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起源阿卡姆

作家 多若 分類 综合其他 | 114萬字 | 380章
第100章 林恩,你眼熟吗
  第100章 林恩,你眼熟嗎
  “哎呦,我當是誰呢,這不是百特曼先生麽。許久不見,我想死你了!”
  林恩高興的拍著手,回過頭來。面具上的小人臉嘴巴都拉平了,別提多冷漠了。可謂是十分的真實了。
  畢竟,正是開心的時候,林恩差點就收獲了自己第二次人生中的第一個悶棍,為此,他和小貓咪還付出了一身濕透的雨水的代價。
  這個時候被老蝙蝠打斷,當然會不開心。
  這情緒不就都寫在臉上了麽。
  “你出現的不太是時候哦。我正在清理哥譚的罪孽呢。”
  林恩的聲音囂張跋扈,手裡的槍讓他耍的跟陀螺似的。
  身後兩個活著的小混混在看到林恩奇怪的能力時沒太害怕,被林恩一槍乾掉了其中一個同伴的時候也沒求饒。
  但是當巨大的蝙蝠翅膀展開,從天而降,收束起光線的時候,那兩個剩下的小混混害怕了。
  “切~等我多發展兩年,肯定比你強……”
  看著身後兩個頹坐在地,連爬都爬不動的小混混,林恩雖然嘴上不服,但心裡還是得承認,在如今的哥譚,只有一個站在恐懼原點的人,就是老蝙蝠這個家夥。
  幾年以來,不管是大案小案,甚至包括街頭搶麵包的人都算上,這哥譚市好像就沒有百特曼老爺管不到的事情。
  也正因如此,林恩在哥譚做過很多事情,但,除了少數人和阿卡姆那幫人之外,很少有普通民眾知道,當初在新聞上看到的那個坐在氣球上飛來飛去的怪人,實際上和法爾科內的覆滅有著直接的關系。
  畢竟,林恩上電視的次數少,普通市民沒有什麽了解到他的方式,即使看了半夜十二點的新聞台,也多半當成了什麽故弄玄虛的笑話來看。
  但,蝙蝠俠可就不一樣了。
  這位可是新聞上的常客,甚至於,如果伱拍到了蝙蝠俠的照片,送到新聞台去,還會有一些收入。
  更不用提,哪個哥譚人沒見過夜空中的蝙蝠燈啊~~
  …………
  “林。”
  老蝙蝠的聲音依舊那麽的低沉沙啞,林恩聽著是覺得有點難受,後面雨地上躺著的那二位聽著這聲音已經開始打擺子了。
  唔……估計是被涼雨澆的。
  抬手就是一槍打在泥水裡,兩個人的發抖病果然瞬間就被林恩給治好了。
  果然神醫當世。
  “林!”
  “啊啊啊!聽到了聽到了,兩個耳朵都聽到了。”
  林恩知道,蝙蝠俠這個人吧,就是一個究極擰巴的家夥,他雖然能容許林恩殺人而不去管,但,當著他的面殺人肯定還是不太行的。
  這涉及到原則問題。
  於是,林恩從諫如流,對著那兩個躺著一動不敢動的家夥擺了擺手:“再見啦~很高興遇到你們,能留下一個收貨地址嗎,有驚喜禮物呦~~”
  那兩個人雖然不是什麽精英人士,但好歹不是傻子,當然聽得出對方是在放自己活命離開。
  於是一言不發的扶起對方,連滾帶爬的就想要離開。
  “等一下。”
  林恩的聲音淡然的響起。
  蝙蝠俠稍微抬頭,看著走過去的林恩,有心再喊一次,但,畢竟已經打斷林恩兩次了,蝙蝠俠最後還是忍住了。
  他相信林恩會有自己的判斷,也相信林恩不會辜負他。
  “就這麽兩個錢還敢出來混?鐵管是不是工地偷的,我問你是不是工地偷的!
  拆自己家……你們也是有想法……
  去找戈登自首吧。就說我讓你們去的,走吧。”
  被打劫了身上最後的二十幾塊錢,兩個人相互攙扶著離開,淚水和雨水混雜在一起,真是又酸又苦。
  “林。”
  蝙蝠俠走到林恩身邊,輕聲道:“謝謝你的尊重和理解。”
  對於林恩這個人的存在而言,蝙蝠俠的看法一直是,他們彼此有共同的目標,只是走的路不太一樣而已。
  林恩對他拯救哥譚的方式不滿意也不認同,這一點蝙蝠俠從來都知道,不然林恩也不會對他說那些話,說他辜負了這座城市。
  但,林恩從來都沒有要求他改變,要求他必須做些什麽,要求他一定要按照什麽樣的方式去拯救哥譚。
  這一點,林恩是無比尊重他的。
  而蝙蝠俠必須得承認,今天他的所作所為,多少有些“強製”林恩的意思,那樣做,並不是他們彼此所認同的尊重。
  “感謝個啥啊,我雨傘都沒了,自行車也讓摔壞了,他們才賠給我20塊錢!你放他們走了,你來賠。”
  “喵!對,要一萬塊,還要上周時裝秀上的衣服,還要50個貓罐頭!”
  一人一貓充分表達了什麽叫寵物隨主人。
  然而這份獅子大開口的“勒索”,卻直接把蝙蝠俠給逗笑了。
  一看林恩就是沒有錢的人,連勒索都這麽小氣。
  錢?錢能解決的問題,那還算問題?
  “好,我給你十萬。補償你的損失。”
  “大佬!”
  “喵喵!”
  於是,那些不尊重和打擾,瞬間消失不見,空氣裡開始散發著祥和的氣息。
  …………………………
  跟著老蝙蝠一起來到了他剛才飛下來的地方,林恩實在想不通,這種地方有什麽好待的,那滴水獸被雨淋濕之後多滑啊,萬一摔下去……
  “你剛才真是故意的?”
  林恩很是懷疑的站在大樓邊緣往下看了看,那人影小的跟螞蟻一樣,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我這套裝甲的面部做了升級,配合智能元件,可以看清超過……”
  “好了好了好了,知道你厲害,這玩意兒多少錢一個?”
  “…………”
  “想不起來?太便宜的價格自己都記不……”
  “15萬。”
  “…………”
    這回輪到林恩沉默了,他盯著蝙蝠俠好半天才問到:“全身盔甲?!”
  “你瘋了,那怎麽……哦,倒也是。沒有,只是頭部的裝甲價格,全身一共218萬。”
  林恩覺得老蝙蝠好像說出了什麽很失禮的話,但是他自己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來問題出在哪。
  搖搖頭,林恩和小貓咪都做了相同的動作。
  那天去大采購的時候,林恩和小貓咪第一次見識到了100萬美元的購買力究竟有多離譜,就以剛才那幾位搶錢的小夥子來說,一單20塊,他得把哥譚每一個有正式工作的人都搶一遍才能湊夠這100萬。
  結果呢,老蝙蝠一個頭盔15萬,一身裝甲200多萬。
  林恩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他突然很想把老蝙蝠推下去。
  “萬惡的資本家……呼……算了,有機會一起爬山。”
  雨漸漸地停了,可哥譚的天空還是灰蒙蒙的,看不到一絲光亮。
  老蝙蝠沉默的端坐在滴水獸上,俯瞰著哥譚的芸芸眾生。
  林恩突然很想知道老蝙蝠的心裡是不是也在害怕著什麽。
  於是……
  技能和光環發動,但林恩卻一點聲音也沒聽到。
  “布魯斯?”
  第一次用【石人共智】這個技能主動開口,林恩懷疑自己的技能是不是對老蝙蝠失效了。
  “這是你的能力嗎林恩。”
  好在,老蝙蝠的回應讓林恩確信,自己的能力還沒有失效。
  “你看到了什麽,能告訴我嗎。”
  一直端坐的蝙蝠俠緩緩回身站起,在夜色籠罩下,佇立於猙獰的滴水獸上,夜風吹動他的鬥篷,呼啦作響,這時候的蝙蝠俠,就像一尊魔神一樣凌然而不可視。
  “我看到了你……
  我看到,穿上了蝙蝠戰衣,縱聲狂笑的你。”
  臥槽!
  林恩有點驚住了。這現在上哪去找一個解夢的來給說說,他這玩意兒看的到底是什麽意思啊!
  害怕蝙蝠?這個林恩倒是知道。
  但,蝙蝠不意味著蝙蝠戰衣,也不意味著蝙蝠俠啊。
  他害怕自己?怕自己失控?
  林恩瞬間想到了某平行世界腦瓜子上擰螺絲的狂笑蝙蝠。
  也不對啊,這時候的老蝙蝠應該還不知道平行宇宙的事情吧。
  再說,即使他技能影響,林恩覺得,哪怕蝙蝠俠看到的變成大蝙蝠的林恩他自己,說起來都要合理一些。
  現在嘛……
  “林恩,那是你的能力,是一種預言嗎,又或者,是其他的什麽。”
  蝙蝠俠還是時刻保持著冷靜,不淡定的林恩也在一頓抓耳撓腮之後淡定了下來。
  想那麽多有個屁用,無非是心底的一種折射罷了。
  還特麽有人怕水龍頭和消防栓呢,不比這個離譜?
  “沒什麽。也不是預言。”
  林恩坐在樓頂的邊緣位置,向下看了一眼,又往後縮了縮,又縮了縮,坐穩了之後,把自己的技能效果跟蝙蝠俠說了一下。
  蝙蝠俠聽完就是眼睛一亮,跟林恩討論起了是否能利用這個能力,去監獄,去阿卡姆那樣的地方抑製一下那些罪犯的繼續犯罪的可能。
  林恩聽完後,笑的差點從樓頂折下去。
  這不保底弄出2000個稻草人出來?
  想太多。
  出發點或許沒問題,但實際操作價值不大,而且很容易適得其反,把本來就瘋的弄的更瘋,最後不得不下手殺掉他們。
  “誒?這樣我們是不是就能繞開你堅守的原則,和戈登堅守的法律,把阿卡姆清除掉了?!”
  “林……”
  蝙蝠俠的聲音低沉的,幽幽的響起:“……你也是阿卡姆的一員……”
  “嗐,說這個幹什麽,我都畢業了,難道還會回去跟他們一起作死受刑麽。”
  “不一定啊……”
  蝙蝠俠指著林恩的身後:“你看誰來了。”
  林恩一回頭,一個棕色頭髮,戴著眼鏡的小老頭推開天台的門,氣衝衝的走了過來。
  “林恩!”
  啊?
  林恩打招呼的手停在半空,戈登這小老頭,怎麽好像是來找我麻煩的?
  “戈登,怎麽了?”
  “什麽怎麽了,我問你,是不是你做的?”
  “什麽啊?”
  “報案!今天我的警署都被人擠滿了,他們說遇到鬼了,說有人下毒,說亡靈重生,還說惡魔附身到了消防栓上!
  你看這個!”
  戈登掏出了一張畫像。
  那是一張林恩無比熟悉的臉。
  林恩他自己的臉。
  “這就是他們說的,看到的惡魔,看到的鬼,看到在幻覺裡作惡的人。
  林恩……眼熟麽。”
   日萬日萬!大年初一也日萬!
  什麽叫寫作精神,這就叫寫作精神!
  還有一章,12點前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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