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點多,瓊海市美食城。 前來就餐的顧客熙熙攘攘,一條長達一公裡的街道,兩側全都是各式各樣的小餐館。 空氣中,彌漫著各種食物散發的香氣。 至於紅紅和她帶來的這個保鏢阿力,這會兒正被幾個不知死活的年輕小混子,堵在美食城兩棟樓房的小巷中。 “小姐姐,我們也沒讓您陪我們睡覺,只是想要邀請您進去和我們喝杯酒,你就別這麽抗拒行嗎?” “是啊小姐姐,一回生二回熟,您剛才說不認識我們,那我先自我介紹,我叫高鵬軍。” “嘿嘿,小姐姐長得這麽漂亮,咱們能不能先握握手哈?” 小夥子說著,竟然伸出手,朝著紅紅的胸口摸過去。 跟在紅紅身邊的保鏢阿力,在看到這種情況後,當即站出來罵道:“你們特麽這是握手嗎?你們家手長在胸口位置?” “嘿,小子,找死是不是?我們和你說話了沒有?” 阿力咬著牙,在自己大嫂面前,他擲地有聲的說:“我告訴你們,我是保鏢!” 話音剛落,沒想到幾個年輕小混子忽然大笑出聲。 “哈哈,保鏢?我看你就是白票!滾,少特麽在老子們面前裝大尾巴狼!”剛才那個名叫高鵬軍的小夥子,順手撿起來一塊板磚,順勢便朝阿力的腦門上招呼下去。 阿力這個所謂的保鏢,當時是給雷家負責招聘保鏢的公司,花了一萬塊錢買進去的。 其原因就在於,雷家保鏢月薪近兩萬,而且現在和諧社會,也沒有亡命之徒,所以在雷家當保鏢,簡直就是白拿錢。 因此,他的戰鬥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被個頭不足一米六,戴著眼鏡,看上去賊眉鼠眼的高鵬軍一板磚拍在腦門上,看似五大三粗的阿力,竟忽然眼淚橫流。 “嗚嗚……你們真敢打啊?我告訴你們,我是保鏢,要不是現如今和諧社會救了你們,我一定會打死你們。” 高鵬軍瞬間笑噴。 “這麽沒出息的玩意兒,居然還敢自稱保鏢,小姐姐,以後還是我來給你當保鏢吧。” 紅紅面對這些人調侃的時候,她始終保持著自己高冷的姿態。 本來不想將自己雷家少奶奶的身份說出來,可看到阿力額頭上已經腫出來一個大包,紅紅隻好兩手抱胸,冷冷的來了句:“我覺得你們還是快點滾蛋吧,別等我說出自己的身份,到時候嚇死你們。” “吆喝,小姐姐好大的口氣啊?那你說說,你到底是什麽人?” “我叫秦紅,是雷老虎的妻子。” 眼前幾個小夥子先是一愣,緊接著,居然笑的比剛才更加開心了。 “哈哈,秦紅?雷老虎的妻子?你騙鬼吧?雷老虎的老婆來瓊海市美食城,你覺得我們會相信嗎?” 當然,雷老虎億萬身家,在外人眼中,不管是雷老虎還是雷老虎的妻子,出門時那個不是被眾人環繞,如同眾星捧月一般。 再看眼前這女子,帶著一個一板磚就能打哭的傻小子,就敢冒充自己是雷老虎老婆,這要是在來一個人,豈不是要說自己是王母娘娘了? 就在高鵬軍說完這話後,紅紅的手機響了起來。 順手接通電話後,紅紅聽見陳諾的聲音,當即眼前一亮。 “小諾,你快點,我現在就在海鮮面館隔壁的小巷子裡。” 說完,紅紅終於松了口氣。 而高鵬軍等人,則轉身,朝著巷子口看去。 很快,他們便看到一個年紀和他們差不多大的小夥子,兩手空空,朝著他們走過來。 陳諾在看到紅紅後,於是便擺了擺手說:“紅姐,我來了,就是他們幾個將你堵在這裡的?” 紅紅點頭,氣呼呼的說:“我剛來這家面館,沒想到就被他們堵在這裡了,你小心點,他們真的會下手。” 陳諾擺手笑道:“沒事的,幾個小混子罷了。” 這般說著,陳諾已經來到了其中一名男子面前,“光天化日,你們想幹什麽?” “我還以為能來多少人,原來只有你一個,老子想幹什麽還要你管嗎?”小夥子趾高氣揚,無限囂張。 陳諾送了三年快遞,見過形形色色的人。 看到眼前這幾個小混子,該怎麽對付,他心裡和明鏡一樣。 “紅姐,將手機打開開始錄像。” 紅紅點頭,將自己的手機掏出來。 高鵬軍見狀,倒是一臉不為所動,反倒是嘲笑著說:“今天看來你們又要浪費一部手機了。” 陳諾訕訕的笑著,緩緩擼起袖子,對眼前幾個人很大聲的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現在搶劫,還當街侮辱別人家媳婦,我勸你們馬上前去自首。” 高鵬軍樂了,對自己幾個兄弟笑道:“聽見了沒有?他讓我們去自首?哈哈,我隻以為我們是天下最狂的,沒想到還有比我們更狂的?來,請報上你的名號!” “靠,別拽了行不行?你個三寸丁枯樹皮,長不高的小矮人,我告訴你,現在滾蛋,什麽都好說,你們要是敢動手,可別怪我不客氣。” 高鵬軍瞬間變臉,嘲笑自己長相也就罷了,現在居然還敢嘲笑自己的身高。奶奶能忍,這他爸他媽都沒法忍啊! “兄弟們,給我上,弄死這個小王八蛋!” 一聲令下,四五個小混子,直接朝著陳諾撲過去。 陳諾嘴裡大喊著救命,但下手可一點也不慫,只要有人衝到自己面前,他要麽扭斷對方的胳膊,再要麽就直接踢斷對方的腿。 雖然不至於要了對方的小命,但卻妥妥的能讓對方失去攻擊能力。 五個小混子,短短三十秒後,全部躺在了小胡同裡。 高鵬軍傻眼了,看著自己手下兄弟臉上扭曲的表情,聽著這些兄弟們慘絕人寰的叫聲,他顫抖著,從身上掏出一把匕首。 “你……你別過來,你再過來我就……我就弄死她!” 說著,這不知死活的東西,竟然一把抓住了紅紅,將匕首擱在了紅紅腹部。 本來他打算擱在紅紅脖子上,這樣更具有震懾力,可問題是,身高不夠,小巷裡面,也沒有磚頭去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