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史前 暴雨如注,電閃似練,一望無際的草原中,枯黃的長草被暴風雨吹得東倒西歪。在閃電的刹那芳華中,一個全身泥汙的魁梧身體從泥水中緩緩爬起來,雨水劈裡啪啦衝刷著他身體。 張凡虎茫然地環顧,想不通自己怎麽會在這兒,不是應該在越野車或小木屋裡整理照片、錄影帶等資料嗎? 張凡虎,中國四川人,28歲,世界著名動物學家、野外攝影師、探險家。 他出道很晚,但隻用了短短三年,就打破了世界上“偌大一個中國,居然找不出一個優秀野外攝影師,沒有一個完全專業的生物學家!”的恥辱謬論。 他以紀錄片《高原精靈——可可西裡藏羚羊》就以觀眾身臨其境的真、眾多前輩也沒能發掘到得新、完美體現高原無人區的險,三大特點在世界紀錄片中一舉成名。 後來有人才知道張凡虎是退伍軍人,而且參軍時間不短。 張凡虎的確當過兵,退役後找到了最初理想——動物學家,研究、拍攝各種野生動作。多年的軍旅生涯,和三年的野外生活,鍛煉出了他驚人的對外感知力,這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但卻真實存在的現象。 突然,一種針刺的熟悉感覺出現了! “嗯?”張凡虎迅速轉頭、微蹲扭腰,瞬間做好應對突發情況的準備,動作幅度適當,避免了打草驚蛇。 三十米外,三塊黝黑條形石,近兩米高,在深草環繞下,雨滴打在石頭上面,水珠濺起碎開如花般。 但在這瞬間,張凡虎突然發現一塊石頭向前一晃! 不,卻切地說因該是向前挪了一步!盡管相聚三十米,而且那一步很小,視線又模糊,但他敢肯定那塊石頭的確前行了一步! 而且,另兩塊石頭也向前挪了一步! 這顯然是某種神秘生物! 三塊“石頭”把步幅迅速加大,草浪快速分開,沙沙聲透過風雨傳了過來。 危險!極度的危險!這種危險的感覺,是張凡虎上百次面對生命危險都不成有過的,讓人全身骨頭髮冷,超過被獅虎等猛獸盯上的針刺脊背感覺,令人不容反抗。 “啪!”張凡虎以他這輩子最快的速度、最狼狽的姿勢趴在剛起身不久的泥水坑中。 泥漿四濺。 張凡虎緊閉著雙眼,眼瞼上還沾著剛濺起來的泥漿,但還是感覺到了強光透過眼瞼,眼球上紅光一閃,眼前一花,緊接著就是一聲震耳欲聾的轟雷聲。 二者時間差不到半秒!以空氣中聲速每秒三百四十米來算,雷閃在張凡虎頭上不到一百五十米! 張凡虎等待了兩秒鍾,危險的感覺過去,他一躍而起,做好了搏擊準備。 但他再次看到三塊“石頭”時,不由得呆了一下:最前面最高大的“石頭”冒著嫋嫋青煙!隨著暴雨的衝刷,青煙在快速變小。 “啪!”那塊“石頭”直挺挺地向後倒下了。 “艾娃!” “大鼓金霸!“ 另兩個“石頭”發出了驚恐萬分的聲音——他們居然是人!盡管張凡虎心裡吃驚,但也有底了——這分明是非洲原始部落的人! 在二十一世紀,全世界也有近千個原始部落,大都分布在印度尼西亞、南美州、中非腹地等熱帶叢林中,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 在世界最大的熱帶雨林亞馬遜雨林的兩年裡,張凡虎至少與當地十個部落有過接觸,並拍出了優秀的紀錄片。非洲人他也見過,但都沒有眼前三人黑。 剩下的兩人慢慢地走到那被雷劈死的同伴身邊,蹲下嘰嘰咕咕地說了一通,雖然張凡虎聽不懂,但能能明白他們言語透露出的深深悲傷之情。 雨漸漸小了,似乎剛才的巨雷是烏雲的回光返照,是它最後的發泄。 兩人的悲傷沒持續多久,他們站起身來看著張凡虎,兩雙巨大的眼睛在淅瀝的雨水中閃著黑光。他們慢慢向張凡虎走來,渾身顫抖,雙手握緊拳頭。 當離雙方相距不過二十米時,張凡虎大驚,他清晰地看到那兩人眉和嘴唇都向外突出! 這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用現代人解釋的。因為,這是生活在二十萬年至一萬年前的智人頭骨特征,晚期智人與現代人幾乎一樣了,除了腦容量,他們在身體上幾乎沒有怎麽進化了。 兩萬年前晚期智人比現代人的腦容量大百分之十,達到了一千五百毫升!但這並不能說明他們就比現代人聰明,因為智商是由大腦表面的溝壑縱深來決定的,這關系到人們思考利用大腦細胞的多少。也就是說,同時代人的腦細胞都是等量的,聰明與否取決於大腦能利用腦細胞的多少。而且,多動腦可以鍛煉腦細胞的活躍性,還可以激發大部分未開發的腦細胞,使自己越來越聰明。 適者生存,生物都是為適應環境而生存來進化。人在清醒時,大腦消耗身體消耗的總能量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能量,但休息時比例卻達到百分之七八十!所以,大腦是最消耗能量的器官,擁有太大的腦袋的人在進化途中會被淘汰,他們更容易被餓死!所以,人類的大腦先是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又大到精而進化。 眼前兩個智人的頭就比現代人的略大,再結合他們面部、皮膚特征,擁有豐富生物知識的張凡虎可以斷定:這是史前十萬年前的智人!也就是兩個中期智人。 張凡虎站立不動,靜靜地看著向他走來的智人,眼睛微眯,神色銳利。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張凡虎通過眼睛讀取對方心思。 兩個智人據他不過一米之遙,張凡虎可以清晰地看到對方眼中的敬畏,身體顫抖。 兩人其中一人高逾一米八,比張凡虎還高一點。 以原始社會的艱苦生活,能長到這麽高,是相當難得的。 這個一米八幾的智人骨架也很寬大,上面緊繃著一層肌肉,細長流線型,肌肉蘊含著超凡的耐力和速度,汗毛粗長又濃密。 另外一個稍矮,但也有一米七五,比張凡虎稍矮。但這人全身肌肉塊塊飽滿、勻稱,充滿力量感。 兩人長發散亂在頭臉肩上,卷曲扭結,很髒亂。 十萬年前中期智人與現代人相差不大,除了眉骨與嘴唇略微突出、毫毛較長外,他們的面部和現代非洲人幾乎一樣:鼻子較塌但很大、嘴唇寬厚,整個人看上去很憨厚。 他們穿著齊膝的樹皮裙,手拿一支兩米有余的長矛,粗如兒臂。 矛頭呈炭黑色,火烘烤後再磨製,簡單實用,可使矛頭堅硬一倍! 突然,兩個智人把左手拿著的長矛改為雙手緊握,並迅速上舉! 倆智人把矛舉在頭頂上後,又慢慢下放,身體慢慢下蹲,將長矛放在地上,用肚子壓在身下,雙腳並攏伸直。接著放開長矛,雙手伸向張凡虎,摸著他的戶外運動鞋,面部也緊貼在地面上。 五體投地。 感覺到腳面上兩雙手的顫抖,張凡虎依納悶,對方為何如此懼怕他? 不禁意間,他瞟到不遠處那具高大魁梧的智人屍體,那倒霉的智人居然被閃電劈中,身體已經全部燒焦,不由心中一動:“難道他們以為那個智人是我“殺”的?” 張凡虎不由想到在閃電之前的幾秒時間裡情景,“之前三個智人明顯把我當獵物了,閃電無意劈死一人,而現在這兩人認為閃電是我對他們的懲罰,而現在是在請求我的原諒?” 自己竟然穿越了十萬年的時空、遇到兩個中期智人,所有現代人都會瞬間崩潰吧? 張凡虎把兩個智人扶起來後,微笑著點頭,靜靜地看著他們。 微笑是門藝術,與音樂、繪畫等藝術一樣,是所有人類的共同語言。所以,感覺到張凡虎傳達的善意後,兩個智人明顯輕松了不少,驚恐之色消失了,只不過仍然敬畏。 張凡虎拍拍他們的肩,點了點頭。 在沒了最初的緊張感後,雙方的好奇心都上來了,相互細細打量著。 張凡虎並沒多浪費時間,很快把自己的T恤衫脫下來,在草叢中水坑中清洗起來,順便清理滿身的泥濘。並看著兩人,伸手指了指水坑,示意他們洗洗。 看著真的恭敬回應他、蹲在水坑邊搓洗身體的兩個智人,張凡虎心中感慨萬千:“難道這真的是史前十萬年?一個人在這種環境中生存,即使能在生理上活下去,那在心理上也能崩潰。魯濱遜好歹只是淪落一個荒島,而自己呢?難道真的要與一群中期智人生活?最後孤老,埋骨他鄉?” 沒人能回答他,能給他答案的只有自己,即使是張凡虎自己,在真正清晰了眼前的情況之後,望著水潭中自己的倒影,想著這些問題,也一陣發愣。 雲散盡後西邊出現火紅的夕陽,在夕陽的余暉中,張凡虎健碩的肌肉迎合著非洲大草原的粗獷,水珠折射著光,怎一看他全身都籠罩在一層淡金色的光芒中。 張凡虎緩緩閉上眼睛,面向著暖洋洋的夕陽,深深地吸了口新世界的清新空氣,吐出肺中的濁氣,也吐出了心中的鬱悶,在心中與原來的文明世界做最後的告別。 轉身,他對兩個智人說了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句話——漢語:“走!回家!” 當兩個智人聽見這句話時,明顯地一愣,但馬上就反應過來,露出驚喜交加的表情。張凡虎猜測他們想的是:“這是神語。” 文化才是侵略、征服與統治的最好工具。 張凡虎已經想好了,為了更好的融入這個原始社會,應該和智人們相互學習語言甚至部分生活習慣。在這之中,雙方相互包容,最後融合。那究竟是他們收養了自己,還是自己統治了他們呢?張凡虎不知道。 “當年我離開戰友、軍隊之後,背上背包、扛上攝影機走進人跡罕至之地,那不是一場新生嗎?或許,現在是一場更徹底的新生吧?”張凡虎心道,跟著兩個智人向茫茫草叢中走去。 兩個智人沒有帶著張凡虎直接歸族群,而是徑直來到剛才那個被雷劈了的智人前,看到不久前還威猛的族人現在卻是一具焦屍,兩人看到張凡虎的眼中,又充滿了敬畏之色。 這個智人起碼有一米八五,比現在高個子智人還要高;哪怕經過了閃電的“焦化”處理,但身體肌肉依舊飽脹,還要超過稍矮的智人,可見之前他身體的高大魁梧。 因為在瞬間就被電擊而死,所以他沒有露出痛苦神色。 他在部落中絕對是頂尖級的獵手,是部落族群生存的頂梁柱,地位肯定也很高。但現在卻被雷劈死了,這對這個部落來說,絕對是一個巨大損失。 再看到這個智人左臂一個奇怪印痕時,張凡虎情不自禁地抬起自己的左手,他驚訝地發現手臂上也有一個印記——一個金屬烙下的手表印! “怪不得一直覺得手臂隱隱作痛,原來是……”想起自己初戀送給自己的手表,居然被穿越的雷劈得灰飛湮滅,隻留下一個火燒的烙印。 但自己以及頸上的望遠鏡,還有褲兜中的多功能軍刀,竟然都還在,張凡虎失落的同時,也有一絲慶幸。 “唉,你為部落家族未完成的事,就讓我來吧。老兄,一路走好!” 告別那位不幸的智人後,張凡虎背對著夕陽余暉,終於離開。 三人走了,數分鍾後,這具焦屍龜裂的黑皮居然一塊塊掉落,然後身體輕微地抖動了一下。 “計劃?”微弱的聲音傳出來。 …… 暴雨過後的夕陽格外美,史前十萬年空氣也遠非工業現代可比擬,天空如洗,空氣中有微量的臭氧,每口呼吸都使人神清氣爽。晚風吹拂著草原,枯草身上的雨水悉悉刷刷往下掉。 張凡虎看著這熟悉的草原,那些稀疏的高大樹木,遠遠傳來的斑馬嘶鳴、斑鬣狗尖叫聲,他知道自己依舊在非洲的熱帶稀樹草原上。 只有這片草原上才能養育它特有的生物,這氣候也是獨特的,雖然全年高溫,分明顯的乾濕兩季,但在濕季也有大量的雨水,此時是三月,正是南半球雨季高峰期,在這一兩周內降雨將達到驚人的近千毫米,將乾渴大半年的草原一次性澆個透,使草原重生。 南半球熱草帶草原的乾、濕季節時間與北半球恰好相反,北半球的八月是雨季高峰期,所以每年非洲大草原上,都有一個驚世的角馬群大遷徙,它們夏季從南半球的肯尼亞,花半年時間遷徙到北半球正處於雨季的坦桑尼亞,來年春天再遷徙回來,千萬年來如此往複不歇。 此時正是暮春,角馬群還在肯尼亞,但這時候一年一度的角馬大遷徙即將開始,所以張凡虎提前了半月時間到肯尼亞野外為拍攝角馬“踩點”,沒想到卻遇到驚雷被劈到史前十萬年的非洲! 踏著水坑草叢走了十幾分鍾後,張凡虎發現了一個小土丘,上面緊挨生長著兩顆“夫妻”猴麵包樹。 這種非洲猴麵包樹長相極其奇特,是樹木家族中有名的粗短胖子——高十余米直徑卻也能長到十余米!我國的海口公園內,就有顆直徑十二米的超級猴麵包樹! 猴麵包樹的壽命也極長,能活近五千年!所以才能在漫長的歲月中長得如此巨大。因為它奇特的長相,於是也有了多個名:波巴布樹、猢猻樹、瓶子樹等。 猴麵包樹在貧窮的非洲獅相當受歡迎的,它之於非洲就像牛羊之於蒙古:嫩葉可以炒、做湯;種子也可以炒。結的灰白外皮的果實長約三十厘米,粗足有十五厘米,有的重二十千克,是絕佳的水果。 張凡虎對世界各地的代表生物簡直是了如指掌,即使是很稀少、偏門的物種也有所涉獵。有名的猴麵包樹當然不例外,“全身”幾乎都被他吃過了!有時是自己在野外自己簡單地弄來吃,有事是熱情好客的非洲人請他吃的,那種清馨香甜的味道至今還齒留余香。 想到今後要在非洲生活,張凡虎不由得多看了它幾眼。因為猴麵包樹還是世上最大的藥用植物:葉、種子、皮養胃利膽、清熱消腫、止血止瀉,可以說內外皆宜。 今後沒鍋沒鼎,吃肉只能吃對胃傷害最大的烤肉,植物大多都生吃的日子,猴麵包樹是今後生活必需品。 張凡虎取出望遠鏡,但相隔近千米,又有大量的雜草遮掩,看不起,他拍了拍帶路的兩個智人肩,指了指“夫妻”猴麵包樹,說:“走。”說完徑直向猴麵包樹走去,才走兩步就聽見後面跟上來的腳步聲。 數分鍾後,張凡虎和兩個智人來到數米高的土包面前,發現這只是一個被廢棄的白蟻巢。 土丘的另一面居然沒長草!在光禿禿的土堆上,有密密麻麻的新鮮梅花腳印! 三人雙眼發光。 腳印的盡頭是一個洞,這個洞直徑只有三十幾厘米,漆黑不見底,梅花腳印布滿了整個洞口的四周。 張凡虎一眼就看出,這是體型中上的犬科動物腳印,“梅花瓣”外部有著鈍鈍的爪印。 而在非洲的野生大型犬科動物只有鬣狗,中型的犬科動物有野狗、黑背胡狼,只有黑背胡狼才是標準的“模范夫妻”,它們共同撫養後代。 黑背胡狼又叫黑背豺,幼崽在地下洞穴中出生以後,滿月後才出洞,但這時的它們對母親還有很大的依賴性,直到兩月時才斷奶,經常出洞自己玩耍,而它們父母也不用一直照顧它們。 這個洞中是個黑背胡狼家庭,兩隻成年、幾隻約三月大的黑背胡狼幼崽。 看見張凡虎已經牢牢地守住了洞口,兩個智人衝過來,口中嗷嗷叫著什麽。 高智人速度非常快,張凡虎給他取名智速,而另一個叫智力,簡單又形象。 兩人拿著長矛就想往裡面捅!張凡虎連忙拉住他們,這樣當然不行,狡兔三窟,犬科動物可比兔子聰明。 張凡虎拍拍他們的肩,指著洞說:“看著!” 他迅速地在土丘及周圍五十米范圍內查看了一遍,居然沒有後洞! 他又衝上小丘頂,望遠鏡拿下來往四周“掃視”,發現在東北方約八公裡的地方居然有篝火,火堆周圍約有三十人,應該是族人聚居地。 既然沒有後洞,那捕獵就好辦多了。 張凡虎在土丘上仔細挑了數根長約半米、很柔韌的草莖,躍下土丘抓著智力的矛,說:“給我。” 語言輕但有不可抗拒的威嚴,智力趕緊放手。張凡虎讚許地點點頭,智力恭敬地嘿嘿笑著。 張凡虎在褲兜摸出把多功能軍刀,仔細地在矛尖的另一頭像旋果皮似的快速旋了數圈,然後把旋出來的木頭屑用刀尖撬掉,這樣矛頭就像個平頭螺絲釘。 他把幾根枯草一根根往旋出來的木槽中纏繞,最後矛頭上突出幾根幾厘米長、韌勁最強的草莖根部。 最後,張凡虎深吸了口氣,在兩個智人疑惑的目光中,他單膝跪在洞口,慢慢把綁有枯草的矛頭伸入洞內。 在矛頭進去一米五左右,他就聽見黑背胡狼的低吼,驚恐又虛張聲勢。 智速、智力聽見黑背胡狼的聲音,很是興奮,嘴裡又嘰裡呱啦地小聲說著什麽,緊張又期待地看著張凡虎。 張凡虎的的矛在全送進去之後碰著個軟物,隨即又傳出黑背胡狼更大的怒吼。 這個洞居然只有兩米多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