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雙殺哈希姆 “第四排,請亮題板。” 投票還在繼續,到最後一排。 現在觀眾想要看看,哈希姆會不會有一票。 第四排專業評審舉起了題板。 意外發生了,最後一排有一個專業評審,舉了哈希姆的牌子。 何浩眉頭一挑,問道:“哈希姆一票,我們來問問這位專業評審,為什麽投哈希姆?是不是聽出了哈希姆音樂中,其他人聽不到的優點。” 這名雅米音樂的專業評審,站起來接過話筒,答道:“我這一票是為了鼓勵哈希姆,他的歌雖然比不上方醒的,但也很優秀,不應該一票都沒有。” 這話一出。 哈希姆非但沒有一丁點的高興,反而更加憤怒了。 他寧願一票都沒有,也不想要同情票。 他臉色難看無比,無處發泄,站起來用腳猛踹面前的護欄,發出“嘭”一聲震響,然後憤然離場。 周圍很多人都聽到了這個響聲,回頭看去,見到哈希姆沒有按照流程進行,直接就離場了。 不過,節目錄到這裡,他離不離場已經不重要。 何浩接著宣布道:“方醒以三十一票獲勝,成為今晚的王者,請方醒登上晉級席。” 方醒走到晉級席上,坐到吳俊晨旁邊。 晉級席的五個機位一起推上去,將兩人的鏡頭拍滿。 “今晚PK環節,最終獲勝的是吳俊晨隊長,和方醒隊長,恭喜兩位隊長。” …… 第二次公演錄製結束。 方醒、陸鳴、邵宇、郭柯達、王華雋五人被編導叫到備采室,進行備采。 “恭喜你們大獲全勝。”編導先恭喜一句。 “謝謝。”幾人禮貌回應。 “今晚獲勝了,有什麽感想?覺得獲勝的最大原因是什麽?”編導按照本子上寫的內容開始提問。 “當然是因為隊長,兩首歌都那麽好聽,牛逼炸了。而且我看過《難念的經》的歌詞,別說讓我唱了,讓我念一遍都很要命。”郭柯達做了一個要命的誇張表情。 “舞蹈也很驚豔,空中的袈裟舞是誰的主意?是王華雋的嗎?”編導繼續提問。 王華雋語氣正式的回答:“也是隊長的主意,一開始我確實要表演空中舞蹈,但沒有想過用紅色袈裟,後來隊長看了我的排練,提出來的主意。” “那光頭呢?”編導又問。 “光頭是配合袈裟做的造型,提前做好的頭套,舞台前半段的時候,上面還戴了一頂假發,從升降台下去之後,把假發摘掉就成光頭了。”王華雋揭開快速變裝的內幕。 編導問完公演舞台之後,接著提問後面PK環節:“方醒,你在台上的時候,說過《難念的經》很難唱,你覺得有人能把這首歌唱好嗎?” 方醒隨口回答:“難不難,讓觀眾試試不就知道了。” 在普通觀眾裡,特別是會粵語的,肯定有人能把這首歌唱流暢,但專業歌手真的很少敢翻唱這首歌。 編導看著下一個問題,臉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接下來這個問題,是總導演要求問的。 “方醒,你在台上說,節目組別想淘汰你隊裡任何一個人,是認真的嗎?” 方醒攤手答道:“只要節目組不改規則。” 編導又接著問道:“那你覺得節目組會改規則嗎?” “會。” 方醒的回答很乾脆。 “如果改規則的話,你覺得你還能保護你的隊員嗎?” “這要看是什麽規則,如果你們要把隊伍打散重組,那還有什麽好說的?”方醒攤手聳肩。 第一次公演和第二次公演,隊伍是打散重組過的。 如果第三次公演,又要打散重組。 那麽,想要實現帶隊友進決賽的承諾,就很難了。 規則是節目組定的,通過規則甚至可以控制結果。 其實,方醒在公演舞台上,直接挑釁節目組,也是想要用激將法,激一下佟菲,看她會不會剛正面,不改規則。 …… 錄製結束。 錄製現場的導演組座位裡,有一個中年人,正在思索問題。 導演組的區域通常會多預留幾個座位,有時候會有製作方,或者投資方的人過來觀看。 現在坐在導演組區域的這個中年人,赫然正是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劉榮軒。 他就是吳俊晨、劉以琛幾位流量明星的幕後推手。 同時也是潮音文化的股東之一,可以說是潮音文化的二把手。 公演舞台的錄製結束後,總導演佟菲邁著婀娜的步伐,走到劉榮軒旁邊坐下:“劉總有什麽指教?” 這話雖然用的是“指教”兩個字,但業內的人都知道,佟菲這位選秀教母,從來不讓投資方插手節目製作的過程。 她就是這麽強勢,而且也沒有投資方插手過她的項目,因為她從來沒有失手過。 《明日之星》項目,投資方不止一個,而是企鵝視頻、潮音文化和佟菲的菲凡娛樂一起投的項目。 其中,項目是企鵝視頻牽頭的,請來佟菲做總導演。 企鵝視頻投這個項目,主要是拿節目的播出權,至於製作過程,全部交給了佟菲的菲凡娛樂。 明面上,企鵝視頻是最大的投資方,但企鵝視頻和佟菲合作了好幾季,很少插手項目的具體制作過程。 因此,整個項目的話語權,基本都掌握在佟菲手裡。 當然,潮音文化作為投資方之一,對節目的製作有一部分監管權。 劉榮軒用欣賞的目光看著佟菲,說道:“我這次過來,主要是來問方醒的合同。” 由於《夜曲》《野鳥》的爆火,方醒自然會被各大娛樂公司注意到。 關於《明日之星》練習生的合同,其實稍微有點複雜。 企鵝視頻只要播出權,以及廣告收益的大頭。 至於這些練習生的經紀約,並不在企鵝視頻。 佟菲的公司菲凡娛樂,是《明日之星》的製作方,也不負責練習生的經紀約。 潮音文化在這個節目裡,掌握的就是限定團的經紀約。 也就是說,最後成團出道的練習生,和潮音文化有兩年的限定團合約。 然而,很多練習生,原本是有原生經紀公司的。 吳俊晨、劉以琛的原生經紀公司就是潮音文化,所以他們的合約不會有什麽問題。 但是,《明日之星》的101個練習生,分別來自36個經紀公司。 因此,最後成團出道的限定團成員,會和潮音文化有限定團合約,又和原生經紀公司有經紀約。 合約關系有些複雜。 第一季的時候,還有成團出道的成員,因為這種複雜的合約關系,和原生經紀公司撕過。 劉榮軒發現《夜曲》《野鳥》兩首歌在網絡上火了之後,開始關注到方醒。 這次親自過來看公演錄製,還有另外一個目的,那就是方醒的合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