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笙歌凉

【虐恋情深+残酷青春+痛彻心扉+情有独钟+唯美忧伤】莫离莫名失踪,闺蜜陈柔谦神秘怀孕,蓝颜陆荷白一去不复返……一场鲜血淋漓的青春,一个善意的谎言,一个后所有人都注定不可能受益的骗局,一段又一段无疾而终的爱,都只能停留在过去的时光里,不能开启,不能触碰。而历经沧桑之后,看似弱小的夏小末,在亲情、爱情、友情交织而成的旋涡中又会如何抉择,如何逃离?书上说,路边的蔷薇花今年败了,明年一样会开,只是枯萎了属于我们的那一季。到最后,陪她天荒地老的那个男孩,他的笑容,那么像是从前某个人的脸……【紫色年华典藏级精品小说之一,属于一代人青春的回忆】

原谅我曾伤害过
——《寂寞笙歌凉》番外
十八岁之前我喜欢称自己为陈小刀,我伤害过很多人,所以十八岁之后,我尽量让自己变得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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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家住在一楼,小小花园的樱桃树下面拴着一条专门对付我的狗。
我叫陈柔谦,名字听起来挺可人的,其实我骨子里一点也不温柔,半点也不谦卑。
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早在我有意识之前,父亲就帮我取好了,如果上天重新给我一次帮自己取名字的机会,我想把自己的名字改的暴烈点,陈小刀不错,甚至陈大炮也可以。
我想知道的是,我的名字如果改成了上面那些响当当的名头,生活是不是就可以不那么逆来顺受。
后来我在新结识朋友时都会告诉他们我叫陈小刀,并且紧跟着加上一句,我是一把异常锋利的小刀。
我的确很锋利,锋利到一次次把自己割的面目全非还不自知。
特別是面对林清迪那个王八蛋的时候,他家跟我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上学的时候又同在北一高,所以十几年来我只能如影随形地爱恨交加着他。
他家住在一楼,小小花园的樱桃树下面拴着一条专门对付我的狗。
在一个樱桃成熟的季节里,我曾想把那条狗毒死,于是偷偷从家中的冰箱里顺出一大块猪肉,放在白酒里面浸了又浸,最后蹑手蹑脚地丢给它。
然而林清迪家的小狼狗在吃了我的酒肉之后并没有死,而是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醒来之后就变成斗鸡眼了。
望着每次看到我后,就会发出可怜的呜咽声的它,有那么一刻我居然产生了少有的罪恶感。
林清迪对我说:“陈柔谦,你对我家的狗做过什么,它怎么连看你的眼神都不对了?”
那时候,他穿一件肥肥大大的白色T恤,天蓝色的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皮肤白净的几乎可以反射阳光。
我立在他面前,看着他傻笑,我说:“林清迪,我没对它做什么呀,我只是喂了它一点酒。”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林清迪就赶紧上前一步捂住了我的嘴,然后他做贼似的四处张望着对我说:“陈柔谦,这件事情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千万不能让我妈知道,她要是知道肯定会把你千刀万剐的。”
我翘起脚尖来拍拍他的肩膀,我说林清迪你对我真够意思,真大义灭亲,我决定喜欢你了。
他尴尬地笑一笑,拉着我从林妈妈看不见的地方绕到小花园的后面,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说:“陈柔谦,其实我有女朋友了,她就是一年四班的赵绵绵。”
我微微一愣,眼睛里有酸酸地味道,我就那样定定地看着他,许久才对他说出了那句特水性扬花的话。
我居然大言不惭地对他说,“那么林清迪,我做你的二奶怎么样?”
二奶这个时髦的词语是我在电视上学来的,我没想到会用着林清迪身上。
后来,林清迪一家离开之后,将那条眼神不好的小狼狗留给了我,那时候他家的老房子早已经卖掉。虽然如此,小狼狗还是会经常穿过那条窄窄的马路到对面的樱桃树下蹲守,我想也许它也跟我一样,等待着那个少年的再次归来。
再后来,小狼狗过马路的时候,因为视力不好的缘故,撞在了一辆迎面驶来的汽车上,死掉了。
它那湿漉漉的鼻孔里流出了红色的血,宛如两条细细的蚯蚓,依偎在我的怀里,轻轻地闭上了那双丑陋的眼睛。
那一天,我坐在炽热的路面上抱着它哭了很久很久,其实我本想让另外一辆汽车把我撞死的,可是却没能如愿。
我想,我要是死了该有多好啊,死了就没有感情,没有意识了,每当想起你,就不用这么悲伤。
林情迪,你离开之后,我习惯在夏日午夜抱着你家的小狼狗坐在阳台上看着夜空发呆,我一共看到过九颗流行,并对着它们——许下愿望,可是我的愿望从来都没有实现过。
我默默地对着稍纵即逝的流星说,林清迪,你快回来。
我说一遍再说一遍,天就亮了。
于是我便缓缓地站起身,自己一个人去上学。
我记得以前早上起床,我总会到楼下去等你的,等你骑着那辆破旧的单车载我去学校,可是如今,再也没有那个曾被北一高的许多人戏称为“陈小刀的御用车夫”的你。
二、没什么呀林清迪,你刚才的姿势太帅了,我忍不住亲了一口。
当年的“陈小刀”曾经是北一高的传说,课间,阳光斑驳刺眼的走廊上,枝叶浓密的梧桐树下,开满蔷薇花的过道上,总会有人议论着这个名字。
不过她们说到我的时候,总会在后面加上一个林清迪。
她们说:“你们不知道么,一年三班的陈小刀喜欢林清迪。”
她们说:“陈小刀真是不自量力,她哪里配得上林清迪。”
诸如此类等等等等,她们那么说,我还恬不知耻地感到很幸福,我觉得她们每一次都把我和林清迪联系到一起,是件很光彩的事。
我觉得我爱林清迪爱的真是疯狂啊,爱他爱的连脸都不要了。
那时候,林清迪和赵绵绵手挽着手坐在操场上看夕阳,我会突然就背后伸出一个硕大的脑袋去问他说:“林清迪,我肚子饿了,你打算什么时候送我回家去?”
情人节他送赵绵绵十二朵玫瑰花,我会从花束里偷偷地抽出一支,让它变成不代表任何意义的十一。
那时,我觉得自己人生唯一的意义突然间就变成了想尽千方百计不让他们在一起。
赵绵绵这个人,跟她的名字一样,是头绵羊,无论你怎么使坏都会在你面前保持好脾气。后来我最好的死党阿Q告诉我说,赵绵绵之所以不跟我计较,是因为她压根就不觉得我有杀伤力。
她说:“陈小刀,我觉得你丫挺失败的,你做第三者都不能使赵绵绵产生如坐针毡的怨念,还不如趁早放弃。”
她这么一说我就恼了,我说,阿Q,我陈小刀今天非得让你见识见识马王爷的第三只眼,要不然你还真看扁我了你。
我一边说一边就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林清迪的五班杀过去了。
当时林清迪正在走廊上跟赵绵绵说着什么,压根就没注意到我已经从他们背后迂回过去。我在他身后几里面远的地方站定,翘起脚尖来,使自己的下巴与他的下巴持平,然后伸手拍了拍林清迪的肩膀。林清迪下意识的转了一下身,他的嘴巴就跟我的嘴巴轻轻地贴在一起了。
他一愣,像躲避就要炸了的炮仗似的向后退了一步,脸猛地就红了。
他说:“陈柔谦,你干什么你?”
我说:“没什么呀林清迪,你刚才的姿势太帅了,我忍不住亲了一口。”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赵绵绵就扬起手来在我脸上打了一巴掌,那一巴掌真响,引得旁边好多人向我投来好奇的目光。接下来,赵绵绵就拉起林清迪的手从我面前逃也似的走掉了。
当我一个人顶着火辣辣的半边脸回到教室以后,阿Q那个王八蛋围着我上窜下跳了许久,最后得出结论说:“有希望哦陈小刀,从你的脸色来看,你终于能够成功地使赵绵绵那尊菩萨不再淡定了。”
其实我没想到赵绵绵会动手,要早知道她会那样,我肯定不会吃亏的,我从小跟别的小朋友打架抢玩具的时候就没吃过亏。她那一巴掌就跟我那一嘴巴似的,都来得太突然,让我这个当事人措不及防,所以才吃了她一烧饼。
我想我和赵绵绵之间这道梁子是结下了,而且还是钢筋水泥的。
我问阿Q说:“阿Q,我亲了林清迪的嘴,是不是代表我以后就是他女人了?”
阿Q很幽怨地白了我一眼,没有搭理我。
她一直认为我是那种脑袋里的电线不小心并联烧坏了系统的主,她觉得我不配跟她这样的腐女讨论关于人生的大道理。
她说我的CPU在早已双核了的她面前还仅仅停留在当年的286。
三、我抬起头来,惊愕地望着林清迪,我说:“林清迪,我是不是要死了。”
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之后,林清迪没有像往常一样骑车载我回家,我只能自己走回去。我想,他肯定是因为我亲了他一口的原因不好意思见我了,我没想到他还是这样娇羞的一个人。
我越想就越觉得他可爱,于是不知不觉就加快了行进的脚步。
长长的马路两旁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将我的影子拉长,风吹树叶哗啦啦的响,我突然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书上管这种状态叫花痴。
我正走着呢,对面的树丛中突然就钻出一个人来,像根木头似的杵在了我的面前。
我原以为他是抢包的,潜意识里抓紧了身后的书包,然而等她走近了之后我才发现她长着一张跟赵绵绵一模一样的脸。
赵绵绵在我的面前站定,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陈柔谦,我有话跟你说。”
我向前一步,示意她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她说:“陈柔谦以后请你知趣地离清迪远点吧,你以为他跟你做朋友是因为你多有魅力么,其实根本就不是。那是因为他在可怜你。你们俩以前的关系是邻居,以后的关系也仅仅只会停留在这层关系上而已。”
她说:“林清迪对你这种没有一点女人味的二秆子没兴趣。”
我觉得她的话太刺耳,我不认为自己是个这么瘪三的人,于是我便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看着她。
她说:“怎么你想跟我打一架么?”
她的话还没说完我们两个人就扭打成一团了,结果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陈小刀居然不是她对手。
她把我推在地上,大叫着扯乱了我的头发,最后站起身来在我屁股上踢了两脚,消失在了马路尽头的阴影中。
我坐在地上喘了半天粗气,好不容易才弄明白刚才那个挨打了的人是我。
接着我便站起身来,大叫一声,朝着赵绵绵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然后就在路口的拐角处出神入化地碰见林清迪了。
那里的路灯坏掉了,北一高的师生经常抱怨市政部门不早日维修,我还曾给电视台写过一封信,希望他们呼吁政府尽快解决。
因为黑暗的缘故,我便一头扎进了林清迪的怀里。
他像个门神似的站在我和赵绵绵之前,伸手按在我的肩膀上,使我不得进前。
他说:“陈柔谦,你别闹!”
我说:“你什么意思啊林清迪,有你这么护着她的么,刚才那个被打的人明明是我好不好?”
看我发飙,林清迪脸上露出了为难表情。
我趁其不备,上前一步,终于在赵绵绵那性感的屁股上结结实实地踢了一脚。林清迪本来想要拉住我,结果一使劲就把我推到墙上去了。
“咚”的一声闷响,我的后脑勺一阵刺痛。
短时间的沉默过后,我伸手一摸后脑,鲜血便瞬间染红了掌心。
我抬起头来,惊愕地望着林清迪,我说:“林清迪,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的脑袋生疼,我的心更疼,我没想到从小都对我逆来顺受的林清迪会因为另外一个女孩跟我动手。
林清迪看到我手上的鲜血,一时间没了主张,正犹豫着要不要骑上单车把我送到医院去呢,胳膊却被赵绵绵拉住了。
赵绵绵一边拉着他的胳膊,一边用一种告戒般的语气对他说:“林清迪,今天晚上在我和陈柔谦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我本以为林清迪会选我来着,可是他却选择了赵绵绵,在塞给我一包餐巾纸之后,骑着那辆熟悉的单车跟赵绵绵一起成双成对地跑掉了。
那一次,我彻底看清了自己的劣势,终于明白,其实那个时候的林清迪根本不爱我。
如果他的心中但凡对我有一丝怜悯,怎么会在赵绵绵欺凌我的时候袖手旁观,又怎么会在我血流如注的时候毫无人性地撒手而去。
我捂着越变越沉的脑袋一路走,一路走,我走得歪歪斜斜像个酒鬼。
然后,我就晕了。
四、憾山易,撼赵绵绵难。
醒来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当时的林清迪就坐在我的对面。
他说昨天晚上他载着赵绵绵走过一个路口之后,突然良心发现,觉得有点对不起我,于是就扭转了车头返回来了。
我努力对他挤出一个笑容,我说:“林清迪,感谢你最终还是选择了我。”
他尴尬的笑容转瞬即逝,表情很不自然地对我说:“陈柔谦,后来我之所以回去找你,其实并不代表我选择了你。”
我笑笑地看着他,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我说:“林清迪,是不是我们之间真的跟赵绵绵说的那样注定只能是邻居关系。”
对于我的问题林清迪没有回答,我知道他很难回答,他是那么喜欢赵绵绵这是整个北一高的师生无所不知的事实。
他们朗才女貌,他们珠联璧合,他们之间没给我这个第三者留下一丝可以插针的缝隙。
医生在我的脑袋上缝了六针,好在伤口可以掩盖在长长的黑发下面不为人所见。
我在床上趴了三天,打了两瓶点滴,吃了几片消炎药就好了。
我拍着林清迪的肩膀,紧紧盯着他充满内疚的眼睛说:“放心去爱你的赵绵绵吧林清迪,从此以后我还是那个活蹦乱跳,所向披靡的陈小刀。”
我说这话的时候表现的特无谓,笑的仿佛一点也不在乎,其实那一刻我特想伸出手来打自己的脸。
后来,我又在家里整整呆了一个月才去学校,因为那个为我缝针的医生将我的头发贴着头皮剪去了巴掌大小的一块,我这人其实挺在乎自己形象的,尤其是在自知不是某人对手的情况下。
因为瞒着爸爸说是不小心摔了一交跌破了脑袋的缘故,爸爸专门跑到佛器店跟我买了一串据说开了光的佛珠。
本来是用来保平安的佛珠,我却整天用它来许愿。
我许下的第一个愿望就是,乞求老天开眼让林清迪和赵绵绵分道扬镳,兔死狗烹,孔雀东南飞,各作鸟兽散。
我觉得那时候他们两个人之间钢铁般坚固的感情已经到了人力不可为的地步,光靠我这个“小三”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撼动,憾山易,撼赵绵绵难。
于是我只能乞求他们之间来一场青天霹雳般的离散。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却没想到神仙真的就眷顾到了我那颗历经沧桑的脑袋上,那一年的六月林清迪果然就跟赵绵绵分手了,而且是赵绵绵还扮演了一个负心女的形象,她爱上了别家的公子哥。
于是我就有机会在极度受伤的林清迪面前表现自己的爱心,我才不在乎他是一个二手的。
五、他轻轻闭着眼睛,呼唤着别人的名字,渐渐地吻上了我的嘴……
我安慰林清迪,用一种抑扬顿挫,痛心疾首的语气对他说:“林清迪,我本以为你们俩会白头偕老子刹满堂来着,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妻离子散了……”
然而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林清迪就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大男人可以为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女人哭的如此悲痛,涕泪横流。
他说:“你别他妈安慰我了好不好,我这人伤心的时候最怕别人安慰,一安慰我准哭。”
他的样子很无辜,像是一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孩,那一刻,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说:“林清迪,你别哭了好不好,你再哭,别人还以为是我陈小刀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呢。”
半个小时后,林清迪终于停止了哭泣,闷声闷气地问我说:“陈柔谦,我真的比不上她现在的男朋友么?”
我挪一挪屁股,尽量与他靠的近些,我说:“不是你比不上他,而是你爸爸比不上他爸爸。”
我这么一说林清越便笑了,其实他心里比我更清楚赵绵绵是一个多么爱慕虚荣的人。林清越只不过买不起她要的限量版手机,只不过不能三天两头的带她去吃肯德基,他的单车只不过环保到冒不出富含一氧化碳的尾气,除此之外他没一点比不上赵绵绵现在的自动提款机。
那一天,我陪着林清迪喝了很多酒。
他醉眼迷离地问我说他刚才痛哭的样子是不是很丢人,我说我只是觉得你挺深情的,然后他就很深情地拥抱了我。
我听见他心跳的很快,后来我才知道其实那是我的心。
人在特别悲伤的时候是容易产生错觉的,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是爸爸告诉我的。那是在我六七岁的时候,妈妈得了肺癌,弥留之际告诉爸爸说她这一生唯一的遗憾就是从来没有看见过大海。后来,爸爸不顾家人和医生的劝阻,带着妈妈去了青岛,他背着自己的爱人沿着潮来潮往的海滩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妈妈咽气。妈妈已经死掉很久,他还是背在身上不愿意放下来,他对前来劝阻的人们大喊大叫。他说:“她没有死,她还没有死,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心跳。”
其实,那仅仅是他自己的心跳而已。
那一年之后,我就只剩下了爸爸这个唯一的亲人,所以多年以后,当得知他患上了白血病之后,我曾为了他干过很多傻事。我不在乎别人的误解,不害怕夏小末的白眼,不去管世事伦常,我只是倾尽全力的想要保护每一个我深爱着的人。(此处参考长篇小说《寂寞笙歌凉》。)
如今,我也有了同样的感觉,亲爱的林清迪,为什么我会在这样一个本该庆贺的日子里,因为你的一个眼神而黯然神伤。
我甚至宁愿你和赵绵绵天长地久地在一起,也不要看你这般伤心。
我说:“林清迪,咱们回家吧,这里没有你的赵绵绵。”
然后我就扶着他从酒吧里面歪歪斜斜地走了出来,刚一出门口就遇见赵绵绵那对狗男女了。
赵绵绵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俩,我突然很想挖苦她,我心中有种要替林清迪报仇的冲动。
于是我便清了清嗓子,打量了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奶油男一眼,用一种讽刺的语气对她说:“恭喜你呀赵绵绵这么就找到了新姘头。”
然而正当我为自己用了“姘头”这个字眼而感到沾沾自喜时,她却同样也对我来了句:“同喜。”
她这么一说就跟我打心眼里希望她和林清迪分开然后趁虚而入似的,我承认我陈柔谦是曾有过这种万恶的想法,可是现在我恨不得把一滩烂泥似的林清迪推到她怀里,让他们俩人相濡以沫,尽情缠绵,她凭什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为啊。
这样想着,我把林清迪放到一边,开始跳着脚跟她大声争吵,我说:“你什么意思啊赵绵绵,有你这么喜新厌旧的么,既然林清迪对你来说这么无关紧要,你当初何必跟我打的头破血流啊,你对得起他那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么你。”
我和赵绵绵两个人吵架的时候,她身边那个小男生一直静静地旁观,大有如来佛祖那种佛观尘世,冷眼悲悯的架势。后来,他走进酒吧里面跟酒吧里的小经理打了个招呼,那经理就派了两名小保安把我和不省人事的林清迪给轰出来了。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在某个偶然的机会中得知,当年我们去的那家酒吧就是赵绵绵身边的那个奶油男的父亲开的,除此之外,他家还在不同的城市里开了几十家分店。
我拖着失去平衡能力的林清迪艰难地向前行进,他将下巴贴在我的肩膀上,迷迷糊糊地对我说:“陈柔谦,我刚才好象见赵绵绵了,你陪我回去找她好不好。”
听了他的话我恨不得将他扔在大马路上,任凭东南西北风在他那颗大脑袋上吹去吹又回,直到把他吹清醒。
可是我最终却没有那么做,我告诉自己说:“陈柔谦,林清迪他现在是一个酒鬼,咱别跟他一般见识。”
午夜的风冷却了顺颊而下的泪水,我们两个人的影子紧紧地融合在一起,不明真相的路人也许还会以为我们俩有多甜蜜。
后来我实在背不动林清迪了,就拖着他拐进了路边的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标准间,让他睡下。
我本打算等安顿好他之后自己回家叫人来弄他回去的,却又担心他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我怕他一不小心将窗户当成了门,然后一跃而下;我怕他去洗手间的时候,一不小心大头朝下载下去;我还怕他睡着了以后,脑袋朝下,捂在枕头上忘记了呼吸……
我想了很多种可能,却没想到他会把我当成赵绵绵。
他轻轻闭着眼睛,呼唤着别人的名字,渐渐地吻上了我的嘴……
事到如今我依然记得当时我扶着林清迪进入宾馆时负责接待我们的那个小服务员的表情,她像看着一位天外来客似的看着我,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问我说:“小姑娘,你是要开一个房间还是两个?”
“一个。”我气定神闲地回答她,其实我是在强迫自己镇定再镇定。
后来那小服务员很紧张,我看见她在填单的时候手指头都在颤抖,她肯定没见过我这种把男人拖进宾馆的色情女。
六、她称我为“小姑娘”,那一天,我永远丢失了这样一个美好的称谓。
林清迪曾经不止一次的问我,那一天我们俩人在宾馆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只是一遍遍地告诉他那一天他用一颗爱着别人的心吻了我的嘴。
我还大咧咧地告诉他:“林清迪,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我早就跟你过啵了。”
我们之间到底做过什么我也记不太清了,我这个人对于那些不好的回忆,总是选择逃避。反正多年以后,当莫离那家伙在夏小末面前底气十足的辩解说“陈柔谦还是一个处女”的时候,我躲在他的背影里觉得挺无地自容的。(此处参考长篇小说《寂寞笙歌凉》。)
亲爱的林清迪,如果你非要找一个答案,我只能对你说,你还记得我们刚刚踏入宾馆时那个服务员对我说的话么,她说,小姑娘,你开一个房间还是两个?
她称我为“小姑娘”,那一天,我永远丢失了这样一个美好的称谓。
七、我在你的肩膀上目睹了一朵芙蓉花的败去,看见了爱情盛开。
那些天赵绵绵有点得意忘形,北一高校园里,经常能够看见她拖着男朋友的手来回逡巡,或者坐在他男朋友那辆敞蓬小汽车里到处耀武扬威,阿Q说赵绵绵找男朋友就是为了在别人面前炫耀的,一开始她找林清迪是因为他长的好看,现在她找跑车男是因为他的汽车好看。
阿Q说的没错,我记得赵绵绵还跟林清迪在一起的时候就挺爱炫耀的,她总是在公共场合抱着林清迪的脸跟他旁若无人的打啵,他们曾经打过无数次的啵,光我亲眼所见就不下七八次。所以当那一次我处心积虑地吻了林清迪的嘴巴,又挨了赵绵绵的耳光之后,曾一度认为赵绵绵是个异常小气的人,她吻过那么多次,我亲一次都不行。
北一高本来就是块巴掌大小的地,所以我和林清迪总能跟赵绵绵碰见,每当这时候,林清迪的神情就会有些慌乱,把遮阳帽的帽檐压了又压,然后从他们身边溜过去。
赵绵绵他们家的汽车在我们身后轰鸣而过,我走上前去拉住林清迪的胳膊,将帽子从他脑袋上揪下来狠狠地扔到地上之后,才发现他的眼圈红了。
我说:“林清迪,你有点志气行不行。”
他没有搭理我,而是弓身将遮阳帽拣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拍打掉上面的尘土,重新戴回了脑袋上。
然后,他居然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支烟来含在嘴巴里点燃,他第一次抽烟,点烟的技术显然不熟练。人家抽烟通常都是把火苗递到烟上去,而他却伸长了脖子像只乌龟似的来将就火苗。
结果,差点烧到了自己的眉毛。
后来林清迪就一发不可收拾地依赖上了香烟,我曾绝望地认为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女生那样可以让他爱的如此痛彻心扉。可是阿Q却告诉我说,能让一个男孩为你学会抽烟并不难,难的是怎么让他戒掉。
她说,真正爱你的那个男孩永远都不是为你抽烟的那个,而是为你戒烟的那个。
因了她这个说发,我曾经绞尽脑汁地想要林清迪戒烟,为了达到目的各种能想到的方法我无所不用其极,为他买烟克,强行往他嘴里塞棒棒糖,甚至写匿名信在年级主任那里告他的黑状。
我觉得我他妈比林则徐都要坚强无畏、大义灭亲了,可是数月以后赵绵绵留下的尼古丁还在蚕食着他的心肝脾胃肾。
值得庆幸的是,那时候我又重新坐上了他的破单车,有一段时间我曾一度被赵绵绵剥夺了这个权利。
我将脑袋深深地埋在他的背影里,忘情地呼吸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舒服佳的香气混合着淡淡烟草余味,是关于那些个夏日的美好记忆。
我将嘴巴贴在他的白色衬衣上,轻声对他说:“林清迪我做你的女朋友吧好不好,就算你不能像深爱赵绵绵那样来喜欢我也没关系。”
我本以为林清迪不会听见的,可是他随后的反应证明我错了,因为那辆破单车在他的驾驶下居然直直地撞向了路边的一棵芙蓉树。
粉红色的丝绒花朵飘摇而下,落在他不满细密汗珠的鼻尖上,他的眼睛里突然起了雾。
许久,他上前一步,盯着我慌乱不堪的眼睛问我说:“陈柔谦,你真有那么喜欢我么?”
我点头。其实比这还要喜欢。
他说:“那么好吧,我可以做你男朋友试试看。”
仿佛等了一千年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我本以为那一刻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兴奋到花枝乱颤的,可是我没有,我甚至连自己都不了解。
我没想到那一刻我居然哭了,而且是跟林清迪当年失去赵绵绵时一样的放声大哭。
我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靠着他的肩。
我和林清迪的拥抱引发了一场小小的交通混乱,绿颜色的出租车在我们身后排长队按喇叭,一位蹬着脚踏三轮车的老大妈从车缝里面艰难地挤向前。
亲爱的林清迪,你知道么,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从此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赖在你身边。
我说:“林清迪,我偷偷地喜欢了你五六年,终于熬到了这一天。”
这一天,我在你的肩膀上目睹了一朵芙蓉花的败去,看见了爱情盛开。
八、思念有夫之妇赵绵绵,已成他的习惯。
林清迪家的斗眼狼狗真正接受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春天,那一年林清迪家的樱桃大丰收,如珍珠般挂满了枝头。我像小时候那样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正打算猴到树上开吃的时候他家的斗眼狗就迂回好我的身后了,那时候它的个子已经很高,后腿立起来足以够到我的屁股。我本以为它会在我的屁股上咬一口的,它却只是很友好的舔了一下,那一刻看着它那双饱经摧残的斗鸡眼我突然就有点后悔当年的恶作剧了。
窗户里面,林清迪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我摘下一颗樱桃冲着他的脑门丢过去,他抬起头来看见我,于是就笑了。
他很从容地将燃到一半的烟头碾灭,迅速地扔到了床下,然后拿过一瓶空气清新剂在房间里面喷呀喷。
我将胳膊立在窗台上拖着下巴对他说,我说:“林清迪,你不是早就答应我不再抽烟了么?”
其实我本来是想问“林清迪,你难道还想着赵绵绵么”的,可是话到嘴边却又被我吞了回去,我怕我那么一问他羞恼成怒就把我给踹了,我觉得我爱他爱的特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煮熟的鸭子就飞了。
他淡淡一笑,对我说:“习惯了。”
思念有夫之妇赵绵绵,已成他的习惯。
我若有所是地点点头,接着转过身来,朝着他家客厅的方向大喊,我说:“林阿姨,你家清迪抽烟呢?”
一听到我的声音,正在客厅里面看电视的林妈妈就风风火火地杀进儿子的房间里面来了,左找右找却找不到林清迪抽烟的证据。这个时候我又不失时机的指了指床下,于是等到林妈妈顶着一头的蜘蛛网,掐着烟屁股从床底钻出来的时候,林清迪就惨了。
林家的小花园里,枝叶茂密的樱桃树下,林清迪被罚站。
他扎着马步,举着盛满了清水的蓝色塑料盆,异常幽怨地看着我。
我一边吃着顺手从树上够下来的樱桃,一边幸灾乐祸地对他说:“林清迪,其实我这是对你好,你知道不知道?”
也许是看不惯我的做法,斗眼狗在听到我那大言不惭的狡辩之后,“哼”的一声,鼻孔里冒出一股冷气,摇头摆尾,左突右撞地走掉了。自从它的两只眼睛聚焦在同一点上之后,它就再也没有正常地走过道,我怀疑它是一直没醒酒。
所以你瞧,林清迪,这样的春日里,你,我,还有一条一醉千年的狗,我们之间总是缺不了这种值得回味一生的小幸福。
九、你永远都不懂,这个世界上没人比我更怕失去你。
我从没想过赵绵绵那家伙会重新回来勾搭林清迪,我是一个经常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的傻X。
后面这一句是阿Q用来形容我的话,她还把这句话写到了自己的QQ签名上——CRQ,是就是一个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的大傻X。
那时候的赵绵绵出人意料地被跑车男给踹了,他踹赵绵绵的原因很简单,他现在看上的那女生屁股比赵绵绵的还要圆,人比赵绵绵更荡漾。
被踹以后她就会经常以一个怨妇的姿态出现在林清迪的面前。她还给林清迪发短信追忆当年曾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那些好,听那意思好象是终于明白了凯子不如小白脸靠得住的真理。
林清迪的心太软,居然还当着我的面明目张胆地给她回短信。
他说:“不好意思绵绵,我现在已经是陈柔谦的男朋友。”
赵绵绵的短信回得飞快——以前你还是我男朋友呢。
看到她的短信,我本想把林清迪的手机抢过来扔到地上踹个稀巴烂的,可是林清迪再三跟我保证说他不会跟赵绵绵死灰复燃的。
我说:“什么呀林清迪,你和赵绵绵之间连他妈灰都不能有。”
他笑笑地看着我,说:“好好好陈柔谦,我和她之间其实早就灰飞烟灭了行不行?”
看着他调皮的表情,眼中噙满泪水的我忍不住发笑,我搂过他的脖子,将嘴巴贴在他的耳边温柔地对他说:“你不懂的林清迪,你永远都不懂,这个世界上没人比我更怕失去你。”
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林清迪果然不懂我悲伤,他居然背着我,用他那属于我的怀抱拥抱了赵绵绵。
当时我正捧着一本几何作业到办公室里求正解,路过走廊的时候,就看见楼下小花园里紧紧以为在一起的两个人了。
我脑袋一大拿起手中的作业本朝着林清迪的脑袋直直地飞下去,我声嘶力竭地对他大喊,我说:“林清迪,你不是和她灰飞烟灭了么。”
我一边说一边抢过从我身边经过的一个小男生手中的篮球再次朝他扔下去,砰的一声,篮球从地面上弹起来敲坏了一楼走廊上的窗玻璃。
不等他解释,我沿着拐角处的楼梯噔噔噔地跑下去,冲出了校门,来到了嘈杂的马路上。
我沿着车流来往的马路一路走,一路骂。
我说:“林清迪,你混蛋,你畜生,你辜负了我对你的一片心。”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天晚上,小宾馆里,发生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的事情,想着想着眼泪就流出来了。
我告诉自己,林清迪他不爱我,他连跟我上床的时候口中叫着的都是别人的名字。
好在,他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已记不起,所以我才能够厚颜无耻地缠着他。
眼泪夺眶而出,越擦越多,我模模糊糊地看见远处路口的拐角处,有一个穿橘红色衣服的电工正在在云梯上修理那盏我曾经举报过的坏路灯。
虽然路面上放着一个“施工危险”的黄色警告牌,但我还是义无返顾地走了过去,我心想修个路灯有什么危险的呀,顶多是灯泡掉下来把脑袋砸出一个包,我脑袋曾被林清迪那个潘仁美开过缝了六针才止住血的瓢,难道还会怕一枚微不足道的电灯泡。
我这样想着,义无返顾地向前走去。
云梯上的维修工大声的告戒我要我绕道,我没有听他的话,从电线错综复杂的云梯下走过去。
我刚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林清迪就从后面追过来了。
他居然还有脸叫我的名字,他说:“陈柔谦你听我解释好不好,我和赵绵绵之间根本就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
我说:“当然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是我亲眼所见的那个样子。”
我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来向前走去,我本想走到那面曾被我鲜血染红的墙边对他说我曾为他流过血的,可是右脚却不小心伴在了一根绳子上,绳子连着维修工踩在脚下的那架梯子,如今一绊,他就摇摇晃晃地站不稳了。
一个玻璃容器从他脚边滑落而下,朝着我的脑袋直直地砸下来,那维修工大喊“小心”的同时,林清迪早已像他家的斗眼狗一样朝我扑了过来。
玻璃杯中的淡黄色液体悉数倒在了林清迪的脑袋上,我本以为那里面装的是油漆,顶多把他染成一只五彩斑斓的小丑鱼的,可是我错了。
经年失修的路灯上布满了层层铁锈,要重新粉刷必须将绣迹清理干净,而那个杯子里面装的就是专门用来清洗铁锈的浓草酸。
草酸本来可以使路灯更明亮,如今却使林清迪陷入了永久的黑暗。
那天,我看着捂着自己的眼睛四处翻滚的林清迪,一时间竟手足无措起来,我说:“林清迪,你怎么了呀,你到底怎么了。”
我俯下身来紧紧抱住他的肩膀,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我心想他肯定很疼,比当年我的脑袋撞在了墙上都疼。
我说:“林清迪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相信你和赵绵绵早就灰飞烟灭了还不行么?”
我忘了自己后来又对他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他被众人抬上救护车的时候还在对着一名握着他手的小护士微笑,他把那个小护士当成了我,他已经看不见了。
十、他伸出手来抚摩我的脸,他那细长的手指顶端再也没有残存的香烟味道。
林清迪举家搬迁那一天是在九月,林爸爸变卖了所有家产带着儿子去向了遥远了北美,据说那里的医术也许有可能让林清迪重见光明。
在此之前,林清迪曾经对我说那一次他之所以拥抱赵绵绵,其实是因为他想安慰她。他从来都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子,就算狠心地拒绝别人的同时,也不忘宽慰。
他对赵绵绵说:“赵绵绵,我相信离开我之后你会找到更好的那个男孩,就像我离开你后遇到了孩子气的陈柔谦。”
他抱着赵绵绵的肩膀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就出现了,先是用作业本丢他,后来甚至动用了篮球。
他对我说这些话,眼睛上面覆盖这一层白色纱布,嘴角始终带着温暖的微笑。
他伸出手来抚摩我的脸,他那细长的手指顶端再也没有残存的香烟味道。
我静静地哭泣,眼泪漫过了他的手指。
他说他要去美国了。
我说我等你回来。
然后他就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我说对不起,他说没关系。
后来,他就真的走了。
那是一个秋日早晨,我起床去他家敲着窗户提醒他新一天的太阳已经升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的房间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斗眼狗将脖子贴在我的脚踝上轻声呜咽,我蹲下身来拥抱它的时候才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张便条,便条上是林清迪那歪歪斜斜的字迹——请陈柔谦收留我吧。
林清迪的字本来写的很好看的,眼睛看不见之后才变成了这样。
我想起林清迪前一天对我说过的话,他说:“陈柔谦,你知道最让我感到欣慰的事情是什么么?”
他说:“那就是我在丧失视力之前,最后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是最最心爱的你!”
他说后天致盲的人,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最后一眼看到的情形。
我坐在地上看着辽远的天空发呆,头顶曾经灿烂过的樱桃树正在落败。
我轻声对自己说:“亲爱的林清迪,为什么你才刚刚离开,我就想你想到快要掉下眼泪来。”
十一、谁爱我,谁疼我,谁死。
十八岁之前我喜欢称自己为陈小刀,我伤害过很多人,所以十八岁之后,我尽量让自己变得温柔。
后来,我在一本手相书上看到,像我这种手心里长着一颗红痣的人被叫作天煞孤星。
谁爱我,谁疼我,谁死。
我不信命,所以我尽量克制自己的个性,使自己变成了一个淑女,小心翼翼地对待后来遇到的每一个人,可是直到最后我才发现,自己终究还是伤害了他们。
一开始是疼爱我的妈妈,她在我六岁那年死于肺癌,后来父亲又患上了白血病。
然后是林清迪。
后来,曾经有一个名叫革川的男孩喜欢我,然后他就疯了,他居然在跟别的女孩举行的订婚仪式上大声说爱我。
再后来,莫离曾经同情过我,结果连累他被女友抛弃,四面楚歌。
……
那些天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抱着一只斗眼狗,对着天空数流星,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那颗天煞孤星是否已陨落。
篇外篇1:他曾住爱情隔壁

一、亲爱的郑白羽,为什么上天没有让我早一秒遇见你。
那时候的老K有一句曾让夏小末景仰和很久的至理名言——别怪别人太无情,是你他妈的太狗熊。
除此只外,老K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周锦歌。
只不过这个名字已经是件很久远的事情了,久远到夏小末她们还没来到这所城市的时候,久远到大街小巷子里的花朵都还开的好。那时候,曾有一个男孩,让她如同置身地狱仰望天堂。
后来,花朵依旧会开,只是那个男孩却再也回不来。
那时,她一个刚满十八岁卫校毕业的小姑娘,一个人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谋生,人地两生只能让自己变得暴烈起来,才足以让那些想在她的身上打主意的老男人望而却步。
她在中心医院工作的第一天,就跟副院长大打出手,抱着一支拇指粗的注射器在诺大的医院里面横冲直撞,追杀那个年近半百的老头子。
她一边冲锋,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闪开,都他妈给老娘闪开,如果不闪开,溅你们身上血去别怪我这个白衣天使没爱心。”
她像一辆坦克似的冲锋陷阵,搅的整个医院人仰马翻,最后把副院长追进了办公室锁了房门不敢出来。
那一次,她本以为医院会把自己开除了呢,可是院长却把她破格提升为了妇产科的副护士长,那个偷偷摸过她屁股的副院长却惨遭解职。
文质彬彬的杜院长笑咪咪地对她说:“锦歌啊,我们医院就需要你这种不向恶势力低头的精神,要发扬光大,破格提拔。”
当时的老K觉得这院长可真是大公无私,如同她周某人的再生父母,后来她才知道那不过是一时的假象而已,据说院长没转正之前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那名副院长,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是在借刀杀狼,铲除异己,公报私仇。
再后来,老K就在医院里遇到了那个名叫郑白羽的牙科医生。
当时她正从院长的办公室里出来,估计郑白羽是去报到,他是医院里刚刚招收的实习生中的一员。
然后气势汹汹的老K就一脑袋扎进他怀里了,郑白羽怔怔地看了老K一眼,将她扶正以后盯着她那双红红的眼睛问道:“你是在哭么?”
老K猛擦一把泪水,大声回敬他说:“你他妈瞎啊,谁哭了,我老K什么时候哭过,我眼睛里面淌的那是汗。”
泪眼朦胧中他看见眼前这个大男孩长的其实挺好看的,细长眉眼,白皮肤,而且看起来脾气还非常好,就算被骂也只是将眉头皱成了一个浅浅的“川”字而已。
不等郑白羽回答,老K又紧跟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郑白羽。”
他回答的战战兢兢,估计是被这小姑娘给吓着了。
“那么郑白羽,老娘很严肃的告诉你,今天这事你最好别说出去,要不然老娘那里有的是麻醉剂,小心某天我突发奇想给你来上一支,然后把你拖出去XX了。”
郑白羽手中的资料夹吧嗒一声掉在地上,他连忙弓身拣起来,一溜烟儿跑掉了。
所以,从那往后的好多年里,老K的脑海中时常能浮现她跟郑白羽第一次相见时候的情形,医院里长长的大理石走廊上,有强烈的阳光从窗外喷薄而入,栀子花的香气和来苏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弥漫在周身,有种缱绻味道。
她固执地认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的那个男孩子,就算是再过一万年,飘扬过海地走过一万里,也不会再遇见那样美好的第二个郑白羽。
亲爱的郑白羽,为什么上天没有让我早一秒遇见你。
二、老K苦笑一下,将拖把扔向一边,缓缓地走到他的面前,然后,猛地扯开了护士装的所有扣子。
医院里开始盛传老K与院长之间关系很暧昧,是在那一年的七月。
那些年龄比老K大了许多的女人们本来就嫉妒老K的美貌,如今她又不费吹灰之力地登上了她们向往已久的护士长宝座,她们怎么能够甘心。
那一天老K向往常一样去上班,刚刚换好衣服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一群人围在住院楼边议论着什么,等到老K走过去之后,人群却一下子散了。
老K永远记得她们看自己时的那种眼神,充满了敌意和鄙夷,就好象老K刨了她们家祖坟似的。
老K正纳闷呢,抬头就看见了墙壁上那几个刺目的红字——妇产科的周锦歌水性扬花,凭借美貌谄媚上司,她的护士服里面从来都不穿内衣!
短时间的眩晕,老K微微愣了一下神,旋既发疯似的冲进水房,提了一桶水,拿起一根拖把,向着那面写满了污言秽语的墙壁发足狂奔。
红色的油漆沾了水之后慢慢融化,沿着乳黄色的墙壁滑下,像是一道道鲜血。
但是那一天,任凭老K如何拼命地擦拭,那些渗进了墙壁里面的红色油漆却始终抹不干净,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看清到底写了什么。
最终老K还是放弃,有气无力地坐到了地上,滚烫的眼泪从她的眼眶里面大滴大滴地落下,落进炽热的土地里面忽而不见。
她张大嘴巴,大口呼吸,那时的她突然就有了种杀人或者被杀的冲动。
想到此,她大叫一声挣扎着从地上站起身来,正准备拿着拖把杀进值班室的时候,一转脸就看见郑白羽那个王八蛋了。
最难堪,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每次偏偏都让他遇见。
郑白羽的目光沿着面目全非的墙壁一丝丝地游离到老K的身上,然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在老K看来简直就应该千刀万剐的话。
他的喉结微微动了一下,说:“周锦歌,你真的不穿内衣吗?”
看着他那一脸无辜的表情,老K苦笑一下,将拖把扔向一边,缓缓地走到他的面前,然后,猛地扯开了护士装的所有扣子。
她说:“你看呀,你看呀,你看看我到底穿没穿!”
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医院里的小护士们通常都是脱的只剩内衣之后再在外面套上粉红色的护士装,老K自然也不例外。
她这样一来,郑白羽就傻了,因为他眼所见的是老K身上那套黑色的内衣,以及她消瘦的躯体。
他说:“别……别周锦歌,你别这样。”
瞧他那话说的,就跟老K要上秆子以身相许似的。
郑白羽脸色绯红,闭着眼睛向前一步,拉上了老K的衣服。
那一刻,老K再也忍不住心中的委屈,搂着他的脖子大声哭泣,她说:“你告诉我郑白羽,你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心跳,砰,砰,砰砰砰,她的肌肤碰触到他的肌肤,灼热无比。那一刻,她像是一个迷失在陌生城池的孩子般,躲在他的怀里,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上有淡淡的来苏水味道,还夹杂着好闻的橙子洗发水味道。
老K从来没有像这样迷恋一个人,迷恋到想要在他的怀中悄悄地死掉。
后来,郑白羽拉着老K的手,过大街穿小巷,终于在一家五金店里买到了一桶红颜色的油漆,然后返回医院把整面墙壁都浇成了血红色。
刺鼻的油漆味道扑面而来,郑白羽转过身笑笑地看着老K说:“周锦歌,其实我打第一眼看见你就知道你不是她们所说的那样的人,那种人眼神里面不会像你一样充满了野性!”
阳光自他的发梢倾洒而下,班驳了他的简单笑容。
他说:“周锦歌,以后对付这种人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他说:“你明白我什么意思么?”
老K一边仰头欣赏着两个人的“大作”一边轻轻摇了一下头,措不及防间,那个笑容温暖的男孩子居然俯下身来在她的唇上轻轻地吻下去。
他说:“我的意思就是这样。”
老K愣住,他的话断断续续从耳边传过来:“现在你只有答应当我女朋友,才是制止流言最好的方法。”
说完话,他后退一步,眼中布满了期待神情,像是吃定了老K一样,也许那一刻他肯定自以为是地认为老K必定会答应他的要求吧。
可是他错了。
只见老K缓缓低下头来,毫无语调地回答他说:“郑白羽,你妄想。”
说完这句话之后,她突然很想抽自己嘴巴,白杨树上的知了很聒噪,但她还是能够听到心房里的某个东西砰然碎裂的声响。
亲爱的郑白羽,你知不知道,你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让我追悔终生却又不得不做出的决定。
三、就你这样的,就算扒光了衣服在我身后追着跑,我郑白羽要是回头看一眼,我他妈就是个流氓。
当时的中心医院里面,郑白羽是唯一一个入得了老K法眼的男医生,她从小就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记得小时候,她最爱就是白色的衣服,以致于父母为她买了别的颜色的衣服,她宁愿拿剪刀一片片的剪碎也不穿,因为她的屁股上没少挨爸爸的大巴掌,好在那个时候还有妈妈溺爱着她,护着她。
后来,她在卫校上学的第二年,妈妈突然就死了。
据说是用了一条被单,绑在凉衣架上活活吊死的,邻居是在三天后才发现的她的尸体,当时天气炎热,尸体都已经臭了。
她接到电话以后,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时,爸爸出差居然还没有回来。
说是出差,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根本就是去会情人了,据说他在外地又养了一个小的,小杂种都会满街跑着打酱油了。
妈妈入土后的第三个月,这个狼心狗肺的臭男人就跟迫不及待地把那个女人娶回了家。那一次,老K跟父亲大闹了一场,并发誓再也没有他这个父亲,然后一个人跑回了学校,再也没有回到过那个伤心的城市。
她还清清楚楚记得当时她对父亲吼出的那句话,她说:“周一童,要不是看在你在十几年前提供了那枚不负责任的精子的份上,阿拉真想抽你丫的。”
那句话,她用了两个地方的方言,一个是上海,一个是北京,爸爸是上海人,妈妈是北京人,关于语言这方面她从小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后来当她看道《梦里落红数不清》那部小说的时候才会感到那么亲切。
她读那部书,每每读到书中的那个女配角为了拯救女主角而被一群小混混强奸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放声大哭。
她痛恨所有狼心狗肺,伤害女人的男人。
后来的郑白羽曾经对老K展开过疯狂的追求,那阵势简直就跟诺曼底登陆不相上下,他为老K买早饭,给她送鲜花,还别出心裁地用了二十一颗牙齿粘成了一个新型送给她。
那件天下独一无儿的小礼物,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让老K整整吐了三天三夜,最后大骂郑白羽说:“郑白羽,你他妈有病啊,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也送得出手,你不知道姑奶奶我有洁癖啊?”
对于老K的这种反应,郑白羽好象还挺委屈,口口声声地说那些牙齿可都是他亲手从别人口中拔出来的,颗颗都是他的心血。
老K反驳他说,那些牙齿是你用心做成的不错,但却都是流得别人的血。
总之,那些天,郑白羽越是追的起劲,老K就越是逃的欢。科室里的其他小护士都觉得老K这么个拿乔法大有点摆谱,所以背后里都暗暗嘀咕她。
她们说:“你看周锦歌那样吧,不就身材比别人好点么,装个什么劲啊,即当婊子又要给自己立牌坊,不累么?”
她们说:“谁不清楚她跟杜院长之间的那点破事啊,只有郑白羽那样的傻逼才会把她当成掌上明珠。”
她们这么说一遍再说一遍,老K就恼了,她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她只是不能容忍她们侮辱郑白羽。
老K心想,我怎么有那么一群同事啊,她们这群人简直都是五百年不出一个的极品,买彩票中大奖的几率都比她们凑在一起的几率大。我他妈肯定做了八辈子的孽,祖坟上冒了一百年黑烟,烧高香点着了玉皇大帝的灵宵店,才求来了这几尊佛。
那一次,老K跟那群女人打了一场恶战,她一下子蹦上一米多高的办公桌,大声叫嚣着要跟那个为首的胖护士单挑。
那胖护士身高马大,与老K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才不吃老K那一套,她说:“周锦歌,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啊,你在老娘面前得瑟什么呀,没听人说得瑟大了会掉毛么?”
说着话,她稳稳地扎下马步,一兜手,就把占领了制高点的老K揪到脚下来了。
她说:“周锦歌,老娘今天就让你瞧瞧马王爷其实长了三只眼。”
她说:“你别以为自己是太阳,所有人天生就应该围着你团团转好不好,就算你是上帝,也请你找对了属于你的那片天堂。”
她的拳头那么大,挥舞起来呼啸生风,当时被她重重压在跨下的老K突然就想起小时候学的一篇课文来了,那篇课文的名字好象叫做《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当时她就特想拥有鲁提辖那样一副拳头,觉得打起人来肯定很过瘾,到如今,她突然明白,原来被鲁提辖打更过瘾。
“砰”的一声闷响,老K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
胖护士的拳头高高扬起,准备再次瞄准老K那张让她嫉妒的脸发动第二次袭击的时候,胳膊却被什么人紧紧地攥住了。
郑白羽在老K第三次狼狈不堪的时候及时出现。
他一把将胖护士拉起来推到墙边,然后半跪着身体抱起了躺在地上装死的老K。
那胖女人心有不甘,大呼小叫地说郑白羽耍流氓,想吃她豆腐。
郑白羽扶着老K与她擦身而过的时候,冷冷地说了一句:“就你这样的,算扒光了衣服在我身后追着跑,我郑白羽要是回头看一眼,我他妈就是个流氓。”
老K趴在郑白羽的怀中,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说:“郑白羽,你嘴巴真他妈歹毒,你这话是自己想出来的么?”
郑白羽淡淡一笑:“书上看来的。”
他说:“周锦歌,没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你打架也要找个相同重量级的好不好,你觉得你义无返顾地跟一狗熊练摔交能算英雄么,那只能算是一傻冒。”
后来,为了安慰老K那颗受伤的心,郑白羽请她去一家叫做“刹那流年”的酒吧喝酒,老K觉得“刹那流年”这个名字起的特好,特文艺。
那一次,郑白羽怕她喝醉,特意给她点了啤酒,但是老K却固执地换成了白酒。
她醉眼迷离地摸着郑白羽的脑袋说:“郑白羽,你他妈太瞧不起我了,我是谁啊,我是周锦歌啊,白衣天使周锦歌,你没听说过白衣天使只能喝白酒么?”
最后,老K喝的不省人事,趴在郑白羽的怀里叫他妈。
她说:“妈,你怎么这么傻啊你,你觉得你死了之后就一了百了了么,我告诉你,没有,你死了之后什么都改变不了。你死了之后,只能让别的女人花你老公的钱,打你的孩子睡你的床!”
隐隐约约中她又想起了那年夏天的事情,她记得她跟爸爸吵架的时候,那个女人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迅速地窜到她的面前,在她的脸上狠狠地裹了一巴掌。
那天,她像个炸药包似的打算跟那个女人拼个鱼死网破,可是却被爸爸反锁进了房间里面,然后对她说:“周锦歌,你有点素质好不好,再怎么说她也是你妈。”
“她才是你妈呢!”老K大声反驳,她说:“你是不是觉得她把我们家搞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之后,我还要感激涕零,以德抱怨啊?”
后来,老K像一只被全世界遗弃了的流浪猫似的蜷缩在墙角哭了很久,最后下定决心砸烂了窗子逃回了学校。
她躲在郑白羽的怀抱里面低声哭泣,一边哭一边往他身上蹭鼻涕,他的衣领上面有淡淡的柠檬味道,他的手指那么软,却又能让人感到安全。
他将下巴贴在老K的脑袋上说:“周锦歌,如果你真的那么想念你妈妈,那么我来当你妈好不好,我愿意像她那样,如同呵护自己的生命般呵护你。”
郑白羽的那句话说的很搞笑,也很煽情,在听到那话之后老K一下子清醒了许多。她说:“你傻啊郑白羽,你怎么当我妈啊,你的染色体里有两个X吗,你就当我妈?”
老K觉得当护士也有当护士的好处,说话都能这么有知识,显得特专业,特有范。
说完这句话,两个人相视大笑,他们一直笑,一直笑,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说:“谢谢你郑白羽,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给我当妈的男人。”
说话间,她从郑白羽的怀中起身,一不小心就把桌子上的杯子打翻了,装满红酒的杯子向外翻去,染花了对面一位少年的白色衣衫。
当时那少年本想发火来着,结果一看见老K身边的郑白羽就转怒为笑了。
攀谈之中,老K了解到那家伙名叫革川,是当地一家知名企业大老板的独生子,因为从小爱吃甜食的原因,长了一口烂牙,身为医学博士的郑白羽是他的牙医。老K觉得当时他之所以强忍怒火,是因为担心郑白羽下次给他看病的时候下黑手,把他治成一个啮齿动物。
很久很久以后,当老K成为了革川的女朋友以后,她才猛然间明白,有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就像她当年不小心泼了革川一杯红酒,多年以后他就砸了她一酒杯把她的脑袋开了瓢,最后为了弥补她,只能以身相许成为了她的男朋友一样,她与郑白羽之间也注定没有结局。(此处参考长篇小说《》。)
直到那个时候她才明白,世间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
世界最最无奈就是,我所能给你的,只有我爱你。
四、老娘勾搭男人还用腿么,光那眼神都能把他们迷的七荤八素的。
院长夫人到医院里面找老K是两个月以后的事情,她早就听说了那些关于丈夫的流言蜚语,为了捍卫自己的地位,她选择了老K这个弱者下手,这样的女人最担心的就是与丈夫撕破脸皮之后,丈夫一怒之下把她给休了。
她跟老K约在一个装修考究的咖啡店见面,然后开门见山地问她说:“周锦歌,你跟我老公睡一次多少钱,这些够不够?”
说着话,她把厚厚的一沓钞票拍在桌子上。
她的这种做法比在老K脸上打一巴掌还让人难受,看她那意思,直接就把老K当成了常年游荡在人民公园附近,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卖人肉的。
对于这种高雅的做法,老K也只能相敬如宾,她缓缓地站起身来,端起咖啡,举到她的头顶,非常幽雅地倒了下去。
她说:“尊敬的院长夫人,您都人老珠黄到这地步了,还有什么权利在我面前谈男人?”
说完话,老K转过身来,趾高气扬地走出了咖啡馆,其实当时她的心里挺没底的,她怕背后那个丧心病狂的女人拿咖啡杯丢她。
“周锦歌,你别给脸不要脸。”身后的女人带着哭腔大吼,老K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去冷冷地回敬。
她说:“哟,阿姨,你老给我那么大一张脸,我可接不住。”
临出门的时候,她看见那女人的脸都绿了,于是觉得很过瘾。
她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却万万没有想到被她羞辱了一顿之后的院长夫人会在第二天开车撞她。
院长家有的是钱,车子当然要买好的,据说发动机里有八个缸,开动起来马力很大,速度很快,如果插俩翅膀估计都能飞上天。
当时老K正在赶往与郑白羽约定的地点,他说A城新开了一家游乐场,如果我们不赶在二十岁之前拽着青春的尾巴疯一场,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估计三十岁以后要去也只能带着孩子一起去了。
老K骑着一辆天蓝色的破单车,拐弯抹角地刚走到一半的时候,对面的巷子里就开过来了一辆小轿车,当她看清车子里的那个杀红了眼的女人就是自己“情敌”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身上的寒毛都快竖起来了。
老K掉转了车头没命逃窜,可是两个轮的自行车如何也跑不过四个轮的小汽车,眼看那小汽车就要亲吻到她单车屁股的时候,老K急中生智猛的甩开单车,牢牢地抓住了巷子口一棵大榕树的枝桠。
“轰隆”一声,车子跟大树迎面撞上,叶片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车中的女人显然已经被吓傻了,呆呆地看着跟猴子似的吊在大树上的老K,她肯定想不到看似弱不禁风的周锦歌还有这绝技。
老K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屁股着地,摔的龇牙咧嘴的,然后缓缓地站起身来,心有余悸地向着车子里的女人走去。
她哭笑不得地看着车里的女人说:“我说这位阿姨,你是不是年龄大了,到了更年期不光脾气不好眼神也不好使了,你要撞我也得瞄准了再撞啊,你跟这树过不去干嘛呀,人家都在这呆了几十年了,风餐露宿地,人家容易么你说……”
她本想再见缝插针地羞辱这个老女人几句,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呢,那棵因为时间久远的缘故早已中空的大榕树,在经过噼里啪啦一通乱响之后,就轰的一声砸下来了。
重达千斤的树干直直地拍向老K那条笔直的小腿的时候,老K突然觉得自己这一生挺命运多舛的,特别是她那条腿,俨然就是一部饱经沧桑的血泪史。
三岁那年,她跟邻居家的小男孩抢玩具,那小屁孩特别没有绅士风度,在肚子上遭到了老K致命一击之后,居然在他家院子里挖了一个小陷阱,上面盖上一层薄薄的油纸,又在油纸上面洒了一层土。第二天,当老K把抢来的玩具藏在床下,盘算着再去他家抢点什么东西回来的时候,那家伙用一只毛毛熊当诱饵,骗她跌了进去,那一次,她的左边脚踝严重脱臼,整整一个星期才消肿;七岁那年,她去一楼邻居家的小花园里偷摘无花果,结果中了一只哈巴狗的埋伏,在她的小腿上生生扯下一块指甲盖大小的人肉。当是,她一边往楼上跑,还没忘记一边往嘴巴里面猛塞无花果……
好在那时候她年富力强的,身体的恢复能力快,没在那条好看的小腿上留疤。
这一次,看来就没那么幸运了。
想到此,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腿部传来,老K对自己说:“周锦歌,你晕啊,你他妈给我晕啊,你晕了就不疼了。”
她这么想着想着,果然就晕了。
据说那一天是院长夫人把她送到医院里去的,还特意交代要用最好的医生,所有的费用都记在他们家老头子账上。老K觉得这个女人挺变态的,看着大树把自己拍晕了还不过瘾,非得养好了之后自己亲自动手才解恨。
后来老K的小腿上面留下了一条长达十几厘米的疤,这也是她从此以后再也没穿过裙子的原因。
很久很久以后,陆荷白那个王八蛋跟她开玩笑时曾说过:“老K,你的身材挺好的呀,为什么不学我们家小末穿裙子呀,那样肯定有很多男人对你趋之若骛。”
她说:“滚你丫的陆荷白,你那点小心思老娘还看不明白么,你肯定是想让老娘坦胸露乳的你好YY我。”
她说:“老娘勾搭男人还用腿么,光那眼神都能把他们迷的七荤八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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