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雜志社改版 將《塵緣歎》的前兩章寫好後,又修改了一番,已經將近凌晨了。 林夏細細核查了一遍,發現並無太大的問題,便又修改了一下大綱。 待一切妥當,懶懶的打了個哈欠,關上台燈,上床睡覺。 第二天,林夏是被一陣電話催醒的。 閉著眼睛,摸到話筒,慵懶道:“喂——” “琉顏琉顏,你的稿子呢,稿子呢,催稿催稿。”電話那頭是喵喵的聲音。 林夏默。 掙扎著爬了起來,看了小鬧鍾,才九點。 抱著電話,林夏抓了抓腦袋,有氣無力道:“喵姐啊,這才幾點啊,你就把我call醒了。” “廢話少說,稿子稿子,我要看到稿子。” 看著書桌上已經修改好了的稿子,林夏道:“哦,你等等,我傳真給你。” “為什麽不買台電腦啊,這樣發文還要傳真,真是麻煩。” “拜托,我現在還是個初中生,老爸老媽肯定不會同意買電腦的。”林夏一邊發傳真,一邊歎道,“我估摸著,要到我高中才能買。我弟本來就已經夠喜歡玩遊戲了,要是買了電腦,豈不是要瘋魔。” “行了,收到了,你繼續睡吧,記住,別往了寫文啊!稿子!稿子!”喵喵收到文稿,還不忘囑咐道。 “嗯,知道了,文章有什麽問題在聯系我,大綱我也發給你了。”林夏又打了個哈欠,”昨天趕稿趕到凌晨三點,我先去睡了啊!” “唷,去吧去吧,好生休息。” “白白。” 掛了電話,林夏又睡了個回籠覺,直到十一點林老爸和林老媽都回來了,這才醒。 洗漱了一番,用空間的水澆了花草,洗了個蘋果,坐在書桌前,翻著原版外文小說起來。 一日之計在於晨,早晨麽,還是學英語的好。 半個月後,林夏的《塵緣歎》的初稿總算是寫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校對和潤色修飾。 對此,喵喵對林夏的寫文效率狠狠的讚揚了一番。 林夏心裡倒是在苦笑,若是沒個空間作弊器,怎麽可能在半個月就寫出近30萬字。 並且語言既要精致,又要蘊含淡淡的憂鬱。 寫的林夏蛋.疼。 當然,如果她有蛋的話。 現在的林夏萬分懷戀網絡文學。 那種快餐文化,對文筆要求不高。只要語言能夠通順,情節吸引人,根本無人置喙。 網絡文學,既滿足人們的需求,又能調節人們的生活,讓人們在網絡中找到一篇淨土。 現代都市節奏越來越快,快餐越來越盛行,快餐文化,亦是發展的必然。 傳統文學太深刻,太晦澀。 生活已經夠苦逼和悲催了,還好有網絡,給我們留下一片天。 在這裡,你可以肆無忌憚的哭鬧,發.泄壓力。 可惜,林夏盤算了一下,然後歎息了一聲。 2003年,點點中文網剛剛成立,直到2009年,才有了點點女生網。 現在才2003年,還要等5年,點點女生網才能成立。 在這之前,她還是好好的寫她的實體吧。 “鈴——” “喂。” “你這個後媽。”喵喵控訴,“你上一篇長篇雖然是悲劇,但好歹通篇語調還挺舒服,看著暖暖的,並且名義上的女主和男主還沒死。怎麽這一篇,你把兩個人都給我寫死了。嗚嗚嗚——昨天看完我哭了半宿,直到現在,我心裡還酸酸的……” “你是不是只會寫悲劇啊,來兩篇溫馨治愈的吧。我才看完郭敬明的《幻城》,心裡正酸呢,你這又來一悲劇。真是兩種悲劇!” “額,可能是最近亦舒看多了,不自覺沾染了一些悲情成分。” 是的。 亦舒,一個太聰明的女子。 因為聰明,所以她宿命卻也向上。 她的故事,表面上語言活潑幽默,犀利痛快,然而她的悲哀卻能從骨子裡透出來。 那種痛入骨髓的感情,也僅點到即止,輕描淡寫。 全然是歷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滄桑過後的平淡,波瀾不起,生活依舊繼續。 這本《塵緣歎》亦有兩分亦舒的影子,輕描淡寫的過了男女主之間那種三生三世的情愫。 當然,因為按字數算錢的緣故,她的一個故事,自然比亦舒的小說字數要多。 要想像亦舒那樣字句精煉,一針見血,她還有得學呢。 便是饒雪漫和安妮寶貝,她們書裡面,或多或少都有著亦舒的影子。 亦舒,影響的,不僅僅是一代人。 “我不管呐,反正下一本,你一定要寫一本真正意義上的喜劇,喜劇,聽到沒,嗯哼!” 耐著性子聽完喵姐的話,讓她發泄了情緒,林夏這才問道:“對了喵姐,有什麽事情找我?” “哦,差點將正事忘了,雜志社決定出版你這本小說,暑假加緊印出來,估計九月份開學的時候就能上市了。” “額,行,我都聽雜志社的。” “嗯,你什麽時候和你父親過來一下,咱們還要簽下合同。這本書,你是想分成還是買斷。” “唔,我和爸爸商量一下,再做決定吧,喵姐認為我是該分成還是買斷呢?” “我認為你現在還是買斷的好,你雖然出了一本書,可在這一行裡面,畢竟是個新人,分成有風險。何況雜志社對你也算不錯,這本書出版後,你也算半個老人了,和雜志社談也有了點底氣。” 這段時間相處,喵喵其實挺喜歡這個小姑娘的,於是真心建議道,“現在分成的能得了紅利並不比買斷高多少,前幾天我們主編還開了一個會,據說雜志社要改版了。當然,現在章程還沒出來,只是有這個意向。你不如等雜志社改版之後在說吧,現在雜志對作者來說,福利確實太低了。” 林夏了然,這次一定是關於作者福利提高和雜志風格改變的改版事件。 而聽了喵喵的一席話,林夏確定喵姐對她卻有幾分真心,心裡湧起一股感動。 在好好謝過喵姐一番後,掛上了電話。 只是,《細雨》雜志不是在2005年才正式改版麽,怎麽現在就發生了? 難道是她這隻小蝴蝶,煽動的? 不管林夏心裡怎麽奇怪,究竟與她無多大關系,而且對她來說還是好事情。 因此也就丟開了這事,專心看喵喵傳真過來的合同。 PS:由於沒在出版社工作過,所以不是很了解買斷和分成那個比較好,這裡說的,都是作者虛構的,情節需要,請勿深究。咕~~(╯﹏╰)b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