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往事不堪回首 結婚後,他說。不喜歡女人懶惰。她就學習燒菜做飯。打理家務。 他說,不喜歡女人拋頭露面,那她除了上學,就哪裡也不去。因為三年生了兩個孩子。她直到前年,才拿到大學畢業證書。 秦父和秦母在家的時候。秦浩然就喜歡去外面應酬。他總是鬧緋聞,不是小明星,也是其它女人。她總是替他開脫,說他只是年輕。玩玩而已,總有一天會想明白。會回到這個家。而每次只要爸爸媽媽知道了,都會說他一頓。為了不想被父母管。他讓她出面做壞人,說想過二人世界。硬是把父母送去了加拿大。還借口說是那邊環境好。 他不喜歡帶孩子。亦軒和亦姝出生後。基本都是她在帶。他從來沒想過。她一個人。要帶兩個孩子就算有保姆幫忙,也是很辛苦的。 而去年,他更是借口說她天天閑在家裡沒事做。讓她把傭人都辭退了。隻留下一個園丁和門房。其它家裡的事,全都是她在做。 她根本沒時間去接觸社會。每天,她光家事就要做半天。還要帶孩子。而這些辛苦。他從來不體諒。 他把這個家當酒店,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把她當成發泄品。這些她都可以忍受。總是想著有一天,他能明白過來。或者又說是在外面玩膩了,然後就會願意回來,好好的和她生活下去。 可是,事情發展到今天,她真的知道自己太天真了。如果男人不愛你,不管你做多少事都是無用的。 孩子還沒生的時候,她天真的希望他會看在孩子的面上對自己好一點。哪裡知道。他連孩子都不喜歡。 現在,更是連一個完整的家都不願意給兩個孩子。咬了咬牙。林晨曦看著戴在方麗婭手上的戒指。和自己說,沒關系,只要她不離婚,那個根本算不上是婚戒。 沒關系。一個戒指而已。只要她想要,難道還會沒有嗎? 轉身上樓,她要去休息了,她不要在這裡看這兩個可惡的狗男女。 送完孩子去上學的林晨曦在想著呆會要買什麽菜。肩膀讓人拍了一下:“林晨曦?真的是你?” 林晨曦轉過頭,發現身後站著個卷發美女,看起來很眼熟。 “你是羅,你是羅蘭?” “嗯。是我。”羅蘭開心的看著久不見面的老同學。 “天啊。想不到能在這裡看到你。找個地方坐一下好不好?”羅蘭也不管林晨曦願不願意,拉著她就走進旁邊的一家咖啡館。 “你變化好大。我都認不出來了。”林晨曦輕笑,以前在大學的時候。她和羅蘭是最要好的兩個朋友。 “會嗎?”羅蘭摸了摸自己的臉:“我才沒什麽變化呢。在我看來,你才變了。漂亮多了。你那麽早休學結婚?怎麽樣?你老公對你應該很好吧?”畢竟那麽早就結婚了。肯定是因為很愛很愛對方。 “我老公?”林晨曦苦笑,想不出來要怎麽形容自己的婚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