
    女孩被消防队员救下,送回了病房,被她母亲严加看护起来。
    据报道里说女孩叫姜颖,今年只有二十一岁,在中海大学上大四。将要毕业的当口发生这种事情,一辈子差不多都毁了,更别说如今还没从绝望的深渊里跳出来。
    还想死?
    沈哲皱皱眉。
    看来我有必要把海伦·凯勒的书搬运过来了。
    本来他打算读大学的时候,再开始文学之路,现在既然需要,提前一年也行。
    看了这本书,就不信你还会有轻生的念头,海伦·凯勒战胜生活的勇气可太强了。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孩的视角,来告诫你应该珍惜生命,珍惜上天赐予的一切,再那么想就服了你。
    轻生是可耻的。
    连一个又瞎又聋的人都热爱生命,谁有理由轻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全书大约二十多万字,光打字都要好几天。
    这个时空没有海伦·凯勒这个人,只好换成架空,就当作自传体小说来写吧。
    今晚就开始,或许能被那女孩看到,有点启发。
    “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什么也看不清楚,眼前一片黑暗时,我像被噩梦吓到一样,全身惊恐,悲伤极了,那种感觉让我今生永远难以忘怀。”
    第一段就无比契合女孩现在的心理状态。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文字呈现在脑海,又被沈哲敲到文档里。
    “嗒,嗒,嗒……”
    等到沈哲感觉手臂发酸,正好敲完第一章。
    今天开始的太晚,这几天加加班,应该能在开学考试之前完成。
    当码字完全变成一个力气活,写手本身就变成了读者,无形中再次受到洗礼,真的不得不佩服海伦的勇气。
    起身舒展舒展手臂,重新坐下,存好文档,关上电脑准备睡觉。
    今天太累了,书法就不练了。
    既然决定走文学这条路,书法水平不能太烂,至少能让人看。原时空由于一直扑街,生活压力让人喘不过气,想练习书法也没精力,如今大把的时间,必须练出一手好字。
    父母已经休息了。
    沈哲到洗漱间弄好个人卫生,关了客厅灯,检查一遍房门,进了卧室。
    床头边还有一个小书柜,沈哲有睡前阅读的习惯。
    不一会,书本掉落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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